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文 / 高羅佩
馬榮趕回縣衙,狄公烏帽皂靴齊整正要升堂。洪參軍扯定狄公身上一領水綠軟緞官袍用力抖直,輕輕撫平襞折。馬榮忙將如何與胖裁縫一番對話稟述一遍。
狄公道:「洪亮,你且將縣署檔卷中有關失蹤報官的載錄說來聽聽。」
洪參軍道:「按檔卷注錄,去年辛巳九月有兩人失蹤。九月初四,有一馬販子來報官道他女兒失蹤。可是十二月他女兒便牽著一條漢子,懷抱一個嬰孩回家來了。九月初九,又有報金匠米大郎初六離家,三日不見返回。——只沒見到有白玉失蹤的記載。」
狄公問:「那馬販子的女兒回家後,沒再起風波吧?」
「馬販子抱著外孫親自來衙門銷號,一家和和睦睦的,十分融洽哩。」
「那米大郎後來回家了沒有?」
「再無下文。」洪參軍答。
一聲銅鑼響,三通鼓畢,狄公轉出正堂。八名衙役早兩邊站定,虎視鷹睨一般。
大堂兩廡外只十來個閒人等著聽審看熱鬧。
狄公環視堂下,發了令簽,傳案犯阿牛。
瞬刻阿牛押到,跪在大堂下。狄公命方校尉先將阿牛犯案行狀稟過一遍。
方校尉上前稟道:「昨夜,案犯阿牛與潑皮沈三在東城馬侯酒店一起吃酒賭錢。沈三指責阿牛擲骰子做手腳,致起爭吵,繼以鬥毆。後經眾人勸解,悻悻離店,揚言去城外紫光寺決雌雄。日落時分東門守卒見他兩個吵罵出城,一路徑去紫光寺。」
「今日一早,孟獵戶來衙門報案道,他在紫光寺歇腳時、發現大殿供桌前橫倒一具死屍。卑職聞報,隨即率番役趕到紫光寺。見死者的腦殼已被剁下,滾在屍身旁的血泊裡,卑職一看,被害的果是沈三,殺人凶器即是廟中祭器的神斧。卑職立即搜查廟宇,正見阿牛在偏殿前花壇的一株白果樹下酣睡。他身上血跡斑斑,被當場擒獲。——此刻馬侯酒店的掌櫃及幾位酒客都已傳到堂前,聽候作證。」
狄公聽罷方校尉敘述,點了點頭,開言道:「讓本堂看看那殺人凶器。」
馬榮打開方校尉遞上的油紙包,見是一曲柄利刃大斧,斧背上還刻著一個神祇的頭,斧刃寒光閃閃,沾著幾星干血。
方校尉道:「稟老爺,那紫光寺當年查封時,並未細檢,東殿壁龕內至今還藏著兩柄這樣的神斧和兩支方天神戟。——這斧戟原是斬妖鎮鬼的利器,一向無人啟動。即使是常年棲息在這廟中的無賴潑皮流民也不敢偷盜,恐有災異降身。誰知這阿牛竟膽大包天,用以殺人,竟還剁下沈三的頭顱。」
馬榮不禁歎道:「潑皮無賴鬥毆,致使動這等曲柄神斧,實也罕見。」
狄公撫鬚沉吟,又問:「這沈三蘭坊可有家小?」
方校尉答:「沈三孤身一人,並無妻小,平昔就住在那廢棄的紫光寺裡。聽說且末鎮尚有他的一個兄弟,名沈五,也是個雞鳴狗盜的行貨,曾被軍鎮拘押過。」
狄公回頭問阿牛:「昨夜之事,你當著本堂細述一遍來,倘有遮瞞,仔細皮肉。」
阿牛抬起頭來,懵懵地望著狄公:「青天大老爺,小人冤枉哪!小人與沈三可算得是至交了,如何會平日殺他。」
「你兩個在馬侯酒店鬥毆時便揚言要去紫光寺裡決死鬥,這可是實?」
「這話小人不抵賴!小人與沈三雖是至交,但吵罵斗架卻是常事。有時為了研磨時辰,有時為了臉面風光。昨日酒店裡擲骰子時沈三指我弄手腳,小人賭時,最善使弄手腳,沈三閒常也便以捉破機關為嬉,其實是我兩個鬧著玩的,圖個有趣,助發興頭。——小人如何會起歹念壞他性命?小人雞都不敢殺。」
狄公拍了一下驚堂木:「阿牛你休得刁頑,伶牙俐齒,搪塞本縣,幾時編派得如此一通花言巧語。」
「小人句句是實,不敢欺心,隨大老爺查訪。」阿牛咬牙道。
「本堂再問你,你兩個出了酒店又如何了?須從實招來!」
阿牛大汗淋漓,小聲答道:「離了酒店,我們兩個便出東門回紫光寺了。」
狄公見他不作聲了,又拍了一下驚堂木:「到了紫光寺又如何?」
阿牛寒顫兢兢:「到了紫光寺沈三爬上供桌便一頭睡了,小人也去花壇邊依靠一株樹木打盹。疲累了一天,又多灌了些黃湯,小人很快便睡熟了。夢中忽被這位爺踢醒,道小人犯了殺人的罪名,不由分說便將小人拘套了來衙門。」
狄公又問:「廟中還有別人過夜麼?」
「昨夜小人與沈三外再無別人。」
狄公命阿牛跪過一邊,轉向仵作:「遞上沈三的屍格,你對沈三的屍身有何話要說。」
許作恭敬呈上驗屍格目,稟道:「沈三屍身上一無鬥毆致傷之痕,沈三是個無賴潑皮,慣善廝鬥,如何幹淨束手待斃?再,兇手又為何要剁下他頭顱來?——使氣失手也不過一斧致命而已,卻費如許手腳。」
狄公微微一震,點頭頻頻,遂道:「待本堂親自驗看過屍身再行判斷。來人,將阿牛押下大牢監候。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