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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誰動了小手槍裡的子彈 文 / 平萍

    原來,平煒為了擦槍,請求王大隊將他的小手槍從保險櫃裡取出來,其實,那時刑警的槍,都是自己保管並隨身攜帶的。因為受到了處分,所以平大隊的槍便被收繳,鎖進了保險櫃。肖芃和王大隊一個是保管員,一個是審批領導,各拿一把保險櫃的鑰匙,只有他倆都在場,並同時開啟的時候,才可以把槍取出來的。但是,一天晚上,王子樂走進內勤辦公室,對正在開辦公桌抽屜小鎖的肖芃說:「肖芃,去給我打壺開水來。」肖芃停下手裡的動作,遲疑了一下,已經到了嘴邊的戧頭話硬給嚥了回去。她想:記住,內勤,就是保障領導日常工作和生活的保姆,不要胡思亂想,更不得頂撞領導。她又想將打開了的小鎖再上鎖,卻不料那邊王子樂低喝一聲:「叫你去,就快去,磨蹭什麼呢?快去!」平煒也走進來,對著肖芃一笑,說:「我說肖芃,快去吧,我給你看門!」肖芃只好留下鑰匙串,拎起水瓶跑出去。說到天邊去,肖芃也想不到王子樂會和平煒合謀騙取了她的保險櫃鑰匙,尤其是王大隊,居然是以行政長官的身份來騙取。他和平煒談妥的條件,就是平煒擦完槍後,把那小手槍借給王大隊欣賞把玩一天時間。

    平大隊擦槍時,見到子彈十分傷心,就一個一個地將槍內留存的五發子彈退出,保存在他的身上了。現在他說:「我說肖芃,我沒有故意不給王大隊子彈,我專門告訴了王大隊,在另一個資料保險櫃裡,還放有未開啟的整整一盒子的子彈呢!我希望這五發子彈,成為我永久的悔恨紀念。我說肖芃,我絕對沒想到王大隊竟然一直使用這把槍長達一個月之久。」

    這麼長的時間裡,王大隊竟然沒有意識到槍支裡沒了子彈?肖芃問:「你去看過那盒子彈沒有?是不是未開啟過?」

    平大隊眼睛一亮,拽著肖芃一起來到資料保險櫃前,肖芃緊張得雙手直顫抖著,竟然打不開資料保險櫃了……平大隊一把奪過去,打開。

    子彈盒已經被撕開,少了五發「七七」式子彈!可見王大隊的手槍裡,是裝了子彈的!這也不能全怪王大隊,那時單位一把手誰還沒有一點點特權啊,所以一般情況下,每個刑警頭頭兒,想要取出、送回手槍或者子彈,都是可以任意取出或任意拿回的,他們擁有這份特權和自由。倘若代理大隊長王子樂要求肖芃打開保險櫃讓他拿走槍支,肖芃能不讓拿嗎?畢竟刑警大隊時刻都需要辦案使用呢。

    是誰盜竊了本不該由王大隊佩戴槍支彈夾裡的子彈?又是誰謀殺了王大隊的身軀?扼殺了他的智慧?肖芃和平煒面面相覷。

    市局調查組進駐了刑警大隊。

    每一個刑警都被審查了一遍。

    平煒和肖芃達成了一份「攻守同盟」說辭,一起隱瞞了子彈盒裡缺失子彈實際數目的事實。平煒將他手頭上的五發子彈放回了子彈盒裡,於是,也就只剩下了原來小手槍裡的五發子彈下落不明瞭。說起來,那時候的公安機關裡,槍的管理要嚴於子彈的管理。而槍支和子彈時常會留在持槍人手裡自行保管。但此時此刻,平煒和肖芃認為,保護王子樂的榮譽和平煒的事業是最重要的。

    肖芃對調查組負責人說,那天晚上有一起命案線索來了,王子樂要用這支小手槍,我就和他一起開了保險櫃,讓他拿走了小手槍。後來,王大隊來過一個電話,說去了郝嫣然家裡,結果到了深夜就出事了。說到這裡的時候,肖芃心裡真的一亮,會不會郝嫣然跟此事有關?

    後來,調查組找來郝嫣然詢問了一番,但無果。

    於是人人有點自危。這支刑警隊伍,還能讓人完全信任嗎?王大隊周圍的親朋好友,還能讓人徹底相信嗎?大家心裡都在嘀咕著,在心靈深處審視起了他人,但他們尋覓不到癥結。

    王大隊意外身亡,平大隊再立新功,段局長再次宣佈平煒為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恢復了職務,本是該值得慶賀的,但刑警們誰也沒有了那份喜悅,好像都失去了快樂或悲哀的器官。

    大家彼此之間疑慮又恐慌,更茫然。

    人人都在想:是誰卸下了王大隊的子彈?

    人人都在思:是誰?故意的還是玩笑性的?釀成了如此大禍居然還不挺身而出承認錯誤?就這樣坑害了他人,自己繼續充當這種縮頭烏龜嗎?

    人人也都在恐懼:今後,和我一起出生入死的那個戰友,完全可靠嗎?我的生命,被他人掌控著,行嗎?

    肖芃覺得應該總結一下經驗教訓了,否則,誰知道下一個……她認真思索了一夜,奮筆疾書,草就了一項槍支管理的新穎、嚴格的規章制度。制度要求:全局所有槍支彈藥都必須統一集中保管;各單位必備本單位的槍支彈藥保險櫃,槍支、彈藥分離保管;槍支彈藥保險櫃的開啟人員升至三人;超過二十四小時取用槍支使用審批人權限升至縣處級領導,並且必須履行紙質的審批手續;槍支、子彈的存放,也必須分離放置;每季度全局大檢查一次;每個月組織一次擦槍活動;等等。

    第二天,她將擬好的規章制度拿給平大隊審閱後上報了段局長,很快得到了局黨委的認可,並在全局範圍內加以落實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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