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古城舊事 第二十八節 還人情 文 / 飛行電熨斗
舅爺看要找的東西終於到手,從兜裡掏出二十塊錢,遞到胖子面前:「喏!你小子人還算不錯,這點木頭,二十塊錢,不少了吧?」
胖子一見,連連擺手道:「我哪敢要您的錢啊?!不要不要!白送!」
「好吧!」舅爺知道他什麼意思,也不推讓,收回了錢道:「你過兩天到東山大佛,找城東陸家老四,就是我,到時候自會給你瞧病。」說完,拉著我就要走。
「別介啊!爺!爺爺!親爺爺!」胖子見舅爺不願意現在看,怕一走就再也找不到我們了,說什麼也不肯放人。
但是現在給他看,肯定不現實,因為我們要趕在天黑前將伴生材送回去,不然就會失效。
纏攪了半天,這傢伙突然靈機一動道:「您二位不是急著要回東山麼?我開車送你們去啊!小轎車,一個小時要不了就到了!還不耽誤。您看這怎麼樣?」
舅爺尋思一下,只得答應了他的建議。
花了一天一夜的功夫,終於找回了伴生材,志豪也總算有救了。
雖然路上顛簸得厲害,但畢竟是小轎車,我們一個小時後就回到了陸家老宅,舅爺下車就趕忙安排家裡人架起大蒸鍋,將伴生材放在裡面,又在上面蓋了一張塑料布,引一根管子出來,然後燒火蒸起來。
不一會水開了,開始逐漸從管子裡流出淡淡的青綠色液體。
直到湊夠大半碗,天也快黑了,舅爺這才讓大伯二伯把志豪從木桶中撈出來,把這碗湯水給他灌下。
效果立竿見影,沒一會兒,志豪原來青灰色的臉,逐漸恢復了血色,也有力氣說話了,但身子依然虛得很。
舅爺說這是陽氣沖沒了的後遺症,非要靜養他十天半個月後,才能緩過來勁兒。
等一切都忙完,舅奶又喂志豪喝了一碗米湯,安排在裡屋睡下後,天早已經黑了。
我一天一夜沒吃飯,也沒怎麼睡覺,這會兒正在廚房裡狼吞虎嚥,卻有人在背後拍我。
轉過頭來,是一張又大又肥,油膩膩的臉。原來是那個造紙廠的廠長,在外面等了我們半個下午,眼看著舅爺把個就剩一口氣的孩子愣是給拽了回來,更加堅信自己這病非舅爺不能治了。
「嘿嘿,小朋友。」此時這大胖子五官都撮在一起,細聲細語地衝我道:「能不能跟你爺爺說一聲,我這都等好幾個鐘頭了。該輪到我了吧?」
「哦?你還在啊?」我還沒回他,剛好舅爺拿著些中藥走進來,衝他道:「你看我白要你塊木頭容易不?先吃點東西吧,吃完了咱們就上路!」
「不吃了不吃了!」大胖子客氣完一愣,問道:「上路?去哪兒啊?」
舅爺把中藥放下,在鍋裡也盛了碗飯,邊吃邊對胖子道:「你頭上這個包啊,叫聚毒疣,一般老幹壞事兒,加之身子不好的人,就會長這個。」
說著,舅爺端碗走過來,點著胖子的角,也不管他呲牙咧嘴的,說道:「當然,這和周圍環境的因素也很大,你們那個廠子風水不好,我要沒猜錯,裡面那條渠是你為了圖省事自己挖的吧?」
「……您真是活神仙啊!」胖子張大嘴愣了好久,毫不吝嗇地誇道。
「這個聚毒疣呢,顧名思義,裡面都是毒。」舅爺在我對面的小凳坐下來,接著道:「初期疼得很,碰不得,到中後期就漸漸發硬,變質,其根甚至會擠開頭蓋骨,長進腦子裡去,最終影響人的思維和行動。但這玩意卻割不得,你要是敢去醫院,我保你會死在手術台上。你想啊,平時他自有一層東西包裹著,可一割開,毒水四濺,你腦袋上雞蛋大一個疤,想不被噴到都難。」
「那……那您說,還治不得了?」胖子被舅爺說得汗流浹背,特別是想到最後能長進腦子裡,連我聽了都不寒而慄。
「呵呵,治不得我還帶你來幹嗎?」舅爺又吃了幾口,將飯碗放下,站起來對胖子道:「破聚毒疣,必須要以毒攻毒。所以,解鈴還須繫鈴人,咱們得回你廠子裡找到毒物才行!」
說完,舅爺又笑著問我道:「朝陽,晚上跟舅爺捉大毒蟲去,怎麼樣?」
「行!」一聽抓蟲子,那可是我的拿手菜,趕忙答應道。
「呵呵,有膽子有魄力,真是棵好苗子!」舅爺樂呵呵地拍著我肩膀道:「記住,想要成長,必須不斷在實踐中磨練心智和本領,不光是我這行,做什麼事都如此!這也是舅爺兩天來一直帶著你的原因。就是可惜啊~大姐看不上我這個行當,不然只用幾年,就能把你……」說到這裡舅爺停住了,臉上難掩失望之情。
「舅爺,我跟您學本事吧!」我似懂非懂地看著舅爺,算是第一次正式想要拜師。
「呵呵,以後再說吧!舅爺要先把你身子調好了才行!」舅爺哈哈一笑,掃光滿臉落寞,拉著我上了大胖子的車。
出門前,我又去看了看志豪,他已經睡著,看來恢復只是時間問題。
小轎車在鄉間小路上疾馳,我卻不怎麼感覺困和累。可能是舅爺這兩天來,帶給我那幼小的心靈一層層震撼所致,也許他懲戒孫學慶有些狠,也許他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態度。但舅爺是實實在在的幫助別人。
特別是志豪,這傢伙恐怕不知道師父為了他,這一天一夜裡都幹了些什麼?就連救了他的命以後,還要連夜去還那本就不該還的情。
按理說舅爺完全可以不理這個大胖子,他非法辦廠,污染一方,又收購非法砍伐來的木材,可以說長個什麼聚毒疣是活該。
但舅爺還是本著一顆治病救人的心,幫他解決問題。
救的雖然是人,但我看來,舅爺治的更是心,一顆顆快要壞透了的心。
可能舅爺自己並不覺得,跟了梅道人這麼多年,他早就從當初的小混混,變成了現在的大師、高人。
如果不論本事,也許他和號稱一代宗師的梅道人差得並不遠,只不過缺少的是這個時代所賦予的一種肯定罷了。
但舅爺注定永遠得不到人們的認可,因為這個時代,不需要「神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