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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輿論恐懼症 文 / 羅素

    除非人們的生活方式以及對世界的看法在總體上被與他們有社會關係的人,尤其是那些與他們共同生活的人所接受,否則就很少有人會生活得幸福。這是現代社會的特色之一。在這個社會中,人們被分成各種等級,這些等級在道德觀上以及信仰上都存在著深刻的差別。這種狀況開始於宗教改革運動,或許有人會說,始於更早一些的文藝復興運動;自此以後,分化更為顯著。新教教徒和天主教徒,不僅在神學上,而且在許多更加具體的事情上都有著分歧。貴族所允許從事的各種活動,資產階級卻是不能容忍的,還有那些自由主義都和自由思想家,他們是不承認宗教儀式的禮拜的。今天,在整個歐洲大陸,社會主義者和其他人之間,不僅在政治上,而且幾乎在所有日常生活方面,都存在著深刻的差別。在英語國家,分歧也是多種多樣。在一些階層,藝術是一種享受;而在另一些階層,藝術卻是一種邪惡,只要這些藝術是現代的。在一些階層,對帝國的忠誠是最高的道德;在另一些階層,它被看作一種惡行;而在第三階層,它甚至是一種愚昧。保守者認為通姦是極其邪惡的罪行,但是現在卻有許多人認為這即使不值得讚揚,也是可以原諒的。在天主教裡,離婚是絕對禁止的;但是許多非天主教徒則把離婚當作一種必要的對婚姻生活的緩解手段。

    由於上述這一切觀念上的分歧,一個具有一定興趣和信念的人,當他生活於某一社群中時,會發現自己實際上成了一個被拒絕的人;而在另一社群中,則又作為一個完全正常的人而被認同。許許多多的不幸,特別是那些青年人的不幸,就是由此產生的。一個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接受了一些流行的觀念,卻發現在自己生活環境中,這些觀念是被詛咒的東西。於是這個青年很容易產生這種想法,即把自己熟悉的唯一環境當作整個世界的全部。他們很難相信,在另一個地方的另一個社群中,自己因為害怕被人認作大逆不道而不敢表露出來的觀點會被當成普通常識而接受。由於對世界的無知,人們經歷了太多不必要的痛苦,有時只在青年時期,而不少人整個人生都是如此,這種孤立無援不僅是痛苦的源泉,而且也使人在面對敵對環境時,為了保持精神的獨立性,消耗浪費了大量的能量。這種孤立無援十有八九會產生使人不敢深入探究這種新思想並進而追溯它的邏輯結論的膽怯心理。一個人不應該長期處於這樣的處境中,因為不管是疲勞、還是對於新思想的探求的膽怯,都是對於幸福的極大妨礙。勃朗特1姐妹在她們的書出版以前,從來沒有碰到過一個與她們意氣相投的人。這一點並沒有影響到艾米莉,她勇敢而氣質高貴;但卻影響到了夏洛特,儘管她才華橫溢,但她的世界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家庭教師的水平。布萊克像艾米莉·勃朗特一樣,生活在一個心靈極為孤獨的環境中,也正像她一樣,他的堅強足以抵擋環境的消極影響,因為他從不懷疑自己是對的,對手是錯的。他對於公眾輿論的態度從下面幾行詩中可以看出來:

    我曾經知道的唯一的人

    他差點沒使我嘔吐噁心

    是富斯利:身兼土耳其人與猶太人的雙重身份。

    因此,親愛的基督朋友,你將如何面對他們?

    但是很少有人在自己的內心生活中擁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幾乎對所有人來說,同情的環境都是必不可少的。當然,對於多數人來說,他們所處的環境是富有同情心的。這種環境把流行的偏見灌注到青年人的頭腦中,使他們本能地同到處都能接觸到的信仰、習慣相適應。但是對於少數人,其中幾乎包括了全部具有聰明才智、藝術才華的人來說,這種默認態度是難以認同的。例如,一個人生長於某一鄉村小鎮,在年紀很輕時就發現自已被一種敵對態度所籠罩,這種態度對一切有益身心發展的東西都加以敵視。如果他想讀一些嚴肅正經的書,其他的孩子會瞧不起他,而老師則告訴他這些書籍是亂人心神的。如果他對藝術感興趣,他的同伴們會認為他沒有男人氣概,而長輩們則認為他品行不佳。不管他嚮往的職業如何受人尊敬,只要在他生活的圈子裡是很少見的,別人就會說他想出人頭地,甚至會說,他父親的老行當才真正適合他。要是他稍微流露出一點苗頭,企圖批評父母的宗教信仰或政治傾向,他很可能會遇L大麻煩。由於這種種原因,青春期,對於那些具有獨特才華的大多數青年男女來說,都是一個不幸的時期。對那些顯得更為普通的夥伴來說,這一時期卻是一個高興快樂的時期,但是對於他們自己來說,他們則希望學到一些正經嚴肅的東西,然而,在他們偶然地出生的特定社會階層中,不管在長輩那兒,還是在同輩人那兒,這種東西都是遍尋不著的。

