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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十二釵正冊探秘 十二、情天情海幻情身秦可卿 文 / 西嶺雪

    1.爬灰與養小叔子

    秦可卿是書中的一個神秘人物,風流教主。脂硯齋曾批言: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的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

    於是,本來懸樑而死的秦可卿在書中就變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說線索。

    首先是太虛幻境的畫冊上,她的主頁裡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

    接著《紅樓夢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終》裡,又留下了一句"畫梁春盡落香塵",再次肯定她縊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別注意的是,判詞裡有一句"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而脂硯還在這裡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讀者忽略了去。

    然而,寧國府究竟犯了什麼彌天大罪,要被稱之為"造釁開端","敗家根本"呢?

    詞裡說"情既相逢必主淫",曲裡說"宿孽總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導致"家事消亡"的"首罪"。

    那麼,寧國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條,自然是焦大所說的"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的淫行。

    "爬灰"是俚語,特指公公與兒媳婦通姦,而寧國府裡唯一的公媳關係就是賈珍與秦可卿,矛頭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後,賈珍哭得淚人兒一般,問到發送之事,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脂硯齋在這裡批道:"-盡我所有-,為媳婦是非禮之談,父母又將何以待之?……吾不能為賈珍隱諱。"

    本來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麼大罪。然而賈珍在可卿死後大肆操辦,還用"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的棺板為可卿裝殮,此乃"逾制之罪",必定會為賈家的"事敗"埋下禍根。

    相比之下,"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倒顯得無足輕重了。

    但是,這"小叔子"到底是誰呢?

    有人說是賈寶玉。理由是寶玉在夢中有與警幻之妹可卿雲雨之事。然而書中已經明明白白說了是一個夢,況且旁邊侍候的丫環盡多,兩人怎麼也不可能當著眾丫環的面顛鸞倒鳳。而且秦可卿是賈蓉之妻,與寶玉是叔叔與侄兒媳婦的關係,也不能稱之為"養小叔子"。所以,這種說法是第一個行不通的。

    也有人說指的是鳳姐和寶玉,所以當寶玉問時,鳳姐才會嗔怒。這兩個人的關係的確是叔嫂了。但這時候寶玉尚小,雖然已曾初試雲雨情,也還不至雨露均沾至此。況且即使二人之間有什麼,也還輪不到一個寧國府的老僕來過問榮國府主子的事。他們倆應該不在焦大的醉罵範圍之內。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種說法是鳳姐和賈蓉。這兩個人似乎是有些曖昧的,但二人是嬸子和侄兒的關係,也不叫"養小叔子",所以焦大罵的應該也不是鳳姐。

    那就只剩下最後一個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賈薔。在整個寧國府裡,只有可卿和賈薔這兩個主子之間稱得上是叔嫂關係。因此我認為,焦大所指,只能是這兩個人。

    寧府裡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賈敬不算,統共就只有賈珍、賈蓉、賈薔三位,竟然都與秦可卿發生了或明或暗的性關係,也就難怪紅樓夢曲子裡說:"擅風情,稟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了。

    但是僅僅一個秦可卿,還不足以彰顯寧府的全部情孽。於是,書中又穿插了一段《賈二捨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雖然賈璉並不是寧國府的人,而是榮府長房賈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卻是寧府內當家尤氏之妹,而這宗親事,也由寧府族長賈珍、賈蓉父子攛掇而成,故而"箕裘頹墮",仍當歸罪於寧國府。

    這罪大到什麼程度?

