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鬼情未了 隔著一座奈何橋 文 / 西嶺雪
玉米說,天上的星星是他送給我的鑽石。但能掛在脖子上的鑽石,卻是麥子送給我的項鏈。
所以我寧肯一直偷偷摸摸地做著麥子的女人,也不願意成為玉米自行車後座上的愛情……
隔著一座奈何橋
牡丹樵
玉米實在不走運。
剛到樓下,就停了電。等他跑上26樓,把我背到樓下的院子時,電,又來了。
遠遠近近,好多人挑著燈籠在散步。
我問玉米:「今天是情人節,又不是過元宵,怎麼那麼多人打燈籠?」
玉米不理我,只顧著自己哭。眼淚一把,鼻涕一把,也不知道害臊,真是個「沒男人的出息」。
手邊剛好有一個燈籠飄過來,且不理他了,我也打起燈籠,加入到散步的那一群人之中,沿著一條河邊的青草地,向一片霧靄的深處走去。
1
以前,我用顛三倒四的句子罵玉米時,他總是嘻嘻一笑,把我的創造發揚光大:「雖然我是個騎著保險賣自行車的小男人,但總有一天,我要娶老婆當你。」
也不是沒想過嫁給他,但他實在太窮了,每次送花,只送一朵,還是打了折快謝的那種玫瑰,偶爾請我吃頓飯,不是麥當勞,就是肯得基。我說這種地方,只適合中學生約會,他就刮了我的鼻子說:「你要是穿上校服,沒人不當你是高中生。」
這樣的誇獎讓我很受用,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陪了他去冒充中學生。
每次吃完飯,我都會提醒玉米:「別再對我浪費感情了,找個踏踏實實的女孩子去結婚吧。」
每當這時,他都會扳著我的肩膀,用很誇張的表情對我說:「我一定會賺很多很多錢,遲早我會比麥子還有錢,等到那時,我就會很氣派很氣派地,把你娶回家當老婆。」
麥子是玉米的上級的上級的上級,他有錢的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但玉米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年前,我已經是麥子的女人。
麥子有錢,也捨得給我花錢,但他卻是個有老婆的男人。
麥子的錢都是靠著他老婆的老爸賺來的,所以,他從不敢跟老婆提離婚的事。所以,我只能一直做他身後見不得光的女人。
剛到公司時,我和玉米一起跑業務,滿大街拉單子,後來,麥子說我長得像他大學時的女朋友,就把調到行政部,做他的私人助理,從此不受風吹日曬和雨淋。再後來,我就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在沒有熟人看見的地方,讓他一次次緬懷大學時光。
住在他送我的房子裡,用他的錢打發一個女人26歲的寂寞與虛榮,常常,我會一個人在午夜的窗前發呆,想起玉米。要是玉米能有麥子十分之一的錢,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嫁給他。
但是我等得眼角都長出細密的皺紋了,玉米還是個騎著保險賣自行車的窮光蛋。
2
記得三年前,情人節那天上午,麥子帶著我去塞納河吃法式鵝肝,還送給我一條鑲滿鑽石的項鏈,而玉米直到晚上下班後,才拿著幾枝快要蔫掉的玫瑰來找我。他俯在我的耳邊很神秘地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給我世界上最大最亮的鑽石。
那時間,麥子已經回家陪老婆過節去了,我就坐在玉米的自行車後座上,興沖沖地跟了他去拿鑽石。
玉米的自行車一直騎到了郊外的油菜地裡,我也沒見他把鑽石拿出來。
那晚,天空很藍,星星很亮,星空很美,玉米牽著我的手,指向天空:「有一本書上說過,星星是上帝送給窮人的鑽石。我現在還很窮,只能先把鑽石寄存在夜空裡,不過我保證,總有一天,我會送給你最大最亮的鑽石。」
他說得很認真,我感動得眼淚都要掉下來了,正要偎進他的懷裡藏起尷尬時,他卻大驚小怪地指著我脖子上的項鏈問道:「哇,你脖子上這串玻璃可真亮,在哪兒買的,肯定能值一百多塊?」
氣得我真想狠狠咬下他一塊肉,但張了張嘴,卻到底沒有咬下去。見不得陽光的鑽石,可不就是一塊破玻璃麼?
