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大學生自戕 文 / 平萍
決心一下,肖芃好不輕鬆,就連值夜班,也不覺得孤寂了。深夜,肖芃正在思索如何鼓勵楊惠去告狀上訪,一個氣息微弱的女聲電話打進來,說:「肖芃,這個世界上,只有你……還是一個……好人喔……」電話就斷了。肖芃很莫名其妙,回想很久,也沒有想出這是誰的聲音。有點酒意、有點哀傷、有點虛弱、有點絕望。
突然,肖芃的眼前一亮,是那個女大學生楊惠吧?她在幹嗎?不會要去尋短見吧?肖芃的電話沒有來電顯示功能,也沒有回撥的程序,只有打電話到學校的女生宿舍。因為樓長要去叫,再等同宿舍的人來接,也經歷了很長時間,但肖芃終於還是知道了,那個女大學生真的沒有在宿舍就寢。會是她來的電話嗎?她真的要自殺嗎?虛弱的聲音裡,透出的絕對是傷透了心的絕望啊!她會到哪裡去呢?一個大山裡出來的貧苦農家的女孩子,又能夠到哪裡去過夜呢?
肖芃發動了班主任和同學們,開始尋覓。她的心多麼的沉重、惶恐和焦急啊!
楊惠真的是失蹤了,誰都不知道她去了哪裡。
直到第二天下午,肖芃才在楊惠被拘禁、被強姦的租賃房裡,發現了她扭曲的屍體,血流成了一條小溪啊。青紫色猙獰的臉,恐怖鬼魅。蒼白無力的左手腕處,有幾個傷口,其中有一個至少深達一厘米半的刀口。也就是說,有一個刀口像是來自一把菜刀幾乎整個地割掉了她的手腕——剁的,只剩下了一張薄薄的皮連接著胳膊和手。相對應牆面上的低處,有一片直射過去的鮮血呈噴濺狀。
肖芃的心疼痛得好似始終在淌血。她開始責怪自己,為什麼不先找到她安慰她、鼓勵她、支持她?竟然叫她這樣走了,永遠離開了人世間,離開了滿心指望她的父母親,離開了美麗的校園、老師和同學們。恐怕也沒有留下一份遺書,更沒有給親生父母以任何交代,就一個人孤單地充滿血腥與憤懣地去了,徹底走掉了。
肖芃又開始有點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畢竟,她也是學法律的高才生,遇見不公平的遭遇和侮辱,首先軟弱了、倒下了,再也爬不起來了。看來,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魔咒吧?不是不做,只是時機不到。看來,楊惠最後的底線,最軟肋的地方,就是對國家法律和掌控這些法律的某些人徹底的絕望。
有沒有他殺的可能性?肖芃報了警,召喚來了她的同事們。
現場勘查表明:屋門內部是反鎖的,外部還有明鎖把門,窗戶上的玻璃窗是整齊緊閉內部上了插銷的,形成了一個外人進不來裡頭人出不去的密室。屋內也沒有他人存在的痕跡,更沒有打鬥的跡象。死者楊惠系用現場菜刀割或剁腕導致流血過多死亡。結論:楊惠的死,屬於自殺行為。
根據現場情形,平煒等刑警們是這樣推理的:女大學生楊惠是從窗戶翻進去的,屋內窗戶下的地上留有她跳下來的足跡和指痕。上次出現場後的封條,至今屋門上還貼著,未見破損。但外窗口的封條,有被撕扯斷裂的痕跡。楊惠該是從這兒進了現場,反插上窗銷、反別上門鎖,使現場成為一間他人進不來更出不去的密室,然後借用現場原本存在的工具——菜刀,實施了自殺行為。
肖芃有疑問,說當初封窗戶的時候難道沒有插上插銷嗎?不然,楊惠是如何進到屋內的呢?玻璃窗的插銷,都是從內別著的,她要進來,必須砸碎一塊窗玻璃才行得通,可是現場窗玻璃是完好無損的。再說,上次現場的菜刀,被楊惠用來做過逃生的工具,作為物證難道沒有隨著郝昊拘禁強姦案卷宗走程序嗎?這把菜刀難道是楊惠來的時候自己攜帶的嗎?作為一名女大學生是過集體生活的,誰又能證明她何時何地購置的,又是在何處有誰見到過這把菜刀?顯然,這不是個密室式的自殺現場。況且我不認為,楊惠的性格會迫使她不顧一切地對人生徹底絕望而舉起菜刀,這樣慘烈地決絕。
