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繾綣與決絕 第三章 逃進監獄也枉然 文 / 丁一鶴
2004年3月23日凌晨,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北大街74號北京科學教育電影製片廠院內JJ舞廳內發生一起兩死一傷的驚天血案,2004年12月7日,參與此案的從犯王春明、趙麗娟等人被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3年。但是,真正的殺人兇手王京生卻離奇逃遁,公安部發佈B級通緝令進行全國通緝。但是,近2年過去了,首犯王京生卻銷聲匿跡。
2005年6月27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對一起盜竊案的被告人尹松超作出判決,以盜竊罪判處尹松超有期徒刑1年2個月。但就在尹松超入獄服刑後的一次與監獄管教的談話中,尹松超的一席話卻讓監獄管教人員吃了一驚。這個名叫尹松超的盜竊犯就是公安部通緝的B級逃犯王京生。2005年9月14日,化名尹松超的王京生被押解回京。2006年12月20日,王京生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死刑並被執行槍決。
驚天血案,JJ舞廳兩死一傷
王京生1978年3月2日出生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之後隨父母定居在北京市海澱區。他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父母之所以給孩子起名王京生,是希望孩子能夠有著京城孩子那份高貴的「血統」和榮耀。但王京生帶給父母的卻是遺憾,因為厭惡學習而熱衷於打架鬥毆,他只讀完初中一年級就輟學回家了。
只有初中文化的王京生離開學校之後基本過著游手好閒的日子。隨著年齡的增長,王京生意識到需要有一種養活自己的手藝,於是他去學了開車,父親掏錢給他買了一輛二手夏利車,他開始靠拉黑活賺錢。
2001年12月,王京生在海澱區白石橋一家餐廳認識了服務員趙麗娟,趙麗娟當時只有16歲,來自河北唐山。而23歲的王京生顯然比她更成熟,這個含苞待放的女孩子得到了王京生的垂青。2002年6月,兩人開始談起了戀愛。
但是,兩人好上沒幾天,王京生在趙麗娟工作的餐廳吃飯時與幾個軍人發生衝突,他感到面子上過不去,就帶著幾個小哥們兒拿著棍棒、鐵鍬和刀具,將3名軍人打成輕傷。之後,王京生帶著趙麗娟逃到四川躲避警方追捕。但王京生在四川因為水土不服只好回到北京,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他。2003年3月20日,王京生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03年9月,王京生從看守所裡出來之後,把趙麗娟帶到家裡同居。2003年11月,為了更體面地多賺一點錢,王京生賣掉那輛二手夏利車,抵押貸款購買了一輛紅旗轎車,繼續他拉黑活的生意。之後,為了生活方便,王京生租了一間地下室,和趙麗娟一起住了進去。
在拉黑活的過程中,王京生認識了同樣拉黑活的王春明,並成為很好的朋友。這種同行之間的友誼又延伸到各自的朋友,因此趙麗娟也與王春明以及王春明的女友成為了朋友。
王京生和王春明的業餘愛好非常一致,他們的娛樂方式就是到迪廳裡釋放多餘的能量。因此,離他們住處不遠的JJ舞廳就成為他們經常去玩的地方。
2004年3月22日晚上,趙麗娟和王春明及其女友約好一起去JJ舞廳跳舞。晚上9點多,趙麗娟來到王春明家裡,3個人分開吃了1片趙麗娟帶來的搖頭丸,就直奔JJ舞廳而去。這片搖頭丸是2天前王京生帶著趙麗娟剛剛買來的。
