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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之語言、語調與其他 文 / 歐陽子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和緊接於前的《秋思》,是《台北人》裡最短的兩篇,都不超過五千字。然而這兩篇也都賦有《台北人》全體一貫的特色,兼具生動的社會寫實和深刻的象徵含義。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篇,可能使許多讀者困惑不解。《台北人》裡較難的幾篇,如《孤戀花》、《永遠的尹雪艷》、《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等,都難在複雜的內層旨意;如果不追究小說主題含義而單論顯現於外的寫實層面,這幾篇小說就沒什麼難懂的地方。相反的,瞭解《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篇之主要障礙,卻是呈現於外的寫實部分。許多讀者,很可能根本沒領悟到這篇裡面也有社會寫實的層面,只認為是作者夢囈一般故弄玄虛的「印象派」作品。這樣的讀者,卻也大可不必感覺慚愧,責怪自己不懂得欣賞文學作品,因為這和文學鑒賞能力並沒什麼關係。

    實際上,就連一個最高明的文學鑒賞者,如果對「同性戀」世界的一般景象沒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也會同樣覺得這篇小說有點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因為此篇從頭至尾,勾繪呈現的,便是今日男同性戀者的世界,而裡面角色也全是男同性戀者。小說裡,使許多讀者覺得玄虛空洞的描寫和敘述,如果從這個並非人人皆知的特殊世界之觀點來看,卻是具體實在,逼真逼肖的社會寫實。

    此篇採用第一人稱敘述法,但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第一人稱,是複數,而非單數。敘述者一再的說「我們」如何如何,一次也沒提到「我」。由此可知,這篇小說的敘述者,是一個團體的代表。這個代表者本人,個性如何,與小說毫不相干,於是作者不賦予他任何個人之特點或姓名,只賦以他所屬的團體之類型特性。

    而敘述者所代表的類型或團體,便是夜晚迴盪於新公園荷花池邊,探索尋求臨時交媾對象的同性戀群眾中,年輕的一輩。小說主角則是一個有「來歷」的老頭子——三十年代上海明星公司的紅星朱焰。敘述者說起,有一天如何在黑美郎(一個「自以為是個大美人」的同性戀小伙子)家裡開舞會,大家赤裸身子跳「祭春舞」,黑美郎扭著蛇腰,尖起他「小公雞似的」嗓子,喊著宣佈:「我們是祭春教!」於是敘述者這個團體,就在公園裡那批「夜遊神」中,挑選朱焰為祭春教的「教主」,因為他「來歷到底與眾不同」,有「那麼一點服眾的氣派」。

    根據敘述者的記述,特別根據他轉述的「教主」之醉言醉語,我們可以窺知這個小說主角一生大概的故事。默片時代教主「紅遍了半邊天」,在《三笑》裡飾演唐伯虎,轟動一時。可是有聲片子一來,他便沒落了,其實他只紅了民國十九、二十、廿一,共三年。他最後演《洛陽橋》,一敗塗地,被批評界「活埋」,指稱為「藝術生命死亡的演員」。之後他改當導演,卻因時常酗酒,又一身做骨,得罪明星,所以一流片子總也輪不到他去導。後來他愛上一個名叫姜青的少男明星,突然覺得自己從死亡中復活過來。他傾家蕩產,重拍《洛陽橋》,導演姜青的時候,由於愛之深,責之切,有一次把他臉上打出了五條血印子來。人人稱姜青為「朱焰的白馬公子」。姜青有天才,有靈氣,「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朱焰咬緊牙關對他說:「孩子,你一定要替我爭這口氣!」結果《洛陽橋》一片,大大成功,在上海大光明開演那天,路上交通都擠斷了。

    然而,此後不久,姜青戀愛上一個叫林萍的女演員,不聽朱焰的「忠告」,和她交往。有一天乘坐朱焰送他的跑車,和林萍出遊,卻發生意外車禍,林萍拋到地上連頭髮也沒有傷一根,姜青卻在跑車裡燒成了一塊黑炭。燒死的,不只是姜青一人:復活的朱焰,也彷彿一同焚滅。「教主」顯然再也沒有從這第二次的「死亡」復活過來。

