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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戀總比自卑好 文 / 吳淡如

    大人,無奈啊!

    好不容易到了期待中的星期天,翠安六點就起床,好把衣服洗好,家中一切都整頓好。六點半,她正在擰拖把時,忽然發現她的先生已經穿好高爾夫球裝,一臉心虛地看著她。翠安心知不妙,馬上說:

    「說好的事不可以黃牛!」

    「對不起……昨天,我……忘了,和小莊小李他們約了打球,不可以不去……」

    「你答應今天要帶小莉的!我們老早說好這次約會誰也不帶小孩!」

    「對不起嘛,我一定會補償你。你不是只是參加聚會嗎?在餐廳裡,多帶個小孩沒關係吧,總不能叫我帶她去打高爾夫球。拜託,你是好媽媽,下個禮拜我一定全天候帶小莉玩,讓你很自由,拜——」

    翠安不是個太有脾氣的人,她老覺得先生吃定了她這點,但心中到底有氣。中午出門前化妝,總感覺自己再怎麼塗脂抹粉都不稱心,因為臉上浮著一層鬱悶之氣。

    「媽,怎麼了?」四歲的小莉還是喜歡跟媽媽出去。但這孩子自小敏感,自己興高采烈,也沒忘了看大人臉色,連她也看出媽媽的懊惱。

    「沒什麼,大人的事。人生無奈啦!」翠安喃喃自語後,勉強對小莉擠出一個微笑。哼,男人啊,都是不負人生責任的東西。當爸爸時那麼開心,但是要他在小孩和高爾夫球之間做選擇,他還是會選高爾夫。本來還說要開車送她去的,現在,她還得帶著滿地跑的女兒去搭計程車!

    車子轉進麗水街前,在信義路大堵車,消防車咿咿唔唔亂叫,原來有棟大樓著火了。從一上車就拚命抱怨公車單向道是為了害計程車拉不到生意的司機,此時更發出嘖嘖的歎息聲:「真是倒霉,我以為星期天台北市不會堵車,沒想到還是堵,唉唉唉!」「先生,是火災啦,這也是沒辦法先料到的事!」翠安好心地想安慰司機兩句,司機反而從後視鏡瞪了她一眼。

    「太太!早知道我不載你。這個地方,不管星期八星期九,我們司機都不願意來的!」「那你說,台北市什麼地方是永遠不塞車的?」翠安心情也沒好到哪裡去,不願被這司機把罪隨便賴到自己身上。「嗯……」司機說不出來,開始轉換抱怨的主題,「都怪我阿爸阿母沒有把我生得聰明些,只能來做這個頭路!不然,像人家坐在辦公室,多輕鬆!」「你以為坐辦公室輕鬆?喝茶看報紙就可以領薪水?」翠安也得理不饒人。

    「哦,也許不是每個人都輕鬆啦,但是我看公務員都很輕鬆,那些領薪水的……那個××黨,都用我們的錢,貪污啦、養人來欺負老百姓啦。哼,你看,前面那一定是個沒良心的東西,還開奔馳五百,大家都是人,為什麼命差那麼多,人生無奈喲……」運將胡亂罵了一通,翠安不再說話,怕運將發現她就是「沒良心的公務員」之一。

    下了車,到咖啡廳時,她意外地發現,不只是她帶著孩子,美玲也帶了她六歲的女兒來。好久不見,看樣子肚子裡還有一個,翠安安心了些。「你跟姐姐坐在一起玩!」大半年不見,美玲滿面愁容,燕卿滿面倦容,淑容滿面怒容,翠安還算表情最平穩的一個。美玲臉上還有一塊瘀青。「志強又打你了?」翠安問。

    美玲病懨懨地說:「昨天,有個生意沒談成,又打我出氣……」早在唸書時,志強就是美玲的男友,兩人吵吵打打,到底還是結了婚。真不知道美玲喜歡志強哪一點,說人沒人才,要錢沒錢財,除了會動粗,整個人成天懶懶散散,一事無成。

    「你得對付他才行,搞不好你要被他打一輩子!」三個高中時期的拜把好友同感義憤填膺。

    「沒辦法,我也不想,可是他脾氣一發就改不過來,我總不能打回去,誰叫我要嫁給他!」「你沒想到要離婚嗎?」「我也想過,可是,多沒面子!」美玲這樣說時,一點也沒在意燕卿的反應,燕卿兩年前離了婚。「何況又有了孩子……孩子總不能沒有爸……」「他不是也會打小孩嗎?這種爸爸乾脆沒有好了!」燕卿白了美玲一眼。「可是肚子裡還有一個……」「他打你,你還拚命生,這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這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家世代單傳,得要有個男生才行。說不定有個男生,他就會有責任感!」「什麼時代的人,你還這麼想?重男輕女,難怪他要打你。你潛意識裡就認為女人該給男人踩在腳下!」連淑容也受不了了。

    「別針對我一個人,我是很傳統的。唉,只有認命啦,人生無奈!」「人生無奈,你還帶人來受罪!」燕卿小聲咕噥。

    「燕卿,你過得怎樣?說說看……」「不怎樣啦,每天累得像條狗。老闆給你一份薪水,把你當三個人用!」「我看你累得快沒命了,要不要去度假?我下個月要到關島去,要不要一起去?」淑容問。

    燕卿起先還興致勃勃地問了日期。行程,說了老半天,拿行事歷一翻,大叫不好:「下個月要打考績,千萬不能請假!」「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淑容說。「我看你也別每天抱怨老闆欺負你,根本是你喜歡操勞!」「喲,我可不像你,從小是千金小姐,每個月光拿房租就可以買好幾套香奈兒。我們人生無奈,沒資格休假!」

    淑容自覺好心被雷殛,低聲說:「你做死好了,當我什麼都沒說!」提到自己的近況,淑容不說則已,一說也有滿腹委屈。「你們以為有錢好?有錢最怕遇到不要臉的人!張宏他,剛剛在我出門前,又跟我調兩百萬……」眾所皆知,她的同居男友張宏是個賭鬼,不知發過多少次誓,就是賭性「堅強」。「上一次你借他二十萬,他還沒還吧!?現在怎麼又獅子大開口?」翠安問。「以前是打柏青哥,現在竟然去跟人家賭梭哈……越想贏錢,越會輸錢。」淑容說。

    「他只不過是你的男友,你又沒嫁給他,別借他。要他戒賭,換個男人還比較快!」美玲在當旁觀者時,腦袋還是很清楚的。「可是我跟他認識這麼多年,我不甘心……」「不甘心什麼?不甘心他不戒賭?還是不甘心他不娶你?娶了你他還是賭,而且那時你不借錢給他還賭債都不行!」「他剛剛跟我求婚,說只要我幫他還兩百萬,給他一條生路,他什麼都聽我的!」

    「你真的願意再相信他一次?」三人同時驚呼。「沒辦法呀,不然該怎麼辦?我實在不知道沒有他,日子怎麼過……無奈呀……翠安,別提我,還是說說你吧!」翠安發現,兩個人小鬼大的女孩,正聚精會神地看著隔壁那個濃眉大眼的青少年,而那個十七八歲的傢伙,則以她可以聽得很清楚的音調在向一個女孩投訴他的情殤:「她說她除了我之外,還有三個男友,她就是要先觀察比較一下,才決定跟誰。我好痛苦……可是我又離不開她,好無奈,我真想去死算了!」

    「我……沒啥好說的啦,日子沒有你們精彩,啊……」翠安說,「小小的有一點無奈,也不算什麼……」

    離開了咖啡廳,本來想要暢快敘舊的翠安,只換得一臉「無奈」的神情。到了晚上,一家三口一起吃飯。「吃完飯才准看電視!」翠安還在對先生生悶氣,故意裝出凶相,對一向不愛吃飯的小莉說。

    「人生好無奈哦!」四歲的小莉,自然而然地說出了這句話,看著她目瞪口呆的父母。

    愛與不愛都需要勇氣

    每一個常常去演講或上Call-in節目。幫人家解決疑難雜症的「專家」都會發現,他們其實沒有辦法幫任何人解決問題,因為解鈴還仗繫鈴人,就連為這繫鈴人提出建議,他們也會有很深的無力感。就在他們想出一個「自以為是」的正確解答方法之後,對方往往會馬上接話:「我也知道,可是……」「這很難因為……」

    「可是」或「因為」後面,緊接著的可能是各式各樣的理由,總而言之是在告訴你,他做不到。

    「可是」你提供的並不是他要的答案。

    「因為」他也不知道他要什麼答案。

    「可是」他要提出問題,「因為」他很痛苦。

    「可是」他似乎並不想解決,「因為……」

    「因為」他認為問題無法解決。

    舉個例子來說吧!有時你也許會聽到一個女人傾訴,她的男友或丈夫對她壞透了,不時和狐群狗黨去喝酒,不醉不歸,一醉酒品性很差,一發起脾氣來就會打她……給她或她的孩子很大的陰影,生不如死……

    想替她解決問題的你會建議:勇敢離開。

    「可是他不會善罷甘休的,我怕他會傷害我……」

    (你不離開,他更容易傷害你。)

    「可是我覺得孩子不能沒有爸爸……」

    (那你想怎麼樣?你在找一劑解藥,打那個施暴者一針,他就會變成綿羊?)

    「可是如果我離婚的話,我的家人不會諒解我的……」

    (你的安危重要,還是他們的面子重要?)

    很多問題,因為那些「可是」,而成為無解。痛苦的人繼續痛苦,迷惘的人繼續迷惘,但不管你多痛苦多迷惘,問題都沒有解決。

    痛苦及迷惘,並不是因為我們不知何去何從,只是缺乏行動的勇氣,寧願忍耐舊的痛苦,也不願承擔一點點新生的苦痛。

    我們敷衍自己。

    或者說,我們潛意識裡根本不想解決任何問題。

    有些問題,更是除了繫鈴人本身之外毫無問題。

    「我和我的女朋友感情很好,不過,最近我感覺到很痛苦。不久前有人告訴我,她的前任男友是我的一位學長,我就常常想這件事,想得睡不著覺。」一個外文系的男生說。

    「你把她前任男友的影子抓來折磨自己,很像堂吉訶德把風車想像成敵人一樣,你只會撞得頭破血流。這種想像對你的愛情有幫助嗎?你何必嫉妒一個連情敵也不算的人?」

    「我知道,我只是作繭自縛。」他停頓了一下,又說,「可是,嫉妒是人的天性。」

    當我們拿「天性」當理由時,我們的情性也無可去除。我們似乎就只能像一匹食蟻獸一樣,靠吸食千千萬萬痛苦的螞蟻維持生命。

    沒錯,人有各種天性,但如果一個人想過得好,非超越那些天性不可。

    我想精神分析的老祖師爺榮格對人類的天性也很有沉重的無力感吧!他曾說:

    「人類自身的問題,很少能被『解決』,只能被『取代』!」

    新的問題取代舊的問題,新的痛苦重疊舊的痛苦,沒有解除警報的勇氣,一切煩惱只會化成打在自己身上的鞭痕。

    當我們把煩惱變成對自己的鞭答,我們可能會覺得很安全。因為不需改變現狀,我們感到安全,但這種安全感可能夾雜著一些血腥味。一些腐爛的氣息。

    我們常因拒絕拿出勇氣改變,而躲入了「被害人」的洞穴。

    那個洞穴暗無天日,穴中的人錯縮在陰冷的角落,眼巴巴地期待著有人丟進食物來餵養自己。那種食物,叫做同情。

    很多提出問題的人,渴望的並不是答案,而是同情。

    「同情」這種食物,吃得再多,我們靈魂的胃還是會覺得非常空虛。

    「我很喜歡她,卻不敢開口,因為我害怕失敗,怎麼辦?」能怎麼辦?

