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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鄭小芳) 文 / 路遙

    人一生中,總會有一些重大而有意義的時刻。我現在就面臨著這樣一個時刻。也許這件事並不重大,但至少是有意義的。我是說,再有一個月,我就要從省林業學院畢業了。你們也許並不知道,四年前,我還是黃土高原山溝裡的一個鄉下姑娘。而現在,我已經成了一名大學畢業生。對於一個人來說,這種變化難道還不重大嗎?

    我已經拒絕了讓我留校的要求,而堅持讓學校把我分配到我們家鄉那裡的地區去工作。同學們中間很少有人能理解我。他們嘲笑我是個十足的「鄉下佬」。因為放棄在大城市工作的機會,而跑到一個荒涼的山區去吃苦,似乎太愚蠢了。

    我承認我是個鄉下佬。我熱愛我們的鄉下,正如城裡的人熱愛他們生活的城市。一個人總有一條根深深紮在某一個地方。我的故鄉的確荒涼而貧瘠。那裡,嚴寒從頭年十一月一直要蔓延到第二年清明節以前。那裡的春天也極其短暫,而且塞外吹來的大風常常把毛烏素大漠的沙塵揚得鋪天蓋地,把剛開放的桃杏花打落在了地上。

    但是,那裡也有許多好日子。我們的美妙的時光是從夏至以後開始的。這些陽光明媚、清風習習的好日子一直要延續到另一個冬天開始。在這些日子裡,大部分都會是好天氣,尤其是三伏天,天藍得耀眼,充足的陽光照得大地一片金黃,但並不像大城市這樣悶熱,白天和晚間都有涼爽的風吹拂著大地,給人和萬物以親切的撫摸。

    四年以前,我一直就生活在那裡,除過讀中學在縣城,從來也沒有遠行。自從考入省林業學院,來到這繁華的省城,四年間,我無時不在思念著我的故鄉。有時候,在學校三層樓的宿舍裡,我常常夢見小時候的那些夏夜,我跟父親睡在打麥場上,點著艾繩火熏蚊子;讓涼風吹拂著裸露的胳膊;數天上的星星,聽小河水的喧嘩……有時候,城市某個地方偶爾傳來一聲雞啼,我就忍不住哭了。這可是鄉下的聲音啊!

    我之所以堅持要回到故鄉那裡去工作,不僅僅是我眷戀和熱愛它,更主要的是,我學的水土保持專業也只有在那裡才能大有作為。我當初報考這個專業就是為了最後還能回到那裡去。我愛家鄉的山山水水,我就想用我自己學到的知識去把它變得美好。這個想法在我小時候就有了。

    說實話,我從內心裡看不起我的有些同學。他們雖然來自鄉下,卻鄙視鄉下。我平時很反感他們鄙薄自己的家鄉,這正如一個人談論自己父母的缺陷會引起別人的反感。現在,這些人正千方百計想留在城市工作,哪怕讓他們蹬三輪車也願意留下。我並不是說我的思想境界就有多高。但我總覺得,拋開旁的不說,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總應該有一種勇於獻身的精神。儘管我們現在的生活中享樂是一種普遍的時尚,但我認為生活中崇高與低級的界線從來都沒有模糊過。當然,我並不願意過多地指責我年輕的朋友們,因為歸根結底,人們對生活和幸福的理解取決於每個人自己的認識。這種認識很難統一。我是準備走自己的路,但我也願意為另外路上的朋友們祝福。好了,離別的時刻就要到來。我們都要像離巢的鳥兒般飛向四面八方,不管在哪一個天地裡飛,我們都得將開始用自己的翅膀飛。這就是說,我們要開始獨立生活了。

    所有這一切都讓人激動。它使人興奮,它讓人愉快得有點顫慄,京讓人煩躁不安,它叫人徹夜不眠……

    當然,我的激動還有另外一些原因,現在我也可以不害臊地談一談,不過,說出來也許你要笑話。

    除過畢業的激動外,我同時想到,我和一個男人共同生活的日子將會臨近了。這惱人而甜蜜的想法,時不時來糾纏我,弄得人心神不安。你千萬不要誤會我是要和他馬上結婚。不,這一兩年不會的。雖然我和他都來自農村,但我們已經接受過高等教育,不會像我們在鄉下的同學那樣早婚。我是說,我和他將要以未婚夫妻的關係分配到同一個地方工作。他是省師範大學中文系的應屆畢業生,是我的同鄉。他們村離我們村只有五里路,我和他從小學一年級就同學,拿句俗話說,我們是青梅竹馬。不過,我們早商量好了,畢業後不回我們縣,而要到更往北的一個地區去工作。那裡一半山區,和我們的家鄉一樣屬黃土高原,另一半已經是毛烏素大沙漠了。我們中學時曾一塊去沙漠中的一個縣城參加過體育運動會,被那裡荒漠而壯麗的風光深深吸引。我們曾站在古城雄偉的烽火台上,熱血沸騰地約定:將來我們一定要到這裡來工作。當時這多半有些孩子氣。但這多年裡我們可一直認真地對待這個孩子氣的想法。請不要見笑我們,人在少年時候的某種想法,說不定會在一個人一生中起作用。至少,我們現在仍然忠於這個當初的誓言。我的朋友為此寫守不少詩。他喜歡寫詩,往往比我更富於浪漫的激情。我喜歡他,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至於我,從小就比較喜歡一種激盪的生活,並且對此抱有一種執拗的態度。不要因此就認為我是個「假小子」。從一切方面,尤其從感情方面來說,我是一個地道的女孩子。