在趙麗娟他們到達迪廳之後,晚上11點左右,王京生開車拉著他的一位女性朋友王水芹也來到了JJ舞廳。30多歲的王水芹來自黑龍江齊齊哈爾,自稱是做糧食生意的,王京生是在拉黑活的時候認識的她。王京生與王春明等人會合後,幾個人就在舞廳裡要了幾瓶啤酒,邊喝邊扭動起腰肢。
與此同時,來自安徽無為縣的7個20多歲的老鄉,也來到了JJ舞廳消遣。兩撥同樣年輕的舞客就在這個時間相遇了。
隨著轟鳴的音樂節拍,在舞池裡跳舞的王京生和王春明感到還不夠瘋狂,他們幾個人跳到音箱上跳了起來。
時間到了2004年3月23日凌晨1點,王京生、王春明和王水芹等幾個人邊跳邊站在音箱上喝酒,舞廳保安趕過來把他們勸了下來,因為舞廳不讓客人站在音箱上喝酒,悶悶不樂的王京生感到沒有面子,只好跳下音箱繼續跳舞。此時,一個瘦高的男子邊跳邊靠近了正在狂舞的王水芹,那個瘦高男子舞動的雙臂摟了王水芹一下,正在鬱悶的王京生上前用他強壯的身體撞開了那個瘦高男子,並抬手狠狠打了那個瘦高男子一耳光,兩人頓時爭執起來,瘦高男子身邊的兩個朋友見狀連忙把瘦高男子拉到了一邊。這個瘦高男子和他的朋友,就是來自安徽無為的張正喜、王成國等人。
王京生見瘦高男子有幫手,他回身上了二樓取來自己的包,回來的時候他的手裡已經攥住一把尖刀,那把1尺多長的尖刀是王京生開黑車時防身用的,他總是隨身帶著。但他下樓的時候,因為舞廳燈光閃爍,沒有人發現他手中的刀。
下樓後的王京生找到了瘦高男子,兩人繼續廝打起來,王京生拿出尖刀朝瘦高男子胸部紮了一刀。此時,還在音箱上跳舞的王春明朝瘦高男子的頭部踢了一腳,瘦高男子軟軟的躺在了地上。之後,王京生朝著瘦高男子的同伴、一個穿深色西服的年輕人身上扎去。隨後,3個同伴中的一個白衣男子見狀,驚恐地逃離舞廳準備打車離開,王京生從舞廳裡追出來,打破出租車的車窗,用刀向白衣男子的肩部、臂部、頭部猛刺數刀。
兩死一傷的血案在瞬間內結束。作案後,王京生迅速打車逃離現場。王春明被舞廳保安抓住,趙麗娟等人趁亂離開了現場。
亡命天涯,轉遍大半個中國
王京生殺人後,知道自己闖下了大禍,他不敢開自己的車也不敢再回家,連忙打車逃到豐台區方莊附近一家他經常去的東北菜館附近躲藏起來。
而剛剛逃回家的趙麗娟因為匆忙之中沒有取自己存在舞廳的包,手機和鑰匙都在包裡。回家之後趙麗娟請地下室的管理員打開他們租住的房門,換掉濺滿鮮血的衣服,出門打車尋找王京生。在出租車上,趙麗娟用出租司機的手機給王京生打了一個電話。得知王京生安全逃離之後,又返回住處給王京生拿了幾件衣服趕到方莊與王京生會合。之後,王京生換掉血衣,兩人打車逃到大興區的一家浴池躲藏起來。
趕到浴池之後的王京生明白,警方很快就會展開搜捕他的大網。他對趙麗娟說:「咱倆分手吧,你明天就回老家吧。」
「為什麼?」驚魂未定的趙麗娟問。
「你跟我在一起沒有好結果,你要跟我在一起就回不了家了,你要想清楚。」王京生此時已經決定獨自一人亡命天涯。
王京生躲到浴池之後,為了躲避警方高科技偵察手段,他把手機卡從手機裡取了出來扔掉了。他從媒體上看到過,警方的高科技手段可以根據手機鎖定機主所處的位置。
在浴池裡躲避了一個晚上的王京生和趙麗娟一覺醒來已經是3月23日中午12點。王京生對趙麗娟說,你等我一下我出去找點錢去。之後,王京生離開浴池,用公用電話打給王水芹,讓她送來了5000元錢。此時,趙麗娟想用王京生留下的手機打個電話,才發現王京生的手機裡早已沒有了手機卡。
1個小時之後,王京生回到浴池,拿出500元來給趙麗娟說:「你趕快回老家躲避一下吧,不要跟我走了。」但趙麗娟卻要堅決跟王京生一起逃亡,她說:「上次你帶我不是去過四川嗎?這次你再帶我去四川吧!」
「這次跟上次不一樣了,我不能帶你走,不然兩個人都會完蛋的,我必須馬上離開北京。我走了你也趕緊走吧。」說完,王京生顧不上趙麗娟,坐上開往黑龍江省大慶市的長途汽車。
王京生知道,北京火車站和北京西站以及機場等離開北京的一些交通要地肯定早已被警方布控。但因為北京開往全國各地的汽車站分佈在北京城區的數十處,警方難以出動如此大量的警力把住每一個離開北京的出口。而自己在黑龍江沒有親友,警方一般不會考慮自己逃亡黑龍江,所以他選擇了大慶市。