    愛與不愛都需要勇氣。任何改變都需要勇氣。想要讓自己好受一點也需要勇氣。

    光提問題不要答案的人,真正的問題在於欠缺勇氣。生活品質的高低,常與勇氣的多寡成正比。

    叨叨不休但未能解決過問題的人,使我想到一個笑話。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牧師,憑著他堅定的信仰,他在發生水災時,仍然不停地禱告:「上帝啊,請來救我吧!」

    水淹到教堂一樓時,鄉人駕救生艇來救他。牧師拒不上船,他逃到二樓繼續禱告:「上帝,請來救我吧!」

    水又淹到二樓,駕救生艇的人又來了一次:「牧師,再不上來,你就會滅頂了!」牧師逃上屋頂,攀在十字架上,繼續禱告。

    不久,又來了一架直升機。「牧師,這是你最後的機會!」牧師不理,繼續低頭虔誠禱告,結果慘遭滅頂,蒙主恩召。

    他看見上帝后,忍不住抱怨上帝兩句:「我祈禱了這麼久,你為什麼沒聽到?」

    上帝無辜地說:「喂,先生,我已經派了兩艘救生艇、一架直升機去救你,你還想怎麼樣?」

    你還想怎麼樣?

    愛因斯坦說,我們需要的是「行動中的智慧」。

    如果你知道怎樣做才正確,就拿勇氣去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吧!你身邊出現的救生艇和直升機實在不少,你看到了嗎?

    愛情不會把自信當贈品

    太沒自信心的人,很難在愛情中翻身做主人,不管他們談了幾場戀愛,只會成為戀愛的奴隸,也很難在過了熱戀期之後,繼續嘗到愛情的甜蜜。

    我看過很多人,一再地陷入戀愛,感到自己旁邊沒有女人或沒有男人活不下去。其實他們的問題不在於沒有男人或是女人,在於自己根本沒有信心,他們只好把生存的意義及活下去的信心,寄托在愛人身上。

    是的,戀愛是必需的。很多人沒戀愛談,會覺得生活很無趣,但如果到了沒戀愛談活不下去,那就太誇張了。

    沒戀愛談活不下去的人,會以出色的愛人為榮耀,但是另一方面,他們又因為自己無法控制出色的愛人而苦惱。

    他們其實深深明白,自己患得患失,或在愛情中缺乏尊嚴地委曲求全,是因為沒有自信。除了情人眼中燦爛的火花之外,無法肯定自己的人,如果不沉潛泅泳在愛情之中,人生似乎就無所依傍。這樣的愛情,不過是無能應對社會現實的一帖迷幻劑。

    我曾經根據一個朋友的親身故事寫過一篇愛情小說,那個故事就我自身的經驗而言是不可想像的,沒想到寫出來之後,讀者竟然有很大的迴響。

    小說描寫的是一個男人,最初隱瞞了自己已有一位相識相知的未婚妻,去追求一位女同事,他讓自己身陷在三角習題之中,而且並不想解決任何問題。兩個女人,一個是「主內」的賢慧女子,一個是幹練的新女性,她們在不久後就明白有對方的存在。賢慧的女子不願失去這個男人,但又不敢跟他大聲抗議,只好採用一種「柔性」的進攻法,在男人加班時,她帶了滷味去探望,碰巧那位女同事也在。她問男人:「你吃不吃?」男人板著臉說:「不吃。」女人就在寧靜的辦公室裡啃起鴨翅膀來,發出沙沙沙的聲音。在一旁整理文書檔案的新女性忽然明白,她「斗」不過,也不想「斗」,或許因為這樣的氣氛太詭異。

    「我有相同的故事。」一個朋友的妹妹說。有一天,有個囁囁嚅嚅的女人來找她,自稱那個每日送她鮮花的男人的女友,交往已有十年的歷史。「我知道他很喜歡你,我只是……想來看看你的樣子……啊,請你離開他好不好,我不能沒有他——而你,應該不會沒有他活不下去。你不要告訴他我來找你,不然他會生氣。」

    被追求的女人並未身陷情海,所以對這件事可以冷靜地對待。「你不要那麼軟弱,」她跟陌生女子馬上站在同一陣線上,「如果你原諒他一次,他還會有第二次,告訴他,你知道這件事!」

    不久,男人準時按門鈴,送玫瑰花到她家來。「你就坐在沙發上,不要怕!有我在,他不會對你怎樣!」可是當門被打開時,她不見了。想主持公道的女人在廚房找到她,她正瑟縮在冰箱腳下發抖。男人看到她,要她回家。「我不會回去,我很……少出門!」她說。「那你怎麼來的?」

    「我請我哥哥順道載我來的……你……你放心,我沒告訴他這……這件事!」

    發生了這件事後,朋友的妹妹以為,男人再也不好意思來送花了。可是第二天,男人仍舊準時來送花,當那天的事沒發生過一般。

    不是每一次解決愛情問題時,都可以用啃鴨翅膀獲勝;在電冰箱腳下發抖,也不會讓人覺得值得尊重。

    無疑地,上述這個故事中,以完全低姿態出現的女人,大概可以在愛情「戰場」上苟延殘喘一陣子。不過,這麼缺乏自尊心和自信心,也很難不在愛情中被人踩在腳底下。

    我記得一位女性主義者的箴言:「如果你不想讓男人踐踏你,千萬別躺在男人的腳底下。」

    一個沒有自信心的女人,在戀情剛開始時,很容易以「楚楚可憐」的姿態讓人愛上她;一個沒自信的男人,也容易激起女人的母性情懷。可是,和這種人談戀愛,一定越來越吃力。他們會不時妒火中燒、翻舊賬,不然就會因為害怕失去你而扮演苦旦的角色,或在情緒上不斷自殘。

    根本沒有自信的人,不會在愛情中得到自信。

    我也曾經認識一些一談戀愛就拚命問別人意見的人。我覺得,這也是很沒自信的表現。

    「你覺得他怎麼樣?」有一次,A有了新的對象,又來問我的意見。由於我知道她已經問過無數人的意見,也不是第一次和我討論這件事情,於是我對她說:「我的答案跟上次一樣,我很欣賞他,他很不錯。不過,你是不是應該檢討自己一下,你自己到底想不想和他談戀愛呢?又不是我們要和他談戀愛,你拚命問大家的意見幹什麼?難道你認為自己談個戀愛需要經過公民投票表決?」

    她愣了一下,說:「我想……我是沒有自信……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喜歡我……」

    「那你也還是問錯人了。你想知道他會不會喜歡你,你確實需要一點自信,去問他。事實上,如果你有一點自信,你不必問他,問你自己,你應該感覺得到。」

    我知道我說的話不是她要的答案。她需要一點安慰,要有人告訴她,她很好,很值得愛。但是如果她自己沒有這個自信,每一個人的安慰也只能給她三十秒的自信,沒法維持長久。

    沒有自信的人,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魅力,怎麼會散發魅力呢?

    怎樣才會有自信呢?

    當然得有些專長。有些材料才行。毫無根據的自信,只是空中樓閣,叫做自大。

    什麼叫做有自信的人?

    我想,有自信的人,是除了戀愛之外,還找得到生命出口的人。

    淚

    「如果你這麼笨,就不要來這裡浪費大家的上班時間!你不要以為你犯的只是一個小小的錯,你不可原諒……」

    「我我……我是無心的……」婉慧吸著鼻子,抿著嘴,繼續提出微弱的辯解。

    「你當然是無意的,諒你也不敢有意!我昨天寫了一整天,就是為了中午要把企劃案給他們看!八大頁,你『不知怎樣』就丟了,你的腦袋裝的都是漿糊啊?你這樣漫不經心,還想在大公司中工作?趕快回家,找個人嫁了。我看你平常熱心有餘。智商不足,將來最好的前途就是當義工媽媽!」

    方文中是青年才俊,公司裡新來的企劃經理,如果沒聽過他罵人,全公司的人還不知道他的缺點在哪裡。

    「可能是在回家的計程車上丟的……」

    「連坐計程車也會掉東西,蠢啊!」方文中連珠炮一般大聲咆哮。婉慧終於忍不住了,第一顆眼淚無聲無息地滑下來,接著是第二顆。第三顆,最後淚水像瀑布一樣嘩啦嘩啦痛快地落下。方文中看見了,頓時關閉了嘴巴,在發現她掉淚後臉上的表情,驟然由兇惡轉為溫柔。

    早知道昨天不要自告奮勇幫他打字。做表格。婉慧想,這本來不是我的工作,我覺得他不錯,才自願利用下班時間幫他忙的,沒想到弄巧成拙……都是我多事。但即使我有錯,你也不該對我凶——婉慧從小愛哭,思緒一亂或不知所措的時候,淚水就像地熱區的天然氣一樣湧出來,不可收拾。

    方文中忽然變成一個做錯事的小孩,陪大家看著她掉淚。他怔忡好一會,慢慢吐出三個字:「對……不……起。」

    沒料到,猛虎看到綿羊的眼淚,竟然沒有繼續發威,反而無聲無息地低了頭。大家都說,李婉慧是用淚水織成的網俘虜方文中的。這一點李婉慧也始料未及。事情的戲劇化轉變在於三天後,方文中寫了紙條給李婉慧:前嫌盡棄,我請你吃個飯吧!兩人便開始走在一起了。

    至於李婉慧遺失方文中的企劃案一事,當然讓方文中很難堪,不過,方文中發過脾氣後就沒有再怪她了。她的淚水好像有神奇的作用,洗去兩人之間的一切灰塵。

    「對不起啊,我心情不好,我媽乳癌又復發,我又要工作又要照顧她,我……」他們在一家吵鬧的廣式飲茶廳吃晚餐,隔壁就是一家四代圍著大圓桌其樂融融。一向很「酷」的方文中,也許就因此而想到自己的「身世飄零」,語氣有點悲涼,眼眶中彷彿有晶瑩的一抹淚光。

    但李婉慧比方文中先掉下淚來。她是個淚腺天生發達的女人。看到街上有流浪狗她會哭,看到有人搭起辦喪事的棚子以及棚子上的輓聯她也會哭,聽到誰的爸媽生病、報紙上誰為情自殺。誰的小孩被綁架。誰死得不明不白,她的眼淚也會自然而然地掉下來。

    「你真的很愛掉眼淚……」

    「對不起!』李婉慧一邊用袖子狼狽地拭去淚水,一邊對方文中苦笑。

    「沒……沒沒關係。」伶牙俐齒。罵人如切空心菜刷刷有聲的男人,突然結巴了起來。眼前這個女人臉上的淚水有如「通樂」一般,清掃了通往他慈悲心腸的那根水管。

    他說,她跟他以前在美國的前任女友完全不一樣。他以前的美籍女友是電視台的記者,作風強勢,說一不二,在他的記憶裡女友沒掉過一滴淚,和他「溝通」,跟在公事桌上談判並無區別。「後來怎麼分手的?」

    「我覺得人在異國,總有寄人籬下的感覺,我決定回台灣。跟她溝通,問她要不要來,她哼了一聲,列出一打不能跟我回來的理由。我回台灣,她連到機場送我都不肯,因為她有重要採訪。寫信給我,也只說,自己選擇的路要自己負責……」方文中的頭越垂越低,語調也越來越輕柔,「現在我看到你,覺得會哭的女孩真可愛,其實……」

    他心中正想說「其實,笨一點也沒關係」,還在猶豫這種「實話」會不會傷人時,猛一抬頭,發現李婉慧又紅了眼眶。他講的故事有這麼感人嗎?