平煒冷冰冰地看著肖芃,說:「我說肖芃,我問過了,分局刑偵技術員說了,有可能是他只顧得裝上新玻璃和貼封條而忘記插上插銷了,恰好就讓又來此的楊惠取了巧。原來那把菜刀已隨卷宗被帶走了。這把菜刀顯然是楊惠自帶來的。你可以現在就通知去學校外調的王大隊他們,叫他們重點查詢有誰見到過楊惠買了菜刀,並把學校周邊賣菜刀的商店地毯式搜索一遍。嗨,我說肖芃,你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楊惠不會選擇自殺?」
是的,如果上次出現場的技術員工作失誤,碰巧就讓楊惠借力用上,算是冥冥中的蹊蹺事。但是楊惠怎麼可能選擇這樣的凶殘死亡方式呢?肖芃想說有證據證明她不想死,可是哪裡又有呢?證據是人證和物證的綜合體。但願校園那邊的調查取證結果能夠支持自己的結論。
深夜,外調的偵查員回來了,匯報說在校園取證的時候,無論宿舍同學還是班主任老師,都曾經聽到過她不想活了的言辭,都未曾見到過她有把菜刀。周邊商店沒人有印象賣出過菜刀給一個女孩子。後來,班主任給楊惠的父母親打電話的時候,他們立刻就說正想來學校呢,因為他們收到了一封她的來信,說是很累、很倦、很傷心,不想活了。如果死了,請父母原諒她這個不孝女!
於是案件分析會上,刑警們都傾向於自殺的說法。
只有肖芃,一想到來報案的時候女大學生楊惠決絕、憤懣和要為女人除害的堅毅神情,就完全搞不明白她怎會選擇這樣的方式方法來自殺。自殺的結論,實在有點牽強,完全不吻合楊惠的性格。
他殺?難道真的不存在他殺的可能性?
如果要是他殺,必須解決一個問題:兇手是如何走出密室的?
密室一樣的屋子,一個門,一扇窗。
門,顯然沒有動過,內外均有鎖,封條也完好無損。
只有窗口那個封條被動過。會不會是兇手殺了女大學生後,擦掉了一切痕跡,又從窗戶翻出去,再從外面回身反手,穿行而過鐵條,把窗戶的內插銷給插上;然後,從外面給窗戶裝上新的、事先準備好的玻璃方塊,再在玻璃的四周抹上膩子,新玻璃便牢牢地箍在了木框上。這樣,儼然成了一個密室:外面的進不去,裡面的出不來。
一小塊玻璃,進去的時候,被兇手從外面技巧地卸了下來;走的時候,又技高一籌地將玻璃裝了上去。菜刀肯定就是兇手帶來的。兇手早就謀劃好了兇殺案件,並準備齊全了一切作案工具。
當然,臨走的時候,兇手絕不可能忘記了那些進去時刻留下的足跡指印和作案工具,菜刀當然要留下做自殺工具的。所以兇手必須帶來一塊完整的玻璃,那麼劃碎了的玻璃碴子或者殘留膩子泥,都是需要尋找的東西。不過,有一點兒,兇手完全有可能已經乾淨徹底地收拾走了這些玻璃碴子和膩子泥,但也不一定能做到天衣無縫吧?肖芃回到現場,走到外玻璃窗前一看,果真,膩子絕對是新的、濕的;窗下骯髒的窄道裡,和那些碎雜物、破磚塊相混的,尚有一點點玻璃碎片。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出完第一次現場,刑警給窗戶裝玻璃的時候遺留下的一些碎片,也有可能是之前無數次碎了的玻璃留下的,可採信為證據的成分少而又少。可是案發過去這麼久了,膩子怎麼還會這麼濕且新?那些玻璃碎片,如果房東確認之前不曾有過破碎,是不是證明只要至少有兩種質地的,就能夠證明這段時間裡,窗玻璃被擊碎過兩次呢?這塊玻璃以及膩子完全有可能是昨夜才被裝上去的。