    今日在台北,白髮蓬蓬、背項佝垂、喪失了青春、事業、愛情的朱焰,除了那些死也不肯遺忘的記憶,就只剩一具老朽的、毫然意義、擺脫不了肉慾的身體。當黑夜降臨,他和許多別的同性戀者一樣,到新公園荷花池邊尋求肉慾滿足。「一直到最後一雙充滿了慾望的眼睛,消逝在幽冥的樹叢中」,祭春教的教主教徒才開始他們的「聚會」,聽教主訴說往日的故事(這群人在滿足肉慾之後,還聚會不散,有時還開舞會,顯然是「物以類聚」,同「病」相憐)。

    有一個時期,一連幾個月,教主沒出現在公園。原來一日他喝醉酒,在街上追纏一個男學生,嘴裡咕噥「洛陽橋」、「白馬公子」,把那男學生強摟進懷裡。終於被警察抓到監獄裡去。一個濕熱的夏夜,他突然又來到公園,穿著一套嶄新西裝,全身整潔打扮,可是大概在獄裡遭刑警毒打,腳下的步子竟帶著受了傷的蹣跚。他一個人,獨自靠在池邊欄杆上,矗然佇立,彷彿沒聽到周圍的竊竊私語和嗤笑。站立許久,直到深夜,他才帶著一個面目姣好但卻瘸足的少年男妓,「蹭蹬到那叢幽暗的綠珊瑚裡去」。

    對於不由自己而身陷同性戀世界的人,或由觀察和閱讀而知悉同性戀世界景象的人,《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這一篇小說,十分逼真有力地勾繪出這個被正常社會或忽略或鄙視的幽冥世界。同性戀者之中(這裡完全指男同性戀者。根據社會研究報導,女同性戀者的生活型態就又不同),固然也有一些能夠安靜地和固定的同性伴侶過夫婦一般的生活,但大多數都安定不下來,也控制不了自己,墮陷在肉慾與愛情追逐的輪迴中,總是移動遊蕩,急切探索,不斷地追尋,卻像繞圈子一般,從少年時期繞到老年,永遠找不到解脫的出口。試看作者的描寫:

    或許是個七八月的大熱天,遊冶的人,在公園裡,久久留連不去,於是我們都在水池邊的台階上,繞著池子,一個踏著一個的影子,忙著在打轉轉。濃熱的黑暗中,這裡浮動著一綹白髮,那裡晃動著一顆殘禿的頭顱,一具傴僂的身影,急切的,探索的,穿過來,穿過去。

    這一大群人(根據美國社會調查,在美國,每六個男人,就有一人有同性戀經驗),年輕的,年老的,繞著荷花池,「忙著在打轉轉」。他們的「目前之務」,是互相探索,尋找「對像」,一等遊冶的人離去,便可展開他們的「活動」。可是作者的文字描寫,卻也適當地影射了這些人的整個生活狀態。

    對於大多數的男同性戀者,青春是最大的「本錢」。因此他們特別怕老。他們膜拜青春肉體,所以當然他們信的教,是「祭春教」。然而除了這一共同「信仰」,這個同性戀的類型集團又可分為許多小類型,或不同「階級」。第一種的分類法,是按照年歲:一般說來,年歲愈大,階級就愈低。如此,小說敘述者所代表的年輕輩,就和他所說的「我們的爺爺輩」,隔著一段距離,不互相打成一片。除了「教主」,因為有「來歷」,存「過去」,而多少贏得年輕一輩的尊敬(雖然可能是半頑笑似的尊敬),敘述者團體對於那些長著「一綹白髮」、「一顆殘禿的頭顱」、「一具傴僂的身影」的老年同性戀者,顯然不大看得起。敘述者就說:

    公園裡那些夜遊神中,比他(教主)資格老的,大有人在。然而他們猥瑣。

    另一個分類法,是按照各人的性向和打扮。同樣是同性戀者,卻有好幾種不同的性向典型。有像黑美郎那樣「自以為是個大美人」的,疲睏起來就「墊起了腳尖,張開手臂,伸了一個懶腰,哦哦的打了幾個呵欠」;身穿猩紅緊衫,黑短褲,坐在台階中央,甩動一雙穿著涼鞋的光腿,「炫耀得像一隻初開屏的小孔雀」。可是也有像山地人阿雄那樣原始曠野的,或脫得精赤跳山地人的祭春舞,或穿緊繃的白帆布臘腸褲,「全身都暴露著飽和的男性」。然而他們大多數,特別是那些結了婚或已經沒有青春可以炫耀的人,外貌打扮經常和普通人無異。就像那穿著「花格子夏威夷衫」的肥胖禿頭外國人,或如換上「一套嶄新發亮的淺藍沙市井西裝」的教主,我們在路上碰到,一點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奇特。

