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上冊)

正文 第一章 一個普通青年的覺醒 文 / 曹昇

    第一節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國歷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時的角色,只不過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務員,在楚國上蔡郡裡做看守糧倉的小文書,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渾渾噩噩,不知老之將至。他最大的愛好就是在上班時間溜號,牽著自家養的一條黃色的土狗,帶著年幼的兩個兒子,出上蔡東門,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於斯,長於斯,並一直認為自己將和自己的祖父、父親一樣,死於斯,葬於斯。外面的世界,對他來說並沒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夠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無憂。老實說,就這麼過一輩子也是蠻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時候,閻王爺如果也肯給你這樣一份合同,我相信,十個人裡頭有七八個都會毫不猶豫地簽字畫押的。不知不覺間,青春年華在悠閒緩慢的生活中漸漸逝去,意志在平淡無奇的日子裡悄悄消磨。總之,在此時的李斯同學的身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將在未來的二十多年裡,佔據在中國歷史舞台的中央,扮演著顯赫的男二號,享受著最好的燈光和機位,擁有著最多的特寫和對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發生了,就是這件小事,改變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中國歷史的進程。

    李斯多少有些潔癖,幾乎從不在吏捨的公共廁所內方便。這天,他忽然內急,忍,強忍,再忍,繼續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著肚子,彎腰夾腿,直奔吏捨廁而去。廁所裡的幾隻老鼠正不無哀怨地吃著糞便,見有人來,嚇得驚惶逃竄。

    有些人上廁所只是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卻可以在清空肚腹之餘,還能悟出來一番道理。這不,李斯在暢快淋漓地解決了內急問題之後,一邊繫著褲帶往回走,一邊悲歎起廁所裡那幾隻驚恐的老鼠來:它們「食不潔,近人犬,數驚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糧倉裡的老鼠,卻可以「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同樣都是老鼠,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李斯是一個極其認真的人,他決定將廁鼠和倉鼠的貧富差距作為一個課題來研究。為此,他作了一個實驗。實驗很簡單:他把倉鼠抓住,關在廁所裡,再把廁鼠抓住,關在糧倉裡。三天之後,他來檢查實驗成果。結果如下:曾經的倉鼠現在也開始「食不絜,近人犬,數驚恐之」,曾經的廁鼠現在則「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說出了他在中國歷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詞:「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

    通過這次實驗,李斯明白了一個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擇地。」他開始反省自己迄今為止的一生。我是誰?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麼?看看自己身邊,盡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難道我也要和他們一樣,朝生暮死,無聲無息?一想到此,李斯渾身泛起一陣神聖的戰慄。他趴在地上,一陣乾嘔。

    大丈夫於人世間,有兩個問題必須問問自己:活著時怎樣站著?死去時怎樣躺著?留在上蔡郡,他將注定一事無成。他將被胡亂埋葬在某個亂墳堆裡,他的名字只會被他的兒女們偶爾提起,而等到他的兒女們也死去了,他的肉體也早已在棺槨裡腐朽爛透,他的名字也將不會被世間的任何一個人所記起。到那時,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點李斯曾存在過的痕跡。

    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燒在李斯死寂了二十餘年的心中。他感覺到,名利的野獸正在他的體內甦醒,並向他發號施令。而他,也將樂意遵從。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於是,李斯作出了一個決定:離開偏僻貧瘠的上蔡郡,到能讓他建功立業、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斷和決絕是李斯一貫的作風。他在同事們的一片惋惜聲中,辭去了為眾多鄉親羨慕的公務員一職。他要到蘭陵去,他聽人說過,蘭陵有當代的一位聖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學習帝王之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頭腦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揚名立萬的武器。

