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為政篇 致九弟述兄弟同獲聖恩 文 / 曾國藩
【原文】
沅弟左右:
陳棟之勇,除已至金桂三營外,尚有九營。吾昨令營務點名,共四千六百餘人,聞精壯者不甚多,可汰者占三分之一。余和撥二營與鮑春霆,撥一營與朱雲巖,以六營歸弟處。若果認去三分之一,則可挑存四營,其餘或令全坐原船遣歸,或酌留數百,作為余勇,聽弟裁度。
昨奉年終頒賞福字荷包食物之類,聞弟有一分,春霆亦有一分,此系特恩。吾兄弟報國之道,總求實浮於名,勞浮於賞,才浮於事,從此三句切切實實做去,或者免於大戾。(同治二年正月十三日)
【註釋】
1汰:即淘汰。
【譯文】
沅弟左右:
陳棟的兵,除已經到金陵三營以外,還有九營。我昨天命令營務處點名,共四千六百多人,聽說精壯的不多,可以淘汰的占三分之一。我已下令調撥二營結鮑春霆,撥一營給朱雲巖,撥六營到弟弟那裡。如果真正淘汰三分之一,那麼可以挑選保存四營,其餘的人,或者叫他們坐在原來的船遣送回家,或者酌情留下幾百,作為余勇,聽弟弟調遣。
昨奉旨年終須賞福字荷包、食物之類,聽說弟弟有一份,春霆也有一份,這是特雖恩典。我們兄弟報國之道,總求一個實際的超過虛浮的名聲,勤勞效命超過得到的獎賞,才能超過實事,從這三個方面切切實實去做,或者可以免掉大禍。(同治二年正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