    男同性戀者的又一種類型劃分法,是按照各人的職業或興趣。譬如小說裡,導演教授莫老頭,和「天生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以及「將來一定要闖到好萊塢去」的黑美郎,就因為志向興趣相似,乃超越年齡之分界而同屬一類。另一職業集團便是「三水街的那一幫小ど兒」。這些「小ど兒」,其實就是男妓,一般都向結了婚的或沒結婚的中老年同性戀者「拉客」,並像普通妓女那樣每次收費。敘述者所代表的團體,不包括這些以金錢交易為主的男妓,反而和他們有對峙之勢,頗看不起他們。可是那幫小ど兒,「卻並沒有因此佔了下風,他們三五成群的,勾著肩,搭著背,木屐敲得混響,在台階上,示威似的,蕩過來,蕩過去,嘴裡哼著極妖冶的小調兒」。

    男同性戀世界,既以青春肉體為本,一般男同性戀者最大的憂懼,和最難堪的悲哀,便是青春消逝,肉體不再被人追尋,而肉慾卻固留不去。在討論《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一篇時,我曾提過,白先勇常以潮濕悶熱的夏夜,象徵肉慾的飽和狀態。《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便是一個好例子。小說裡面前後兩次有關同性戀者急切探索尋求「對像」的寫實,背景都是「七八月的大熱天」,「濃熱的黑暗」。特別是小說末尾兩大段的描寫文字,泛滿了「肉」意。茲錄下其中幾行:

    那是個不尋常的夏夜,有兩個多月,台北沒有下過一滴雨。風是熱的,公園裡的石階也是熱的,那些肥沃的熱帶樹木,鬱鬱蒸蒸,都在發著暖煙,池子裡的荷花,一股濃香,甜得發了膩。黑沉沉的天空裡,那個月亮——你見過嗎?你見過那樣淫邪的月亮嗎?像一團大肉球,充滿了血絲,肉紅肉紅的浮在那裡。公園裡的人影憧憧,像走馬燈一般,急亂的在轉動著。

    緊接著,作者細膩描寫黑美郎如何炫耀身體姿態,原始人阿雄如何暴露飽和的男性,三水街小ど兒又如何示威似的勾逗引誘。教主的突然出現,把大家「懾住了」,可是這份注意力只持續片刻。「頃刻間,台階上又恢復了先前的鬧忙。夜漸漸的深了,台階上的腳步,變得愈來愈急的,一隻隻的腳影都在追尋,在企探,在渴求著。」教主孤獨站立,「一直到那團肉球般的紅月亮」,從他身後懨懨下沉,他才帶著一個名叫小玉的小ど兒,一同離去。

    就教主今日的實際行動來評判,他便是同性戀者之中典型的青春已逝、肉慾猶存的悲倫人物。但為什麼他獨不「猥瑣」,獨有「那麼一點服眾的氣派」?為什麼膜拜青春的祭春教徒,會認為這麼一個早已失去青春的老頭子,有資格當他們的「教主」?

    這,就牽涉到《台北人》一系列作品的一貫主題:擁有光榮過去的人,縱然這份「過去」已幻化為虛空的記憶,知能保留住一種氣質,一種尊嚴,使他異於、高貴於一些不曾或無緣享受到光榮過去的人。

    讓我們看一看,作者如何用敘述者的語言,把老朽墮落的,教主奇跡似地保留下來的「氣質」或「尊嚴」,生動有力的表達出來:

    他那一頭花白的頭髮,蓬得一綹一綹的,在風裡直打顫,他緊皺著眉頭,額上那三條皺紋陷得愈更深了。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好像是用一把尖刀使狠勁劃出來的,三條,端端正正,深得發了黑,橫在他那寬聳的額上。高個子,寬肩膀,從前他的身材一定是很帥的,可是他的背項已經佝垂了,一徑裹著他那件人字呢灰舊的秋褸,走起來,飄飄曳曳,透著無限衰颯的意味。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在黑暗裡,兩團碧熒熒的,就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一般,一徑焚著那不肯熄滅的火焰。

    即連最後他被刑警「修理」,跛著腳出獄,還來到公園追尋慾望滿足——在這樣一個可憐可鄙的處境,教主卻還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種矜傲與尊嚴:

    他一個人,獨自佇立著,靠在欄杆上,仰起了那顆白髮蓬蓬的頭,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裡,對於周圍掀起的一陣竊竊私語及嗤笑,他都裝做不聞不問似的。