    用鳳姐的話說就是:"國孝一層罪,家孝一層罪,背著父母私娶一層罪,停妻再娶一層罪。"

    且看鳳姐將尤二帶回園中一段描寫:

    "鳳姐便帶尤氏進了大觀園的後門,來到李紈處相見了。彼時大觀園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見鳳姐帶了進來,引動多人來看問。尤二姐一一見過。眾人見他標緻和悅,無不稱揚。鳳姐一一的吩咐了眾人:-都不許在外走了風聲,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們死-園中婆子丫鬟都素懼鳳姐的,又系賈璉國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關係非常,都不管這事。"

    連婆子丫鬟們都知道"關係非常",可見事情的嚴重。

    也因此,鳳姐才會命旺兒教唆張華往有司衙門中告賈璉"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仗財依勢,強逼退親,停妻再娶"之罪;而賈珍、尤氏、賈蓉聽說後,也才會慌了手腳,任鳳姐勒索揉搓。

    然而鳳姐自作聰明,借了張華來洩憤,又讓旺兒殺人滅口,偏偏旺兒陽奉陰違,竟然沒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張華這個"活口",將來"事敗",張華必定是推波助瀾的元素之一。

    人命關天,國法難違,這就給寧府埋下了第二條罪狀。

    第二條,則是賈珍聚賭之罪,也是寧府最大的隱患。

    且看第七十五回《開夜宴異兆發悲音·賞中秋新詞得佳讖》這段:

    原來賈珍近因居喪,每不得游頑曠蕩,又不得觀優聞樂作遣。無聊之極,便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因說:"白白的只管亂射,終無裨益,不但不能長進,而且壞了式樣,必須立個罰約,賭個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樓下箭道內立了鵠子,皆約定每日早飯後來射鵠子。賈珍不肯出名,便命賈蓉作局家。

    這些來的皆系世襲公子,人人家道豐富,且都在少年,正是鬥雞走狗,問柳評花的一干遊蕩紈褲。因此大家議定,每日輪流作晚飯之主——每日來射,不便獨擾賈蓉一人之意。於是天天宰豬割羊,屠鵝戮鴨,好似臨潼斗寶一般,都要賣弄自己家的好廚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賈赦賈政聽見這般,不知就裡,反說這才是正理,文既誤矣,武事當亦該習,況在武蔭之屬。兩處遂也命賈環、賈琮、寶玉、賈蘭等四人於飯後過來,跟著賈珍習射一回,方許回去。

    賈珍之志不在此,再過一二日便漸次以歇臂養力為由,晚間或抹抹骨牌,賭個酒東而已,至後漸次至錢。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賭勝於射了,公然斗葉擲骰,放頭開局,夜賭起來。家下人借此各有些進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勢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這裡賈珍並不是關起門來自家人賭,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這些來的皆系世襲公子",非富則貴,個個來頭不小。聚賭已經是惡行,還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該罪加一等了。

    雖然這些看上去與"情"無關,然而書中曾借"尤氏窺賭"的所聞所見來寫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賭宴之際,狎暱孿童,爭風吃醋,焉知此後不會引起大麻煩、大爭執呢?

    這一段肯定不是贅筆,必然會醞釀一場是非禍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爭搶香菱打過人命官司的,此時寧府裡又添了邢大舅這麼個酒糟透了一無是處的人,知道又會惹出什麼事故來?

    難怪中秋之夜,寧府祖祠裡會發出異兆悲音來。蒙府本在這一回有回前總批:"賈珍居長,不能承先啟後丕震家風,兄弟問柳尋花,父子呼ど喝六,賈氏宗風,其墜地矣。安得不發先靈一歎!"

    這可謂"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的最佳呼應了。

    罪孽如此深重,賈家焉能不倒呢?

    2.秦可卿會是太子女嗎

    多少年來,紅學家們有個糾結之處,就是"造釁開端首在寧"的"釁"到底有哪些?"宿孽總因情"的"情"又究竟能惹多大事兒?因為解釋不來,就有了劉心武的"秦學",把秦可卿的身份說成了太子之女。一旦太子女下嫁寧府,還要被上下其手地玩弄,那賈家之亡就順理成章了。

    劉心武先生"秦學"的基本觀點是:秦可卿是清朝廢太子胤礽之女,賈家為了保護龍脈,將她冒充養生堂抱來的一個棄嬰拜在營繕郎秦業門下,然後又秘密接至府中養大,並讓她嫁給了賈家第四代長子賈蓉。後來這個秘密被賈元春發現,並向皇上告了密,於是秦可卿被迫自縊而死,賈元春卻論功行賞做了皇妃。但是過了兩年,太子餘黨起義造反,逼死了賈元春,而皇上也因為遷怒,秋後算總賬地收拾了賈家,於是寧榮二府就此敗落。

