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節 文 / 王文華
林明宏在民生東路一家企管顧問公司上班。二十層的大
樓,電梯有六台。1到10樓三台,11到20樓另外三台。那棟大樓外商到連電梯都講英文:「Thisisthe10thfloor.」每天早上,明宏起床後聽到的第一句話是:「Thisisthe10thfloor.」
明宏的公司標榜人性化設計,加上大部分員工長期在客戶的公司工作,所以沒有人有固定座位。
「這叫『行動辦公室』,」老闆說,「是國際上的新潮流!」
行動辦公室的概念是:員工早上進公司,先在門口的電腦上選位子。電腦屏幕像書店的訂票系統,按一下鍵,嘩啦啦所有的位子都冒出來。早起的鳥可以選任何位子。晚來的人選擇較少,但可選鄰居。再晚的人什麼都不能選,只有擠在牆角,連電話都沒有。最晚的人只有坐在老闆旁邊。沒有人有固定的分機,接電話都用手機。為了不錯過客戶的電話,很多人的手機沒有語音信箱。忙的時候,同事會幫忙接。在這樣的辦公室,沒有人有隱私。
明宏訂了座位,到健身房式的置物櫃子中把行李箱拿出來。因為沒有固定桌子,公司發給每個人空中小姐拉的行李箱。讓大家在高科技大樓中當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明宏將行李箱拉到座位旁,看看手機:8:10。他除了台灣的兩個客戶,最近開始支持深圳的同事爭取新客戶。每天從早上八點做到晚上十點。早午晚餐,都在辦公桌上吃。
他放好東西,下樓買早餐。他穿越民生東路,走進對街的麥當勞。禮拜一早上,上班族規矩地排隊,每個人都露出疲憊的表情。
「單點一個麥香豬柳加蛋帶走。」明宏點麥當勞已經熟練到把所有會被問到的答案一次講清,不給店員任何表現的機會。
「加蛋要等三分鐘可以嗎?」
「那不加蛋,『麥香豬柳』就可以了。」
回到座位,他插上網絡、打開電腦,在Windows跑的那一分鐘吃掉漢堡。公司升級到XP,他的壓力變大,因為啃漢堡的時間少了好幾秒。
中午,杜方打電話給他,約他十分鐘後吃午飯。
「你約人都是十分鐘前通知嗎?」
「我約女朋友都是十分鐘前通知,而且還強調隨時可能有突發狀況,她手機要一直開著。」
「這樣還有人願意跟你交往?」
「你跟我吃飯,我告訴你其中一個。」
他們約在明宏公司附近的北方館,明宏走進來時,杜方已經開始吃了。
杜方說,「我知道你趕時間,不想讓你等,就先點了。鍋貼、小籠包、小米稀飯,你看,你一來就可以吃,我這朋友多好!」
「你對我這麼好幹嗎?」
「你這幾天可能會接到找『林明宏』的電話,但其實是找我的。」
「什麼意思?」
「你這輩子有沒有遇到過一個女人,當你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你這輩子離不開她?」
「我媽。」
「除了你媽之外……」
「你那個小女朋友安安不錯啊……」明宏激杜方,沒想到他說,「那安安讓給你,我今天遇到另一個女人。」
「天哪,怎麼可能!你這麼忠誠的男人!」
「我早上到銀行辦事,看到一名美女。很高,有一米七吧。短頭髮,一身黑,像電影明星一樣。她背對著我,所以我只看到她的背影。她拿了一個號碼牌,走到等候區坐下。我雖然已經辦完事了,為了看她,也繞回到等候區坐下。我坐在她背後幾排,專心看她的背影……」
「小姐,幫我們加熱茶好不好?」明宏故意不專心。
「她隨手拿起銀行的廣告傳單在看,我一直注意她。後來電腦清脆地『鈴』一聲,然後叫『來賓254號,請到4號櫃檯』,她站起來,走上前去。幾分鐘,她辦完事,掉頭要走,我這才看到她正面……Oh,myGod……」
「Oh,myGod!」明宏故意大叫,把杜方從陶醉中驚醒,「小米稀飯中有螞蟻!」
「算了,不講了。」
「你講你講,你說Oh,myGod,然後呢?」
「超辣的!她辦完事,走到門口,我看苗頭不對,立刻跑上去自我介紹。大概很多人跟她搭訕吧,她見怪不怪,很熟練地笑一笑。我拿出一張名片給她,我說你看,這是我最後一張名片,給了你我就沒有了,你是我這輩子最後一個搭訕的對象——」
「哇……好浪漫的故事,」明宏假裝擦眼淚,「不過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回到公司,打開皮夾,赫然發現:我那唯一的一張名片,還在皮夾裡,而你禮拜天給我那張,卻不見了!」
「你是說……」
「我錯把你的名片給了她!所以她現在以為早上跟她搭訕的帥哥叫『林明宏』,在一家企管顧問公司做事!」
「太好了!那我豈不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耶,你少來,是我先認識她的!」
「幹嗎,這又不是去圖書館,哪有什麼先不先的?」
「你不會喜歡這種型的女人!」
「『OhmyGod的辣妹』誰不喜歡?你怎麼知道我不喜歡這種型的?」
杜方自信地搖頭。
「等一下,你是不是常幹這種事?我常接到一些電話,對方開口就說:『林老闆,我是蜜糖啦!你怎麼好久沒有來了?人家好想你啦!』我一直在調查,是哪個王八蛋在酒店亂髮我的名片。」
「喔,這我倒發過一次……」
「就是你!」
「不過今天早上絕不是故意的!她如果打來,你就叫她打給我。」
「你是說『蜜糖』嗎?」
「我是說『來賓254號』!」
「你怎麼知道她會打來?」
「相信我,她一定會打來。」
「那安安怎麼辦?」
「她太小了。」
「你不是喜歡年輕的嗎?」
「但她的個性太幼稚。那天鬧洞房,最後不是一團亂嗎?我們回去後,發現我把她的披肩忘在洞房。她跟我一直吵,講不過我,竟然拿起一本女性時尚雜誌砸我的頭。時尚雜誌,你知道那玩意兒有多重嗎?她太幼稚了!」
「那你當時怎麼反應?」
「我當然氣得要死!大吼一聲,推了她一把,抓起雜誌,當場撕成碎片!我要讓她知道,跟我談戀愛是不能這麼幼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