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我家有狼初長成

正文 第三章 瞞天過海 文 / 李微漪

    緊急轉移

    一個陽光燦爛的下午,樓上無人,小狼大膽地溜躂到畫室外,爬到菜地裡盡情地翻滾折騰。它壓倒了一大片小蔥,把蘿蔔一個個刨出來啃得全是窟窿,剛長出的菜苗被踩得東倒西歪,剛長紅的番茄被咬來吃了。小狼還饒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間掏了個大坑,在庭院的雪白地磚上踩滿了黑糊糊的爪印,猛聽得有人上樓來,小狼一溜煙銷聲匿跡——那是我和爸爸上來澆水。剛一看見亂糟糟的菜地我們就傻眼了,心痛不已的爸爸不問青紅皂白,抄起掃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罵了個狗血噴頭。我看著爪印一路通到床底下,當然知道誰才是罪魁禍首,但也樂得裝聾作啞,任狐狸去背黑鍋,狐狸氣得眼淚汪汪,整整一天絕食抗議!

    爸爸剛一離開,小狼就認為安全了,不等我呼喚就自信滿滿地溜躂出來。在畫室生活了十多天,它對這裡的環境和存在什麼威脅已經瞭如指掌。它抱著我的腿親熱一番後,得意洋洋地拱出一個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樣玩著,彷彿向我炫耀它的收穫。一會兒它玩夠了,才把番茄一股腦兒地吞吃了下去,連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漿都舔了個乾淨。這傢伙小小年紀就會自己找吃食,判斷什麼東西能吃,看那菜地裡,蘿蔔啃過,菜葉子咬過,小蔥嚼過,但似乎都不合它的口味,唯獨對這番茄情有獨鍾——吃掉一個,咬爛一個,還帶走一個。在炎熱的樓頂,這番茄確實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間想起原產於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傳說「狼桃」的得名是由於它艷紅如火,人們都以為它有毒,沒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們心目中,凡是邪惡的、有毒的都喜歡冠以狼的名稱,因為在他們眼裡世間萬物最惡毒危險的莫過於狼。直到16世紀,英國俄羅達拉公爵去南美洲旅遊,回國時勇敢地帶回「狼桃」作為表達愛情的禮品,獻給他的情人伊麗莎白女王。從此,歐州人稱它為「愛情果」、「情人果」,並作為觀賞植物栽種在庭院裡。

    但過了一代又一代,仍舊沒有人敢吃「狼桃」。

    到了18世紀,一位法國畫家多次為「狼桃」寫生,面對這樣美麗可愛卻有「劇毒」的漿果,他實在抵擋不住誘惑,於是冒著生命危險吃了一個,覺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後,他躺到床上等著死神的光臨。但一天過去了,他還躺在床上,鼓著眼睛對著天花板發愣。他吃了一個全世界都說有毒的邪惡「狼桃」居然沒死?!

    他滿面春風地把「狼桃無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訴了朋友們,大家都驚呆了。不久,「狼桃無毒」的新聞震動了西方,從那以後,上億人均安心享受了這位「敢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帶來的口福。無疑,這位法國畫家並非出於飢不擇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愛上了他所描繪的「狼桃」。

    或許只有畫畫的人,才有這樣的瘋狂與叛逆以命試愛。正如我執意走進狼性世界一樣,傳說的不一定是真實的。

    對於「狼桃」的由來我想到的是另一個可能。菜園中蘿蔔茄子黃瓜等諸多誘人蔬果都被小狼淺嘗則棄,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卻天生就認識番茄,情有獨鍾地選而食之,莫非「狼桃」與狼真的有著不解之緣?一些資料記載:「在南美洲荒野,許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況下,每逢入暮時分就在灌木叢中尋找漿果充飢,同時也補充維生素和水分。」人們都只知道狼吃肉,卻不知道狼同樣嗜食蔬果雜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鍾愛的救命果實。或許,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經跟隨狼的腳步撿拾這種鮮艷的漿果救命,之後感慨地把狼如此鍾愛的紅色漿果叫做「狼桃」。