    李斯辭完職之後,才將他的決定告訴了他那可憐的妻子。可憐的妻子嚇壞了,然而丈夫的意願又怎能違背?她一邊為丈夫收拾包袱,一邊流著眼淚。年幼的兩個兒子問阿媽你在做什麼。她說道,阿父要出遠門去了,要很久才能回來。妻子將收拾好的包袱遞到李斯手裡,小聲問道:「萬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著妻子,道:「無論如何,我一定要去試一試,就算我不能證明我可以,那也要證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兒子的腦袋,以為告別。最小的兒子剛學會說話不久,他仰望著自己的父親,脆聲說道:「阿父,等你回來了,我們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熱。他不許自己猶豫,背上包袱,奪門而去。

    第二節萬世師表

    第一次出門遠行的李斯,心裡忐忑不安。妻子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嶇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淺淺的腳印,他正在一步步離開嬌妻和稚子,一步步離開故里和親朋。他已無法回頭。這是一次冒險,這是一次賭博。

    涉過了三千道水,問過了十萬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終於在大半個月之後,到了蘭陵。進城之前,他就著溪水洗了一把臉,只見水中的人兒,皮膚憔悴,滿眼紅絲,面容平靜,無悲無喜。

    蘭陵的繁華富麗,遠非上蔡郡所能比擬。馬可波羅驚羨於我中華天朝的錦繡河山和風流人物時的心情,想來也只不過和此時的李斯差相彷彿。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後左右那些衣冠華麗、外貌瀟灑的蘭陵市民比較起來,他是那麼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當有人對他這個鄉下人投來驚異的一瞥時,李斯都會強硬地以目光和他們對視,同時在心裡對自己說道:「這些人也不過爾爾,只如糧倉裡的老鼠,寄生在一個好地方而已。倘把他們置於茅廁之中,也就是食不潔的廁鼠罷了。」如此一想,李斯的頭顱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驕傲地昂了起來。

    李斯找人打聽荀卿的住處。那荀卿乃是一代學術宗師,全蘭陵城的榮耀,問誰誰知道。有幾個好心人見李斯是從外地來的,還硬是把他一直領到荀卿的家門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這個時候,荀卿已經從蘭陵令的領導崗位上退了下來,專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樣,「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是以,儘管囊中羞澀的李斯交納的學費少得可憐,荀卿依然將他收為弟子。李斯溫暖地感受到了,什麼是真正的萬世師表。

    跟隨荀卿學習的弟子,雖然不及孔子門下的三千之數,但千八百人還是有的。為了保證教學質量,荀卿將這些弟子按知識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級,類似於今天的中專、本科、碩士、博士。李斯安頓好了之後,荀卿對他進行了一次摸底考試,看看到底將他分到哪個等級。然而,李斯並不是一個考試型的學生,出來的成績甚是糟糕。儘管他那一手妙絕人寰的小篆書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還是將李斯分到了最低級別的中專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門遠行以來的第一次挫折。

    其實,論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的那些門下弟子們高那麼一點點,無奈一次考試考砸了,便淪落到最受歧視的中專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於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中專班的任課老師並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帶的那幾個博士生。博士生懂個啥啊!

    李斯灰心喪氣,幾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覺得就這麼不明不白地走了,實在太沒有志氣。他醞釀著滔天的怒火,尋覓著氾濫的發洩。

    這一天,機會來了,荀卿先生開大課,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聽教誨。

    我們不妨大膽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景:一個大院子,黑壓壓地坐滿了人,陽光在頭頂明媚著。為了讓荀卿先生的話傳遍院子的每個角落,弟子們早提前把樹上的知了捉了個乾淨,屋簷上的鳥窩也給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過靜音鍵的萬丈彩電,闃然無聲。

    荀卿先生清清喉嚨,登台開講道:「人之初,性本惡。」話音甫落,一人長身而起,朗聲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聲望去,哦,原來是那個小篆寫得極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雞。」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