    當這些年輕人上了大學,他們可能會找到志趣相投者,並一起度過幾年幸福時光。大學畢業後,如果他們非常幸運,就可能會找到一份在其中能尋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伴侶的工作。一個有才華的人,在倫敦、紐約一類的大城市中,一般都能找到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在那裡他不必故作虛偽約束自己。不過如果他的工詐迫使他生活在一個狹小的圈子裡,尤其是這種工作要求他對普通的人表示出尊敬恭順,比方說,一位醫生或律師,他或許就會發現自己整整一生,都不得不在自己天天見面的人跟前隱瞞自己的真正興趣和信念。在美國,由於土地遼闊,這種情況尤為普遍。在那些極為偏僻的地方,不管東南西北,都有那麼一些孤獨的人,他們從書本上得知,在別的地方他們不再會感到孤寂,可是他們沒有機會去那兒生活,結果只是希望能有機會同人作一次志趣相投的交談。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那些比布萊克和艾米莉·勃朗特的氣質稍顯脆弱的人來說,真正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如果要使幸福成為可能,就必須找到某種方法,使輿論的獨斷專橫得以減輕,或得以消除,只有這樣,那些有才華的少數人才能相互瞭解,並從各自的社會交往活動中找到樂趣。

    在很多情況下,不必要的怯弱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有的人對輿論不置一顧;有的人則對之恐懼萬分,因為對他們來說,輿論總是一種獨斷專橫的東西。狗在人害怕時而不是對它表示蔑視時,叫得更凶,也更會咬人,人類社會也同樣有這種特點。要是你害怕這個社會,你等於給了別人捕獲你的機會,而要是你對它不屑一顧,它就會開始懷疑自己的力量,因而傾向於對你放之任之。當然,我並無意提倡極端的蔑視挑釁的態度。如果你在肯辛頓1持有在俄羅斯很流行的觀點,或是相反,你就必須為這一後果負責。我想說的,不是這些極端的形式,而是那些相對溫和的有餑於傳統習俗的過失行為,如穿著不合潮流,不加入某一教派組織,不讀某些智慧之書等。這類過失,如果不是意帶挑釁,而是輕鬆隨便、漫不經心地自發做出的行為結果,即使在最為保守的社會中也是會得到容忍的。這些行為也許會變成與精神狂亂症類似的行為,對於另一些人來說是不可原諒的行為,對他來說就是可接受的。這主要是一種善意與友好態度的問題。保守著對人們與傳統決裂感到憤怒,這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決裂是對他們自己的批評。如果一個不保守傳統的人能夠以友好的態度向他們,甚至向最愚蠢的人說清楚,他並不打算去批評他們,那麼他們是會寬恕他的。

    但是,對於那些興趣觀點完全不可能得到大眾同情的人來說,這種躲避非難指責的辦法是毫無用處的。這種缺乏同情的狀況使得他們內心不快,並採取一種挑釁的態度,即使表面上他們恭順服從或盡力避免任何尖銳的衝突。因此,那些和自己的階層群體的傳統習慣不諧調不一致的人,往往顯得很刺人,不安寧,缺乏廣泛的幽默感。同樣這些人,如果讓他們處於另一個別人不因其觀點不同而責怪他們的群體中,他們就會徹底改變個性特徵;使他們從原來的嚴肅、怯弱和謙恭轉變為愉快、輕鬆、自信;從頑固不化、剛愎自用轉變為平易近人;從以自我為中心轉變為善於社交、性格外向。

    因此,只要有可能,那些發現自己與周圍環境不相適應的年輕人,在選擇自己的職業時,應該努力選擇一種能給他們尋找志同道合的夥伴提供機會的工作,哪怕這種選擇會給自己的收入帶來很大的損失。他們常常很少知道這樣做是可行的,因為他們對世界的瞭解非常偏狹,並且極易想像,他們在這裡已經習慣了的這種偏見,全世界到處都有。在這方面,老一輩的人可以給年輕人很多指導,因為這需要相當多的社會閱歷。

