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等人 文 / 蘇青
第十一等人
——談男女平等
左傳有一段話,把人類分成十個等級,說;"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魯迅先生見"台"沒有臣,未免太苦了,便安慰他說無須擔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但其子不過弱而已矣,長大了便強,便可升而為"台",而妻的卑卻是命中注定,永無翻身之日,永遠是個第十一等人。
做第十一等人當然是痛苦極了,她們唯一的希望,便是趕快討個媳婦。討個媳婦進來雖不能使自己躍高一等,上而至於與第十等男子並肩稱"台",但下面總算添了一級。假如說:那個新進來的媳婦的等級是第十一等B級吧,那麼她自己便是第十一等A級了,心中安慰得多。當然這升級的希望完全靠在生兒子身上,沒有兒子便沒有媳婦。別說在第十一等中分不出A級B級來,恐怕犯了七出之一,連最低等的身份也保不牢了,豈不哀哉!
不過這哀哉乃是後人的話,當時的女人是決不會想到蹴等進這類事情上去的。就是有幾個會想的人,她們也不敢想。不敢思想男人所不許她們想的東西,不敢不思想男人所要她們想的東西,時時,處處,個個都顧著丈夫的性兒行事,都便是所謂婦德!別說男人叫她們做第十一等人,她們當然是"以順為證"。就是男人叫她們把"人"的資格取消了,她們也一定"無違失子"的,直到近世自由平等的思想發達以後,男人間十個等級也不存在了,——在名義上總是不存在了——這才產生了一位娜拉。
娜拉的出現曾予千萬女人以無限的興奮,從此她們便有了新理想,一種不甘自卑的念頭。她們知道自己是人,與男子一樣的人,過去所以被迫處於十等男子之下者,乃是因為經濟不能獨立之故。於是,勇敢的娜拉們開始在大都市中尋找職業。結果是:
有些找不到,
有些做不穩;
有些墮落了!
成功的當然也有,但是只在少數。而且在這些少數的成功者當中,尚有一個普通現象,便是她們在職業上成功以後,對於婚姻同養育兒女方面卻失敗了。於是許多人都勸娜拉們還是回到家裡去吧,娜拉們自己也覺沒味,很想回到家裡來了。
但是家裡的情形又變成怎樣了呢?
大部分丈夫是早已不把妻子當作第十一等人看待了,相反地,他把她認作全智全能的上帝。他要求她:第一,有新學問兼有舊道德(此地所謂舊道德,當然是指婦德之類而言)。那比起從前做第十一等人時只講"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要難得多了。第二,能管內又能對外。管內便是洗衣做菜抱孩子,對外便是赴宴拜客交際跳舞。從前女人雖也有坐八人大轎上衙門,拜憲姨太太做乾娘等事,但總不及現代女人所受的應酬罪之多。而且男人都是要體面的,太太在家裡操作雖如江北老媽子,到了外面卻非像個公使夫人不可。第三,合則留不合則去。從前男子雖把女人當作他的奴隸牛馬,但總還肯豢養她,教導她,要她們生兒子傳種接代,與自己同居到老死。而現在的男子呢?他們卻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一旦馬兒老了,或者馬兒尚未衰老而自己卻已騎厭了,便想把它立刻一腳踢開,另外換匹新的來騎。踢開一個妻子,橫豎也不過是幾千元贍養費的事,夫妻之間最難法律解決,難道司法警察可以把自己硬押進房不成?
於是乎女人苦矣!女人難矣!女人雖從第十一等人一躍而與男子平等,但其生活卻更苦更難了。
然而怎麼辦呢?
有些人說:其實女人還是不解放的好,就算做個第十一等人吧,總還是有人可做,有兒女可養,而且生活也穩定。這是復古派的議論。
他們看到女人現在的環境惡劣,正是想做奴隸而不得時代,以為她們一定是希望回到從前做第十一等人的時代去了,那可是他們的觀察錯誤,我敢說天下決無此事。這好比一個纏足放大了的人,雖然大足須日行百里,走得腳底也起泡了,可是叫她們仍舊裹起足來不再走,她們會願意嗎?不!她們是寧願苦苦練習跑路,不願再裹小腳的。更何況現在男人的思想也變了,他們對於妻子的希望是婦德(還是指第十一等人的奴隸的道德而言)多帶,婦食自備,那就是說女人即使再裹小腳也得跑路了,那更是乾脆的斷了她們復古的念頭。
放在女人面前的只有一條道路,便是向上!向上!向上!
但向上向上究竟要上到何等程度,也頗有討論價值。許多人都說女子解放之目的乃在於求男女平等,誠如其言,則女人的慾望未免太小,要求也未免太低了。因為照目前的情況而論,大部分男人實在也並不幸福,也想有做奴隸而不得的現象,連最低生活都沒有保障,不知道女人又羨慕他們些什麼,若說女人要求平等,不是要求與現代男子平等受苦,乃是要求與將來理想社會中的男子平等享樂,則屆時女人也自有其特殊要享受的快樂可要求,難道除了與男子平等以外,便無其他更高的希望?不問這東西——平等——是否定為自己所需要,只因它以前曾為他人所吝與,逐一意求之,這是鬥氣式的行為。
我以為宇宙間一切事物決沒有真平;水面是平的,但是河底卻深淺不等。而且平了又有什麼好處?人不獵獸,則人失獵得之樂,獸失逃生之樂;或者說:人無空勞往返之憂,獸無誤落陷阱之憂。如此一來,人獸平等是平等了,其奈大家無憂無樂,統統活得不起勁何?人與人也是如此。像過去般男女不平等的時候,男人快樂,女人不快樂。現在男女名平等而實仍未平,故女人爭取,男人吝與,其實都是毫無意義。我相信將來男女真的平等了,男女雙方都不會快樂,雖然他們及她們的鬥爭行為總算告個段落。
女人生孩子,男人不生孩子,這是男女頂不平等的地方;女人還是要求與男子平等,大家都不生孩子呢?還是希望在生孩子的時候能夠多得到些較男子更好的待遇呢?
我敢說一個女子需要選舉權,罷免權的程度,決不會比她需要月經期內的休息權更切;一個女人喜歡美術音樂的程度,也決不會比她喜歡孩子的笑容聲音更深;……我並不是說女子一世便只好做生理的奴隸,我是希望她們能夠先滿足自己合理的迫切的生理需要以後,再來享受其他所謂與男人平等的權利吧!
凡男人所有的並不都是好的;凡男人所能享受的,女人也並不一定感到受用,這個觀念須弄得清楚。幸福乃滿足自身需要之謂,不是削足適履,把人家所適用的東西硬來滿足自己不盡同的需要。假如你這樣做,那只能顯出你的嫉妒,淺薄,與可憐,距成功之域尚遠。
做慣了第十一等人的女人呀!你們現在好像上電梯(其實上去還是由樓梯拾級而登的好),升高得太快了,須提防頭昏眼花栽觔斗呀!尤其是在目的地到了,電梯停住的剎那,你們千萬要依照牛頓的運動定律做——那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