    李婉慧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又哭了。她想到的大概是三天前被他在辦公室同仁面前破口大罵的委屈。現在,她不怪他,只怪他的前任女友,那個鐵石心腸的女人,把這麼一個優秀的男人弄得這麼冷血無情。

    好,好,李婉慧覺得,如果我不照顧這個可憐的男人,他就太可憐了。

    方文中想得比她周全。兩個人在同一辦公室,戀愛談得太招搖了對雙方都不利,何況他還大罵過她,怎麼好在大家面前如膠似漆?和她約定,上班時間兩人裝作不認識,下班後才是一對情侶。對於有MBA學位,又頗受上司器重的青年才俊愛上自己,自幼對自己的外貌。身材和學歷都沒啥信心的李婉慧受寵若驚。

    「不知道人家怎麼會愛上我的?」婉慧常向同事描述她那個匿名的留美碩士男友,幸福的微笑洋溢在臉上。東也提男友,西也提男友,就是不能「秀」給同事看,有一種獨享秘密的喜悅,也別有一種難熬的壓抑之苦。「怎麼不帶來看看?」「有緣就會相見啦!」婉慧總是神秘地說。

    方文中性子急,和她也不是沒有衝突,他最喜歡動不動說她笨,後來措辭更加不客氣,會罵她:「你是豬腦袋啊?」李婉慧對付他急性子的方法,只有一招,就是哭。一哭,他就閉嘴了。「我最怕女人哭,好了好了,我跟你說對不起!我錯我錯!」

    她對方文中可是百分之一百的好。他加班,她就回他的房子幫他擦地板。洗衣服。煮宵夜,弄一個乾乾淨淨的家。她自以為填補了方文中前任女友對他的傷害,也彌補了自己的童年缺憾。李婉慧從小就在模範生哥哥和模範生妹妹的擠壓中成長,連妹妹都瞧不起她,罵她愛哭鬼。可是,除了哭,她實在不知道自己憑什麼可以得到父母的好言安慰。強勢的哥哥妹妹在談戀愛中總是紛紛擾擾,尤其是她妹妹,出社會後,愛上的男人總是「阿貓阿狗」地惹父母嫌。李婉慧能自誇的,就是有個優秀的男人安安穩穩地愛著她。

    她的夢碎在不知情者的誠實相告。有一天鄰座的阿蕊湊過臉來,對她說:「喂,你知不知道,行銷部那個新來的女人跟方文中走得很近!」婉慧剛聽這話,還會很神秘地說:「不可能的。」但某天中午看見方文中和那位行銷部的企管碩士從對面那家飯店一前一後走出來之後,她的淚水流了一整個下午還是不停。

    「哭什麼?」回到家面對她的方文中,剛開始還以輕柔的口氣探問,但婉慧越哭越凶,方文中也大致明白箇中原因,不再問她緣由,只撇下一句:「你這麼哭腫了臉,難看死了!你還哭,你知道苦瓜臉很難看嗎?」然後,大步出了門。

    李婉慧又在自己家裡哭了幾天後,去找那個傳言中的女人。傳言中的女人有雙精明的眼睛,她除了流眼淚之外,根本說不出一句話。「他對我很重要,求你還給我吧!」女人把眼睛一掃,笑道:「但我對他很重要,你可知道?」

    受了打擊的李婉慧,忍不住坐在方文中的桌子對面,嚶嚶哭泣起來。方文中不動聲色,繼續改他的企劃案,把她的哭聲當成收音機裡的輕音樂,皺著眉,低著頭,當她不存在。所有看好戲的好奇同事,倒是常常抬頭看他們的動靜。

    「你只會掉眼淚,到底有沒有自尊?」方文中只說了這句話。

    後來李婉慧辭了工作,也在發現方文中換了門鎖後死了心,告別這個她以為可以用淚水軟化的男人。她忽然明白小時候看的童話,人魚公主的另一層意思。如果一個女人只是靜靜地待在一旁流淚,而不敢讓王子正視自己的存在,勇敢地去要一個親吻,那麼她的愛情也會無聲無息地被當成泡沫,消失在時間的大海。

    淚水並不能喚回自尊。李婉慧在感覺一輩子的淚水都流完了之後,發現自己沒那麼笨。方文中說的話很殘酷,但如當頭棒喝,使她的自尊長大了。

    她到底還是個心好的女人。半年後,工作和戀情似乎不太如意的方文中,帶著一身醉意來按她家門鈴,她還是讓他在自己的臂彎裡哭個痛快。待他清醒些,她拭乾他淚痕斑斑的臉,為他叫了計程車,讓他回去。送他上車的那一刻,她以一貫的溫柔對他說:

    「掉完眼淚之後,記得把自尊找回來。」

    她沒他想像中的那麼笨。

    女孩們,柔不等於順!

    我在想,女人,常身陷於感情的惡性循環之中,或無法自拔於其實可以跳出的陷階的原因,除了缺乏勇氣之外,是不是因為,從小根本沒有人教我們,我們可以拒絕?

    身為女人,從小被報導的,多半是「柔順」與「接受」。

    你有沒有和我同樣的經驗?小時候,哥哥弟弟可以很皮地在外頭混,跑來跑去。但是我不行,因為,「一點都不像女孩子」。怎樣才像女孩子?文靜,端莊,溫柔,爸媽說一是一,意見不要太多。

    男生只要不在外打架,有個性點沒關係,女生則連頂嘴都是大忌。

    父母怕男生太乖,女生太不乖,會告訴女生說:「你這種個性,將來會吃足苦頭的。」

    整個社會教女人要百依百順。

    沒有稜角的女人,也許會讓她週遭的人覺得比較舒適,但是百依百順、不會拒絕的女人,自己的人生未必會過得如意。百依百順的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築在他人的疼惜之上。可萬一,他人並不疼惜呢?

    恐怕她們也不能拒絕一生沉淪。

    有幾天打開報紙,不斷看到令人觸目驚心的消息,讓我思考到愛與拒絕的關係。

    據「勵馨基金會」統計,在台灣孩子所受的性侵犯,一天就有八千多個例子,其中長期受害的女生佔絕大多數。令人質疑「人性」的是,所有的加害者中,陌生人只佔一成,其餘九成竟然都是熟人,有高達四成七的加害者,和受虐兒童有血緣關係。

    從這個報告看來,家長與其教女孩子「不要輕易跟陌生人說話」,不如教她們「如果有人想傷害你,你應該拒絕,想辦法逃開,儘管他們是你的長輩,你也一定要拒絕」。

    別再用「囝崽人有耳無嘴」來教育孩子,尤其是女孩子。也許你也知道這個故事:有個女孩在十五歲時,父親就對她進行性侵害,連續五年之久。她姐姐十四歲自殺,也是因為同樣的原因,只是她們的反應不太相同,姐姐想死,她很麻木。長大後,她不敢穿裙子,她不再相信「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只希望有一場車禍把沒良心的爸爸帶走。

    這個女孩子已經長大了,她仍在詛咒,卻也仍不知,該不該反擊。逆來順受的她說,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但她覺得自己不夠資格快樂。

    還有一個女孩,她所受的性侵犯來自父親的好友,大人用「溫柔」而非暴力的方式傷害她,她不知怎麼拒絕,久而久之把這個侵害視為生活的一部分。長大之後,她害怕跟任何男孩子有親密關係,只要她的生理一有反應,她就深深地自責。自責,遠超過她對於侵略者的責備。

    也有一個母親,發現先生強暴他前妻的女兒,也猥褻自己生的三歲女兒,她向公婆反映這件事,公婆竟然要她犧牲孫女,保護兒子。後來,她控訴自己的丈夫強姦未成年少女,開庭審判時,男性法官問案,經常暗示她,是不是太太性方面有問題,丈夫才會把興趣轉移到孩子身上。

    這些真實案例曲折離奇,匪夷所思。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自責重於一切,仍不敢責備「壞人」。他們不敢說出來,怕大人覺得這個小孩有問題。而不想姑息養奸的女人,面對的卻是整個社會以近似極權的態度在姑息養奸!

    受害者都為了「顧及家庭和諧」,而不敢抗拒大人的權威,只能躲在黑暗中默默哭泣。

    我們不該再教下一代的女孩「順從為先」了。

    應該先教她們學會判斷大人的行為對不對。柔順不會保證女孩會獲得幸福,有原則。懂得拒絕才會讓她生活在陽光下。

    溫柔和順從是兩回事。概念上,我們應該徹底分清楚。

    千萬不要因為男人喜歡「溫柔」的女人(沒錯,哪一個男人不喜歡順從的女人?)而把自己變成順從的女人。

    有一段話值得所有的女人銘記在心:

    如果有一件事,會腐蝕你對自我的尊重,那麼千萬不要以為,它會在其他方面為你帶來好處。

    MarcusAurelins

    談戀愛時,女人常常會願意放棄自尊去配合愛情。

    我發現,不管愛情有沒有結果,被放棄過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則,都會變成陰影與夢露。委曲求全來談戀愛,得到的絕不是快樂,只有傷害。

    回過頭看看我們談過的戀愛。美麗的回憶和不好的回憶,通常只有一個判斷標準,那就是:如果你沒有為了愛而犧牲你的人格與原則,如果你的愛人是個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經擁有也美麗」的回憶。

    那些踩踐你自尊。扭曲你人格、強迫你屈從、虐待你身心的愛人,往往成為「就是他死了發訃聞給你,你都不會去弔唁」的人,一想起來痛心疾首,恨的多半還是自己。

    為了愛情,「大節不逾閒,小節出入可也」。絕對不要說,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改變。

    愛不能改變一個人的本性。

    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曾承辦一個案子。一對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毆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挨打到訂婚後沒改善。結婚前幾天,男人又因細故打傷了女人,女人一氣之下不結婚,男方還可以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再打女人,否則「任憑處置」。結婚後當然還是打,女方只好以「不堪同居之虐」等為由,一狀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為愛情和婚姻可以改變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並不認為「凡事忍耐」是「愛的真諦」。

    愛是小事可以協調,人格不能受損,身體當然不能受傷。身處拳打腳踢的女人,常寧以自殺遁走,或以「怕我走了他會對我不利」的借口繼續留下來,竟不敢對抗暴力,拒絕這個男人的施暴。這是姑息養奸。

    愛一個人,不代表你必須忍耐他的惡行。

    你不必討好虐待你的人,不管他是誰,你應該拒絕!我們的社會公理應該這樣告訴女孩子們。

    我們可以丟得起金錢、愛人,但我們最不該丟掉的是人格的尊嚴。對一個沒良心的人付出愛,不如認養一條流浪狗!

