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092章 文 / 黃曉陽
二號首長第二部第092章
他們在懷疑誰?羅先暉?如果不是懷疑羅先暉,也沒必要繞這麼大一圈吧。這事,與孟慶西的老婆執著地告狀有關嗎?那件事,
下面雖然推來推去,根本原因,一是羅先暉的級別太高,下面任何一個部門,都不敢接手,二來,孟慶西的老婆並沒有直接證據。
但沒有接案,並不等於事情就這麼放著了,既然有人告訴了唐小舟,也一定有人告訴了別人。曾向
凱早已經準備好了報告,當場遞給趙德良。唐小舟意識到趙德良準備立即閱讀這份報告,隨即起身,走到辦公桌前,拿過眼鏡。趙德良看過文件,
唐小舟已經將簽字筆準備好。趙德良在文件上簽了很多字,再將簽過字的文件交給唐小舟。
趙德良的字是這樣簽的:
孟斃案懸,偵破工作仍需加強。此前組成多單位多部門協作的聯合專案組,出於孟案性質的考慮,是正確的,也是取得了實效的。現仍保留聯合專案組,
似於案件無益,反倒在通報協調以及人員調配諸方面,增加阻力和成本,似可考慮公安廳意見,撤銷專案組,相關參與單位,各按其責,自行工作。具體事宜
,請先暉同志及政法委諸同志研處。
接下來是一個協調會,參加會議的有幾個部門,中心議題,是關於巖山礦難的處理。參加會議的分別有安監、公安、紀檢等部門。這原本是副書記職責範圍內的事,可江南省副書記缺位,許多事,堆到了趙德良這裡。
經過多方調查,巖山礦難存在嚴重瞞報,已經沒有任何爭議。幾乎所有人面對這件事時,都會提出一系列疑問,瞞報事件是怎樣發生的,為什麼會發生,與此相關者,會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今天的協調會,要解決的,恰恰是這些問題。
如果要理清這三個問題,需要從後面往前說,首先是法律責任的問題。
對於礦老闆來說,出了礦難死了人,肯定不是殺人罪,甚至不是過失殺人罪,勉強可以算得上是瀆職罪。但在司法實踐上,瀆職罪通常運用於國家公務員,用在私人老闆身上,有些怪怪的。如此一來,就需要從管理方面去找罪行,可無論哪一項管理罪行,都屬於輕罪。最終的結果是,礦難發生,礦老闆只負經濟之責,在刑事方面,僅僅承擔輕微責任。
正因為如此,老闆們都不願把錢投在安全建設上面,原因是你若想真正保障礦產安全,投入就得是巨款,相反,死幾個人的賠償要小得多。當老闆的人都會算經濟賬,如果像國外那樣,花巨資建設安全保障,不僅賺不到錢,還會虧本。幾乎所有的礦老闆都懷著僥倖心理,希望老天保佑而不在安全生產方面投入更多,萬一出事,只好自認倒霉。
國家自然清楚這一點,對於礦業的管理極其嚴格,哪怕縣級,都是,主要職責,就是監督安全管理,對於安全不達標單位,有權要求整改,甚至直接下令停產。這個權利挺大,直接決定著人家的生死。當然,對於安監官員來說,他們必須承擔兩種責任,一是行政責任,一是法律責任。這兩個責任,看起來都挺大的,行政責任,最嚴厲的是雙開,輕微一點的,也是撤職查辦。好不容易當了一個官,就這麼被撤了,損失確實挺大的。法律責任的話,要坐牢。可這些處分與巨大的利益相比,都顯得輕微。尤其得到利益是集少成多集腋成裘,而承擔責任是突發的,甚至是小概率的。就算是真的出事,與其獲得的利益相比,也是輕微的。
正因為有了這樣一個前提,礦難為什麼會發生,就非常清楚了。沒有安全保障,礦難的發生,就是必然,不發生才是偶然。事故一旦發生,誰都清楚最壞的結果是什麼。而在最壞結果之上,誰都希望能夠得到一個更好的結局。這就像做生意,你明知道某個價位肯定成交,比這個價位稍稍有點實惠,都是意外驚喜。瞞報或者其他手段,追求的,就是這個意外驚喜。
最後,涉及關鍵問題了,這一切,是怎樣發生的?
礦難發生,公司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當地安監部門,而安監部門在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公司向安監部門瞞報?現場有那麼多領導,瞞得住嗎?所以,瞞報的第一步,必須具備三大條件之一。一是礦難發生後,沒有及時上報,故意拖了時間,暗中做了處理。二是安監部門以及當地政府官員接報後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給瞞報提供了條件。三是公司和安監部門以及當地政府官員合謀,共同決定瞞報。正如俗話所說,一步錯,步步錯,你用一個謊言來掩蓋一個錯誤,隨後就得有十個百個謊言來掩蓋那一個謊言。比如說,巖山礦難,實際死了十二人,瞞了九個。這九具屍體的處理,就有問題了。如果土葬,影響的就不僅僅是某幾個官員,所有民眾都會知道此事。因此,土葬是絕對不可能的,一定得火葬。但火葬也有麻煩,必須經過火葬廠。沒有相關手續,火葬廠肯定不讓火化,要想過這一關,涉及很多部門。
由此可以看出,一起瞞報事件,涉及很多人很多部門,單獨靠哪一個部門,都很難將此事查清。如果一定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只有一種辦法,那就是由省裡牽頭,組織一個多方調查組。這不是哪一個部門的問題,而是省委下決心的問題。
所有該說的全都說了,輪到趙德良協調了。趙德良想了想,問,這件案子,礦老闆最終可能受到怎樣的處理?