    從尋找到第一個番茄開始,小狼有了辨別食物的能力,我心懷甜蜜地把小狼夠不著的幾個「狼桃」摘下來給它放在窩邊,第二天它們就無影無蹤了。

    小狼敢獨自走出畫室了,這無疑給它增加了危險性,加上它和狐狸鉤心鬥角,這樣下去遲早瞞不過父母,畫室不是久留之地,另尋他處迫在眉睫。

    在亦風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一套公寓。

    我迅速收拾好東西,喚出床底下的小狼,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小狼的後脖子,把它拎了起來。一離開地面,小狼立刻放鬆四肢,軟綿綿的像個布偶一樣一動不動,隨我拎著走。我手輕輕晃了晃,小狼也像個鐘擺一樣隨手搖了搖,眼中流露出安靜、乖巧、從容和忍耐的神色。我盡量放鬆手指,不讓小狼覺得太難受,不過換成是長著尖牙的母狼叼著小狼長途跋涉地挪窩,也許會更難受吧,可小狼有著天生的耐受力。

    母狼經常會挪窩,當她覺得巢穴不安全的時候,會一個個叼著她的幼崽去新的安全處所。當母狼搬運它們的時候,小傢伙們一動不動就是一種本能的合作。被叼的狼崽在媽媽的口中不會掙扎,而剩下的狼崽則尋找庇護,安靜地藏起來,等著媽媽一趟一趟地來接它們。可這種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本能在過分依賴人類庇護的狗身上已消失殆盡。

    我如今就充當起了「挪窩的母狼」的角色。我把小狼放進紙箱子裡,儘管盛夏藏於箱中悶熱無比,但它固執地忍耐著一動不動,我在箱側給小狼開出兩個大大的透氣孔,以為它會從透氣孔中探頭張望一番,誰知它仍舊無動於衷地躺著,除了因為燥熱,呼吸比以前急促一點之外,它放鬆肢體紋絲不動。荒野小狼非常清楚貪圖一時舒服的下場或許會斷送一條小命,關鍵時刻當忍則忍。我想起《狼圖騰》中曾描述掏出的一窩狼崽裝死的場景,不禁會心一笑,這是狼崽們唯一的自衛方式。雖然這種本能的自衛不見得總是有效,特別是對於更加狡猾的人類。人能輕易地看穿它們可憐的「伎倆」,所以言之「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所以狼合該敗在更加凶狠狡詐的人手裡。

    我抱著紙箱出門,狐狸自然是哭天搶地地堵在家門口不讓我走,可為了小狼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先讓狐狸在家想想這些日子欺負小狼的過錯吧。

    我每次遠行都是父母照顧狐狸,每次出門它都會耍橫撒潑,非要跟著我「不帶我走我死給你看!」也難怪,對狐狸來說我是它的全部,沒有我它的世界會瞬間崩塌。

    陌生的新家

    半小時的車程,我就到了小狼的新家。我和亦風把車上所有東西都搬進家收拾停當,坐在沙發上環顧四周:一張床、一個沙發、冰箱、書桌、洗衣機和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足夠了。最重要的是,這公寓之上無人去的樓頂有2000多平方米的地方可以讓小狼無干擾地活動過多接觸人對它是沒有益處的。現在,一個大屋子的活動空間對小狼來說足夠了,我對這私密的地方相當滿意。

    「你撿回來的流浪狗呢?」亦風問。

    我頭皮一麻,這才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謊,尷尬地想著應對。

    醜媳婦終歸要見公婆,亦風的家近在咫尺,他遲早是看得到小狼的,好在小狼跟小狗區別不大,興許他認不出來就能瞞天過海。想到這裡我心一橫,「嗚嗚」喚了幾聲,一直放在角落裡沉寂無聲的紙箱「彭」的一聲爆響,憋屈了半天的小狼如石猴問世一般乍然衝破紙箱蹦了出來,興沖沖地邊撒著一大泡尿,邊迫不及待地向我跑來。