    看過今年奧斯卡的最佳影片《英倫情人》,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一幕?

    幾個女勝朋友的意見和我差不多。漂亮的鏡頭很多,精彩的片段也不少,但其中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男主角躺在浴缸中為女主角縫衣服的那一幕。

    那件衣服,是在他激情難耐時撕破的(看來沒什麼經驗的男人,大概也不曉得女人衣服怎麼脫吧?),激情過後,女人靜靜坐在一旁,看男人縫衣服,忽然發表評論,說:好醜!

    男人說:總比你縫得好,你卻連縫都不會呢!

    女人抿嘴神秘一笑說:會,也要說不會。

    真正是高招。

    怎麼說呢?一個沒有在熱戀時沖昏頭,而對他說「我會為你做一切」的女人,其實是很罕有的。女人在想讓男人為她傾倒時,常故意裝做什麼都會,一副「賢慧女人」的樣子,恨不得擺出最柔順又最能幹的兩個極端來,希望獲得他的讚美。他的信賴。

    傳統的女人或者可以終其一生都擺出既能於又百依百順的樣子,但現代的女子如你我,「賢慧」的德性常擺不了多久。在我們製造了一個認為自己什麼家事、小事不必做的男人之後,我們常因過度疲憊或未得到適當回饋而生怨。「一邊做,一邊嘮叨過大半輩子」便成為愛情奉獻犧牲的最後命運。那個男人則已淪為幸福生活低能症患者。

    會,也要說不會。在熱戀時還能有這種冷靜頭腦的女人,才是真正擁有「女權」的女人。

    有這種智慧(你要說是伎倆也好)的女人不多。最近法國出版了女權主義先驅西蒙娜·德·波伏瓦寫給美國男友尼爾遜·艾格倫(小說《金臂人》的作者)的情書,書中波伏瓦的形象,從女權健將竟搖身一變為小女人,她在熱戀期告訴男友說:「我願為你煮飯、買菜、打掃,沒有你的允許,我不會碰你的臉頰和肩膀。」並自稱「對你百依百順的愛妻」。

    有人說女性主義敗在愛情和買衣服兩件事上,我倒覺得比較貼切的說法是:女人常敗在熱戀期裡。

    熱戀過後,想說不會,多半來不及了。

    外交官夫人有條狗

    佔有慾,在所有的感情關係中,是一種必然存在的元素。但當它的濃度超過某個程度時,它會像病菌一樣吞噬所有攜帶愛的紅血球。

    感到自已被他人意圖強烈佔有那一方,通常會反抗,這種侵略一定使他感到不快。

    佔有慾常偽裝成愛與關心存在。以佔有為愛的人常常指鹿為馬地說:「我這是為你好。」也會忍不住逼對方選擇,他們認為:「如果你愛我(或如果你喜歡我),那麼其他的感情關係對你而言都是不必要的。」他們甚至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對方如果沒有了他們,就會活得不好,好死不如歹活。

    佔有偽裝成俠客,存在於親情、友情。愛情的草莽之間。

    看看這一則真實的軼事吧!我是在一篇為野狗伸張正義的讀者投書中讀到的。有位外交官夫人,在丈夫調離台灣的前幾天,把愛犬送去安樂死,然後再將骨灰帶回原居住國。朋友問她,難道沒有更好的方法嗎?這位夫人說,她的國家不許動物入境(應該說是,動物入境檢疫相當麻煩),把愛犬送給人家養,她又不放心,只好忍痛讓狗安樂死,燒成灰帶走。

    投書的人一番好心,說這個真實故事使他感動。他的意思是說,台灣人對流浪狗普遍的棄養與不願關愛,使此夫人寒心。他要大家想想,有人愛她的狗如此情深義重,我們怎能不感到汗顏。

    我同意,我們對流浪狗不厚道,但上述這個真實故事沒辦法讓我沒頭沒腦地感動,只讓我感到一陣寒心。我想,一定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讓這隻狗幸福地活下去,而主人竟可以因為「如果不是我照顧你,你一定活得不好」的邏輯來毀滅它。這個劊子手,未免當得太情深義重了吧!

    竟然還有人大大感動!

    佔有慾很狡猾,它常偽裝成愛,並且創造了一套封閉性的邏輯推理,在壯烈淒美的輓歌中,一切破壞似乎都可以被原諒。類似的邏輯,不只是曾經發生在外交官夫人與狗身上,更發生在每一天的社會版上。我看過很多匪夷所思的例子,比如有個男人因受人欺負,心生不平,帶了兩個女兒到賓館企圖上吊尋死以示抗議;女人因為丈夫有外遇,一心想尋死讓他後悔,與其把孩子留在淒涼世間沒人照顧,不如帶他們一起開瓦斯或投河;男人不滿前妻有了新歡,於是持刀殺了前妻和另一個男人;念博士班的男學生因女友變心,就在她實驗室下毒,想趁女友中毒在床時慇勤陪伴,求她回心轉意;代好友把孩子養大的女人,在好友已有能力照料,要帶回孩子時,勒死了小孩,然後自殺,遺書上還寫著,既然此生無緣,就要和這個小寶貝在天堂見面。

    腦袋稍微清楚的人,就會洞若觀火,這是佔有,不是愛。多少罪惡假愛之名而行!佔有慾使人戴上美麗的愛神面具,手中卻大義凜然地拿著利刃砍向所謂愛人的心窩!

    在佔有慾作祟下,多少人的命運,跟外交官夫人的狗沒有分別。

    任何感情關係,都夾雜著佔有的渴望。但渴望越深,這樣的感情關係越不成熟,被愛的人漸漸會感到苦多樂少,難以呼吸。愛,因而稀薄。

    我在友情關係中,也常看到佔有慾換上另一種聲音,說:「如果你要和他做朋友,那我們就絕交!」

    我們連朋友交友的自由,都要控制左右。

    別以為這種排他性友誼只會出現在小學生或中學生的同性之間,我觀察到很多人在長大之後,仍然以這種恫嚇之辭在對待朋友。排他性不只對情人使用,也對同性的朋友使用。

    「你到底是和我一國,還是和他一國,你只能選一個!」成年女人之間的友誼,仍然常常出現這種專制而獨斷的聲音。我對成年男性的友誼圈較無觀察,但一位男性友人說,在他看來成年男性也是一樣的。

    「你是馬還是獸?」逼得可憐的朋友兩邊不是人。為什麼我們沒有度量承認,它本是一隻編幅。它可以飛,像馬;它的長相,像獸。

    排他性有時是自動出現的,比如已婚婦女自己會感到,除了丈夫之外她不該有別的異性朋友,甚至是同性朋友。很多女子在戀愛失敗或婚姻失敗後才發現,自己早已朋友全無。

    自願被佔有,又憎惡受束縛,也使我們在愛情中痛苦。

    從前的女人(現在當然也還有)喜歡問男人一個問題:「如果你媽媽和我一起掉進河裡,你只能救一個,你會救哪一個?」

    這種左右為難的問題,讓回答者不是陷於不孝,就是陷於不義,只是一種刁難。會問這種問題的人,潛意識之中最堅固的是佔有慾,而不是愛。他們認為:你的世界有我就夠了,如果你愛我,其他一切感情關係是不必需的。

    要煮好一道菜,不只需要放鹽而已;要煮出一桌美食,也不能只有一種烹調方式。一個人的感情世界如是,只有友情,只有親情,或只有愛情都不會圓滿,為什麼我們要把棉花和鐵放在同一個天平的兩端較量?演講時我曾問,被問過這種問題的人請舉手?有位高中生怯怯地舉起手來,說:「我……我還沒女朋友……但但……上個禮拜問我這個問題的是我媽,我應該怎麼回答?」

    我相信,他媽在當他爸的女友時,也問過同樣的問題吧!只希望自己在對方心中是全部,叫愛嗎?我們會告訴自己,我愛他,全心全意,無怨無悔,其實只是想全心全意地佔有。

    「問這種問題,也可以得到百分之百讓我感動的答案!」一個念大學的女孩對我說。我不相信,除非那個男人是孤兒,否則怎能答出讓女友滿意的答案?不是——

    「我男友說,他會先救他媽,然後再跟我一起跳下去!」

    看!我們的佔有慾確實會指黑為白,讓我們沉溺在流沙之中,還以為自己如履平地!難怪,現代人再怎麼文明,還是很難讓彼此在愛情中互惠、互相成長,只想「互毀」——如果我不快樂,你怎麼可以開心?如果我活不了,你也甭想苟且偷生……我們的愛,因而與理性絕緣。

    佔有常常偽裝成愛,因此,每個愛情都危險。

    不希望跟外交官夫人的狗一樣下場的人,總得花一些力氣,瞭解愛的真正本質,並且勇於剝開佔有慾的偽善面具。

    幸福,不快樂

    早幾年,子麗一定不會原諒德仁的。如果說,當初剛出校門的子麗是一張白紙,那麼,德仁就是一個莫名其妙把一瓶墨水倒在紙上,然後逃之夭夭的頑童。

    「你,還是一樣漂亮!」在出席某室內建築雜誌社的開幕酒會時,有人從背後拍了蕭子麗的肩。子麗猛然回頭,彷彿有人倒了一盆冷水在她的頭上。還好,是五年多前的事了;還好,周圍也沒有知情的親朋好友在場。子麗除了驚愕之外,不必考慮自己錯綜複雜的面子問題。

    她禮貌地點了下頭:「你,怎麼會在這裡?」

    「這個雜誌是我朋友的朋友創辦的,我剛回國,沒什麼事,就來當他們的顧問。」商德仁說話的樣子,變得有點吊兒郎當,「你呢?」

    「那麼,我應該說,你那位朋友的朋友和我們的老闆有些交情,所以我們公司上這個雜誌的廣告,我來捧場。」子麗說。

    「這裡人太多,到外面那個咖啡廳去,我請你喝咖啡如何?」

    子麗的心情還是很矛盾,她曾經發誓,即使這個男人發訃聞給她,她也不願意再見他最後一面。偶然見了面,卻很難拒絕他,怕拒絕了他,一輩子等不到第二次偶然吧!基於一種情緣的心理,她走在他後方三步,腦袋一片空白地跟著他到了外頭的小咖啡廳。

    「我……後來到美國去,念了室內設計碩士回來。因為半工半讀,所以足足念了五年!」商德仁說,「你喝什麼,還是喝水果茶嗎?」

    他還記得她的小習慣,這個男人在離鄉背井的五年內,一直記著她嗎?那他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樣無情無義。

