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修身篇 稟父母痛改前非自我反省 文 / 曾國藩
【原文】
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十月廿二,奉到手諭,敬悉一切。鄭小珊處,小隙1已解。男人前於過失,每自忽略,自十月以來,唸唸改過,雖小必懲,其詳具載示弟書中。
耳鳴近日略好,然微勞即鳴。每日除應酬外,不能不略自用功,雖欲節勞,實難再節。手諭示以節勞,節欲,節飲食,謹當時時省記。
蕭辛五先生處寄信,不識靠得住否?龍翰臣父子,已於十一月初一日到;布疋線索,俱已照單收到,惟茶葉尚在黃恕皆處。恕皆有信與男,本月可到也。男婦及孫男女等皆平安,余詳於弟書,謹稟。(道光二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註釋】
1隙:嫌隙。
【譯文】
兒子國藩跪著稟告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十月二十二日,收到手諭,敬悉一切。鄭小柵那裡,小小嫌隙已經化解。兒子以前對於過失,每每自己忽略了。自十月以來,念念不忘改過,問題雖小也要懲戒。詳細情況都寫在給弟弟的信中。
耳鳴近日稍好了些,但稍微勞累一點便又響起來了。每天除應酬外,不能不略為自己用功,雖想節勞,實在難以再節了。手諭訓示兒子節勞,節欲,節飲食,我一定時刻牢記遵守。
蕭辛五先生那裡寄信,不知可靠不?龍翰臣父子,已在十一月初一日到了。布疋、線索,都已照單子收到,只是茶葉還在黃恕皆那裡。恕皆有信給我,本月可以到。兒媳婦和孫兒和孫女都平安,其餘的詳細寫在給弟弟的信中,謹此稟告。(道光二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