    劉心武將這個觀點不斷闡發,用清朝初期的種種歷史大事來做論證,寫出了一部又一部《揭秘紅樓》。然而他所引用的所有資料中,包括正史、野史、《清史稿》、《清史編年》、稗抄、老檔,卻沒有半個字提及,太子胤礽曾經有過一個女兒。

    劉心武先生對此做出的解釋是:他只是猜測太子有這麼個女兒,既然是猜測,當然找不出實證。

    換言之,這是他的憑空想像。"太子之女"這個論題首先就是一個偽命題,是不存在的;然而,連論題都是虛無縹緲的,那麼圍繞著這個偽命題進行的諸多論證又有什麼意義呢?這就好比地基還沒有打,卻已經建築了十二層高樓,可是它們立在哪裡呢?

    至於劉先生提出的"太子對聯"證據,即榮禧堂上那副"座上珠璣昭日月,堂前黼黻煥煙霞"的對聯,與太子所作"樓中飲興因明月,江上詩情為晚霞"相類同,似乎也不能成立,因為那副對子根本不是太子所作,而是出自中唐詩人劉禹錫的《送蘄州李郎中赴任》,原詩作:

    楚關蘄水路非賒,東望雲山日夕佳。

    薤葉照人呈夏簟,松花滿怨試新茶。

    樓中飲興因明月,江上詩情為晚霞。

    北地交親長引領,早將玄鬢到京華。

    可見,迄今為止,劉先生尚不能找出任何一段可以文字證實的歷史依據來。不過即使能找得到,也還是脫離了《紅樓》談《紅樓》,最關鍵的,還是讓我們回到原著中來看看,"太子之女說"能不能成立吧。

    書中第五回,賈寶玉夢遊太虛境,偷看了《金陵十二釵》的簿子,正冊以寶釵、黛玉為首,秦可卿殿後;副冊是香菱,與釵、黛兩個同樣出身名門卻委身做了薛門之妾的紅樓第一薄命女;又副冊是晴雯、襲人,比之香菱更弱,已經淪為鬟婢輩,出身低微。——不難看出,即使是太虛幻境,也依然有階級之分。是憑著各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書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來劃定界線的。

    那麼問題就出來了,倘若秦可卿的身份如此高貴,而她對整個賈家的影響又是如此的至關生死,整個《紅樓夢》故事都在圍繞她展開。那麼如何解釋八十回大著中,她只出現在寥寥兩三回中就早早死了?難道其餘的七十多回都是廢話,目的只是為了掩飾這兩三回的正文?

    況且,忝居十二釵之末的秦可卿已經成了太子之女,那麼並列十二釵之首的寶釵、黛玉的身份得有多尊貴呢?難道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曹雪芹總不可能孤立地寫出一個太子之女及其對立面的賈元春,而將其餘的十釵全都置身於這個主線絡之外吧?那麼寶、黛、釵、鳳等人在這段歷史中扮演的又該是什麼角色呢?無辜而無謂的犧牲者?

    劉先生又說,賈母認定可卿"乃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但是寧榮兩府裡就這麼一個重孫媳,怎麼論得到"第一個"呢?

    可是照劉心武這樣的分析,其實賈母根本沒有重孫媳。因為賈母只有兩個兒子賈赦和賈政,孫子有賈璉、賈琮、賈珠、賈寶玉、賈環,而重孫就只有賈蘭,賈蘭尚未娶媳,自然就沒有重孫媳。

    派可卿做賈母的重孫媳,是一種大排行,即同族排輩。而按照族裡排行,則賈蓉、賈薔、賈菖、賈菱、賈芸、賈芹、賈蓁、賈萍、賈藻、賈蘅、賈芬、賈芳、賈蘭、賈菌、賈芝等都可算做賈母的重孫子,劉先生又怎麼知道這些人都未娶媳呢?既然他們的媳婦都應該算做賈母的重孫媳婦,那麼賈母認為相對較近的可卿是其中第一得意之人是非常正常的,有什麼可猜疑的呢?

