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節 文 / 王文華
杜方帶安安先走了,不知道是帶她去買童裝還是女性內衣。
明宏和周琪聊天,一講就是一個小時。站在主臥室的窗前,從頭到尾沒改過站姿。他們從五樓看著底下的行人,連行人的髮型都可以評論。明宏本來要去上廁所的,講著講著也忘了。
他們有許多共同點:小學都當過童子軍,大學都唸經濟,都喜歡旅行,都去過舊金山。他們都喜歡在舊金山拍的電影:《絕地任務》很酷,《甜蜜的十一月》很美……
「不過那個故事太悲了!」明宏說。
「可是你不覺得基諾利瓦伊就是要演悲劇才帥嗎?他每次演喜劇我覺得他呆呆的。」
「他演過喜劇嗎?」
「有啊,你有沒有看過《十全大補男》?」
「喔……那部……」明宏想起。
「我對那部就沒有感覺。」
「嗯……基本上他演什麼我都沒感覺。你看他演《駭客任務3》,有一段那個AgentSmith不是一直在問他為什麼還要戰鬥嗎?AgentSmith說這一切都是母體營造出來的幻象,一切的戰鬥都是枉然的。那個AgentSmith滔滔不絕地講了大概十分鐘,基諾利瓦伊的響應是什麼你還記得嗎?」
周琪搖頭。
「BecauseIchoseto.」明宏學基諾利瓦伊的生硬腔調,周琪笑了出來。
「BecauseIchoseto!」明宏又學了一遍。
「哎呀,女生不在乎這個啦,帥就好了。」
「好險我帥!」
明宏當然稱不上帥,所以周琪的笑聲像煙火一樣爆開。
「你最近有去舊金山嗎?」明宏問。
「我下個月可能會去開會。」
「哇,好羨慕。」
「我會寄明信片給你。」
「請貼足郵票。我收過欠資明信片,最後我還要付錢。」
「那你朋友一定很不好意思。」
「不會啊。她寫明信片跟我分手,開心得不得了。」
周琪又被逗笑。
「你童軍當了多久?」周琪問。
「一年吧,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被選上的,被迫花錢做制服,我根本不想當!」
「怎麼會有人不想當童軍!」
「每天綁繩子,無聊死了!」
「嘿,童子軍講話怎麼可以這麼負面呢?你不記得貝登堡講的話了嗎?童軍的精神就是要快樂。他要我們保持歡樂的神態,不要把自己搞得太嚴肅。」
「貝登堡是誰?」
「天啊,你真的要回來重修了!」周琪故作生氣狀,「這樣吧,我讀的小學下個月要開一個營火大會,他們邀請我回去,我帶你去,找回童子軍的光榮!」
「那我得先複習一下……嗯……童子軍的信條是……『快、狠、準』吧?」
「『智、仁、勇』啦!」
那晚散伙後,明宏和周琪一起走出巷口。
「你住哪裡?」明宏問。
「板橋。你呢?」
「我住師大那邊。不過我送你回去。」
「你開車嗎?」
「沒有,我可以坐出租車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喜歡坐地鐵。感覺很開闊。」
「那我陪你坐地鐵好了,時候不早了。」
「不用了,我常這麼晚自己坐車回去。你不要麻煩了。」
「不麻煩,我很樂意。」
他們在地鐵的昆陽站上車,那節車廂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談著明宏的工作。明宏說起上禮拜到高雄出差。
「我家在高雄。」明宏說。
「你回家了嗎?」
「忙死了,過家門而不入。」
「你們住旅館?」
「對啊。第一晚,我們三個人,坐在飯店大廳的coffeeshop討論事情,從晚上七點一直搞到十一點。幾個很漂亮的女孩子,一直在我們身旁走來走去。到了十一點,其中有一個跑上來跟我老闆說:『大哥,你們工作得好辛苦,要不要跟我們去唱歌?』我老闆被這麼一問,完全不知道如何招架,只是一直目不轉睛地打著電腦,還好我替他解圍,說:『小姐,不用了,謝謝你,我老闆不是台灣人,不會唱中文歌。』
『那我們可以唱英文歌啊,我朋友的歌聲很像瑪莉亞·凱莉喔!』
『我老闆是泰國人啦。』
她們接不上話,我老闆才鬆了一口氣。」
「是鬆了一口氣嗎?你說他是泰國人,搞不好他因此對你懷恨在心。」
「不會啦,我老闆很黑,真的很像泰國人。」
「但他不願意被提醒吧!」
「咦?你講得對喔……難怪我回來之後,工作量增加了一倍。」
他一路陪她坐到新埔站,而且跟她一起下車、一起上樓梯、一起把票插進出口、一起通過、一起乘手扶梯往上、一起看到大漢橋、一起走在紅磚道、一起走到她的公寓門口。
「你跟爸媽住?」
周琪點點頭。
「那你不用邀我上去喝咖啡了。」明宏說。
周琪笑笑,明宏說,「我走了。」
「到家打個電話給我,讓我知道你平安到達。」
「不用啦,我是男生,沒事的啦。」
「你還是打吧。這樣我比較安心。」
「下禮拜找一天吃飯。」
「好啊。我再打給你。」
兩小時後,明宏還沒打來。她梳洗完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睡不著。當她猶豫著該不該主動打去……
明宏來簡訊,說平安到家,抱歉忘了打來。
周琪滿意地睡了。
滿意的周琪沒有告訴明宏:她其實有車。她的車,就停在志平家的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