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寫我 文 / 季羨林
我寫我,真是一個絕妙的題目;但是,我的文章卻不一定妙,甚至很不妙。
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我」,二者親密無間,因為實際上是一個東西。按理說,人對自己的「我」應該是十分瞭解的;然而,事實上卻不盡然。依我看,大部分人是不瞭解自己的,都是自視過高的。這在人類歷史上竟成了一個哲學上的大問題。否則古希臘哲人發出獅子吼:「要認識你自己!」豈不成了一句空話嗎?
我認為,我是認識自己的,換句話說,是有點自知之明的。我經常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剖析自己。然而結果並不美妙,我剖析得有點過了頭,我的自知之明過了頭,有時候真感到自己一無是處。
這表現在什麼地方呢?
拿寫文章做一個例子。專就學術文章而言,我並不認為「文章是自己的好」。我真正滿意的學術論文並不多。反而別人的學術文章,包括一些青年後輩的文章在內,我覺得是好的。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心情呢?我還沒得到答案。
再談文學作品。在中學時候,雖然小夥伴們曾贈我一個「詩人」的綽號,實際上我沒有認真寫過詩。至於散文,則是寫的,而且已經寫了六十多年,加起來也有七八十萬字了。然而自己真正滿意的也屈指可數。在另一方面,別人的散文就真正覺得好的也十分有限。這又是什麼原因呢?我也還沒得到答案。
在品行的好壞方面,我有自己的看法。什麼叫好?什麼又叫壞?我不通倫理學,沒有深邃的理論,我只能講幾句大白話。我認為,只替自己著想,只考慮個人利益,就是壞。反之能替別人著想,考慮別人的利益,就是好。為自己著想和為別人著想,後者能超過一半,他就是好人。低於一半,則是不好的人;低得過多,則是壞人。
拿這個尺度來衡量一下自己,我只能承認自己是一個好人。我儘管有不少的私心雜念,但是總起來看,我考慮別人的利益還是多於一半的。至於說真話與說謊,這當然也是衡量品行的一個標準。我說過不少謊話,因為非此則不能生存。但是我還是敢於講真話的。我的真話總是大大地超過謊話。因此我是一個好人。
我這樣一個自命為好人的人,生活情趣怎樣呢?我是一個感情充沛的人,也是興趣不老少的人。然而事實上生活了80年以後,到頭來自己都感到自己枯燥乏味,乾乾巴巴,好像是一棵枯樹,只有樹幹和樹枝,而沒有一朵鮮花,一片綠葉。自己搞的所謂學問,別人稱之為「天書」。自己寫的一些專門的學術著作,別人視之為神秘。年屆耄耋,過去也曾有過一些幻想,想在生活方面改弦更張,減少一點枯燥,增添一點滋潤,在枯枝粗幹上開出一點鮮花,長上一點綠葉;然而直到今天,仍然是忙忙碌碌,有時候整天連軸轉,「為他人做嫁衣裳」,而且退休無日,路窮有期,可歎亦復可笑!
我這一生,同別人差不多,陽關大道,獨木小橋,都走過跨過。坎坎坷坷,彎彎曲曲,一路走了過來。我不能不承認,我運氣不錯,所得到的成功,所獲得的虛名,都有點名不副實。在另一方面,我的倒霉也有非常人所可得者。在那駭人聽聞的所謂什麼「大革命」中,因為敢於仗義執言,幾乎把老命賠上。皮肉之苦也是永世難忘的。
現在,我的人生之旅快到終點了。我常常回憶80年來的歷程,感慨萬端。我曾問過自己一個問題:如果真有那麼一個造物主,要加恩於我,讓我下一輩子還轉生為人,我是不是還走今生走的這一條路?經過了一些思慮,我的回答是:還要走這一條路。但是有一個附帶條件:讓我的臉皮厚一點,讓我的心黑一點,讓我考慮自己的利益多一點,讓我自知之明少一點。
199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