但是,王京生因為在大慶市並沒有熟人,加上他一口北京腔,極容易暴露自己。逃到大慶市的王京生住在一些娛樂場所,避免跟其他人接觸。但是,娛樂場所的消費是驚人的,王京生除了身上帶著的4500元,並沒有別的資金來源。在大慶市住了20多天之後,他手頭就沒有錢了。
此時,王京生得到消息,公安部已經向全國發佈了B級通緝令,正在全國通緝他。如果沒有錢,自己一天也在大慶市混不下去,王京生陷入極度恐慌之中,本來非常健壯的身體迅速清瘦下來,他決定馬上逃離大慶。
王京生是個細心的人,他知道,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既然全國已經張開了網,那麼北京必然是一個死角,是最好的藏身之所。因為警方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會隱藏在他們的眼皮底下。想到這些,王京生悄悄乘車溜回了北京,躲藏在大興區的城鄉結合部的一個朋友家裡。
收留王京生的是王水芹介紹的一個叫尹老二的男人。這個尹老二因為不務正業,婚後不久就與妻子離婚了,老婆帶著女兒離開了他。王水芹讓王京生叫他「姐夫」,尹老二在大興區給王京生租了一間小房子,王京生悄悄住了進去。
回到北京的王京生不敢跟自己的親友聯繫,王水芹也不可能繼續給他更多的錢,他很快就斷絕了經濟來源。吃人家的嘴短,王京生感到不好意思,又非常無奈。看到王京生實在沒錢了,尹老二對王京生說:「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帶你去找點錢花吧。」說完拿出一把鑰匙樣的三角工具。
尹老二告訴王京生說:「這是王水芹給我的,也是你將來混飯吃的傢伙,我帶你出去試一次,以後就靠你了。」於是,尹老二租來一部桑塔納轎車,當天深夜,兩人在北京奧體中心門口。尹老二來到一輛停在路邊的轎車後邊,拿起那把工具,不到1分鐘就把後備箱打開了,從後備箱裡偷出一個包回到車上。
這次兩人從包裡找出來4000元現金,尹老二給了王京生1000元。之後,兩人又再次來到朝陽區三里屯酒吧街盜竊了一次,得到了2萬元現金,但尹老二卻沒有給王京生錢,王京生想尹老二已經收留了自己,他覺得應該為尹老二做點什麼,所以尹老二獨吞了那2萬元他也沒說什麼。這個時候,作為一個四處逃亡的殺人犯,王京生只得收斂起自己的火爆脾氣,忍氣吞聲了。
藏身監獄,危險的地方不安全
從一個拉黑活的司機成為殺人犯,最後淪落為一個靠盜竊轎車後備箱的毛賊,王京生很無奈,但只有這樣才能夠生存下去。在逃亡的日子裡,王京生經常從噩夢中醒來,他本來170多斤的身體不到半年就變成了120多斤。
從2004年3月23日殺人逃亡大慶又回到北京,王京生一直隱匿在大興區的出租屋裡。到2004年11月份,眼看天氣漸漸冷了,王京生才敢出門。但他不敢打正規出租車,怕被出租司機認出來。他只好打一些黑車出門,因為王京生拉過黑活,知道黑車司機一般不過問乘客的事情,那些通緝令也一般不會發到他們手裡,相對比較安全一些。
在打黑車的過程中,王京生認識了開黑車的尹松超。23歲的尹松超是大興區人,兩人聊得非常投機。有一次,王京生突然發現尹松超的戶口本就放在車上,他靈機一動對尹松超說:「我正在辦出國手續,但我沒有北京戶口辦不了簽證,我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戶口本,用你的名字辦張身份證用?」
當時,大大咧咧的尹松超也沒在意,對王京生的要求不置可否,他更沒在意自己的戶口本就放在車上,更不知道王京生什麼時候把戶口本給拿走了。他更沒想到的是,王京生當天就拿著尹松超的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冒用尹松超的名字辦理了一張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名字等信息是尹松超的,但照片卻是王京生的。