    現在我常常想像我們已經到了那裡。那地方開始我們會沒有熟人,因此我們將格外貼近。我會和他在異鄉陌生人的目光下,一塊散步,一塊看電影。說不定我還會忘掉本地習俗,像後來我們在這個城市一樣,挽著他的胳膊走路。這肯定會招惹許多嫌惡的目光。我有趣!

    我肯定會時不時去他的單位,他也會時不時到我的單位來。說不定我們還得買個煤油爐子和一些炊具,以便在星期天一塊開小灶。這些東西當然會放在我那裡,因為我是女人。天啊,真可怕!我還想到我們以後會有一個孩子。我喜歡胖小子,但他說他喜歡女孩……

    現在我該來說說,我口口聲聲提到的那個「他」是誰了。

    他叫薛峰。如果你讀過省文學刊物《北方》去年的第五期,你就會看見他在上面發表的一組詩《青春樂章》。不過,署名是雪峰,取他名字的諧音。不滿你說,這個筆名是我給他起的。關心我們的人大概主要想知道我們現在和以後的事,因此關於我們的過去我只在這裡簡單地說一說。

    大家已經知道了,我和他從小就是同學。初中和高中也是一塊在縣城上的。除過初中我們分在兩個班外,小學和高中我們不僅是同班,而且是同桌。

    在我們那窮鄉僻壤,能進入縣辦初中和高中是極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幾乎全被縣城的學生爭奪去了,鄉下的學生大部分只能上社辦中學——這意味著他們大部分初中畢業後就得回農村當莊稼漢。師資水平低和教學條件和簡陋造成了他們大部分再不能深造。有的社辦中學連外語課都不開,學生們怎麼能考上大學呢?

    我和薛峰用我們良好的成績在縣中爭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們整個一道川十來個村子裡,我們兩個是唯一進入這座神聖殿堂的。在初中升高的考試中,薛峰竟然考了全縣第一名。我們從小到大,基本上經常在一塊。城裡上學時,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竿返校,我們都是一塊相跟著走。當然,這中間也發生過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學們曾擠眉弄眼地議論過我們。回村時,公路兩邊我們熟悉的莊稼人也曾粗魯地喊叫我們是「兩口子」。這一切是多麼叫人生氣。但是後來長大了,我自己在內心深處也承認我這一生不能再離開他了。當我朦朧地懂得愛情時,我就知道我喜歡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歡的也是我。十九歲那年,我們離開家鄉,一同考進了省城的大學。我以第一志願被錄取,進了林業學院水土保持專來;他是第二志願,考到了省師範大學中文系。

    上大學之前,由於我們小,關於我們之間相互喜歡的話當然誰也沒有說過。上大學的第一年也沒說。但這種關係實際雙方在內心裡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後,由於人生地疏,我們相互間完全成了親人。我們經常在一塊會面,但倒不是在談情說愛。談的無非是學習和我們未來將要去的那個地方——那個有著廣闊無邊的大沙漠,有著蜿蜒的古長城殘跡的福奇的土地。我說我要在那裡栽許多樹,種許多許多草。他說他要在那裡寫出一些驚人的詩篇來。這些火熱的生活多麼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學二年級的後半年,有一天,我們一塊相跟著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結巴著說:「小芳,你,挽著,我的,胳膊走……」我一下子臉燒得像炭火一樣,趕忙朝四下裡看了看。我看見街上有許多姑娘都挽著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猶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兩個人幾乎都不會走路了……

    那天,他在商店裡給我買了一條漂亮的連衣裙。我給他買了一件深藍色的毛料上衣。

    從那以後,我們就開始了真正的戀愛。一切和大城市裡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樣。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自己當然經歷了無數甜蜜而新奇的體驗,但這些東西對大家來說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因此也就簡略了。

    現在我再順便補充幾句我心愛人的長相:薛峰一米七五,個頭不算低;身板茁壯而挺拔,神態瀟灑,五官都恰到好處。這兩年,他是比鄉下時變化多了,身上的農民血統幾乎已經看不出來,像個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誇口說,我愛的這個人是一個漂亮的男子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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