    讀者或會說這些皆是文中不重要之人,錯矣。

    且看第五十三回《寧國府除夕祭宗祠》——

    "只見賈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賈敬主祭,賈赦陪祭,賈珍獻爵,賈璉、賈琮獻帛,寶玉捧香,賈菖、賈菱展拜墊,守焚池……賈荇、賈芷等從內儀門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檻外方是賈敬賈赦,檻內是各女眷。眾家人小廝皆在儀門之外。每一道菜至,傳至儀門,賈荇、賈芷等便接了,按次傳至階上賈敬手中。"

    從這一段可以看出,賈府正宗嫡派草字輩可不止賈蓉、賈薔、賈蘭三個人,還有賈菖、賈菱、賈荇、賈芷也是有頭有臉有名有姓之輩,可以在祭宗祠時派差使擔大任的,與寶玉等肩身份。換言之,這賈菖、賈菱、賈荇、賈芷的妻子也都是賈母重孫媳婦,只不如秦可卿那般得人意而已。

    劉先生又說:"也許賈母曾有過將秦可卿許配給嫡孫的考慮,但賈璉、賈珠成年後都另有更相當的女子可娶,年齡也比秦可卿大得較多,而寶玉又出生得太晚,最後形成的局面是賈蓉最合適。"

    然而倘若賈母如此中意可卿,可卿的身份又如此高貴,賈璉、賈珠又有什麼女子會比娶可卿更"相當"呢?劉先生推算賈蓉當年約十六七歲,而可卿似比他稍長,近二十歲的樣子。這樣看,兩人可是一點也不相當,非但年紀不相當,連輩分也不對,就算抬高賈代善其人,把他和皇上視作一輩,那麼太子的平輩人應是賈敬、賈赦、賈政,而可卿則與珍、璉、玉同輩,如今倒捨璉、珠而嫁賈蓉,這不成了孫紹祖說的"論理我和你父親是一輩,如今強壓我的頭,賣了一輩"麼?賈府何其欺人太甚?

    總之,如果劉先生的太子之女理論成立,一則賈家收養了太子女,就不該趁人之危,娶為兒媳;二則即使娶了,也該是年紀相當的賈璉或賈珠來娶,而不會自抬輩分,讓她嫁給比自己年齡還小的賈蓉;三則即使賈府如此黑心地把秦可卿許了賈蓉,也該好好珍惜她,不可能再讓賈珍染指於她,"穢亂宮帷"——這已經不是欺君,簡直是弒主了!這公公是不是活得不耐煩了?這太子之女是不是有點賤得離譜?那賈家真是活該被抄一千次,就是滿門抄斬誅連九族也一點兒不冤。

    更要命的是,他們的淫行並不避人,不但貼身丫環瑞珠、寶珠知道,連外圍的老家丁都知道,於醉後公開罵出來"爬灰的爬灰",對這淫奔無恥的太子女哪有半點兒尊重?可卿事敗後自縊而死,尤氏氣得"犯了胃病",不願意料理後事,只有賈珍一個拄著拐到處顛顛兒忙活,書裡用的形容詞是"如喪考妣",可謂極盡挖苦之能事。可見不僅焦大,連作者曹雪芹對這"太子女"的尊重也實在有限。

    而事實上,作者對秦可卿的評語的確也不大好聽。

    引發劉心武"秦學"巨論的導火索在於脂硯齋的一小段評語: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的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又道是,"此回只十頁,因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

    那一回有七千字,合每頁七百字算的話,四五頁就有兩三千字。而劉心武先生猜測就在這兩三千字中,蘊藏了關於可卿身世的大秘密,從而洋洋灑灑,發揮出了一場"秦學"宏論。可是脂批明明寫得很清楚,刪去的那段回目乃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個"淫"已經為秦可卿做了定語,曹雪芹對這個"太子之女"也太不當回事兒了,居然給了這麼個封號!