    突然看見亦風這陌生人在,小狼微微愣了一下,蹣跚小跑過去,伸鼻子前前後後地嗅聞亦風。

    「喲,瞧這小傢伙……藏得真好……」亦風一樂,張開手接住它抱起來一看,愣住了:「狼?!」亦風的笑容迅速消失了,他睜大眼睛驚訝地看著我,表情中凝結了一千個疑問。

    我嚅囁著還妄圖掩飾一下:「這狗……是……有點兒像狼哈?」然而,長期熱衷於看動物世界還陪我接觸過狼群的亦風眼光卻並不拙劣,他用手指撥開小傢伙釘子般尖利的獠牙,瞪著我哼了一聲:「流浪狗?你就唬我吧。說,怎麼回事?」

    我像打了敗仗一樣頓時洩了氣,眼淚汪汪地把救下小狼的經過對亦風坦白交代了……

    亦風靜靜地聽完,歎了口氣:「傻丫頭,我理解你的同情心,可你這是引狼入室啊,長大了多危險,你想過沒有?」

    「我還沒想那麼多,」我委屈地皺起眉頭,「只想著先救回一條命再說,換成是你,你會見死不救嗎?」

    「這條命不一樣,你撿十條狗我都沒意見,可這是狼啊!」

    「它那麼可愛,跟小狗沒什麼兩樣。」我小聲狡辯。

    「現在是可愛,但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你把老祖宗的話都忘了嗎?」

    「老祖宗還說天圓地方呢!」我向來長著反骨,「現代人比起古人的見識廣闊得多,幹嗎要事事奉行前人的信條?」

    「這可不是瞎話。《狼子野心》的古文在學生時候就讀過,說有個富人出獵抓到兩隻小狼,將它們和狗混在一起豢養。狼很馴服,也和狗相安無事。這人竟然就忘了它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廳裡,聽到群狗發出憤怒的叫聲,驚醒起來四周看看,沒有一個人,再次就枕準備睡覺,狗又像剛才一樣吼叫。這人便假睡觀察,結果發現兩隻狼等到他沒有察覺,要上來咬他的喉嚨,狗阻止了狼上前。這個人最後殺狼取皮。故事末尾還專門寫了『狼子野心,信不誣哉!』(狼子野心,是真實而沒有誣蔑它們啊!)告誡後人。」

    「古文不錯啊!」我靜靜地聽完,呵呵一笑,「就這個故事本身來說吧,這富人光想著指責他養大的兩隻小狼背叛了他,可怎麼不想想小狼當初是他打獵抓來的呢?說不定還是殺大狼掏狼窩得來的,他的這種豢養恩惠是建立在強取豪奪基礎上的,施恩方式本身就是個錯誤,用一種錯誤的方式去驗證一件事情,得到的答案也一定是錯誤的。狼是相當記仇的動物,絕不乏趙氏孤兒這樣忍辱復仇的例子;狼又是崇尚自由的,它絕不甘於像狗那樣過奴性十足的生活。這富人像狗一樣馴養著狼,怎麼可能不是悲劇結束?這麼一個不瞭解狼性的人留下的評價值得我們信奉嗎?況且古人只說狼子野心,這個『野』字就很有深意了,野心是對自己應有生活的一種嚮往和追求,我覺得,身為野狼擁有野心本就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我低頭看著這個可憐又可愛的「狼子」,見亦風默然望狼,猶豫無語,我接著說:「再說《狼子野心》的典故是講楚穆王時期越椒為奪權同族相殘的故事,人們總是不願明說自己同類不好而借助獸類來隱喻,歷史久遠了,後人也就只記著字面的訓誡,而忘記了故事的根源。」

    亦風一揚手:「不管你怎麼替狼辯解,狼的凶殘還是有目共睹的,它畢竟跟狗不同。那種凶狠不可能因為馴養而有所收斂!撇開『狼子野心』這個典故,千百年來對狼的形容就沒一個好的,連古人造這『狼』字都是在『狠』字的頭上加了一點,意思是再『狠』一點就是『狼』!」