    「藍山咖啡!」她說。

    「以前你喝咖啡會心悸!」商德仁點起一根煙。

    「我的心臟比以前強多了,很經得起刺激!」子麗說這話難免沒有一點報復的意圖,「你以前也不抽煙的。」

    「我現在的壞習慣比以前多很多。」他開門見山說,「可不可以不要作比較研究?我知道,對不起你的人是我。你現在過得如何?聽阿力說,你兩年前結婚了,嫁給你以前的同事,一個很忠厚老實的人,過得很幸福,是不是?」

    「是啊,很幸福。」子麗看著窗外,一隻頭和腿上有癩痢的流浪狗,畏畏縮縮地橫過馬路,「你呢?」

    「孤家寡人。我,其實是真的不適合婚姻的……」

    「你終於肯講出這句話了,可見這幾年來,你也不是沒有稍微成熟些,好現象!」子麗再也忍不住氣。

    「啊,沒錯,你還在生我的氣嗎?」德仁問。

    怎能不氣,他不聲不響地逃婚!親友們禮餅都吃了,禮金也繳了,新娘一臉濃妝,戴著一脖子的金飾,讓禮服裹粽子似的綁著身子,苦苦等待,所有的親友都出動了,一遍遍地回報:「找不到新郎!」

    明明在前一天分手時,他還含笑送她回家,對她說「好好睡」的。如果他被綁架、出了車禍、猝死在半路上,她都可以原諒他,但他卻是用自由意志逃脫的!當初並非她強迫他娶她,是兩人心甘情願的,而且還是他的母親來說的親,說商家只有一個兒子,反正他們已經談了那麼久的戀愛,趕快送作堆吧!子麗對德仁的好,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每個人都知道,他娶她不會吃虧。可是德仁竟然逃走了!「我能不氣你嗎?」想起那時的尷尬、彷縣與無助,子麗的嘴唇仍然氣得發抖,「你為什麼不能設身處地為我想一想?你如果不想結婚,你大可以告訴我,不要臨陣脫逃!」

    「對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當初為什麼那麼懦弱,我知道你對我很好,我家人也都喜歡你,我也……我也覺得跟你相處蠻愉快的。可是那天晚上我忽然很害怕,我感覺我的人生會被排進一個永遠也跳不出來的公式中,像一隻被放在蜘蛛網裡的蚊子……」

    「你的意思是說,我就是那只黑寡婦蜘蛛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德仁說,「你是個很好的女人……」

    「可是你要告訴我,其實你從未愛過我,是嗎?」

    德仁沉思了好一會兒,似乎絞盡腦汁在想,怎樣說才不會傷人。時移事往,他只記得,兩個人唸書時自然而然走在一塊,先成了朋友,又自然而然地成了情人。愛呢,也許不曾轟轟烈烈地愛過,但什麼又是愛呢?愛本來就是抽像又模糊的感覺,無法確定的感覺。

    結果,德仁的姐姐和姐夫,一對在日本結婚、在台灣還未宴客的新婚夫妻,在眾人慌亂成一團的時候解了圍,上台說,我們願意充當新郎與新娘。聽說德仁在花蓮一個避世隱居的朋友家躲了好一陣子,就到美國去了。德仁在學校學的是商業,到美國去,學的卻是室內設計。

    「應該說,跟你在一起,很幸福,但不快樂!」

    什麼叫做很幸福但不快樂?子麗呆住了。原來幸福和快樂還可以分開來講。難道不是嗎?她嫁給陳子祥三年來,是很幸福,因為陳子祥是一個跟桌子一樣不會跑的男人,對她不錯,但她並不快樂。那種不快樂,因為他真的不錯,也沒錯,所以無從挑剔,只能埋在心裡,不知怪誰,只有怪自己不知足、怪自己脾氣壞。怪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她也明白,當陳子祥環住她的腰,問她「我們什麼時候生個寶寶」時,她沒來由地覺得厭煩與噁心,是為了什麼?不過是跟商德仁得了一樣的病,幸福而不快樂!

    她忽然明白。什麼叫做幸福而不快樂。這一刻,她看著商德仁,不自覺地露出會心的微笑。也許她也該透透氣,暫時出走一下,想想自己到底要怎樣?

    「知道你過得很幸福,我的愧疚感也少了一半。」商德仁和她道別時,畫蛇添足地說。子麗看著曾經許過終身的男人,心想,如果當初他沒逃走呢?兩人會變成怎麼樣?像商德仁這種很難長大的男人,會給她幸福還是快樂?也許既不幸福又不快樂。他的逃走,至少讓她學會堅強,告訴自己,世界上不會再有比這更令人難堪的事了,怕什麼呢?

    有情人終成「倦屬」

    嫉妒,或者沒有疲倦來得叫戀人痛苦。嫉妒的時候,愛情至少還是生動的,疲倦感卻讓人想要從窒息的黑暗中逃走,對曾經熾熱的愛情,彷彿失去了所有的慾望。你感覺自己必須離開才能求得生存。但離開,未必意味著永不回頭。

    我想,每一個戀人都有不同的「愛情溫度」。有些人並不能一直承受著高溫,他們必須偶爾閃開一下,讓自己感覺不那麼「減膩」。而有些人能夠保持高溫較久,他們意識到疲倦的時間較長,往往不能瞭解,為什麼他看到我的時候,臉上隱隱有不耐煩的神色,他暗示著我的關注讓他疲倦,愛情要消失了嗎?

    溫度仍然保持在高溫狀態的人,成了「愛情疲倦感」的受害人。而那個首先感到疲倦的人,既內疚,又無可奈何。他也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怎麼樣才能讓自己不再感到那麼累。

    戀愛在曖昧不明的時候,任何一種疲倦,會被熱情和想像為掩蓋。當關係逐漸穩定後,疲倦,或者說是惰性,慢慢浮出水面來。如果你要他再像以前一樣,你在三更半夜去找他,還要他幫你做宵夜,他不會再像從前那麼慇勤;你問他,你愛不愛我?他不會再像從前,帶你到海邊對著滿天的星星發誓,最愛的人是你;你若一再逼問,他會說,要不要我錄一卷錄音帶給你,要聽幾遍就聽幾遍?他把你對愛的索求過濾成了懷疑。是的,疲倦感像夜幕一樣低垂了。

    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愛情穩定感使戀人們如獲至寶,但當關係趨於穩定時,倦怠必定來襲。

    有情人未必會成為眷屬,但一定會成為「倦屬」。沒有排解過疲倦感的愛情,很幸運,因為你剛好享受到愛情最嗆的那一段滋味。但不瞭解愛情會有疲倦感的人,對愛情的真實面目,還未看分明。

    有人用向心力和離心力來解釋男人女人在互相接納後的互動。約翰·葛瑞(JohnGray)說,女人的注意力是向外投射的離心力,當她被接納後,總是徹底忘我、全心仰望對方,被對方的需要搞得心慌意亂。

    而男人在被女人接納後,則會將注意力從她身上收回,投注在個人的需求上。

    也許男女真有不同,這對於我們的上一代,要求「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外頭的事比女人多得多的時候,也許說得通。現在的女人,在愛情被接納後,未必不會有離心力。有離心力的人,如果你只是想用繩子縛住他,找個理由掙脫繩子飛遠會變成他最想做的事。

    我聽過如下個案:有一個女人一直想結束關係,雖然她的閨中密友不斷勸告,這樣的好男人已經找不到了。她認為她的男人懦弱,因為他在與她有任何衝突時總是摸摸鼻子走開,或者低頭說對不起,默默忍耐她的咆哮。(這樣的好好先生你有什麼好嫌的?愛掃他人門前雪的人說。)她是個護士,常值大夜班,如果是在她上夜班前,兩個人有些不愉快,男人就會在她離開後大掃除、煮宵夜等她回來,桌上通常還會有一束含苞待放的玫瑰花。前三次她很感動,可是久而久之他的討好讓她十分不悅。(你到底在抱怨什麼?我們想排隊找這樣的男人呢!)她最後的結論是:她要的是真正的男人,不要這種扶不起的阿斗!

    當愛情的船隻駛進了疲倦的島嶼,我們開始為伴侶貼上標籤。被下了判斷後的愛情(比如他很無趣、他一定不是好丈夫、他沒有責任感,或她很黏人、依賴性太強、控制欲太重)很難再找理由翻身,只有靜靜地等待沉船。

    是因為沒有新伎倆,愛情才淪亡的嗎?也許我們也不願意看著辛苦摘來的豐碩果食乾癟,於是不斷地找新伎倆來挽救疲倦。人們常用的新伎倆包括結婚「看看」。生個孩子來「玩」、度假散散心(散散疲倦感),也包括尋找第二春。有的外遇毀掉愛情,有的反而證明原來的愛多麼可貴。

    真正的病因只是疲倦,不是我們常聽到的「個性不合」,所有的愛人都會遇到的疲倦,在愛情裡也需要睡眠。羅蘭·巴特在《戀人絮語》書中說,疲倦,就像外科大夫在戀人的腦袋裡塞進一個大棉花球:

    「我害怕一切會損害愛情形象的東西,因此我害怕看到對方的疲倦,它是愛情的對頭中最殘忍的一個。怎麼樣對抗它呢?」

    如果我們不把疲倦感看成愛情的一部分,我們就會驚慌失措,越驚慌,越無法對抗。

    絕大多數的言情小說都很狡猾,它們只寫愛情前頭最甜美的部分,以及受到阻礙時激盪出來的浪花;它們未曾描述過疲倦。於是我們的想像力無法接受有情人成為「倦屬」的可能。

    為何越愛越孤獨

    對於一個耽於孤寂的人來說,伴侶並不是一種安慰。

    ——莎士比亞

    愛情與孤獨之間,存在著非常奧妙的關係。

    有人因為害怕孤獨而選擇愛情,不管那個愛情的品質是否合格;有人在愛情中越來越感到孤獨,最後,愛情只成了壓在胸口上的責任;也有人因為喜歡孤獨而害怕愛情的牽牽扯扯,怕愛成為自由人生的絆腳石,只好逃走;有人得到愛情之後,抱怨情人讓他不時咀嚼孤獨:「可不可以多陪陪我?」

    有了愛情真能逃避孤獨嗎?

    我想,不能。人生中有人相依的感覺真好,但是畢竟沒有一個肩膀,可以真正無怨無悔讓你隨時隨地。大事小事往那裡倚靠。愛情的魔力,確實會使我們許願成為心愛的人的倚靠。但過重的倚靠力量,往往使我們的肩膀發疼,無法繼續承擔。

    耐心被糾纏消磨後,誓言往往成了悔不當初的記憶。

    沒有人能承擔天長地久的倚靠,在時光的荏苒中,倚靠你的人,總會成為你的人生壓力。這時,你的孤獨和逃離變成了迫切需要。

    有一次我看見某報上有一位自稱「好好先生」的男子投書,他說,他已經年逾六十了,事業小成,家庭美滿,子女優秀,人家都羨慕他的美滿人生。他有個好妻子,煮一手好菜,家事井然,兩人看似配合得天衣無縫。但他還是很想離婚,他想突破美滿的表象,只因他的美滿婚姻,是因他承受了妻子過多的盤問、追索、調查與控管而來的。他想喘一口氣。至少,在人生責任盡了後,讓他喘口氣吧!