    要知道,回目中任何一個帶有評語性質的詞語都是不能忽視的,比如《賢襲人嬌嗔箴寶玉》,脂硯就是"賢"字後批了一個"當得起";比如《敏探春興利除宿弊·時寶釵小惠全大體》,比如《懦小姐不問累金鳳》,比如《俏平兒情掩蝦須鐲》,比如《慧紫鵑情辭試莽玉》,比如《勇晴雯病補雀金裘》,每個評字都不白給。

    同樣以"死亡"為回目,說到黛玉之母賈敏時,是《林夫人仙逝揚州城》,用一"仙"字;說到秦鍾時,則是《秦鯨卿夭逝黃泉路》,用一"夭"字;身份不同,高下立現。說到金釧時,是《含恥辱情烈死金釧》;說到尤三時,則是《情小妹恥情歸地府》,同樣用到一個"恥"字,然而金釧並無真正"恥行",所以是"情烈",尤三卻是曾經失腳,因而只能是"恥情"。

    而秦可卿之死呢?作者用的卻是一個"淫"字,是"淫喪天香樓",豈非比"恥"字更嚴重?倘若可卿是太子女的身份,作者會這樣評價她嗎?至少,也會讓她和賈敏同等級,給一個"仙喪天香樓"才說得過去吧?

    然而劉先生廢筆墨最多的還是說可卿倘若只是個被抱養的棄嬰,如何有資格做寧府里長孫媳?以秦可卿的地位與王熙鳳、李紈等相比,的確使這一論點得到了絕大多數讀者的贊同。

    但是冷子興一早說過,因為敬老不管事,如今賈珍做主,把個寧國府翻過來了,毫無禮儀可講。不止賈蓉的媳婦,就是他自己娶的尤氏,也不是什麼好出身,看看娘家人的尤老娘、尤二尤三兩姐妹就都知道了。尤家姐妹與珍、蓉父子俱有染指,用書中的話是"聚麀",意思是亂倫——因為這個詞太隱晦偏僻,以至於很多人都忽略了。而程高本又大量刪改,把尤三姐改寫成了一個貞烈之女,就更加掩蓋了寧國府穢亂內帷的真相。

    榮府裡男女大防看得很重,然而在寧府卻馬馬虎虎,賈蓉當著姨娘的面摟著丫環親嘴,跟身為自己長輩的尤二、尤三任意調笑,哪有半點規矩可言;他攛掇賈璉娶尤二姐,是為了趁賈璉不在時自己好去鬼混,免得跟父親爭搶;賈珍請熙鳳協理寧國府時,拄個拐就進去了,唬得眾婆娘避之不迭,脂批說"素日行止可知",罵的就是賈珍沒上沒下,不講禮儀。他甚至公然在家中設賭局,勾引了許多官宦子弟來賭錢,每日裡"臨潼斗寶"一樣地賣弄廚子——不管從哪裡看,賈珍也不像個保護太子遺孤的大英雄。曹雪芹從頭至尾,都在描寫一個浪蕩隨性的敗家子族長,如何把整個家族引向滅亡,一筆一筆寫得很清楚啊。

    除了尤氏外,賈赦之妻邢夫人的出身也馬馬虎虎。固然兩人都是續絃,比不得王夫人、李紈這些人出身名門;然而邢岫煙卻也寒素,父母都不濟的,薛姨媽卻看中了娶作侄兒媳婦,可見娶媳並不是必定要對方如何顯赫的。那時候講究的是嫁女必定強於我家,娶媳寧可不如我家,比如薛寶琴的未婚夫婿是梅翰林之子,便講究門戶高貴;薛蝌娶媳卻只是重人品模樣兒,也如賈母的哲學:不論她家基門第如何,只要模樣好,給她家幾兩銀子便是了。這樣看來,賈珍為賈蓉擇了秦可卿為妻便沒什麼不可思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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