    教主之所以異於其他「夜遊神」,是因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過三年光輝燦爛的藝術生命。某日他在祭春教聚會裡,醉醺醺說道:「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又說:「朱焰只活了三年。」其實這不是醉語,而是教主,以及小說作者,把藝術生命(「靈」)和肉體生命劃分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沒有了前者,單有後者,便等於「死」。

    藝術生命終結而「死亡」的朱焰,由於戀愛姜青而曾一度「復活」。在具有「那股靈氣」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於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他因為親嘗過「讓人家活埋」、「脖子給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爭這口氣」。順便可以一提的,即當年影評界「把他推到井裡去,還要往下砸石頭呢。活埋他!」等的敘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會」對於行態歧異的同性戀者之制裁態度。

    朱焰當年對姜青的同性戀,是真正的愛情——性靈溶化為一的愛情。這樣熾熱專一的戀愛,和今日新公園裡胡亂追逐肉慾滿足的同性戀愛,形成明顯尖銳的今昔對比。

    教主在「祭春教」聚會裡,談到他那「白馬公子」時,朝著敘述者眾人,一個個指點了一輪,說:「姜青是天生下來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靈氣——小老弟,你不要以為你們長得俊——你們一個也沒有!」黑美郎不以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聲」。作者在此顯然又有意把代表「過去」的姜青,和代表「現在」的黑美郎,做為一個對比:兩人年齡相仿,而且都有志當電影明星,這是相同處。可是姜青純淨,是中國古典型(騎白馬,穿水綠絲綢袍子,就是一種暗示),身上有「那股靈氣」,是一個真正的「天才」。黑美郎呢?卻在台北新公園擺弄姿勢,炫耀肉體,「自以為是個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闖到好萊塢去。還恐身段太矮,考慮定做一雙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戲!此外,「天生來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和當年「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個對比。

    作者在小說中提到的「洛陽橋」,確有其片,是一部神話電影。而姜青這個少年,也實在飄逸得像個神話人物,其象徵意義顯然超過寫實。姜青象徵的,當然,就是青春活力和「靈」的光輝。所以朱焰戀愛他,也就有了另一層抽像的含義。

    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個不祥之物」。他對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當然就是同性戀者的強烈妒嫉。但他顯然也真的預感到她終將「糟蹋」姜青的天才。果然在一次車禍裡,姜青燒成了一塊黑炭,「那個小妖婦」卻毫毛無傷。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彷彿偷竊了他的成功,後來竟變成天一的大紅星。

    由於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維繫於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毀滅了他復活的生機。他又一次死去。事情過了許多年,今日回憶起來,教主還會像是又一次「脖子給人家掐住」「快給人家扼斷了氣」那樣,喉頭「哽住了一塊骨頭一般」的咿哩喔嚕喃喃:「燒死了——我們都燒死了——」。

    可是,他真的「死」了嗎?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嗎?卻又不然。否則教主「那雙碧熒熒的眼睛」,不致於「閃得跳出了火星子來」。就因為他保存著一種「不屈服」的氣質,在生命的黑暗廢墟上「一徑焚著不肯熄滅的火焰」,所以縱然處於最可羞最難堪的情境,縱然腿部挨傷而步子蹣跚不穩,他卻還出奇地能夠「傲岸矗立」,不流於「猥瑣」(當然,他的傲岸神情,和他來新公園的實際卑微目的,之間的極大不調和,也是作者存心諷刺的一點)。

    從這裡,我們就可轉而一談此篇小說的象徵含義。這篇小說的題材,雖然局限於同性戀愛和同性戀世界的特殊景象,我們卻可引申其含義,而把小說解釋為整個人類普遍現象的投影。真是,豈只同性戀者,我們哪一個人,不痛惋青春之短暫,年壽之有限?我們哪一個人,在最後死亡以前,不是為了營目前之務,在沒有出口的人生圈子裡「忙著在打轉轉」,我們人類,在不受壽命限制的神仙眼中看來,該是多麼的可憐、可鄙!「像走馬燈一般,急亂的在轉動著」,那樣「鬧忙」,那樣「急的」,卻為的什麼?不過是貪求那麼一點慾望的滿足!那麼一點卑微的生活慾望之滿足!