    我用指頭在手心寫畫了一下,慢悠悠地說:「為什麼那樣想呢?狼字拆開是『犬』『良』,可以看出,古人認為狼是良犬,而非惡獸,《說文解字》也說了,狼,『良獸也,從犬良聲』。」

    亦風氣得猛揪頭髮,哭笑不得:「伶牙俐齒的!我不跟你爭了,總有一天你被它咬一口才知道引狼入室的後果!」說罷無可奈何地轉身離去。

    來到了新家,小狼剛萌生出來的大膽又有所收斂,為了安全起見,我暫不帶它外出,即使有時候小狼偶爾跑到門口探看,我兩聲輕喚,它就叉著羅圈腿晃晃悠悠地回來了,像一團可愛的灰色絨球。

    小狼的身體也在驚人地變化著,一天一個樣,常常早上起來,我就覺得它又比昨天大了一圈。幾天後小狼就滿月了,從鼻尖到尾巴尖52厘米,尾巴約為10厘米。直立時,從前掌到耳尖,高31厘米,體重1.5千克。這時期的小狼長得很快,一個星期之前還軟綿綿地貼在腦袋上的小耳朵,幾天時間就支楞起來,並且像急待綻放的花瓣一樣越撐越開,對著光時,透明耳骨中隱隱約約現出一絲絲淡紅色毛細血管。有時玩著玩著,它會突然豎起這對花瓣耳朵,然後迅速轉身跑回床下再不出聲。甭問,它靈敏的聽覺告訴它有人來了,回家的鄰居、修水電的、換門鎖的……它甚至能一聲不響在床下潛伏幾個小時,直到陌生人離開才解除警戒鑽出來。

    它聽聲音辨方位也準確了許多,我召喚它的時候,它能準確地向聲音的方向跑來,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樣還要短暫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小狼的眼睛裡還有些淡藍色,像一層慢慢變薄的霧氣,正在漸漸退去,只是視力似乎還不是太好,常常一塊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見,要借用鼻子焦急地嗅聞一番,才能找到。

    小傢伙的身上覆蓋著兩層毛。一層短短的黑色絨毛約1厘米長,密實蓬鬆,用於保暖,對著毛叢吹口氣,細軟的絨毛雖倒伏,卻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卻是吹口氣就現出下面粉紅的皮膚,可見狼毛的密實程度遠遠大於狗的皮毛。因為這時候的小狼保持體溫的能力還比較弱,常常需要貼著母狼和其他的兄弟姐妹取暖,所以這層貼身絨毛的保暖效果極好;另外三周大的小狼就可以摸索著跟媽媽出窩在洞口附近曬太陽了,黑色絨毛能夠幫助它從陽光中吸收更多的熱量。黑絨毛之上一層又尖又細又長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長,稀疏均勻,根根如鋼針般直立筆挺,毛尖的金色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彷彿那是刺而不是毛,張揚跋扈的樣子讓人一看就知道它是個野東西。

    如果在狼群中長大,絕對是個頭狼

    俗話說「翹尾巴狗,夾尾巴狼」,我一直以為小狼不會搖尾巴,沒想到它會。當它乞食和開心的時候,或者對我表示恭順的時候,它會狠狠地搖尾巴,只是不像狗那樣靈動,更像汽車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當它急切乞食和極度恭順的時候,尾巴搖動的頻率更快。這時候小傢伙的尾巴是前粗後細,圓錐形的一根,尖端細弱可憐巴巴顫顫巍巍地抖著,像只剛剝出來的嫩筍芯兒,小尾巴根部卻陡然變粗,強悍地植在小狼屁股上,唯恐扎根不牢被誰一把揪斷似的。

