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麻醉禮讚 文 / 周作人
麻醉,這是人類所獨有的文明。書上雖然說,斑鴆食桑椹則醉,或雲,貓食薄荷則醉,但這都是偶然的事,好像是人錯吃了笑菌,笑得個一塌糊塗,並不是成心去吃了好玩的。成心去找麻醉,是我們萬物之靈的一種特色,假如沒有這個,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了。
麻醉有種種的方法。在中國最普通的一種是抽大煙,西洋聽說也有文人愛好這件東西,一位散文家的傑作便是煙盤旁邊的回憶,另一詩人的一篇《忽不烈汗》的詩也是從芙蓉城的醉夢中得來的。中國人的抽大煙則是平民化的,並不為某一階級所專享,大家一樣地吱吱的抽吸,共享麻醉的洪福,是一件值得稱揚的事。鴉片的趣味何在,我因為沒有入過黑籍,不能知道,但總是麻酥酥地很有趣罷。我曾見一位煙戶,窮得可以,真不愧為鶉衣百結,但頭戴一頂瓜皮帽,前面頂邊燒成一個大窟窿,乃是沉醉時把頭屈下去在燈上燒去的,於此即可想見其陶然之狀態了。近代傳聞孫馨帥有一隊煙兵,在煙癮抽足的時候衝鋒最為得力,則已失了麻醉的意義,至少在我以為總是不足為訓的了。
中國古已有之的國粹的麻醉法,大約可以說是飲酒。劉伶的「死便埋我」,可以算是最徹底了,陶淵明的詩也總是三句不離酒,如云「撥置且莫念,一觴聊可揮,」又雲,「天運苟如此,且進杯中物,」又云「中觴縱遙情,忘彼千載憂,且極今朝樂,明日非所求,」都是很好的例。酒,我是頗喜歡的,不過曾經聲明過,殊不甚瞭解陶然之趣,只是亂喝一番罷了。但是在別人確有麻醉的力量,它能引人著勝地,就是所謂童話之國土。我有兩個族叔,尤其是這樣幸福的國土裡的住民。有一回冬夜,他們沉醉歸來,走過一乘吾鄉所很多的石橋,哥哥剛一抬腳,棉鞋掉了,兄弟給他在地上亂摸,說道,「哥哥棉鞋有了。」用腳一瑞,卻又沒有,哥哥道,「兄弟,棉鞋汪的一聲又不見了!」原來這乃是一隻黑小狗,被兄弟當作棉鞋捧了來了。我們聽了或者要笑,但他們那時神聖的樂趣我輩外人哪裡能知道呢?的確,黑狗當棉鞋的世界於我們真是太遠了,我們將棉鞋當棉鞋,自己說是清醒,其實卻是極大的不幸,何為可惜十二文錢,不買一提黃湯,灌得倒醉以入此樂土乎。
信仰與夢,戀愛與死,也都是上好的麻醉。能夠相信宗教或主義,能夠作夢,乃是不可多得的幸福的性質,不是人人所能獲得。戀愛要算是最好了,無論何人都有此可能,而且猶如採補求道,一舉兩得,尤為可喜。不過此事至難,第一須有對手,不比別的只要一燈一盞即可過熄,所以即使不說是奢侈,至少也總是一種費事的麻醉罷。至於失戀以至反目,事屬尋常,正如酒徒嘔吐,煙客脾洩,不足為病,所當從頭承認者也。未後說到死。死這東西,有些人以為還好,有些人以為很壞,但如當作麻醉品去看時,這似乎倒也不壞。依壁鳩魯說過,死不足怕,因為死與我輩沒有關係,我們在時尚未有死,死來時我們已沒有了。快樂派是相信原子說的,這種唯物的說法可以消除死的恐怖,但由我們看來,死又何嘗不是一種快樂,麻醉得使我們沒有,這樣樂趣恐非醇酒婦人所可比擬的罷?所難者是怎樣才能如此麻醉,快樂?這個我想是另一問題,不是我們現在所要談論的了。
醉生夢死,這大約是人生最上的生活法罷?然而也有人不願意這樣。普通外科手術總用全身或局部的麻醉,唯偶有英雄獨破此例,如關雲長刮骨療毒,為世人所佩服,固其宜也。蓋世間所有唯辱與苦,茹苦忍辱,斯乃得度。畫廊派哲人(Stoics)之勇於自殺,自成宗派,若彼得洛紐思(Petroneus)聽歌飲酒,切脈以死,雖稍貴族的,故自可喜。塔拉思·布爾巴(TarasBulba)長子為敵所獲,毒刑致死,臨死曰,「父親,你都看見麼?」塔拉思匿觀眾中大呼曰,「兒子,我都看見!」此則哥薩克之勇士,北方之強也。此等人對於人生細細嘗味,如吸苦酒,一點都不含胡,其堅苦卓絕蓋不可及,但是我們凡人也就無從追蹤了。話又說了回來,我們的生活恐怕還是醉生夢死最好罷。--所苦者我只會喝幾口酒,而又不能麻醉,還是清醒地都看見聽見,又無力高聲大喊,此乃是凡人之悲哀,實為無可如何者耳。
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1929年11月作,選自《看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