時刻小心翼翼的王京生和尹老二都知道,如果繼續再在北京以同樣手段撬後備箱,遲早會落入警方之手,到時候王京生殺人的罪行很容易被發現。而他們如果到外地,即使被抓住,警方只能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名字進行查證,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於是,2005年3月8日,王京生和尹老二來到江蘇省昆山市。4月2日晚上,兩人撬開一輛桑塔納轎車,只偷到300塊錢和一個數碼相機。
300塊錢對於剛剛進入一個陌生城市的王京生和尹老二而言,實在是杯水車薪。儘管此時懷揣著尹松超身份證的王京生不再擔心身份暴露,但是,以王京生的性格,他寧願做一個打家劫舍的強盜,也不願意淪為一個小偷小摸的毛賊。
與其長期當個小偷,不如乾脆躲進監獄去更安全。王京生突發奇想,自己這1年來的逃亡經歷已經說明,越是危險的地方越安全。如果自己犯點小罪,再冒名尹松超住進昆山的監獄裡,北京警方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自己會藏身監獄,這樣一來,既逃避了警方的追捕,又不用提心吊膽地在外面四處躲藏,而且監獄裡管吃管住,這是自己最好的一個去處了。
王京生不禁為自己的聰明而沾沾自喜了。他是一個說幹就幹的人,這次不但要犯罪,而且一定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一定要讓警方抓住現行才是上策。
2005年4月4日中午12點,王京生來到昆山市玉山鎮政府的停車場,在眾目睽睽之下撬開了一輛桑塔納轎車的後備箱。但是,後備箱裡只有4條硬盒中華煙,王京生顧不得許多,他拿起那4條香煙就走。
光天化日之下撬開別人的後備箱,實在太明目張膽了,在場的很多人以為王京生是在撬自己的車,根本沒想到會有如此膽大的竊賊。王京生發現自己大搖大擺地走開沒人注意,眼看計劃就要落空,為了引起別人關注,他乾脆甩開雙腳跑了起來。見拿著煙逃跑的王京生,周圍的人才回過味來,立即包圍過來,跑了不到200米的王京生被群眾扭送到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王京生得知這次盜竊的4條硬盒中華煙只值1680元時,為了增加自己的刑期,他乾脆把4月2日與尹老二盜竊的那300元和數碼相機的事情和盤托出。這樣下來,王京生的盜竊數額達到4899元,已經構成了盜竊罪。
當然,警方在王京生的身上搜出的是尹松超的身份證,王京生也就被當作尹松超抓進了昆山市看守所。2005年6月27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尹松超」有期徒刑1年2個月。
如願以償地進了看守所,王京生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因為被判刑後「尹松超」的余刑不足1年,按照規定被留所執行,他被羈押在昆山市看守所服刑監區。
天網不漏,躲進監獄也枉然
王京生本以為這樣一來就萬事大吉了,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冒名尹松超犯下的盜竊罪,法院判決後要通知其戶籍所在地執法機關。法院將尹松超的判決書按照尹松超的戶籍所在地北京市大興區郵寄到當地執法機關之後,有關人員發現尹松超正在家中開黑車並沒有外出,隨即向昆山市人民法院反饋了信息。2005年8月2日,得到反饋信息的昆山市人民法院,當即向昆山市看守所通報了尹松超個人信息資料存在疑點。
第二天一早,昆山市法院和看守所的相關人員聯合對王京生進行了詢問,但王京生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尹松超。警官們見無法排除疑點,只好聯繫北京市公安局查詢有關尹松超的個人資料數據。在查詢北京戶籍老版本的信息系統中發現,的確有一名常住人口叫尹松超並且與在押的尹松超個人資料相吻合,但是,北京警方在新版本的查詢系統中卻發現了2名尹松超,身份證號相同,也都居住在大興區,但具體居住地點不同。