    過去一直以為小狼最早成型的感官是嗅覺,很快我發現我錯了,它最早用以感知的竟然是觸覺。它的腳爪肉墊上分佈著敏銳的神經末梢,在它還未睜眼時,就靠小爪子摸索,尋找母狼的乳頭、感知兄弟姐妹的存在。逐漸長大以後,每當有情況出現,它首先是四腳站定不動,讓小腳爪盡量感知地面的微微震動,有時抓緊地面的小爪子還緊張地收縮一下,之後立刻聳動鼻翼,鼻孔張弛收集味道,接著動用聽覺,轉動頭部和耳廓尋找異常聲音的來源,動作雖然連續,卻仍有細微的先後之分。小狼最後成形的才是視覺,尤其在小狼眼睛藍膜褪盡之前,觸覺、嗅覺、聽覺是它主要的感官,會相繼成熟。

    對小狼的認知發展而言,三個月是一個分界線,前三個月的小狼崽會一一記住來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將這些味道歸類為夥伴和親人——因為三個月前的小狼崽都要受到狼媽媽的嚴格保護,被允許接觸到的東西都要經過狼媽媽篩選過濾和引導,因此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歸類為無害的、友好的,而這期間的重要認知會在小狼的腦海中銘記終生,即使長大後多年不見,它也能認出它兒時的親人。同時,牢記母親和同窩兄弟姐妹的味道,也可以避免日後過近血緣的繁殖。

    三個月之後的小狼活動範圍變廣,狼媽媽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護它,小狼需要自己判斷危險的來臨,遇到陌生事物會本能地害怕和排斥,這時候它再認識的味道都容易被歸類為有害的、有威脅的,例如這時候出現的其他狼或者動物甚至人,都會被歸類為它的競爭者、獵物或者敵人,它會牢記這些味道。所以三個月之後的小狼要再接受和親近陌生人是比較難的了。

    小狼的第一個月幾乎都是在大量的睡眠中度過的,它很淘氣貪玩,但精力有限,往往玩上一會兒就睏倦了,打著哈欠扒在沙發邊緣,使出吃奶的勁兒努力往上爬,可愛至極。我輕輕托著它圓滾滾的小屁股助它爬上來,小傢伙疲憊地哼唧著鑽到我懷裡,眼皮沉沉,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從第一次在我懷裡睜開迷濛雙眼,我的懷抱就是它最本能的嚮往。我輕輕用手護住它的身子,在柔柔的呼吸聲中感受這份異樣的親情,沉沉入夢,與狼共眠。

    此時是小狼最為淘氣的時候。它喜歡撕咬東西,電線、桌腿、窗簾等都成了它磨牙的玩具,我每天早上起來都有一隻拖鞋找不著,不用問,在它窩裡。

    如果它有兄弟姐妹,從這時到它滿三個月,正是開始在嬉鬧中相互試探力量、確定今後在狼群中地位的時候,而它現在能找到的「活物」就只有我,所以老跟我較勁兒。

    小狼的牙也比一星期前尖了許多,而且有點不依不饒了,以前提醒它兩聲,它就會自動鬆口,現在提醒四五聲甚至「反攻」一下,它才很不情願地放開,意猶未盡地繞著我轉圈,一副很想佔上風的樣子。

    想起它一窩六個兄弟姐妹,出生幾天就被人掏出來,所有小狼崽都抗不過飢餓與寒冷的折磨,只有它一個堅強地活了下來,雖然有病,但經我調養一星期後就恢復迅速,可見體質根基確實是優勝劣汰中的精品,如果它在狼群中長大,絕對是頭狼的角色。而看它每次在我手中玩命地喝奶,喝完還要搶奪碗的狼勁兒,的確是個狠角色。但它現在吃東西的時候還是很安於我的撫摸的,或許還沒有到佔有慾和護食本性膨脹的階段。

    放縱它是為了保留它的天性

    小狼天生好奇,這階段更是一個淘氣搗亂、破壞力超強的小男孩,屋子裡面的傢俱、電器無一倖免地成了它磨牙的玩具。咬地板、啃牆角、鑽進被窩裡睡覺、爬到馬桶裡喝水;我洗著衣服發現廁所淌了一地的水——小狼把下水道軟管給抽出來了;我撐開雨傘,傘面已經被撕成一條一條,像一隻水母……我蹲下來收拾東西的時候,小狼乾脆從我後背爬上來,抓著髮髻坐在我頭上高興地看我忙碌;我一起身,它就連忙過電般地抓緊髮髻,像孩子坐上雲霄飛車一樣又緊張又興奮地哼哼,小尾巴就在我後頸窩癢酥酥地掃著。

