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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0章 文 / 黃曉陽

    得知趙德良和陳運達之間有一番較量之後,龍曉鵬知道,最壞的結果出現了。

    向他透露此事的人,並不是陳運達這條線的人,而是羅先暉。羅先暉在電話中問他,黎兆平的案子,你到底有把握沒有?

    龍曉鵬很清楚,羅先暉雖然是自己的靠山,卻也是最軟的靠山,他本人是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可在省委裡面,他屬於那種爹不疼娘不愛的人物,既沒有得到趙德良的賞識,也沒有加盟陳運達的陣營,在更高層,也沒有過硬的靠山,像這樣的人,目前的職位,大概也就到頂了,聽下一步要去政協,盤子已經定了。要指望他對自己有怎樣的照應,可能性不大。正因為到了這一事實,龍曉鵬才有些迫不及待地抱定陳運達的大腿。

    問題在於,發生了那樣的事,陳運達的人,為什麼不向自己透露半個字?哪怕齊天勝找他去給羅先暉送禮,也沒有明目的何在,他只是猜測,陳運達想用這種方法,將羅先暉控制或者逼退。

    各種跡象表明,自己已經身處政治懸崖的邊緣,眼下這一關,能夠順利過去,一切都好,萬一過不去,最終的替罪羊,很可能是自己而不是別人。仔細思考之後,他明白了,自己的面前只有一條路,走得通,天寬地闊,走不通,那就是萬劫不復。這條路,也就是不惜一切手段,撬開黎兆平的口,將他的罪名坐實。

    他曾經將所有希望寄托於公安部門,只要黎兆林被抓獲,然後給黎兆平安一個策劃綁架的罪名,問題應該不大。那時,就算黎兆平受賄的犯罪事實不能確定,有了這起綁架案,也一樣可以將黎兆平的精神防線徹底擊毀。聽黎兆林自首,他有些遺憾,當即找到盧新華,希望他出面,將黎兆林交給市紀委。只要黎兆林落到了自己的手裡。龍曉鵬就不怕他嘴硬。

    盧新華聽了龍曉鵬的想法,認為這件事並不難。畢竟,鄧初華是自己這邊的人,他是常務副市長,又是公安出身,整個雍州公安部門,都是他以前的手下,他話是有絕對力度的。於是,盧新華和龍曉鵬一起來找鄧初華。

    鄧初華在開黨代會,住在賓館房間裡。黨代會的組織工作,雖然由市委辦公廳主持,盧新華作為市政府辦公廳負責人,也參與了部分工作,對各位領導的安排,他分清楚。去之前,盧新華給鄧初華的秘書打了個電話。秘書,鄧市長不在房間,剛剛被溫市長叫走了。盧新華和龍曉鵬只好在車裡等,等到鄧初華從溫瑞隆的房間出來。才一起來見他。

    鄧初華對他們分熱情,將他們迎進房間,又讓秘書給他們沏茶。接下來,龍曉鵬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鄧初華的神情,卻有極其細微的變化。

    如果他們早一個時過來,或許鄧初華會滿足他們的要求。可是,他們錯過了一個極其關鍵的時間。趙德良找溫瑞隆談話之後,溫瑞隆在第一時間,將鄧初華叫去了自己的房間。溫瑞隆和鄧初華的談話時間非常短,僅僅只是將趙德良剛才和他談話的內容通報了一下,然後向鄧初華下達了兩項命令:第一,必須保證明天的選舉不出任何問題。第二,不再參與黎兆平一案,但凡陳運達那邊有任何要求,能拖則拖,能避則避。

    鄧初華回到房間,盧新華和龍曉鵬就找門來了。鄧初華的態度,也就可想而知。

    鄧初華畢竟是個政治人物,應付這種局面的政治智慧是足夠的。他,最近因為開黨代會,有些事沒顧得。黎兆林自首的事,我聽了,目前具體是個什麼情況,還不是太瞭解。等黨代會結束了,我過問一下這件事。

    離開之後,龍曉鵬便對盧新華,鄧市長的態度好像有點變化。會不會出了什麼問題?

    盧新華並沒有發現這一點,,我沒有覺得呀,你疑神疑鬼了吧?