那晚之後,再看星星,我總是忍不住憂傷。
我很喜歡玉米送我的禮物,但能掛在脖子上的鑽石,卻還是麥子送我的項鏈。所以我寧肯一直偷偷摸摸做著麥子的女人,也不願意成為玉米自行車後座上的愛情。
3
每年都有情人節,玉米不得不每年挖空心思逗我開心。
去年,他約我去放風箏。他在電話裡說,他和我的風箏一定是世界上飛得最高的那一隻。但是,我沒有去。
飛得再高的風箏,也不會比飛往東京的飛機飛得更高。
但飛得再高的飛機,也抵不過寂寞。在三萬英尺的天空,我的眼淚,玉米看不見,麥子也看不見。
麥子早早陪了老婆,離開這個北方城市,去夏威夷過他們36度的情人節,他把往返東京的飛機票遞給我時,竟連一句抱歉也沒有。
櫻花總是比愛情開得更晚,一個人走在2月14的孤單裡,身旁的情侶比枝頭的櫻花更稠更密,我成了最不合時宜的外鄉人。都說上野是東京最大的公園,我卻找不到一個可以停下來想念的角落。
玉米是在放他的風箏吧,還是偷偷躲在家裡盤點他的存錢罐?沒有我在身邊,他會不會也和我一樣憂傷?
也許,和玉米一起去放風箏,會比一個人來東京,看這還沒開放的櫻花更會讓我覺得開心吧?但在愛情的世界裡,從來沒有也許。我從一開始選擇的就不是愛情,為什麼又要為了愛情而傷心呢?
從東京回來後,一推開門,茶几上放著一個紙糊的風箏。一看就是玉米親手做的,他還用狗爬體在上面寫著大大的三個字:愛情鳥。
可能是寫字的時候,顏料蘸得太多,那三個字的下面都拖著長長的尾巴,像乾涸在臉上的淚痕……像我在上野的櫻花樹下,用花了的妝容,展覽著失戀的心情。
4
後來,那個風箏被我裝了鏡框,掛在客廳的牆上。
麥子看見到後,問我是從那裡得來的,我說是在路邊順手買的。他就嘲笑我說:「跟了我兩年多,怎麼品位還這麼差?」
我反問:「跟了你兩年多,怎麼還不向我求婚?」
麥子語結,用了一個LV皮包,才又換回我的笑臉。
有錢人當久了,麥子習慣用錢解決一切,他對我也只會用這一種辦法。
想起有一次和他晚飯後分手,走到樓下時,才發現小區停電了。一個人爬26層樓已經很恐怖,還要穿著9CM的高跟鞋,在暗黑的樓梯間摸索……我猶豫了又猶豫,到底還是撥通了麥子的電話。
他正開著車走在回家的路上,一點也不為我緊張,只隨口給我出主意:「在小區旁邊隨便找個賓館,先開個房間過一夜吧,我到家了,別再打電話過來了。」
不等我回答,電話已是忙音。我握著手機站在黑暗中,不知所措,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念玉米。
接了我的電話,玉米只用了20分鐘就趕到了。騎車騎得他整個人熱氣騰騰的,像極了一塊剛出爐的麵包。他住北郊,我住南郊,就是開車過來,也得半個小時,真不知道他一路上闖了多少個紅燈。
我掏出紙巾,想給他擦擦頭上的汗,他卻從自行車前框裡拿出一把蠟燭,還有一個手電筒,把我的雙手都佔滿。
然後,他往地上一蹲,拍拍自己的後背:「來吧,爬上來吧,人肉電梯的幹活。」
那是長大以後,他第一次背我。他的後背熱烘烘的,還像小時候那樣熟悉。
5
小的時候,我們都住在七樓,他家東戶,我家西戶。我們每天一起在院子裡玩,不到天黑不回家。每次回家,我懶得爬樓梯,總欺負他背我,還說是給他一個鍛練身體的機會。
歲月在玉米的後背上一天天走遠,我們也漸漸長大。舊樓拆了,大家住得遠了,他不能再背著我爬樓梯了,就每天繞了道,用自行車馱著我上學放學。
所以直到現在,在這個人手一輛自行車的城市裡,我卻一直都是個不會騎車的女子。而玉米的自行車後座上,也從來沒有坐過別的女子。