楊泰豐說,前些年判得重一些。判得重,主要是行政因素起了一定作用。單從法律角度看,很難適用於哪一條重罪法律條文。所以,近些年,與礦難有關的事件,社會影響雖大,涉案的相關責任人,礦主的處理,要比官員輕得多。近幾年,判五年以上,就已經屬於非常重的了。
趙德良問,那其他方式的處理呢?比如經濟方面或者制度方面。
安監局的局長說,經濟方面,還是相當嚴厲的。除了對於死亡者的處置需要礦主全部承擔,還會有較高的罰款。此外,採礦證、營業執照等,也都會吊銷。
趙德良說,那我就說三點意見吧。第一,有關礦主,必須承擔責任。法律方面的責任,由法院判決,我們在這裡不用討論。除了法院判決之外,經濟上,對這類不負責任的礦主,必須重罰,要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我看,你們安監部門,應該定一個規則,凡是這類礦主,今後永遠不准再進入這行。這種人,不是要錢不要人家的命嗎?那我們就讓他人財兩空。第二,與此案相關的國家公務人員,查清違反紀律的,按相關紀律條例處理,查清違法犯罪的,遞交檢察機關起訴。第三,盡快結案,不搞擴大化。
後來有人傳說,陵峒的事大得很,如果深挖下去,肯定挖出一個葡萄胎。但是,趙德良的三點意見中第三點,等於是叫停了更進一步的調查,說明趙德良在向陳運達示弱。
唐小舟自然不會這麼認為,大概整個江南官場,只有唐小舟一個人堅定地認為,趙德良強大無比,這種強大,恰恰潛藏於他看似文弱的外表或者柔軟的表情之下。他不清楚陵峒的問題很大?顯然清楚,可他引而不發,既是給陳運達餘地,也是給自己餘地。這也充分說明,趙德良的政治地位穩定了,穩定之後,他需要一個更為和諧的政治環境,需要一個寬鬆的官場生態。
第二天是谷瑞丹案終審判決的日子。儘管他知道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心仍然像是懸在空中,沒有著落的感覺。畢竟他和谷瑞丹一起生活了十幾年,這段感情給他的傷害很大,但時過境遷,再仔細回味,還是有很多甜蜜的日子,令人難以忘懷。退一步想,谷瑞丹走到今天,自己難道沒有半點責任?假如此前他能夠盡快地成熟,在官場混個一官半職,谷瑞丹大概也不會走得那麼遠。又或者谷瑞丹已經偏離了既定生活軌跡之後,他能夠給她一些寬容和溫情,她也不至於一往無前毫無顧忌。他總覺得,谷瑞丹往這條自我毀滅的路上滑的時候,他完全可以伸出一隻手,拉她一把,而他並沒有那樣做。從某種意義上說,他甚至更樂於把她往前推。
早晨,將趙德良的工作安排好後,他並沒有離開。趙德良意識到他有些變化,問道,小舟,你有事嗎?
唐小舟說,我想請幾個小時的假。
趙德良看了他一眼,大概發現他的臉色有些難看,便問,事情很重要?
唐小舟說,谷瑞丹今天宣判。
趙德良再次看了他一眼,這一眼看得很重,顯然不十分明白他心中所想。
唐小舟猜到了趙德良的心思,說,我不會進去,沒意義。不過,我心裡不好受,想盡可能離那裡近一點。可能的話,我想陪著兩個老人度過那個時刻,畢竟,他們是我女兒的外公外婆。
趙德良第三次重重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說什麼,最終又放棄了,僅僅只是說,你去吧。
駕車前往法院途中,他突然想到,一審判決的時候,翁秋水的家人,曾經想找谷家的麻煩。這次,翁家人會不會同樣等在法院門口,並且早已經做好了準備?如果谷家準備不足,而翁秋水被判處死刑的消息傳出來,翁家會不會找谷家拚命?既然自己要去,這方面還是應該有所準備吧。
想到這裡,他給容易打了個電話。
容易顯得很吃驚,說,你準備去聽宣判?
唐小舟說,我不想進去,就在外面陪一陪她的家人吧。
容易說,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和他們已經沒有關係。
唐小舟說,我也說不清楚,總之,我想做,不然,我可能會很不舒服。
容易輕輕歎了一口氣,說,谷瑞丹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這麼好個老公,不知道珍惜。
唐小舟說,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容易問,你想要我做什麼?