    龍曉鵬對自己的感覺非常自信,他堅信事情在鄧初華那裡已經起了變化。這種變化,到底是什麼引起的,他無從判斷,極有可能是因為趙德良的那一席講話。試想,執法程序大檢查真的開始,並且查出黎兆平案存在問題的話,鄧初華大概也難以獨善其身吧。來,很多事情在悄然變化,他龍曉鵬不能等一切成定局之後被動挨打。他一定要爭取主動。

    這樣拿定主意,龍曉鵬便暗中進行了一番部署。

    果然,此後幾天,龍曉鵬數次和鄧初華聯繫,都被以各種借口推脫。他畢竟無法直接聯繫到鄧初華,只能將電話打給鄧初華的秘書。鄧初華的秘書總是鄧市長正在忙,不是和外商談判,就是和領導視察,再不就是在開會。龍曉鵬根本無法直接和鄧初華通話。問他的秘書,有關移交黎兆林的事,他的秘書,鄧市長沒有對他起過此事,他不是太清楚。他打電話催盧新華,盧新華證實這些天,鄧初華確實很忙,叫龍曉鵬再等幾天。

    盧新華可以等,龍曉鵬卻不能等。他要接觸黎兆林,有幾種辦法,一種是直接去找公安局,以黎兆林涉及反貪案為由,對他進行提審。一般情況下,公安局會予以大力協助。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正常途徑,要求並案處理。所謂並案,並不是將兩件案子並成一件案子,由一個機構調查。而是在這兩起案件中建立一個聯繫機構,彼此互通信息。這兩種方法,龍曉鵬都不需要,他要的是將人帶走。可紀委沒有關押人犯的場所,將人帶走,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公安部門不會同意。也沒有先例。

    無計可施,龍曉鵬只能來硬的,去借,並且拿定主意來個劉備借荊州。他花了幾天時間,已經找到了一個很好的關押之所。只要黎兆林抓在自己手裡,公安局就算找紀委找政法委,都沒有用。此時對於龍曉鵬來,是非常時期,不使用非常手段,他就完了。他想到了一個詞,垂死掙扎,自己就屬於垂死掙扎。

    拿定主意後,他當即辦妥了提審手續,趕到刑警隊要人。龍曉鵬的原打算是,黎兆林雖然是刑事案疑犯,自己作為紀委副書記,需要就另一樁反腐案件提審他,又有正常的提審手續,公安局方面,是不會拒絕的。此時,黎兆林一定關押在守所,他拿到公安的相關手續後趕到守所提人,再以紀檢部門辦案性質特殊,必須在守所以外的地方審訊為由,將人帶離,然後將黎兆林控制在自己手裡。根本不還給公安局。

    到了刑警支隊,龍曉鵬直接找到值班的副支隊長。他和這位副支隊長關係還不錯,見面後一陣寒暄,明來意。副支隊長,這沒有問題,紀委的工作,我們應該積極配合。不過,這件案子不是我經辦的,具體情況,我也不是太熟悉,你們等一下,我瞭解一下情況。副支隊長打了幾個電話,問了幾個人,才弄清楚。

    任何一級政府部門,都存在一個分級管理問題,比如法院規定,案值多少才夠中級人民法院,不夠級別,法院便會拒受。公安也是如此,市一級刑警支隊,只負責重大案件,所謂重大案件,同樣有硬性標;隹,比如涉案金額多少以,或者死人三個以的刑事案件等等。黎兆林這件案子,只不過是一樁極其普通的自首案,既沒有死人,也沒有一分錢涉案金額,如果不是順手而為,就連區公安局刑警隊都不願接辦,很可能由派出所接辦了。另一方面,這種規定又有極大的伸縮性,如果一級部門,願意接收很普通的案件,別人也無可奈何。黎兆林是直接向冷青自首的,冷青事後向支隊領導進行了匯報。支隊領導聽沒有勒索情節,限制受害人自由期間,並沒有對其進行捆綁毆打等情節,加受害人是自願從雍州跑到三亞的,連過問的興趣都沒有了,對冷青,行,你著辦吧。

    有支隊領導這句話,冷青就著辦了。至於他到底怎麼辦的,這位副支隊長以及支隊裡的其他領導,還真不清楚。畢竟是一樁案子嘛,不知有多少比這大千倍萬倍的案子積壓在那裡,沒時間和精力去辦呢,這麼件案子,誰肯投入人力物力?

    龍曉鵬明白了,這件案子在冷青冷大隊長手裡,刑警支隊甚至根本沒當一回事。要提審黎兆林,只有找冷青。龍曉鵬問副支隊長,要不要在支隊辦提審手續?

    副支隊長,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案犯,手續就不必辦了,直接去找冷青,讓他找個人帶你們去提審一下就行了。

    龍曉鵬又,我和冷青不熟悉,希望副支隊長打個招呼。

    畢竟熟人好辦事,副支隊長立即拿起電話,給冷青的大隊撥了一個電話,問了一下情況,然後告訴龍曉鵬,冷青不在,出去辦案了。副支隊長已經和一個姓嚴的副大隊長打招呼,要求他全力配合紀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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