    他說,他那個年代的女人,確實常受男人欺壓,可是像他這種男人也有啊,誰來替他們說話。

    「我一看那封匿名的讀者投書,還以為是我爸寫的!」我的一位朋友開玩笑,「再仔細瞄一遍,才斷定不是,因為我媽沒煮一手好菜!」

    這名投書男子其實是「德不孤,必有鄰」,我為他歎了口氣。我知道,即使是世人看來都美好的事,當事人心裡,可能則是另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如果愛情與愛情帶來的責任,完全侵佔了我們所需的孤獨的自由,那麼,生活也比監獄好不了多少。

    他的妻子,必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吧!

    沒有安全感的人,害怕孤獨;害怕孤獨的人,怕面對自己,也怕面對生命的真相。

    我看過很多人,沒有安全感的人,選擇了愛情當他們的安全感來源。最後,只是把愛情談得越來越不安全。愛得越深,不安全感越重,質疑越多,恐懼越根深蒂固。

    越愛越孤獨。

    在《愛的藝術》一書中,佛洛姆說了一句愛的箴言:「惟有能在孤獨中自處的人,才能掌握愛的藝術,不致在愛的漩渦中幻滅與迷惘。」

    能在孤獨中自處的人,能給自己安全感,他們不是因為害怕孤獨才尋找愛情。他們不是那種在大水中亂抓浮木的人,他們有泳技,所以也比較不容易把漂過來的稻草當成救命恩人。

    沒有安全感的人談不好戀愛,也很難讓愛情中快樂多於痛苦。這是我在許多愛情事件中的觀察與體會。

    跟沒有安全感的人談戀愛,也絕非享受。久而久之,壓力真的很大。愛情若「任重而道遠」,你只覺越來越吃力,像匹馱著棉花行入溪流中的騾子。

    沒錯,在我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常覺得自己的生命和他人有了牽連,因而煥發光彩,我們有了「生命因而有意義」的感覺,沉溺在心有所屬的幸福。

    可是,如果我們還沒成熟到能夠享受孤獨,那麼,這樣的愛情也不過是一種幻覺。

    若依據弗洛伊德的看法,這種愛情和「戀母情結」並沒有什麼不同。胎兒以臍帶和母親相連,從出生後每時每刻都受母親照料,使得嬰兒以為,母親是他身體的一部分,他有所求,便得到滿足與解決。

    「連體」式的愛情觀,與弗洛伊德所說的戀母情結似乎有異曲同工的地方。那意味著,我們並未長大,只祈求保護與不再孤獨。

    我常聽到這樣的話,男人說:

    「愛情雖然讓人痛苦,總比孤獨來得好些。」

    女人說:

    「我要的不多,只是希望在傷心無助的時候,有堅固的肩膀可以倚靠。」

    我們追求愛情,難道只是想要重返胎兒與母親的臍帶關係,回到那個沒有風雨的子宮裡?

    如果是這樣,我們長大、談戀愛,只是為了追求一種「退化」。

    我深深體會「能在孤獨中自處的人,才能掌握愛的藝術」的涵義。能在孤獨中自處,才有資格談愛情。否則,愛情常變成兩個亟求「退化」的嬰兒——喋喋不休的指控與戰爭。

    如果我們能把孤獨視為生命不可剝離的一部分,則有助於我們瞭解戀愛,也能減輕失戀時「世界毀滅」的痛苦。

    每個人都需要孤獨。有些人比較需要孤獨。「在印第安傳統中,一個勇士深感沮喪時,會進入洞穴,不讓任何人跟隨。大家都明白,他必須獨處,才能排憂解憤。他的妻子於是受到警告,若她不知趣地隨他入洞,必會被洞中的『火龍』燒死。勇士做好調適後,便會再度出洞,回歸正常生活。」

    這段話出自一位暢銷書作家約翰·葛瑞(JohnGray)的書中。他引申說:「當男人封閉自己時,女人可別自作主張試圖予以協助,這時是需給他必要的空間,瞭解他正處於療傷止痛的過程,信任他有能力應付一切……當男人在封閉中受到干擾時,將會變得十分不可理喻。」有時,我覺得我就是一個印第安勇士。

    他又說,感到巨大壓力時,大部分男人有能力在剎那間完全封閉,女人則是一步一步封閉。

    也許男女大不同。但我想,無論男女,我們都需要孤獨。我們都需依靠孤獨讓自己的混亂沉澱、過濾,需要孤獨思索,只有在孤獨中,才聽得見心中的聲音。

    孤獨也是愛的一部分。當他說「我得好好靜一下」時,並不意味著,你得誠惶誠恐,害怕失去他的愛。成熟的愛人尊重愛人的孤獨。

    壞女人的獻禮

    聽說嫂子中風,梅華馬上要兒子為她訂了機票到洛杉磯。雖然人家說美國的安養院照顧得好,但是,一個老人家,身邊沒有親人,到底還是處境堪憐。雖然……

    「媽,你急什麼?嬸嬸不是還有三兒一女嗎?表哥表姐他們不都在美國嗎,他們要飛到那裡,比你快得多!」兒子說。

    「你知道什麼,」即使年逾六十,梅華急躁的脾氣一點也沒改,「她的兒子女兒如果管用,她就不用進安養院了。」

    兒子沒敢吭聲,生怕母親也把「不管用」的範圍擴張到自己這兒來,呆呆看著母親不斷把東西「倒」進大皮箱。母親從前是高中英語教師,個性又獨立,她一個人到美國去,他沒什麼不放心。可是……

    如果他沒記錯的話,他的母親和嬸嬸從他出娘胎以來就是冤家。梅華每次提起自己的哥哥,就會說:「他好幾次邀我們到美國去度聖誕節,我也很想帶你們去,可是,我就是不想看到那個壞女人!……」

    「媽,我可不可以問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你不可以生氣……」年逾而立的兒子,說話仍然囁囁嚅嚅,八成遺傳了他老爸的懦弱,梅華豈能不生氣。

    「不氣不氣,」她不耐煩地說,「有屁快放!」

    「媽,你什麼時候跟嬸嬸又變成好朋友了,你以前不是常罵她搶了家產?……大伯的葬禮,你也沒去參加,怎麼……」

    「呸呸,過去的事不要再提!你媽做人的好處,就是心胸寬大!」

    為了確保她無後顧之憂,每次出國前,她一定會把保險箱鑰匙藏在某處,再叮嚀兒子一遍。

    坐在飛機上,引擎聲震得她難以入眠,趁著一片黑沒人瞧見,梅華從皮包裡掏出了那個織錦袋子。手探過去,沁人的冰涼。她用手摩挲著那兩隻翠玉手環。

    她不是聖人,難免會犯錯。也許嫂子不是壞人。這其中一隻玉環,若不在嫂子嚥下最後一口氣前交還給嫂子,她自己會終生難安。梅華想。

    多年前的往事了。那時她本來考上了公費留學,在美國念英語教學研究。念了半年,一封電報把她召回家,說父親病危。回到家,父親已經去世。

    多少年來,當家的老早是嫂嫂。嫂嫂把父親的遺囑拿給她看,說明父親把一間大房子分給哥哥,小房子分給她當嫁妝,其餘黃金、現金各半。大房子小房子,如今她已無異議,她那小房子的所在地,就是如今台北東區的黃金地段,如果她沒早早賣掉,會比當初那大房子還值錢……可是嫂嫂當時以冰冷的口氣說服她接受這個事實時,她老大不高興。一聽嫂嫂說,黃金、現金老早給慢性病纏身的父親拿去當醫藥費後,厚厚的一抹猜忌鍍上了她的眼睛。「你們該不會趁我出國就……」話未說完,嫂嫂已經翻臉,不同她說話。

    這倒好,梅華也順便隱藏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她自己的母親還在世時,曾給她一個木盒子保管,裡頭有兩隻祖傳的翡翠玉鐲,本來叮囑過她,如果嫂子真為梅家持家持得好,待父親死後,一隻給嫂子,一隻她留著。梅華索性自己全留著,以資報復。

    嫂子約略知道玉鐲的事,但彼此交惡之後,也沒辦法拿她如何。哥哥全家移民美國,理所當然不再往來。直到十五年前,也就是她大哥車禍去世的三年後,不知為什麼,嫂嫂開始不定期地寄美金支票給她。

    梅華想到這件事,抱著機上的薄毯子,嗚嗚哭了起來。還好有那筆錢,不然,她和她的兒子,也很難渡過經濟難關。梅華怪自己沒眼光,嫁了一個好賭的丈夫——十五年前,她不堪債主天天逼債,丈夫又繼續沉溺賭桌,她毅然離了婚,所有家產都賣掉充債,她則一個人帶著四個孩子租屋維持生活。

    教員的薪水剛剛餵飽了一家五口,現在還和她住的兒子剛考上私立學校醫學系,昂貴的學費讓她頭疼不已,還好有嫂嫂不定期寄來的經濟支援,一直到幾年前才終止。梅華怪自己氣量不夠大,一聲謝也沒對嫂子說。她惟一做的投桃報李的事,就是在嫂子生日時,用兒子的名義寄一大皮箱土產去。嫂嫂應該知道她的感激吧?!

    聽說嫂子中風,梅華的愧疚全湧上心頭。此時不把王鐲送給嫂子,更待何時?

    到了洛杉磯,梅華直奔安養院。嫂子是重度中風,已呈彌留狀態,兒女都在跟前。梅華把鐲子套上嫂子的手,玉光燦爛,眾人看呆了眼睛。嫂嫂似有意識地緊抓著梅華的手,一陣暖流在她的血脈中穿過。

    「這本來該是你媽的,」她對嫂子惟一的女兒,也就是自己的侄女說,「以後就是你的。」

    侄女邀她為嫂子整理遺物,問她要不要帶回一些老照片當紀念?梅華義不容辭地把嫂嫂帶進安養院的東西分門別類。她拿走幾本哥哥的老相本,也帶走嫂子的往來信件和幾本日記簿。

    回台的飛機上,梅華又睡不著,戴著老花眼鏡,翻出嫂子的日記來看。在十五年前的某一天,她看到一則記事:

    「醫生說,我的膽固醇已經高得不像話,如果再偷吃高能量食品,就要開支票寄給我最討厭的人。我看,我只能把錢寄給梅正的妹妹了,不然除了她,我哪裡還有討厭的人?!」「醫生說,每吃一塊牛排要簽一百美元,一塊冰淇淋五十美元……如果我繼續偷吃,是同時消耗我的生命成本和荷包。可是,人生在世,樂子實在不多了,不吃怎麼辦?」「收到梅華寄來的土產,裡頭竟然藏著一隻板鴨,吃掉這只板鴨,梅華不知道又該賺多少?」

    飛機正在太平洋上空兩萬多英尺處。梅華一邊看,一邊拭淚。旁邊學生模樣的女孩被她吵醒,看見她的嘴角有笑。頰上有淚痕,朦朧著眼問她:「老太太,什麼書那麼好笑?待會兒借我看,好嗎?」