唐小舟說,一審判決的時候,翁家人想鬧事,因為舒彥處理得很好,才沒有鬧起來。這次,我估計他們有準備,搞不好會出大麻煩。我一時也想不出好的辦法,所以想向你討點主意。
容易說,這樣吧。我從公安廳警衛排叫幾個人過去。
唐小舟說,這樣行嗎?
容易說,我找幾個不當勤的戰士,沒問題的,我親自帶過去好了。有我在場,萬一有什麼事,也好處理一些。
唐小舟開著車子,在法院門口轉了一圈。法院門口不准停車,他開的是私車,又沒法停進法院裡,因為沒有看到谷家的人,只好給谷瑞萍打電話。
谷瑞萍接起電話,問,小舟,你在哪裡?
唐小舟說,我在法院外面,你們在哪裡?
原來,谷家租了一輛中型麵包車,停在法院前面一條小巷子裡。唐小舟將自己的車子開過去,停在麵包車後,發現麵包車門窗緊閉,初一看,裡面似乎沒人。他下車後,正圍著車看,發現車門開了。上車後才知道,谷家人全都坐在汽車的裡側。谷瑞丹的哥哥姐姐姐夫都來了,舅舅舅媽表哥也來了,谷瑞丹的父母也在。
唐小舟剛剛上車,車門就關上了,谷母一把拉住唐小舟的手,哭著說,小舟,你一定要救瑞丹。顯然,她一直都在哭,臉上全都是淚痕。
見到唐小舟,舅舅舅媽也都拉著他問情況。東一句西一句,他既不知道該回答誰,也不能回答。他也曾想過,是否還像從前一樣,叫爸爸媽媽,可見到他們之後,他才知道,自己根本叫不出口。倒是舅舅舅媽在場,解了他的圍。他說,舅舅,你們先別急,慢慢說。
稍稍安靜下來之後,唐小舟問翁家的情況,谷瑞萍說,翁家來了很多人,好幾輛車,停在另一個巷子裡。
唐小舟明白了,他們一定去過那條巷子,見到了翁家的人,知道情況不妙,才將車停到了這裡,所有人都坐在靠近牆邊的一側,目的是不想讓翁家人發現。谷瑞丹的經歷,真是人生最好的一部活教材。因為父母的自私自戀,從小教給她的,同樣是自私自戀,日後,為了滿足個人的慾望,無所不用其極,完全不在乎別人的一切,最終踩進了人生的陷阱,帶給自己的是牢獄之災,帶給親人的,卻是無邊無盡的痛苦。只不知經歷了這一切之後,谷家人是否好好反思,從而徹底改變?恐怕難。
谷瑞萍突然緊張地輕叫一聲,快,快躲起來。她的話音剛落,谷家人頓時緊張,全部將身子趴了下來。唐小舟心裡有底,既因為他做了準備,也因為翁家人並不認識自己,並沒有動作。谷瑞萍小聲地說,唐小舟,快趴下,前面是翁家的人。唐小舟往前看了一眼,果然見前面巷子口有三個人站在那裡向這邊張望。
唐小舟低了低身子,小聲地對他們說,你們不用擔心,我做了準備,過一會兒有幾個人會來,他們不敢鬧事的。
谷瑞萍問,你做了準備?你做了什麼準備?
唐小舟說,等一下,你們就知道了。
唐小舟的電話響了。翁家的三個人正往巷子裡面走,聽到這輛車上電話響,似乎有所注意。谷家更是緊張,谷父小聲地說,小舟,快把電話關掉。唐小舟自然不能關,不僅不能關,還要接聽。電話是容易打來的,問他在哪裡。唐小舟告訴她小巷名。
翁家人發現這輛車有異,便走到了汽車的另一邊探望。谷家人害怕得要死,將身子壓得更低。谷母一再小聲地命令唐小舟將電話關掉。唐小舟卻並不當一回事,繼續接聽第二個電話。這個電話是唐小栗打來的,高嵐縣黨代會已經結束,馮海波擔任縣委書記,劉鳳民作為副市長候選人以及唐小栗作為副縣長候選人,都已經確定,代理縣長是丁應平的原秘書陳志光。
唐小舟想,陳志光提拔的時間並不長,這麼快就去代理縣長了,這顯然又是權力置換的結果。鍾紹基要全盤接管丁應平的勢力,就一定要用丁應平的人。可是,那些處於權力尖端的人,用起來是不太順手的,最好的辦法,自然是用那些對自己不構成威脅的人。陳志光跟丁應平多年,兩人的感情很深,將陳志光提起來,確實有四兩撥千斤之效。
翁家人似乎發現了他們,嘀咕了一陣,轉身離開。谷家人意識到情況可能複雜,谷老爺子立即下令開車走人。唐小舟說,不要走,公安廳政治部的容主任馬上就來,我們走了,她就找不到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