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後患無窮 文 / 騰飛
劉宏知道我倆不可能再去找他了,再沒有和小海聯繫,這次殺「豬」就以失敗而告終。本來以為這事過去了,沒有放到心上,只是偶爾想起來的時候會惋惜一番。誰知還有好多麻煩事等著我呢。
有一天,我正在家裡睡得香,電話響了。我迷迷糊糊拿起電話,一看時間是上午9點半,電話是小海打來的。我就想罵人了,別人不知道我的作息,小海你不知道啊,哪裡有這麼早給人掛電話的嘛。小海知道我上午基本都在夢中,有什麼急事非要上午給我掛電話呢?以前他從不在這個時候給我掛電話啊。
我接起來,剛想罵他,就聽小海在電話裡用很平穩的聲音說:「老三,你在哪裡呢?」
咦,這不是小海的風格啊!以前小海給我掛電話開頭肯定是:「三哥,你在哪混呢?帶兄弟我一個啊?」他從不喊我老三,一直喊我三哥,今天這個小子要反水了啊?我當時也沒太在意,就說:「在家呢,什麼事?」
小海接著問:「你在家啊,你家在哪裡啊?」我剛想回他:你他媽的都把我家門檻踏平了,還問我家在哪兒?可話到嘴邊又收回去了,不對啊,肯定不對,小海怎麼會這樣問我?他閉著眼睛都能找到我家,想到這裡,我猛地一激靈,不好,出事了,小海肯定出事了。是哪裡出事了呢?我來不及多想,就裝成很平和的樣子說:「我家?你想來認認門啊?好啊,你在哪呢?我去接你。」
小海就順著我的話說:「那咱倆在哪裡見?正好我有個事要和你說。」
我說:「你就說啊,到底什麼事?」
小海說:「還是見面說吧,電話裡一句兩句說不清楚。」
我答應下來,和他約了個地方,11點見面。
放下電話後,我什麼睡意都沒有了。看來小海出事了,這個電話是在釣我呢。到底是哪件事被人抓了把柄?我壞事做得可不少,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嚴重。看來小海夠意思,沒說出我住哪兒。但是我坐不住了,簡單收拾一下就出門了,找個酒店先住著去,家裡不安全了。
可是小海出了什麼事呢?道上的人綁了他?好像不太可能。被警察抓了?他全家都是警察啊,而且都是有頭有臉的。隨便哪個派出所,只要說是誰誰誰的親戚,派出所的所長都得客客氣氣的。這個場面小海給我擺過譜的,到底咋個事嘛?我到處掛電話找人落實小海的行蹤,但是沒人知道。
到了11點,電話準時響了起來,是小海,說他到了,問我在哪裡。我說:「我在回家的路上,沒來得及告訴你,實在是不好意思啊。小海,我家來電話說我弟弟被車撞死了,我得趕緊回去看看。我現在在開車呢,正在高速上,什麼事都等我回來再說啊。」我哪裡有什麼弟弟啊,小海知道我是家裡最小的,估計他明白我跑了,還在電話裡假惺惺地說著別傷心之類的話。好歹我倆配合過無數次,這點默契還是有的。
在酒店裡惶惶地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上午11點多小海又給我來電話了。這次他說話正常了,他在電話裡告訴了我事情的原委。原來劉宏被打了以後,實在是嚥不下這口氣,正好手裡有包海給他打的欠條。他估計自己去要或者找朋友去要,肯定要不出這個錢,就想到了去法院。我聽說差點樂了,簡直是比我還法盲。他以為有欠條,有包海的簽字,法院就能幫他要回錢來?