他說,他的自行車就是我的專車,就像他的的後背,也只是我專屬的電梯。
現在,這架電梯更結實了,他咚咚的腳步夯實有力,似乎能一直把我背到天上去。我爬在他的後背上,眼淚撲簌簌流個不停,一滴不落,全落在了他的後背上,與他的汗水混在一起,散發著鹹鹹的味道。
我在他的耳邊輕輕地說:「玉米啊,你要快些啊,再快一些……」
玉米傻呵呵地回應我說:「我又不是真的電梯,能這麼快,已經是奇跡了。」
我的眼淚又一次遮蓋了眼簾,在心裡暗暗罵他是個傻駱駝:「傻玉米啊傻駱駝,我是說要你快些,再快一些成為有錢人,我已經快要等不及了……」
那一晚,我很想讓他留下來過夜,但沒等我把心裡的話說出口,電,卻又來了。
明亮的燈光下,我忽然改了主意。在我的心裡,有另一個聲音在大聲地阻止我:不要,不要再讓玉米在你身上浪費光陰了,他應該去找一個簡單,乾淨的女孩子,去談戀愛,去結婚……
最後,我到底還是硬著心,把他推出了門。儘管他也很想留下來,一輩子都留下來,但我說讓他走,他還是聽話地走出了門。
看著他那麼的不高興,我又忍不住心疼,就轉身找出門上的一把備用鑰匙塞到他的手心裡:「以後,我要是忘了帶鑰匙,回不了家,你得第一時間給我送過來。」
玉米像得了獎賞一樣興奮得滿面通紅,連連點頭,馬上就忘記了剛剛才被驅逐的不快。
6
今年的情人節似乎比往年來得更早一些,地上的殘雪還沒化乾淨,玫瑰花已經擠滿了大街小巷。
三天前,麥子洗澡,我幫他整理衣服時,無意中看到他的衣袋裡有一個首飾盒,打開一看,是一對藍寶石的耳墜。我以為是他早早為我買好的節日禮物,就裝作沒看見,又原樣放回,什麼也沒說,只等著到時給他表演一個驚喜。
但是今天早上,我卻發現那對耳墜戴在公司一個新來的女孩的耳朵上,而我收到的不過是一束最普通的花。
臨到午飯時,麥子和那個女孩一起不見了。
原來,他是有很多個女人的,而我竟天真地以為,我是他在妻子之外的唯一。
我打他的電話,想要問一個明白,他卻關著機。
我一直都知道,麥子有好幾個電話號碼,但我能撥打的卻只有一個。當這唯一的號碼對我忙音時,他的人也就在我的視線裡平空的蒸發了。
我與麥子,終於到了要結束的時候。
整整一下午,我把自己關在房間,對著牆上經年的風箏發呆:難道,我只能給玉米一個殘破的自己?憑什麼,我要讓可憐的玉米替我收拾殘局?
我想得頭疼欲裂,也沒想明白,索性不再想。我想睡覺,也許一覺醒來,玉米就在我床頭站著呢。
可是翻來覆也沒睡著,麥子和玉米,他們兩個在我的腦子裡不停地打架。
拉開床頭的抽屜,我找出一瓶安定,那是以往我失眠時的救星,還從來沒在大白天用過呢。但是現在,也不必管它什麼白天黑夜了,對於一個丟失了愛情的女人來說,剩下的只有,極夜。
我把大半瓶安定倒進嘴裡,也不知道究竟是多少顆,又抓過手邊的半瓶白蘭地一飲而盡,連同眼淚和絕望一起咽進肚子裡。
7
當我醒來時,玉米果然就站在我床頭。
他背起我,從樓梯上飛跑而下,比風還快。但是,下了樓之後,不知道為什麼,他卻就地坐著哭了起來,旁邊那麼多人看著,他也不管不顧。
直到我打著燈籠,走出很遠,很遠了,還聽得見他哭得撕心裂肺的聲音。
我走過一座橋,橋頭有一個賣茶水的婆婆,她遞給我一碗茶:「閨女,喝了吧,喝了,你就忘了那個傻小子了。」
我回頭,看見我走過的橋上刻著三個字:奈何橋。
我在這頭,而玉米,他在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