    在如今的心理分析時代,人們很習慣於假定,任何一個年輕人,他之所以與他的周邊環境不相諧調,是因為某種程度的心理紊亂。我認為這完全是錯誤的。舉例來說,有個年輕人,他的父母認為進化論是邪惡的,在這種情況下,使他失去父母的同情的唯一原因只是知識問題。不錯,一個人與周邊環境不相和諧一致是不幸的,但是這種不幸並不一定總是值得花一切代價去加以避免。當這一環境充滿了愚昧,偏見和殘忍時,與它的不和諧反而是一種優點。從某種程度上看,幾乎所有的環境下都會產生上述情況。伽利略和開普勒有過「危險的思想」(在日本是這麼說的),我們時代最有才華的人也是如此。以為社會意識應該變得如此強大,如此發展,以至於使得那些叛逆者對由他們的思想所激怒的社會普遍敵視態度表示恐懼,是不可取的。真正可取的是:找到一些方法,使得這種敵視態度盡可能得到減弱,盡可能失去其影響。

    在今天,這一問題主要存在於青年人那兒。如果一個人處在了合適的職業和合適的環境中,他很可能會擺脫社會的迫害;但是在他還年輕的時候,在他的優點還沒有經過考驗的時候,他往往處於那些無知者的掌握中。這些無知者自以為能夠對那些一無所知的事情作出判斷,但是,當他們知道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子竟然比自己這些閱歷廣泛、經驗豐富的人懂得還要多時,不禁怒從心起。許多最後擺脫了這些無知者的獨斷專橫的年輕人,經過長期的艱苦抗爭和精神壓抑後,感到痛苦失望,精神大受挫折。有這麼一種頗為輕鬆的說法,似乎天才注定會成功,根據這種觀點,對年輕人的能力的迫害就不會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充分的理由接受這種說法。這種說法就像那種說殺人者必露馬腳的觀點一樣。很顯然,我們知道的所有的殺人者都是已經被發現了的;但是誰知道到底還有多少殺人者沒有被人發現?同樣,我們聽到的那些天才都是在戰勝重重困難之後才獲得成功的,但是沒有理由說,許多天才並不是在青年時期夭折消失的。進一步說,這並不僅僅是有關天才的問題,還是有關於對社會同樣需要的才能的問題。而且這不僅僅是個出頭冒尖的問題,也是一個既出頭冒尖,又不令人失望,不過分損耗能力的問題。如此看來,年輕人的成長道路不宜規定得太死板刻薄。

    老年人應該尊重青年人的願望,這是可取的;年輕人如果也應該尊重老年人的願望,這就不可取了。原因很簡單,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們考慮的實際上只有年輕人的生活,而並沒有老年人的生活。如果青年人企圖去干涉長輩的生活,如反對喪偶的父母再婚,這與長輩企圖去干涉青年人的生活一樣是不對的。無論老人還是青年,一旦他們到了不惑理智之年,都有權作出自己的選擇,如果必要的話,還有犯錯誤的權利。如果告誡年輕人在任何大事上都唯老一輩之命是從,這是錯誤的。例如,你作為一個青年人,很想學習舞台表演,但是你的父母都表示反對,其理由是表演不光彩或是社會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他們也許會施加種種壓力迫使你放棄這一想法;他們說你過不了幾年肯定會反悔的;他們會舉出一連串的事例試圖說明,某些年輕人因為輕率地作出自己的選擇,最終落得個不幸的下場。他們認為舞台演出並不適合你,這當然可能是對的,因為你可能沒有表演天賦、音色不佳。如果真是如此,過不了多久,你就會從演員身上發現這一點,這時,你還有足夠的時間選擇另一種職業。父母的意見不應該成為你自己放棄努力的主要理由。如果任憑他們怎麼勸誡,你仍然堅持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們就會很快地轉變想法,而且這一轉變往往比你或他們自己料想的還要來得快些。另一方面,如果你聽到那些內行的人不贊同你的想法,那就該當別論了,因為對於初學者來說,這種內行的意見往往是值得聽取的。

