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3.夠了 文 / 王文華
星期六的晚上,想說「夠了」。
我認識一個大學女生,當你對她說一件誇張的事,她總是純真地大笑,然後說:「夠了!」好比我說:「我的英文名字叫Tom,因為很多人都說我長得像湯姆克魯斯!」她會掩面大笑,說:「夠了!」她還算是比較優雅的。我曾跟另一個女生說我長得像湯姆克魯斯,她的反應是「哇咧」!我跟那女生去看《王牌大賤諜3》,第一場戲,字幕打出:「我們是要現在『炒飯』,還是待會兒『炒飯』?」我問她:「什麼是『炒飯』?」她說:「哇咧!」
「夠了」、「哇咧」、「炒飯」……也當過大學生的我,曾幾何時已趕不上年輕人的口頭禪。這絕不是因為年紀。我在電影公司上班,同事和顧客都是年輕人,我有很多機會跟他們聊天,學習他們的語言。然而每一次,當我故步自封在管理階層的價值觀,用頭銜上的權威增加自己的安全感,我就離年輕越來越遠。當我穿上意大利的皮鞋,不顯示自己的手機號碼,批評年輕人不能吃苦耐勞,覺得他們手機下載的圖案都很可笑,我就已經衰老。我三十五歲,慢慢變成自己大學時反抗的人,這演變如此陳腔濫調,而我竟眼睜睜地看它把我套牢。
「夠了」女生帶我去東區一家「彩色鍋子」餐廳,吧檯前貼著一張張顧客的心願留言:「我希望考上大學」、「我希望瘦到405KG」、「我希望碰到很有錢的男朋友」……我已經很久沒有想「考大學」這種事了。現在我是經理,也是老師,年輕人的心願,我還能不能不立刻批判,試著產生同感?「你吃飽了嗎?還要不要點什麼?」女生問我。我模仿她的口氣說:「夠了!」好,這當然是個笨拙的笑話,但我正一點一點,試著回到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