    儘管我把狐狸教育得很聽話——坐、握手、打滾、裝死等伎倆無一不會,但我從來不用教狗的方法去約束小狼,我很放縱小狼,它愛怎樣就怎樣吧,順其自然保持它的野性和桀驁不馴,它應該學會的是辨別食物和狩獵這些生存技能,這比玩球和握手這些取悅人類的本領重要多了。它不是寵物,它天生狂野。即使現在對我無限依戀,終有一天會離我而去的,因為它身體裡流淌的是野性血液,它理應保留狼子野心。

    自從在這裡和小狼安家,我整天閉門不出,也未和人接觸過,每天都是醒來就和小狼哼哼唧唧地說狼語,我都懷疑我再說人話的時候舌頭會不會打結?沒有人訴說的日子裡,每當夜深人靜,我就把和小狼的故事與情感寫成日記。最初只是對小狼成長狀態和身體恢復情況的一些記錄,後來一些有趣的成長故事和觀察也成了我日記的一部分,像一個母親為孩子每一步的成長而充滿驚奇歡欣和鼓舞。

    小狼滿月後的一天,我忙完清潔打電話叫外賣,低頭一看,小狼偏著腦袋豎著小耳朵萬分不解地看著我,似乎為我剛才的自言自語而感到奇怪,小狼當然不明白人類用來溝通的電話為何物。我蹲下來撫摸它好奇的小腦袋,它爬到我身上,隔著衣兜反覆嗅聞著我剛才用過的手機。我哈哈一笑,乾脆把手機掏出來放到它鼻子跟前。它認真地聞了聞,又伸出薄薄的粉紅小舌頭舔來嘗了嘗,突然張開嘴一口咬住搶了過去,手腳並用一通亂嚼。每咬一口,按鈕還會發出尖利的滴滴聲,就像一個在它口中垂死掙扎的獵物,聲嘶力竭的按鍵音似乎是對它的努力撕咬做出的最大鼓勵。一個多小時過去了,小狼越玩越興奮,這手機在它眼中簡直就是一個殺不死的活物,無論怎麼咬都會有叫聲。

    咬著咬著,突然手機那頭響起了歡快的鈴聲,接著一個渾厚的男人聲音從話筒中響起:「喂?」小狼嚇了一跳,豎起耳朵望向門口,手機「鐺」的一聲掉在了地板上,小狼嚇得連連退步,像每次聽見陌生人闖入一樣縮進了床底下潛伏起來。「喂?」又是一聲,小狼這才發現聲音並非來自門外,而是來自這小小的對自己毫無威脅的「獵物」,它匍匐著身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來,小鼻子一探一探地嗅著。

    「喂?說話啊?」電話那頭的聲音變得急促起來。

    小狼興趣盎然,低垂著腦袋,擺動著耳廓,像一隻大狐狸聆聽地下鼴鼠的動靜一樣全神貫注地聽著手機裡的聲音,突然它一躍而起,一口咬住手機猛地一甩頭,手機「啪」的一聲摔在牆角「粉碎性骨折」,小狼迅速上前把每個肢解部分都嗅了一遍,又咬起來嘗了嘗,眉頭一皺呸呸地吐了出來。破壞完畢,它對再沒了聲響回應的手機頓時失去了興趣,似乎是覺得那個「獵物」已經被它咬死了。

    小狼終於玩累了,它丟下已經肢解的手機,費勁地爬上沙發,鑽到我懷裡打個哈欠睡起覺來。小狼特別喜歡把尖嘴埋在我的腋下,像鴕鳥似的使勁往裡拱,似乎那才有足夠的安全感。我一直擔心它會不會被悶死,而它卻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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