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鬼的生長 文 / 周作人
於鬼的事情我平常很想知道。知道了有什麼好處呢?那也未必有,大約實在也只是好奇罷了。古人云,唯聖人能知鬼神之情狀,那麼這件事可見不是容易辦到的,自悔少不弄道學,此路已是不通,只好發揮一點考據癬,從古今人的紀錄裡去找尋材料,或者能夠間接的窺見百一亦未可知。但是千百年來已非一日,載籍浩如煙海,門外摸索,不得像尾,而且鬼界的問題似乎也多得很,儘夠研究院裡先生們一生的檢討,我這裡只提出一個題目,即上面所說的鬼之生長,姑且大題小做,略陳管見,仁候明教。
人死後為鬼,鬼在陰間或其他地方究竟是否一年年的照常生長,這是一個問題。其解決法有二。一是根據我們這種老頑固的無鬼論,那末免文不對題,而且也太殺風景,其次是普通的有鬼論,有鬼才有生長與否這問題發生,所以歸根結底解決還只有這唯一一法。然而有鬼雖為一般信士的定論,而其生長與否卻佔人人殊,莫衷一是。清紀昀《如是我聞》卷四云:
「任於田言,其鄉有人夜行,月下見墓道松柏問有兩人並坐,一男子年約十六七,韶秀可愛,一婦人白髮垂項,佝僂攜杖,似七八十以上人,倚肩笑語,意若甚相悅,竅訝何物淫嫗,乃與少年兒狎暱,行稍近,冉冉而滅。次日詢是誰家塚,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婦孀守五十餘年,歿而合窆於是也。」照這樣說,鬼是不會生長的,他的容貌年紀便以死的時候為準。不過仔細想起來,其間有許多不方便的事情,如少夫老妻即是其一,此外則子老父幼,依照禮法溫清定省所不可廢,為兒子者實有竭暇難當之勢,甚可憫也。又如世間法不禁再婚,貧儒為宗嗣而續絃,死後便有好幾房扶養的責任,則此老翁亦大可念,再醮婦照俗信應鋸而分之,前夫得此一片老軀,更將何所用之耶。宋邵伯溫《聞見錄》十八云:
「李夫人生康節公,同墮一死胎,女也。後十餘年,夫人病臥,見月色中一女子拜庭下,泣曰,母不察,庸醫以藥毒兒,可恨。夫人曰,命也。女曰,若為命,何兄獨生?夫人日,汝死兄獨生,乃命也。女子涕泣而去。又十餘年,夫人再見女子來泣曰,一為庸醫所誤,二十年方得受生,與母緣重故相別。又涕泣而去。」曲園先生《茶香室三鈔》卷八引此文,案語云:
「此事甚異,此女子既在母腹中死,一無知識之血肉耳,乃死後十餘年便能拜能言,豈死後亦如在人間與年俱長乎?」據我看來,准邵氏《聞見錄》所說,鬼的與年俱長確無疑義,假如照這個說法,紀文達所記的那年約十六七的男子應該改為七十幾歲的老翁,這樣一來那篇故事便不成立,因為七八十以上的翁媼在月下談心,雖然也未免是「馬齒長而童心尚在「,卻並不怎麼的可訝了。還有一層,鬼可見人而人不見鬼,最後松柏間相見,翁鬼固然認得媼,但是媼鬼那時如無人再為介紹,恐怕不容易認識她的五十餘年前的良人了罷。邵紀二說各有短長,我們凡人殊難別擇,大約只好兩存之罷,而鬼在陰間是否也是分道揚鐮,各自去生長或不生長呢,那就不得而知了。鬼不生長說似普通,生長說稍奇,但我卻也找到別的材料,可以參證。《望杏樓志痛編補》一卷,光緒己亥年刊,無錫錢鶴岑著,蓋為其子杏寶紀念者,正編惜不可得。補編中有《虯談日記》,紀與其子女筆談,其三子鼎寶生於已卯四旬而殤,四子杏寶生於辛已十二歲而殤,三女粵貞生於丁亥五日而殤,皆來下壇。記云:
「丙申十二月二十一日晚,杏寶始來。問汝去時十二歲,今身軀加長乎?曰,長。」又云:
「丁酉正月十六日,早起扶亂,則先兄韻竺與閏妹杏寶皆在。問先兄逝世時年方二十六,今五十餘矣,容顏亦老乎?曰,老。已留須乎?曰,留。」由此可知鬼之與年俱長,與人無異。又有數節云:
「正月二十九日,問幾歲有知識乎?曰,三歲。問食乳幾年?曰,三年。」(此系問鼎寶。)
「三月二十一日,閏妹到。問有事乎?曰,有喜事。何喜?曰,四月初四日杏寶娶婦。間婦年幾何?曰,十三。間請吾輩吃喜酒乎?曰,不。汝去乎?曰,去。要送賀儀乎?曰,要。間鼎寶娶婦乎?曰,娶。產子女否?曰,二子一女。」
「五月二十丸日,問杏兒汝婦山南好否?曰,有喜。蓋已懷孕也。喜見於何月?曰,五月。何月當產?曰,六月。因問先兄,人十月而生,鬼皆三月而產乎?曰,是。鬼與人之不同如是,宜女年十一而可嫁也。」
「六月十二日,問次女應科,子女同來幾人?杏兒代答曰,十人。余大驚以為誤,反覆詰之,答如故。呼閏妹問之,言與杏兒同。問嫁才五年,何得產許多,豈一年產幾次乎?曰,是。余始知鬼與人迥別,幾與貓大無異,前聞杏兒娶婦十一歲,以為無此事,今合而觀之,鬼固不可以人理測也。」
「十九日,問杏兒,壽春叔祖現在否?曰,死。死幾年矣?曰,三年。死後亦用棺木葬乎?曰,用。至此始知鬼亦死,古人謂鬼死日復,信有之,蓋陰間所產者即□所投也。」以上各節對於鬼之婚喪生死諸事悉有所發明,可為鬼的生活志之材料,很可珍重。民國二十二年春遊廠甸,於地攤得此冊,白紙木活字,墨筆校正,清雅可喜,《亂談日記》及《補筆》最有意思,紀述地下情形頗為詳細,因慮紙短不及多抄,正編未得到雖亦可惜,但當無亂壇紀事,則價值亦少減耳。吾讀此編,覺得邵氏之說已有副署,然則鬼之生長正亦未可否認歟。
我不信鬼,而喜歡知道鬼的事情,此是一大矛盾也。雖然,我不信人死為鬼,卻相信鬼後有人,我不懂什麼是二氣之良能,但鬼為生人喜懼願望之投影則當不謬也。陶公千古曠達人,其《歸園田居》云:「人生似幻化,終當歸空無」,《神釋》云:「應盡便須盡,無復更多慮」,在《擬輓歌詞》中則云:「欲語口無音,欲視眼無光,昔在高堂寢,今宿荒草鄉」,陶公於生死豈尚有迷戀,其如此說於文詞上固亦大有情致,但以生前的感覺推想死後況味,正亦人情之常,出於自然者也。常人更執著於生存,對於自己及所親之翳然而滅,不能信亦不願信其滅也,故種種設想,以為必繼續存在,其存在之狀況則因人民地方以至各自的好惡而稍稍殊異,無所作為而自然流露,我們聽人說鬼實即等於聽其談心矣。蓋有鬼論者憂患的人生之雅片煙,人對於最大的悲哀與恐怖之無可奈何的慰藉,「風流士女可以續未了之緣,壯烈英雄則曰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相信唯物論的便有禍了,如精神倔強的人麻醉藥不靈,只好醒著割肉。關公刮骨固屬英武,然實亦冤苦,非凡人所能堪受,側其乞救於嗎啡者多,無足怪也。《亂談日記》云:
「八月初一日,野鬼上乩,報萼貞投生。問何日,書七月三十日。問何地,曰,城中。問其姓氏,書不知。親戚渭,肉歷久不投生者盡於數月間陸續而去,豈產者獨盛於今年,故盡去充數耶?不可解也。杏兒之後能上亂者僅留萼貞一人,若斯言果確,則扶駕之舉自此止矣。」讀此節不禁黯然。《望杏樓志痛編補》一卷為我所讀過的最悲哀的書之一,每翻閱輒如此想。如有大創痛人,飲嗎啡劑以為良效,而此劑者乃系家中煮糖而成,路人旁觀亦哭笑不得。自己不信有鬼,卻喜談鬼,劉於舊生活裡的迷信且大有同情焉,此可見不佞之老矣,蓋老朽者有些漸益苛刻,有的亦漸益寬容也。
廿三年四月
(1934年4月作,選自《夜讀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