    而時間,永遠不等待人,永遠不肯歇止地流逝。一度充滿青春活力的身體,轉眼問「脈搏愈跳愈慢,神經一根根麻死,眼睜睜的,你看著你的手腳一塊塊爛掉」。生命就這樣慢慢腐蝕,終於死滅。

    如此說來,人,活這麼一場,到底有什麼意義?簡直好像和動物沒什麼區別。可是作者卻又認為大有區別。或,應該大有區別。人和動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除了「肉」,還有「靈」。藝術、理想、愛情,是「靈」的表現。現實生活和性慾,是「肉」的表現。一般人隨著年歲成長,肉性漸增,靈性漸失。作者顯然認為,在此無可奈何的人生定律控制下,一個喪失了青春理想或藝術生命的人,惟有靠一份記憶,一份對昔日「靈」的記憶,來救贖那只剩「肉體」的生命,保住一點人性的尊嚴。

    如此,教主的故事,就不再只是一個可憐的同性戀老人的故事,卻也成為整個人類天長地久的悲劇故事。而作者這種引申用意,我們可從這篇小說十分特殊的語氣或語調,感染體會出來。

    我已說過,此篇敘述者,是一個團體的代言人,總是用複數「我們」,不具任何個別特性。好比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顆和一顆之間,看不出什麼差異。只是,閃亮一陣子後,都會「漸漸黯淡下去」。就連朱焰,一顆默片時代的大「明星」,也一樣「漸漸黯淡下去」,生命逐漸灰黯,終於消滅的命運,當然不限於同性戀者,而普及人類全體。所以,從這一點來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敘述者團體的一員。

    而這個暗中代表人類全體的敘述者,確實以他特殊的語調,傳達出人世之滄桑感,人類命運之荒涼感。這個敘述者,好像沒有面孔,沒有形體,只有聲音——一種縈迴的,奇怪的,彷彿發自黑暗古暮或幽冥谷壑的空洞回音。欣賞這一篇小說,似乎主要是用聽覺,而非視覺。

    這種有如空谷回音的語調,一大來由便是作者在敘述文字裡,時而夾入一些短促的,有時還重複或具有重複節奏的疑問句子。如:

    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

    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

    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

    你們以為自己就能活得很長嗎?……你以為你的身體很棒嗎?你以為你的臉蛋兒長得很俏嗎?……你們以為你們都能活到四十?五十?

    「唐伯虎」?他們個個都趕著叫他。

    而你呢?你的脈搏愈跳愈慢。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那個月亮——你見過嗎?你見過那樣淫邪的月亮嗎?

    又,讓我們看一看小說的開頭一段:

    每次總是這樣的,每次總要等到滿天裡那些亮晶晶的星星,一顆一顆,漸漸黯淡下去的時分,他才靠在新公園荷花池邊的石欄杆上,開始對我們訴說起他的那些故事來。

    這段裡的「每次總是」和「每次總要」,除了文字重複而產生迴響效果,在含義上也暗射一種恆常的狀態。我們注意到,小說敘述者,只說明故事發生在濃熱的黑夜(「或許是個七八月的大熱天」),卻不指明固定的時日。這就使人更覺得故事背景是一個沒有時間性的幽靈世界。而三更半夜裡「祭春教」的教主教徒之聚會,使人聯想到異端邪教或巫師巫徒的聚會;教主的言語,變得像是神諭或魔咒;都使小說大大增加幽黯詭秘的氣氛。此外,「幽冥的樹叢」,「幽暗的綠珊瑚」,「鬱鬱蒸蒸……發著暖煙」的熱帶樹木,「甜得發了膩」的荷花濃香,「肉紅肉紅」的「淫邪的月亮」,「碧熒熒的……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之眼神,這些,和還有一大堆例舉不盡的描寫文字,也都創造出同樣的氣氛,使人疑為妖仙幻境,或精靈鬼怪出沒的場所。這些因素合起來,便醞釀出小說裡一種「超寫實」(Surrealistic)的氣質。

    本來,和正常社會完全隔絕的同性戀世界,在常人眼中看來,也確實有點像這麼一個刁鑽古怪的虛幻世界。所以,不瞭解此篇寫實層面的讀者,認為這是一篇空洞怪誕的印象派小說,其實也不是誤解。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之敘述者,勾繪的是一群被社會摒棄的同性戀者之生活型態。可是教主靠在石欄杆上,背著黑暗蒼穹道出的「那些故事」——或,說得更確切些,敘述者用他那特殊的空靈語調托引出來的教主故事,訴說的則不僅是同性戀者命中注定的悲哀,更是全體人類與生俱來不可避免的悲哀。那是一個古老的故事。永恆的故事。一個從原始時代就開始的,長遠悠久永無休止的悲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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