    我覺得,一般說來,人們對除了專家之外的他人的意見太關注了,而且事無鉅細都是這樣。在不受飢餓、不進監獄這類事上,我們當然應該尊敬公眾的意見,但是除此以外,在任何事上都對那種不必要的獨斷專橫意見表示自願屈從,這就很可能從多方面影響到人的幸福。以消費為例。許多人花錢的方式同他們自己的興趣愛好大異其趣,這往往只是由於他們出於這種想法,即以為要贏得鄰居的尊敬,辦法只有看自己能否擁有一輛漂亮的小汽車,能否辦得起盛大的宴席。其實,任何一個有錢買得起汽車的人,如果他寧願徒步走路,或者用這批錢建造一個圖書館,比起他像大人那麼去做的來,最終會受到人們更大的尊敬。當然,我們不必有意去嘲弄輿論,這樣將被置身於一種更加混亂的情況之中。但是對它採取真誠的公允的冷淡態度,就會成為幸福的力量和源泉。一個由這樣的人們組成的社會,他們對傳統習俗沒有過分的謙卑和順從,這比起人人行動劃一的社會來說,顯得更加豐富多彩。當所有的人的個性都得到了發展,各種類型的特徵都得以保留,這就使我們值得去會見各色新人,因為他們不是我們已經見過的人的複製品而已。這曾經是貴族階層的一個待權,他們被自己的出身所決定,允許自己作出怪癌無常的行為。在現代世界,我們正在失去這種社會自由的基礎,因此很有必要清醒地認識到這種整齊劃一的危險。我並不主張人們應該有意去做作出什麼怪僻行為來,因為這同保守一樣是毫無意義的。我只是說,人應該順乎自然,只要他的自發的興趣愛好不是反社會的,就應該讓他自然地表現出來。

    在現代世界,由於交通的快捷便利,人們比以前更少依賴於地理意義上的近鄰了c那些擁有汽車的人能夠把任何一個生活於20英里內的人當作鄰居。因此,他們比起早先來,在選擇他們的夥伴上,有著更大的權力。在一個人口密集的地區,一個人如果在方圓20英里內都找不到興趣相投的朋友,那一定是很不幸的。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地帶,一個人應該熟悉自己的隔壁鄰居的觀念已經消失,但是在小城鎮和農村地區依然存在。這種觀念現在已經顯很愚昧了,因為在社會交往中已經沒有必要依靠近鄰了。現代人根據自己的興趣喜好,而不僅僅根據地理位置來選擇朋友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幸福,隨著志趣。見解方面相同的人們的交往,已經增進了不少。有理由期望,社會交往會越來越沿著這一方向向前發展,並且有理由相信,通過這種方式,現在尚在困擾著許多不墨守陳規的人們的孤獨,必將逐漸減少,以至於最後消失。無疑地,這一定會增進人們的幸福。但是這對現在那些通過任意擺佈人們來得到快樂的保守分子來說,這樣做無疑會減少其虐待狂的快樂。然而,我不認為,這是一種我們必須給予極大的關注,以便加以存留的快樂。

    輿論恐懼症,像其他形式的恐懼一樣,是壓抑性的,並對人的成長造成妨礙。如果這種恐懼感仍然很強烈的話,就很難取得任何偉大成就;並且根本不可能取得那種構成真正的幸福的精神自由,因為幸福的本質在於,我們的生話方式是出於自己心底的衝動,而不是出於偶然性的興致以及那些偶然成為我們的鄰居、甚至於親友的願望,對近鄰的恐懼無疑比過去少了,但是現在又有了一種新的恐懼。即對報紙的恐懼。這同中世紀的搜捕行巫者一樣令人可怕。當報紙刻意把一個也許根本無害的人當作替死鬼時,其結果是非常可怕的。幸運的是,絕大多數人通過他們的湮沒無聞擺脫了這一命運,但是隨著宣傳手段的日益改進和完善,這種新的社會迫害形式的危害性也越來越大。這對於作為它的犧牲品的個人來說,絕不是一件只靠輕蔑鄙視就能解決的界情。我認為應該制訂出一套比現存的誹謗罪更為嚴厲的法律來,不管人們如何看待新聞自由的原則,任何使無辜者的生活難以忍受的事情都應該予以禁止;即使他們的言行是偶然作出的,也不允許惡意地宣揚公開而使他們蒙受名譽上的損失。然而,醫治這種惡行的唯一方法是,提高公眾的寬容度。而提高寬容度的最好的方法又是,使這樣一種人的數量大大增加,他們享受著真正的幸福,因此不會對自己的同伴進行痛苦的折磨以便從中獲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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