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古城舊事 第十二節 舅奶的故事 文 / 飛行電熨斗
舅爺不動聲色,假裝害怕聽話,來到小賣部,但並沒有買吃喝,而是要了一條草蓆。然後用隨身帶著的硃砂在上面畫好要用的符,就將草蓆捲起來,夾著回了警局。
那逃犯見他夾著個草蓆回來,不明所以。舅爺說吃喝都在裡面,就慢慢將草蓆展開。
直到看見了上面的符咒,逃犯臉色大變,忙端起槍,朝舅爺連開三槍,槍槍打往要害。好在舅爺早有準備,在其端槍的時候,就一把揪起草蓆擋在身前。
草蓆被舅爺畫了符,居然刀槍不入。還沒等地上的「小猴子」看清是怎麼一回事兒,舅爺就三下五除二,將那逃犯乖乖地捲到了草蓆裡,踩在腳下。
「騙人騙人!」聽到這裡,我和志豪都不相信,沖舅爺喊道:「那蓆子是草編的,怎麼會連子彈也打不穿?」
「別不信,哪天有機會,我做個示範給你們看!」舅爺一臉正色道。
抓住後,舅爺謹遵梅道人生前指示,對「小猴子」千叮嚀萬囑咐,決不可洩露事情真相,就說是他自己抓住的,又幫小猴止了血,這才悄悄離去。
後來的事情,小猴自然立了大功,而舅爺走時把那個逃犯弄昏了,等他再醒來,根本不記得那晚發生的事情。
九年過去了,「小猴子」也曾多次向舅爺拜師,但舅爺以他是公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做這種事為理由,都給搪塞了過去。
現在,他當了局長,雖對舅爺依然尊敬有加,卻不怎麼再提拜師的事兒了。
之後多了好多年,當我又回老家,碰見「小猴兒」局長的時候,問過他這件事,他笑著告訴我,草蓆防彈,怎麼可能?舅爺當時也受了傷的。但他始終不明白,那個逃犯明明槍法很準,卻近距離連打舅爺三槍,只有一槍刮掉胳膊一片肉,其餘兩槍都打空了。而且資料上那傢伙力大無窮,卻被舅爺一條草蓆就給裹得不能動彈。
這點我倒是知道,舅爺在草蓆上畫的咒,就是破他那個「請神上身」的。而子彈打偏,則是更久之後,我第一次摸著心法使槍的竅門才明白,打得准,不在槍,也不在人,而是在心。心亂了,就是近在咫尺,也不會中的。
說白了,那條草蓆上肯定還畫得有亂心擾神的咒。
回到家,吃過午飯,上午那些人已經派代表把二百塊錢送了來。裡面有十塊的,有五塊的,還有一塊的,反正皺皺巴巴一大捧。
舅爺從中抽出三張十塊的,想了想,又抽了兩張五塊的。然後將剩下那一大把裝進一個塑料袋,遞給志豪道:「去,送給上午那個猴子叔叔,記得,一定交到他手裡啊!就說是師父捐給下面村裡小學的,多給孩子們買幾本書,知道不?一定交到他手裡!給別人我不放心,怕他們貪了去。」
志豪拿著袋子,一蹦一跳地出了門。
而我還在想著那個「請神上身」的高明法門。
「想什麼呢?」舅爺目送志豪遠去,扭過臉來,看見我在發愣,問道。
「舅爺。」我想了想,決定問一問他:「那個逃犯的本事,您會不會?」
「請神上身啊?」舅爺一聽就明白,摸著我的頭道:「想跟舅爺學啊?可以!不過呢,咱們要學,就學那些個光明正大,能幫助人的本事。這些低三下四的害人手段,不學也罷。」
「為什麼會害人呢?」我不解道:「如果我學會了,不會受別人欺負,還能幫助弱小的同學,這不好麼?」
「呵呵,這個想法是好的。」舅爺先是誇了我一句,轉而正色道:「但是你想過沒有?就算你能幫助弱小的同學一時,你能幫他們一輩子麼?人哪,甭管什麼時候,都得靠自己。有時候,為了救命,或是拉那些走歪的人一把,可以。但是對於懦弱的人,一定要自己學會堅強才可以!告訴舅爺,你願意做一個膽小懦弱的人麼?」
「我肯定不會的!」我這次的確是認真在聽。
「好!」舅爺衝我豎起大拇指道:「所以,被欺負了,就要頂回去,人家打你一拳,你還他三拳,下次這個人就不敢再欺負你了。請神上身也是一樣,你用自己不應該有的力量去贏了別人,就算不得男子漢!再者說,這是種殲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本事,用不屬於自己的力量,就要承擔更多的痛苦。」
舅爺停了停,又看著天喃喃自語道:「連續使用過強身咒,又馬上用疾行帖跑上幾十里地,居然還能動。他是我見過最有天分的人,只是可惜啊~走錯了路!」
「舅爺,你在說什麼?」我沒聽懂這最後兩句話,問道。
「呵呵,沒什麼。」舅爺把思緒拽了回來,從兜裡掏出那剛抽的兩張五圓,遞給我道:「下午呢,舅爺要去拼那些骨頭。你和志豪一人五塊錢,玩去吧!想買什麼買什麼,記得晚飯前回來就行,知道嗎?」
「我也想跟著您去拼!」我主動請纓道。
「呵呵,陽陽真懂事!多臭啊~你們年紀還小,那種味道聞多了不好。」舅爺寬慰道:「我已經答應志豪今天放他的假,作為師父,怎麼能出爾反爾呢?你們就只管好好玩去吧!」
說完,舅爺讓我等著志豪,一個人去了街角的小院。
志豪很快就回來了,我把十塊錢都給了他,本來想兩人一起去爬山,但志豪卻非要回家,說什麼要幫他媽幹活,沒辦法,我只得一個人在家中無聊。
不過看到舅奶在那兒做棉襖,我記起了三姨奶之前的話——想聽故事找舅奶!剛好中午聽故事的癮還沒過,於是纏著老太太要她講鬼故事。舅奶坳不過我,反正她做活也閒來無事,就給我講了兩個曾經親歷過的故事。
故事一:亂葬崗/小破廟/火葬場
前文提到過,老家縣城是全省唯一一個沒有火葬場的縣級單位。其實並不是說從來就沒有,也建過,大概在二十年前,接上級單位通知,需要在縣城選址建立火葬場,向民眾推廣火葬,改掉土葬的老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