    談錢幫感情

    談錢傷感情,這句話不時飄進每個人的耳朵裡。

    對我們每天必須使用的錢,我們似乎存有一種曖昧的情結。我們喜歡它,卻不敢承認它的重要性;我們抱怨它,又不能失去它。不夠用,我們很難活得稱心如意;太多,我們也未必稱心如意;「剛好」不就沒事了嗎?但是,什麼是剛好呢?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人,都說不出剛好是什麼數字。即使他們擁有了過去所追求的「剛好」,他們還是會發現另一個借口,追求另一個「剛好」,「剛好」剛好都是無窮無盡的一串等加或等比級數。

    多年前,有個決定脫離上班族行列自創事業的長輩曾說:「如果我的銀行存款有了一千萬,我就決定要退休了,好好去過屬於我的生活,旅遊、種花、畫圖,過我想過的日子。」

    吃苦耐勞、意志堅強的他,生意做得很不錯,不到幾年,銀行存款就有了一千萬。他抱怨每天累得跟狗一樣,客戶難纏,員工難伺候,一點自由也沒有,但他並沒有退休的打算:「生意還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好不容易打下來的天下,啊……過幾年,再上軌道一點,我要選個可靠的人,把棒子交出去,這樣我就可以過自己的日子,旅遊、種花、畫圖、養幾條狗、當個農夫、做點慈善事業……那樣的人生才有意義!」

    夢想的項目逐漸堆高,銀行存款數目也逐漸堆高,他對現實生活的抱怨也逐漸堆高。有一天他告訴我,他賺的錢,三輩子也吃不完了。我問他:「你不是曾經說過,有一千萬就要退休嗎?」

    他呵呵笑道:「一千萬算什麼?現在利息很低,一千萬放在銀行裡,一個月不到六萬塊利息,怎麼夠用?」「……其實不是錢的問題……」他又說,「我真的很想退休,不要再做錢的奴隸,可是,就是找不到一個可以信賴的人交出棒子……總不能把好不容易做起來的事業隨便葬送掉吧!」

    他始終沒有退休,最後的人生休止符,是在陪客戶應酬喝了太多的烈酒而畫下。那是一個寒冬的夜裡,他沒有掙扎,因為心臟衰竭而停止呼吸,進入永恆的睡眠。

    也許天堂裡可以找到一個地方,讓他種花、畫圖、養幾條狗,否則,歲月「欠」他的夢想向誰追索?

    他的一生讓我想到一句話:一個人積聚了財物,而不拿來享用,無異於一頭驢馱了黃金而食草。

    也許富蘭克林的話更直接一些。他說,財富並不屬於擁有他的人,只屬於享用他的人。

    依我的觀察,我發現:會說出「不是錢的問題,只是……」的人,在他心中,錢才是這個問題的真正問題。動不動就表明對拜金主義的女人厭惡的男人,其實是對自己值不值得被愛缺乏信心。看你努力工作故意說風涼話「錢賺那麼多做什麼」的人,其實是有七分醋意,雖然愛不到,但最愛錢。不然,為什麼他們馬上把話鋒轉向錢?沒看到工作的「前」途,只看到「錢」途」?

    不清楚是誰教我們「錢是萬惡淵藪」的?也許是因為,《聖經》中有如是的話語:富人家上天堂,比駱駝還難。

    其實金錢只是僕人,如果我們要責怪,責怪的應是不懂得如何用它的主人。

    我記得一位傳教士說過,如果你的足跡曾遍及世界,你會發現,富有不是罪惡,真正的罪惡是貧窮和無知。貧窮,使人為了要搶奪生存的空間和有限的糧食,變成人吃人黑吃黑的世界;無知,使人不擇手段擴張他的貪婪。

    重要的是,你怎麼用?

    我不止一次聽到一個廣播人跟我抱怨,他上的班錢太少,看來沒前途。(是沒錢途才對吧?)

    「這個工作你喜歡嗎?」我問。

    「嗯,還不錯,可是我的薪水才兩萬五,工作又累,我看做幾年也多不了幾千塊,沒前途……」他說。

    「那你覺得你做什麼會有『錢途』呢?」

    「有人叫我去做保險,可是為了賺錢要去打躬作揖我也不願意……」

    那就不必「可是」了。如果你真是「愛其所愛」,就要接受「所愛」所帶來的一切物質條件。天下的肥水不會「不由自主」地都灌注在你身上。錢多事少離家近,輕鬆愉快沒煩惱……省省吧,連做夢時,這種「不勞而獲,名利雙收」的美夢,一輩子都不會碰上!

    「你做這行多久了?」我又問。

    我不願馬上下判斷,告訴他先選所愛,看能在工作中得到什麼最重要,錢為次要。如果我這樣說,他一定會想,哼,你是「飽漢不知餓漢饑」。但若我告訴他,並不是很久以前,我剛出社會時,一個月才拿一萬塊薪水,為了做我喜歡做的事,一天十二小時待命,離上班地點往返又花兩個小時,我從沒覺得錢少。當初只要有人願意用我的稿子,我也從沒嫌過稿費低廉,因為那是我喜歡做的事。

    我不想提當年勇,因為只有老氣的人喜歡提當年勇,動不動就拿「想當年」來教誨比自己年輕的人,就會變成老太太。

    「一個多月……」他說。

    我的天!一個多月就推想到自己沒「錢途」,真是太急功近利了!

    我也不喜歡一個人,因為那個工作比現在工作多幾千元,馬上「見利思遷」。你應該考慮的是,那個工作環境,是否更能讓你發揮、讓你快樂、讓你有更多學習的機會。

    當然,我也對投身賺錢的行業而發揮服務熱忱的人感到欽佩。因為主持《EQ高手》的節目,我認識不少優秀的股票營業員、保險業人員、直銷業人員、中介入員,還有擺地攤的人,他們都在自己的行業中賺到錢,也學到好脾氣、好耐性,樂觀開朗,他們並不是為了錢而打躬作揖!

    如果真的愛錢,對錢也要有敬意;對賺到錢的人,更不要投以看「暴發戶」的眼光。

    我們總覺得別人賺錢容易。

    有一次坐在計程車上,一如往常,那個看來斯文但面帶愁容的司機也開始埋怨塞車。交通混亂。「政府」沒決心,說完他歎了口氣,說:「唉,我們這行,錢真難賺!」

    「你知道哪一行錢好賺?」我忍不住問。

    他愣了一下,笑了:「對啊,都不好賺!我以前在工地做過工,更辛苦。你們這些上班的,讀那麼多書,坐辦公室坐那麼久,拿一份死薪水,我也做不來……」

    對豪富巨賈而言,錢也不好賺。頭上的每根白髮,不都是運籌帷幄的痕跡?

    對金錢,我們為什麼沒有一種「活在當下」的態度?總在埋怨手邊有的、眼紅他人有的、追求想要有的,對有和沒有都心生煩惱。我們或許應該想想梭羅說的話:「靈魂的必需品不用錢買。」當然你也別急著否定錢,舉雙手開倒車主張「清貧」,因為生活的必需品仍需用錢買。

    只是生活的必需品,一個人能享用的真的很有限。你再富,你再貧,怎樣的衣與食所提供的都只是溫與飽。

    活在當下,是心態問題。有位哲學家說,如果你現在的一切不能使你滿足,那麼,不管你再擁有多少東西,你都不會滿足。

    兩萬五時你不快樂,當你擁有月薪兩百五十萬時,你一樣不會快樂。

    對沒有經濟重擔的年輕人而言,汽車大王亨利·福特曾經給予一個很好的忠告。

    「老年人常忠告年輕人要節儉,這是不好的忠告——不要吝嗇,投資在你自己身上吧!我在四十歲前,未曾省過一毛錢!」成功前破產過五次的汽車大王說。

    男人和女人對錢的態度不一樣,心理學者曾經做過一個調查。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兩位學者紐克和賴柏,調查了六百多名大學生後發現,女孩對金錢比男孩有罪惡感,容易覺得賺大錢的人不道德;男生對金錢較無恐懼,金錢讓他們覺得自己有自信、有魄力。他們也比較尊重有能力賺錢的人,不會以「銅臭味」視金錢。

    奇怪的是,家境好的男生會更懂得理財,而家境好的女生比家境差的女生更害怕金錢。

    我想,這個報告如果是在台灣做的,調查出來的結果大概差不多。男女對金錢的觀念常有差別。

    結婚時,滿腔熱情的愛人會覺得錢不是問題,愛情比麵包重要;婚後,日常生活的摩擦,常出自金錢觀的不同。萬一離婚對簿公堂,鬧不平的常是什麼東西該歸誰的問題。人已失了,財似乎不能失。

    金錢觀的差異,常只是冰山一角,也可能牽引出成長的背景、性格的不同及人生觀的差異。「恥言利」(羞於溝通金錢觀)的愛情,是很難天長地久的,不如在戀愛成長期先開誠佈公談一談這個問題吧!

    眾目睽睽,姻緣難為

    前一陣子,好多「銀色夫妻」或名人夫妻都在「鬧」離婚,有的已經結束了姻緣,各自散飛;有的還在勉力維持,離散未卜。

    鬧得轟轟烈烈時,我總覺得不該針對某某人的婚事寫些什麼。人家正鬧得不愉快,你還插一嘴,未免流於八卦,沾上「東家長西家短」的長舌之嫌。二來嘛我明白,每一樁婚姻自有一本難念的經,婚姻「結束」不等於婚姻「失敗」,人家又沒請你當法官,判定誰是誰非,我們又何必多是非?其三,人家離婚是兩個人的事,何苦逼他們向「社會大眾」交代?有天我看見某報把歌壇才子的離婚「宣言」弄上三版,不免替他們同情哀歎:眾目睽睽,姻緣難為。萬一其中一方不小心在記者面前說錯了一句話,另一方豈能不心存芥蒂?原來本可以好聚好散,分手後仍是孩子的好爸好媽,新聞一炒,把雙方對婚姻的怨言添油加醋一番,闢謠與澄清之際,不翻臉成仇真需大度大量。

    人人都有窺秘狂。可是,像婚姻這種私人情事,其實是容不下那麼多雙打量的眼睛。在公婆姑舅或親戚好友「密切注意」下的婚姻尚且令人感到窒息難耐,更何況是那麼多雙陌生人的眼睛。

    有位頗具知名度的女作家曾說,她結束婚姻已十幾二十年,至今出席有關婚姻的座談或演講時,仍有人問她,婚姻「失敗」的原因為何?到底是誰的錯?大有興師問罪之意,也暗喻「你這個失敗者憑什麼來教我們正確觀念」的嘲諷。她說,習慣了,能坦然面對就理直氣壯。這個社會到底還是普遍有「離婚等於人生失敗」的潛意識,很多人骨子裡還是認為「離婚的女人一定哪裡有問題」,對離婚的男人,到底沒有那麼主觀的否定意味。難怪很多承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差點送命,還要依偎在已發惡臭的婚姻下水道裡。

    雖然以台灣當地訴請離婚的判例來看,主動訴請離婚的都是「忍無可忍」的女人。但社會還是認為,這些女人一定犯了「七出之罪」之類的「信條」。

    看離婚案,我們能否文明一點,別再用「道德犯罪」的眼光來評斷無法再維繫婚姻關係的人。什麼時候我們才明白,離婚未必誰是誰非,生活中本有太多的是是非非?