法院受理了以後,找到包海。包海就說劉宏詐賭騙他的錢,這個欠條是在賭桌上如何如何寫的,還找了證人作證。法院又找到劉宏,開始劉宏不承認,但是人家有證人。劉宏嘛,乾脆說包海搶劫他,把他的錢都搶走了。法院再去找包海調查,包海說劉宏拘禁了他,跟他家人要錢,所以算解救,而且是拿回屬於自己的錢,不算搶劫。法院一看,還挺複雜的,又是搶劫,又是詐賭,又是拘禁,就把案子直接交到了公安局。
公安局一接手,直接把雙方抓了起來問話,把小海和我牽涉進去了。劉宏什麼都交代得一乾二淨,警察先找到了小海,小海死活不承認詐賭的事,就說在一起賭錢不假,但是絕對沒有參與到劉宏出千的事情裡面。警察就叫小海找我,小海就裝糊塗說只知道我手機號,並不知道我家住哪裡。於是警察就叫小海釣我,小海也只好裝樣子給我掛電話。誰知道我根本不上鉤,把那些警察氣壞了。
因為那些都是一線的警察,所以小海沒說自己是誰誰家的親戚。後來找個機會和這些警察的頭頭說了說,那頭頭一核實還真是,最後也就沒追究詐賭的事,就認定參與賭博,罰款,放了出來。但是警察們還在到處找我,聽小海的意思是找我做個材料。我哪裡敢去啊,愛找誰找誰去,你們要有本事就找到我,叫我自己送上門去,想都不要想。
下午就和小海見了面,小海說沒事了,我好個高興。但是那些警察放了小海可沒放過我,看釣不出來我,就又用了個損招。跟小海分手後,我接到個電話,電話裡傳來一個很好聽的女聲:「先生,你好,請問你是13********0號的機主嗎?」我說:「是啊,有啥事啊?」那邊就說了:「你好先生,是這樣的,你最近撥打過國際長途或者漫遊嗎?」我說:「沒有啊,你問這個幹什麼?」那邊就說:「是這樣的先生,我是移動公司的,最近發現你的手機可能被人盜用了資料,也就是說,你的手機被複製了,產生了很多的費用。但是根據我們的數據,你的電話最近一直在市內範圍內使用……」說了一長串,有很多專業術語,主題就是一個,我的號碼不安全了,需要我拿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營業廳去查詢,而且還必須在兩天之內。這通忽悠,嚇出我一頭冷汗,差一點就相信了。因為來電顯示上是一排的0,整得還是蠻專業的。
估計他們查到我申請手機用的身份證和我本人不符合,所以非要登記我的聯繫地址、其他聯繫電話。不對啊,我總覺得裡面有蹊蹺,我反問她:「你說你是移動公司的,那麼我問你我這個號碼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用的?」那邊回答得也機靈,說:「實在不好意思,先生,我這裡不是營業部門,是技術部門……」又是一頓忽悠。我一聽,別扯了,騙鬼去吧,使勁罵了她一句就掛了。
過了一個小時,電話又響了,來電顯示是個座機號碼,我就接了。那邊一個男人的聲音說:「你好,我是某某公安局的某某科某某大隊的,我姓溫,現在有點事情要找你核實一下,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到我們辦公室來一下,有些事情需要找你瞭解。」
我說:「你要瞭解什麼你就說吧,我在外地呢,去不了啊。」那邊很嚴肅地說:「據我們的系統顯示,你還在本市。劉宏你認識吧?」我說:「劉宏?認識啊。」那邊就說:「那你應該知道我們找你有什麼事了。事情不大,但是需要你到場來說清楚,做個材料。我現在口頭傳喚你。希望你能來,如果要我下拘傳票的話,那樣可能大家鬧得都不愉快。而且事情本來就不大,你要是來了呢,我們能認為你有個好的態度。」
我說:「大哥,別和我扯了好不好?你嚇唬小孩呢?告訴你,我沒時間,你下傳票好了。」說完不等他回話就把電話給掛死了。雖然我說得輕鬆,但是心裡是一直不輕鬆的。被警察天天惦記著,不是啥好事。
後來小海找到他姐夫,把事情一說,告訴他姐夫說:「老三要進去,我也跑不了,所以你得幫忙擺平。」於是他姐夫出面把姓溫的警官叫了出來,我也去了,一起坐下來喝喝茶。這個姓溫的警官也沒敢駁小海姐夫的面子,但是面上的事還是要做,畢竟是法院轉過來的案子,最後他的大領導要看卷宗,沒有我的口供說不過去。他們領導有指示:所有牽涉到的人必須到案,必須有材料才能交差。劉宏在裡面把所有的事情都招了,如何打麻將對暗號,如何吸引包海上套,如何在玩撲克時做鬼,都講得清清楚楚。這個傻子,真是坦白得徹底。
最後就按照他的意思去分局做了個材料,交了罰款。當時贏的錢算是賭資沒收,在材料裡寫得明白,沒有參與詐賭,劉宏是亂咬人,事情是劉宏一個人的說法,沒有任何人可以給他證明,也沒有證據。那兩把牌,當時是劉宏自己洗牌,包海切牌,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就這樣,算是把我倆給抖摟清白了,隨便劉宏如何咬,從哪裡說他都站不住腳。
案子後來到了法院,劉宏因為賭博、詐騙和非法拘禁,被判了5年。他那個哥們兒因為參與非法拘禁,判了3年。包海和他因為聚眾賭博被處罰款,沒收賭資15萬,但是最終沒有認定他搶劫。
我說:搶回自己的錢不叫搶劫?但是螃蟹說:賭資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能認定是搶劫。為了這件事我倆好頓吵,最後也沒辯出個一二三來,誰也不服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