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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勤奮、天才(才能)與機遇 文 / 季羨林

    人類的才能,每個人都有所不同,這是大家都看到的事實,不能不承認的,但是有一種特殊的才能一般人稱之為「天才」。有沒有「天才」呢?似乎還有點爭論,有點看法的不同。「文化大革命」期間,有一度曾大批「天才」,但其時所批「天才」,似乎與我現在討論的「天才」不是一回事。根據我六七十年來的觀察和思考,有「天才」是否定不了的,特別在音樂和繪畫方面。你能說貝多芬、莫扎特不是音樂天才嗎?即使不談「天才」,只談才能,人與人之間也是相差十分懸殊的。就拿教梵文來說,在同一個班上,一年教下來,學習好的學生能夠教學習差的而有餘。有的學生就是一輩子也跳不過梵文這個龍門。這情形我在國內外都見到過。

    拿做學問來說,天才與勤奮的關係究竟如何呢?有人說「九十九分勤奮,一分神來(屬於天才的範疇)」。我認為,這個百分比應該糾正一下。七八十分的勤奮,二三十分的天才(才能),我覺得更符合實際一點。我絲毫也沒有貶低勤奮的意思。無論幹哪一行的,沒有勤奮,一事無成。我只是感到,如果沒有才能而只靠勤奮,一個人發展的極限是有限度的。

    現在,我來談一談天才、勤奮與機遇的關係問題。我記得六十多年前在清華大學讀西洋文學時,讀過一首英國詩人ThomasGray的詩,題目大概是叫「鄉村墓地哀歌(Elegy)」。詩的內容,時隔半個多世紀,全都忘了,只有一句還記得:「在墓地埋著可能有莎士比亞。」意思是指,有莎士比亞天才的人,老死窮鄉僻壤間。換句話說,他沒有得到「機遇」,天才白白浪費了。上面講的可能有張冠李戴的可能;如果有的話,請大家原諒。

    總之,我認為,「機遇」(在一般人嘴裡可能叫做「命運」)是無法否認的。一個人一輩子做事,讀書,不管是幹什麼,其中都有「機遇」的成分。我自己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如果「機遇」不垂青,我至今還恐怕是一個識字不多的貧農,也許早已離開了世界。我不是「王半仙」或「張鐵嘴」,我不會算卦、相面,我不想來解釋這一個「機遇」問題,那是超出我的能力的事。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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