    李斯道:「青,取之於藍,而藍不及藍;冰,水為之,而溫不如水。」

    遇上這麼位抬槓的,課是沒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聲,拂袖而去。李斯則渾身上下被一種復仇的快感包圍,他克制住不讓自己仰天狂笑。他挑釁地看著身邊的同學,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兒正在故鄉上蔡倚門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偉大的教育家,被李斯當庭頂撞之後,氣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學生所不具備的獨立思考的可貴品質。他深知,只會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輩子沒有出息。他追上李斯,兩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氣氛下進行了一番長談。荀卿大悅,當即拍板將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謂一逢風雨便化龍,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導下,學業大進,才華盡顯。很快,其文章、經術、謀略、辯論,在荀卿門下已是無人能及。荀卿歎道:日後能繼承我衣缽的,當為李斯也。

    話休絮煩,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糧的同時,物質食糧卻時常斷檔,不表李斯在孤獨的異鄉對妻子兒女的思念,也不表看見別的同學飲酒嫖妓時李斯心中的憤怒和失落,只表光陰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學業已經大成,足堪遊說諸侯、定國安邦,便向荀卿辭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謝絕。做學問豈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著小曲,心情雀躍而狂野。他正準備出門,卻從門外進來了一個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這一眼,讓他下定決心在荀卿門下又多待了三年。那麼,這個陌生人是誰呢?他身上又有著怎樣的魔力?

    第三節一生之敵

    必須承認,有些人一望而知即為非凡人物。李斯僅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斷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見的第二個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個自然是他的老師荀卿。陌生人衣冠華麗,俊美優雅,提著貴重的皮箱,看樣子像是剛來報到的新生。李斯作為一個老生,對這位新生卻絲毫也不敢輕視。他知道,若小覷了此人,只會是他自己的損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訴他,眼前此人必將是自己一生的勁敵。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韓非,韓非的韓,韓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紹道。他說話有些口吃,因此,說了這麼短短的幾個字,已是費了他不少力氣。

    李斯哪裡有心情在乎這些肉體上的細微缺陷。他已完全為這個年輕人的名字所震驚。他把自己的腦袋伸進自己的肚子裡,在裡頭一陣狂喊:「我沒看錯人。天啦,韓非!他就是韓非!」

    李斯近乎癲狂的興奮,不是沒有來由的。韓非,韓國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動天下。崇拜英雄是人類的本能需要,韓非,便是為當時無數讀書人崇拜的英雄。李斯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傳說中的韓非同窗讀書。因此,一時的失態也在情理之中。兩人坐下擺了會兒龍門陣,均有相見恨晚之意。韓非想不到的是,在蘭陵這麼個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還有李斯這麼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卻是,韓非我不如也,我將從而游之,從而學之,從而過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韓非的到來,在荀卿的弟子中間引發了不小的轟動。韓非所到之處,總會被狂熱的同學們包圍,向他提些五花八門的問題。韓非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雖為代答,卻總能暗合韓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韓非便成為一對死黨。兩人居則同室,出則同車,親密之態,不遜於新婚的夫妻。縱觀中國五千年的歷史,像李斯和韓非這樣令後人心潮澎湃的兩個男人的相遇實不多見。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兩個人都是超重量級人物,而且噸位相當,二是要足夠年輕,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會固執或傲慢得令人生厭。三是要在一起的時間夠長,一夜情什麼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響,彼此促益。五是兩人分開後均能在境界上較前有一提升。想來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兩個半人半神的詩人——李白和杜甫了。這種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緣分啊。與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則等而下之了許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見,那又如何?大家見面了,做愛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傳後世,後人想到你們來,最多也就是性慾高漲,斷然不會心魄搖蕩,只悔生之晚也,不得從游請益。所以說,境界有差距。扯遠了,打住。堅決打住。