如果疑問成立,就能說明女大學生不是自殺身亡的。她臨死的時候,還有第二者在場!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是殺手!對,就是這個人,實施了兇殺,偽造了現場——重新裝玻璃、抹膩子自製了一個密室式的自殺現場。
肖芃打電話仔細一詢問,分局技偵人員很撓頭,說當初他是按照隊長指示,從窗外將破損了的玻璃取出,重新裝上了一塊新玻璃,地上有可能存有遺留玻璃碎物,然後貼上了封條。至於窗銷是否插上了,自己想不起來了,但菜刀肯定是隨著卷宗走的。膩子泥好像沒用完,就隨手扔在那個窗戶下了。
但是,窗戶下、窄道裡,沒有膩子泥甚至空盒子。
肖芃要求再進行現場模擬。
刑警小伙子無人肯走上來幫她的忙,因為大家清楚,如果幫了她,就是對抗了大隊長平煒。他們一個個站在平煒身旁觀摩肖芃的演示。
肖芃一個人如是這般地模擬實踐了一回,竟然真的可以成功地脫身。那兩條被楊惠用菜刀扭曲了的黑色鐵條,似乎很喜歡他人鑽過來鑽過去似的,繼續著大彎腰屏氣息模樣。也就是說,完全有一線可能可以說明楊惠死於他殺。
肖芃邊示範著,邊推理說密室一說有了不攻自破的疑點。自殺,也就不是唯一的結論。也許,兇手事先將一切有關的東西都準備好,放在了該放的地方,直到殺完了人,立刻按照謀劃,將殺人現場整成了一個自殺效果的密室,以此證明死者只能是自殺身亡的。
肖芃提取了一些東西放進兩個袋子裡,要求技偵人員,一是取樣膩子,看看它離開密封盒子後多久才能達到現在的這種硬度,以此證明昨夜是否有人換用了新膩子;二是將小袋子裡的碎玻璃碴子——從窗外地上取樣來的拿去化驗,看看它們的質地是否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說明玻璃又一次被換過,就在昨夜。當然需要先詢問房東一下。
這兩點倘若被證實,就可以支持他殺的結論。
但是,肖芃未得到大家的認可。
多數刑警不信她的懷疑。同一牌子的膩子泥,也有可能因了氣候、因了使用地點不一樣而有所不同;玻璃碴子即使質地不同也說明不了就有兇手存在,或許房東記憶有誤呢?最為重要的是,如果他殺的話,誰最可能是兇手?殺人動機是什麼?什麼利益衝突?要知道,死者是個女大學生,來自大山裡,沒談過戀愛,唯一可疑人郝昊正在看守所裡沒有人身自由。
包括平煒也感覺肖芃的疑慮多餘。
大家仍舊支持原始的結論:密室式的自殺。因為這就是一起密室自殺案件,菜刀在自殺者手中使用,完全可以形成那種力度的致命傷痕。
法醫也說死者的手腕處深度創傷口足以迫使血管血液不自行凝固而導致流血過多,死因明顯。現場又沒有發現可疑跡象證明存在過第二人。
肖芃不甘心,難道真是人微言輕嗎?不,她得抗爭。
黎明時分的分析會上,她和平煒爭執起來。
平煒惱了,惡狠狠地、一字一句地說:「我說肖芃,窗後窄道,不足一人身寬,三邊都是高高的牆垣和二層的樓房,只有一窄面可以入人和風沙,膩子自然不易乾透和落灰,前一陣子又一直下雨,完全有可能使膩子顯得新又濕;再說了肖芃,玻璃碎片,如若真有兩種及其以上質地的,也只能說明房屋蓋好後,這扇窗玻璃曾經多次遭到過損壞。這種可能性完全存在!現場勘查,就是要以現場的事實為根據,就是要以現場的遺留物為準繩,也必須要有直接證據來證明殺人兇手的存在,用鐵證來說事說人,分析判斷案件性質就是這樣來做的!我說肖芃,這可不是靠女人的主觀臆想來判斷的,內勤肖芃同志!」
肖芃啞然。臉龐漲了個通紅通紅的。是的,肖芃不過是個內勤,肖芃不過是個女人。閉上嘴巴吧,就算你的幾點疑慮被證實,又有什麼現場證據能夠證實兇手的存在,並叫他或她以此獲罪呢?
