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治家篇 致四弟教子勤儉為主 文 / 曾國藩
【原文】
澄弟左右:
余在金陵,二十日起行至安慶,內外大小平安。門第太甚,余教兒女輩,惟以勤儉謙三字為主。自安慶以至金陵,沿江六百里,大小城隘,皆沅弟之所攻取,余之幸得大名,皆沅弟之所贈送也,皆高曾祖父之所留遺也。
余欲上不愧先人,下不愧子弟,惟以力教家中勤儉為主。余於儉字做到六七分,勤字則尚無五分工夫。弟與沅弟於勤字做到六七分,儉字則尚欠工夫。以後勉其所長、各戒其所短;弟每用一錢,均須三思。至囑!(同治三年八月初四日)
【譯文】
澄弟左右:
我在金陵,二十日動身到安慶,內外大小都平安。我家的門第太顯赫了,我教兒女輩,要以勤、儉、謙三個字為主心骨。從安慶直到金陵,沿江六百里,大小城隘,都是沅弟攻下的,我的幸運得了大名聲,都是沅弟送給我的,都是祖宗所留遺給我的。
我要上不愧對祖宗,下不愧對於弟,只有教育家裡勤儉為主。我於儉字做到六七分,勤字還不到五分工夫。澄弟與沅弟,於勤字做到六七分,儉字還欠工夫。以後要勉力發揮所長,戒其所短。弟弟每花一個錢,都要三思而行。至囑!(同治三年八月初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