    看見李斯和韓非如此相得,最高興的莫過於荀卿老先生了。他蒼老的心靈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豐收的金黃之中。他不無自豪地在孔子畫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豈在門人之寡眾?視韓非李斯二人,較聖門七十二賢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韓非身上學到的知識不會比他從荀卿身上學到的少。韓非以他獨特的貴族視角和超凡的天才,將李斯領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韓非帶來的珍貴典籍、對國際形勢的分析判斷、對歷朝得失的深入見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淺。李斯像一塊貪婪而高效的海綿,能迅速把他所接觸到的知識吸乾消化。日後,李斯回憶起這段美好的求學歲月時,這樣評價他和韓非的關係:不遇李斯,韓非不失為韓非,不遇韓非,李斯不得為李斯。這話多少有些謙虛。我願意做這樣一個比喻,即把李斯和韓非比擬成兩個生產知識的國家。韓非國通過「口吃牌火車」向李斯國傾銷了大量的知識產品,李斯國卻也通過「抬槓號貨輪」向韓非國反傾銷了大量的知識產品。除了荀卿國之外,韓非國和李斯國互為最大的「知識貿易夥伴」。只不過最終結算下來,韓非國是貿易順差國,李斯國是貿易逆差國。當時就是這樣。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過了三年,名利的野獸在李斯的體內再度甦醒,他感覺到時機已經成熟,得時無怠,利在急行。他要離開蘭陵了。這次,荀卿老先生沒再挽留,他知道,此時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個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個李斯。此時的李斯,心如滿月弓,志似穿雲箭,他在嚮往著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著他。荀卿老先生只是問道:「汝欲何往?」

    李斯對未來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當即慷慨言道:「斯聞今萬乘方爭時,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故斯將西說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問:「汝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況斯乎?」這話勾起了荀卿的傷心往事。荀卿長歎一聲,閉上雙眼,不再說話。李斯給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個頭,去了。

    李斯為什麼要去秦國呢?當時,六國皆弱,秦國獨強。六國皆弱,但還不至於弱得沒有一點翻本的機會,秦國獨強,但也沒有強到敢拍胸脯叫囂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寧為雞頭,不為牛尾。六國弱,好啊,正要用人,這一去,還不弄個部級幹部當當。秦國強,能人也多啊,位子卻是有限的,一去,頂多也就做個處級幹部。去六國,就這麼定了。李斯可不這麼想。他不做雞頭,也不為牛尾,他像鬥牛士手中的寶劍,帶著鋒利的寒光,直奔牛頭而去。他要證明,在弱者中間,他是強者,在強者中間,他是更強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這種低劣的情感。當他初見到光芒如太陽的韓非時,心中並無妒忌,有的卻是戰而勝之的勇氣和自傲。我喜歡李斯這一點。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紐約人吹噓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時候,通常會說:Youcanmakeithere,youcanmakeitanywhere(你在這裡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時的咸陽,就如同今日的紐約。所以,我們好勝而驕傲的李斯同學要去咸陽。

    李斯再來告別和他朝夕相處三年的兄弟韓非。哥倆個年紀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說些不足為荀卿道的知心話。李斯痛飲一杯酒,道:「詬莫大於卑賤,而悲莫甚於窮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託於無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恥也深,其志也烈。韓非貴為韓國公子,對卑賤和貧困自然沒有李斯這樣深切的體會。他本來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韓國,但見李斯去咸陽的意願甚堅,也不便多說。韓非傾囊,得十數金,悉數相贈李斯。李斯也不推辭,坦然受之。韓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將東歸韓,子勿為秦相,吾不為韓將,子攻兮吾守,兄弟兩相傷。千般相見好,莫逢在沙場。」韓非唱歌倒不口吃,聽得李斯也是好一陣感傷。兩人灑淚而別。

    李斯順路回了一趟闊別七年之久的家鄉,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見無言,只是抱頭痛哭。兒子們見到李斯,一時間還不太習慣,顯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條黃狗還在,一見李斯,便搖頭晃腦,興奮得不得了。李斯帶著兒子,牽著黃狗,出上蔡東門,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溫往日的溫馨記憶。這樣一來,兩個兒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來。然而,李斯卻又要再度遠行了。他要去咸陽,一個遙遠而偉大的都城。在那裡,住著一個名叫呂不韋的相國,還有一個名叫嬴異人的秦王。

    不著邊際地寫了這麼多,接下來終於輪到了正題。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陽為自己的仕途打拼奮戰,如何超越眾多的高官顯爵,以布衣之身,位極人臣。我說的這個極,是最高意義上的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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