最後,少數服從多數,現場勘查的結論出來:自殺。
凌晨,肖芃一個人躺在床上思索:楊惠這女孩子選擇這樣一個地方去死,說明性格中有堅強、有勇敢的成分吧?所謂自殺,都是勇敢者之路也。特別是楊惠曾經在那慘遭厄運與凌辱,卻又膽敢在夜半時刻,一個人潛回那裡,用菜刀剁掉手腕自殺!該有怎樣的冷靜、憤懣、睿智和膽量啊!這一點上,倒真是可以證實楊惠是個勇敢女孩。既然勇敢又為何要到那裡去死?說明她就是竇娥嗎?以此抗爭自己受到了不公嗎?那樣殘忍地下手,自戕得如此決絕,該是怎樣的絕望!
如果是他殺,那麼,誰能夠叫楊惠跟著來到那個對楊惠來說魔窟一樣的地方呢?最後還毫無反抗地叫兇手得逞陰謀?
首先,這個兇手該是熟人;其次,兇手憎恨女大學生,甚至不惜一切代價地幫助惡魔郝昊在漆黑夜晚到那個魔窟去心狠手毒地行動。
蹊蹺的是,楊惠為什麼不做任何反抗就讓兇手得逞了?這麼心甘情願地、毫不掙扎地走了?完全可以肯定,兇手就是楊惠的熟人或者朋友——一個她還算信任的人,根本沒想到需要提防,才會沒有一點點掙扎地走完了這一生。
想一想,楊惠死了,誰才是最大受益者?
首先是郝昊,其次是郝嫣然。
沒有楊惠這份活人的證人證言也不意味著之前的材料毫無用處,判定郝昊的罪行也還算是一份有力的證據,只是郝昊新的胡言亂語——比如說他倆只是情人鬧著玩,算是死無對證了。但郝昊已然失去了自由,也就沒了自由身,何談殺人時間,連最起碼去殺人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完全可以排除郝昊是兇手的懷疑。
郝嫣然上升為最大犯罪嫌疑人了,她最有作案動機和時間,只要她要臉面,只要她是他的親生女兒,只要她還想出國留學讀博士。
楊惠的存在,就是她的最大障礙!
畢竟,出國要政審,直系親屬裡有人被判刑,其嫡親兒女完全有可能走不出國門的。說什麼也不能叫父親被判刑,不被判刑就得想辦法叫他減輕刑罰,勞教就是最好的從輕處罰。現在,郝昊改批勞教了,萬事大吉。畢竟,勞教不算敵我矛盾。這種情況下,突然冒出了一個要繼續告狀的女大學生楊惠,凶多吉少啊,楊惠便只有死路一條。
郝嫣然必定就是那個最大犯罪嫌疑人。
只不過,靚麗的女碩士能下得了殘忍的手嗎?男人都未必做得出的謀殺,她即便是個狐狸精,到底還是個女人啊!留不成學、顏面掃地、替父復仇這些作為動機,至於迫使一個女碩士去謀殺一個女大學生嗎?理由顯失充分。
肖芃開始遲疑……
窗外泛白的時刻,她決定:一定要在私下裡,正面會會這個最可疑的美女。也許,能夠獲取點什麼新的線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