一定有一個「尹松超」是假冒的。那麼,怎麼才能甄別在押的「尹松超」的真實身份呢?警方當即調出了尹松超的家庭成員詳細資料,並與王京生一一核對。此時,對尹松超家庭情況一無所知的王京生慌了神,不但不能準確回答,而且冷汗一下子濕透了全身。
在押的「尹松超」一定是假冒的!那麼這個冒名「尹松超」的人到底是誰呢?為了準確摸清王京生的身份,看守所立即決定把王京生從集體號改為單獨關押,並專門安排警官單獨看守。此時,警方使出了殺手鑭,他們對王京生說:「我們馬上把你的照片傳到北京警方核對你的身份,希望你把握機會主動爭取從寬處理,現在坦白算是自首,按法律規定有從輕判處的規定,如果等事情查清了以後再招供,就不算坦白自首了。」
聽到這些,王京生禁不住大汗淋漓。被單獨關押之後,看守所的領導當著王京生和審查他的警察的面作出指示:「不查出『尹松超』的真實身份,你和尹松超都不能出監區。」
王京生萬萬沒想到自己精心設計的躲避計策會百密一疏,他還想拚死抵抗,但是他明白,一旦自己的照片傳到北京警方,自己殺人犯的身份很快就會暴露。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坦白,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和警官們的勸說,2005年8月3日下午1點,王京生終於全部交待了罪行:「我就是在北京殺死兩人、重傷1人的公安部全國通緝的B級逃犯王京生。我不躲了,出事之後我天天做噩夢。報出這個名來,我終於輕鬆了。」說完,王京生仰天長歎了一聲,重重地舒了一口氣。
王京生的招供在昆山市看守所猶如一聲炸雷,他們怎麼也沒想到眼前這個小毛賊竟然是身負兩條人命的B級通緝犯。當天,昆山警方立即與北京警方取得了聯繫。
2005年9月14日,北京警方將王京生押解回京。
王京生在潛逃過程中,儘管辦理了假身份證,儘管躲進了監獄,但最終還是被抓獲歸案。從大慶到北京再到昆山市看守所,逃亡了1年多的王京生一直認為「最危險地方最安全」。但是,他忘了一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逃亡的日子令王京生終身難忘,那段日子像噩夢一樣始終糾纏著他忘也忘不掉。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王京生故意殺人案。王京生是累犯,又在殺人後潛逃,他熟悉法律,他知道自己存在坦白的從輕條件。但是,王京生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所犯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而且自首缺乏主動性,法院對王京生所犯故意殺人罪不予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處王京生死刑。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京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王京生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判決王京生賠償3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1萬餘元。
2006年12月20日,王京生在北京被執行死刑。
通常情況下,在文章的最後應該有一個所謂的理性分析作為結尾。但是,王京生故意殺人案已經非常清晰了,他的逃亡歷程也非常清楚,再重複「法網恢恢」的結尾,不過是畫蛇添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