    公眾人物的婚姻,比凡人難維持,也因為這些以口舌主持「道德正義」的陌生公婆們,太多了。

    眾目睽睽,姻緣難為。兩個人,常變成兩大政黨努力地在爭取選票,因為愛已失落,心很空虛,所以不理性的人就不擇手段地爭取社會公理的支援,拜託拜託你投我一票吧!

    搜集了一大堆「同情票」的人,往往是到處抱怨對方如何如何忘恩負義、對不起自己的人。是的,即使全世界都站在你這邊,大家都知道那人是個沒天良的壞東西,又怎樣呢?在愛情中,你還是輸了,而且輸得很難看。你雖然一邊指責,一邊還愛著那個「天殺的」爛人,但他(她)在聽完轉了一圈又到他(她)耳朵裡的控訴之後,難保不發誓,好啊,再也不要再看到這個讓他(她)一臉灰的歹人。

    戀愛也一樣,分手時若還有友情在,誰是誰非,忘了吧!別請一大堆陪審團。生命中很多情事糾葛是旁觀者無法看清的。

    有時愛情中的旁觀者太多嘴了,反而會挨兩巴掌,碰一臉釘子。比如說,小莉在吵架後,對室友阿香控訴:「那個混蛋,根本是個花花公子,我瞎了眼才會看上他!」阿香一聽小莉如此「大徹大悟」,於是火上加油,說:「哼,我老早就告訴你,他不是好東西,誰叫你,唉……不聽我的話——沒錯,他是百分之百的花花公子。有個秘密還沒告訴你,其實大一的時候他就對我有意思,只是我沒理他而已!」

    小莉聞言更加氣惱,哭哭啼啼一陣,跑去找男友理論,沒想到又被男友哄好了。這下子,絕交的是小莉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阿香。

    類似阿香這種努力幫人談戀愛,別人未必成功,自己卻失敗的人,在如今的大學校園裡,多得不得了,你知道嗎?

    談戀愛,論婚姻,別再玩幼稚園級的友誼遊戲了吧——「我討厭他,如果你是我的朋友,那你也要跟著我討厭他」。這是很多人的愛情邏輯,所以才會在戀愛發生小挫折或面臨分手時,到處拉選票,非得要貫徹「漢賊不兩立」的民族大義不可。

    如果是一個成熟的人,在別人問起過去情人時,實在應該有雅量保持適度緘默。或者說:「他是一個好人,只是我們不適合。」越雲淡風輕,越好。

    兩個人的事,「觀察家」的眼睛最好只有兩對,你的眼睛和我的眼睛,大家心知肚明就好,盡量別請外人免費電影吧!

    父責

    「唉唉唉唉唉!」高慶恩最近老覺得自己的耳朵怪怪的,原來是他一直接收到一種歎氣聲。聲音打哪兒來的呢?坐在客廳看晚報的他留神一聽,很驚訝地發現,歎息聲並不來自嘮叨的老婆,也不來自多愁善感愛看文藝小說的女兒,更不是來自自己那個悲觀到了極點的「老處女」妹妹(高慶恩因為受不了妹妹的潔痺與陰陽怪氣,所以老在背後如此挪揄自己的胞妹),而是來自那個只會打籃球和電玩的兒子。

    難道他得了「少年維特的煩惱」?他幾歲了?十六,還是十七,不不,十八了吧!十八歲生日才在幾個月前度過,硬要他買部機車當賀禮,高慶恩以安全為由拉下臉來拒絕,買了一部電腦當替代品。為了這事,父子倆慪了幾天氣。

    神經比水管粗的兒子,歎什麼氣呢?在家一向不管事的高慶恩覺得很好奇,問老婆。老婆說:「我看你別亂問的好,一問,搞不好又要花好多銀子!」但是,高慶恩才在晚報上看到一條新聞:青少年因感情問題想不開上吊自殺,厭世原因還與父母的冷漠對待有關。

    他決心問一問。「大盛,」高慶恩為了要讓兒子感到自己是個朋友,不是長輩,聲音難免做作了些,「你最近看來心事重重,可不可以說來聽聽?悶在心裡會生病的……」

    「哦,沒事啦!」

    「你要知道爸爸很關心你,沒有什麼事不能說的……」

    他知道,自己必須誠懇以待,不能急,呼吸要維持與小孩一致,一急小孩就不說真話。上個月公司開了「情感規劃」的課,強迫大家聽講,他睡了半堂課,但還是學到些技巧。

    「爸,你是不是最近又去上了什麼成長課程?」大盛擺出心知肚明的表情看著他。

    「你怎麼知道?」

    「你每次上課之後就會回來關心我一下,把我當白老鼠!告訴你,我沒事!」

    「可是你在歎氣呀,一定有事,你以前從來不歎氣的。」

    「噢,是嗎?」

    「告訴老爸,我發誓幫你保守秘密,不告訴媽媽。我也會盡力幫你解決,除了買摩托車這事甭提之外——」

    「好吧,有人分憂解愁也好,可是你沒辦法替我解決的。問題太大了。有個女孩,她說,她懷孕了,要我為她負責!」

    「什麼?」高慶恩彷彿被百磅硬物打到腦殼,眼冒金星,「你……你多大,專四?嗯……」

    「爸,我才專三。」

    「太早了吧?這……怎麼得了,我的天!」

    「爸,你理性點,事情已經發生了。還有,你別緊張,我還沒說我要負責……」大盛聳聳肩說。

    問題是他這個「恐龍時代」的「中生代」所始料未及的。

    「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面對女生!」一瞬間,高慶恩的正義感泉湧而出,真想亂棒打死這個吊兒郎當的不肖東西!高慶恩想,我一向行得正坐得直,平常以身作則,怎麼會好竹出歹筍,生出這種不負責任的東西!

    「那我應該負責嗎?」

    「這……」高慶恩又猶豫了。他連「准媳婦」的面都沒見過,就該大力支持她進家門嗎?「你……愛她嗎?」他吞吞吐吐地問兒子。唉呀好肉麻的「愛」字,這字連自己老婆都沒聽他說過。

    「我不知道。」

    「你連愛不愛她都不知道,就……」不不,不能罵兒子,報上說現在的青少年忍受挫折的程度是很低的,重話他們受不了。「那你喜不喜歡她?」

    「喜歡?有那麼一點吧!」大盛說,「所以我才會情不自禁,我身不由己。爸,你有過身不由己的感覺嗎?好像一個木偶,被看不見的線繩牽引著,所以……」

    問得好!哪一個血氣方剛的正常男孩沒有那種感覺呢?在看不見的線繩牽引下,「老母豬變貂蟬」!

    「有啊,不然我怎麼會娶你媽!」

    大盛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因為這句話,父子倆的並肩作戰氣氛又濃了幾分,反正說了就說了吧!

    「想當初,也是你媽叫我負責的,不然怎麼會生下你!」

    「爸!我認識你這麼久,你第一次不像假道學的老先生!」

    高慶思不知兒子是在褒他還是貶他,只能苦笑。

    「爸,所以你會原諒我吧!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你告訴我,我該怎麼做?我想負責,又不願意一輩子被綁死,我沒那麼愛她,但是不負責任,又像衣冠禽獸,對不對?」

    「不能把我跟你相提並論,那時我已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年紀也超過二十五了。你現在算哪根蔥?」高慶恩暗暗詛咒。

    「爸……你在想什麼?」大盛問,「你決定好了嗎?」

    「我……哦再想想……明天你上學前給你回話!」

    高慶恩徹夜難眠,翻來覆去,老婆問他:「你到底有什麼心事?」礙於和兒子的約定,他拒不回答。該不該負責呢?他可不是青少年,他知道兩個決定可能會有的結果,副作用都很大。

    早上六點,他躡手躡腳到兒子房間。「該死的東西,竟還睡得這麼熟!」他搖醒兒子,兒子背過他又睡了,他只好拿手上那本從老婆書架上拿的《女性百科》輕打兒子的頭。

    「看看這本書吧!你快要做爸爸了!」

    「啊,看書,我不要看……」大盛惺忪著眼,直覺地說。高慶恩這兒子,從小怕讀書,教科書是他媽押著念的,其他就別提了,長到這麼大,還沒自動買過一本有白紙黑字的書,連報紙都懶得看。「生你這個智障!」高慶恩又暗罵了一聲。「哦決定了,你還是應該負責!」他清了清喉嚨說,「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有勇氣,肯為自己的過錯負責。今天去對她說,你負責!」高慶恩把書留在兒子床上,砰的一聲關了門。

    這天的班上得心不在焉,身為銀行職員多年的他,頭一次在結算發現現金收付賬目不對,害他多加班了兩個小時,才找到問題癥結。

    大盛到半夜十二點才溜進家門,等得他心急如焚。兒子一回來,竟然有心情打電動玩具。

    「說了嗎?」高慶思想鬆開臉部僵硬的線條,但是很難。

    「沒。哇……幹掉他!……干!死了。」大盛還不肯放開遊戲機。

    「放下!你為什麼沒跟她說?難道還要我替你說?」

    「沒輪到我說啦,」大盛說,「我有個學長楊志豪先說他願意負責了。」

    「怎麼又有別人?」

    「原來她一次找五個人,問他們願不願意負責,大概這樣一定會找到一個來負責吧!楊志豪願意,那就給他負責好了。」大盛對他微笑,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高慶恩簡直……簡直沒辦法相信自己聽到的話。他忽然感覺自己老了。沒有任何一刻比這時候更讓他沮喪!高慶恩悄悄退出大盛的房間。別人的孩子不關他的事,他最失望的還是大盛的態度。一連幾天,他都故意不看兒子一眼……

    「爸,你給我的書我看了,」有一天,大盛放學回來,看他媽不在,爸爸在看報紙,便坐在爸爸面前,一臉喜色地說起話來,「爸,我現在才知道,我和她接吻,還有那樣毛手毛腳……不會懷孕!」

    高慶恩怔怔抬起頭,聽他的「不肖子」繼續說下去:「我那學長楊志豪才好笑,人家後來發現只是生理期錯亂而已,他竟然說他要負責!」

    高慶恩鬆了口氣,但他一點也不覺得好笑。

    「上『國中』時你沒上過健康教育課嗎?」

    「有啊,老師叫我們那兩章自己看,那也沒講什麼嘛!」

    第二天大盛放學回家時,赫然發現自己的書架上多了一整排《性學報告》、《××與你談性》的書,桌上還放著爸送的「成人禮物」——保險套:

    雖然我還是不同意你騎機車,不過還是請你在這件事上遵守交通安全!騎機車,請戴安全帽。

    ——自認「養子不教父之過」的老爸留

    愛與性的迷思

    我國古老的民間笑話集《笑林廣記》裡,有許多葷笑話。有個笑話叫《軟蘿蔔》:

    嫂嫂和小姑兩人,看見了一籃蘿蔔。小姑偶發奇想說:「這籃中的蘿蔔,要是能變成男人的陽物就好了。」嫂子說:「如果是軟的,更好。」小姑不解,問嫂子:「人家都說是硬的好,你怎麼會說是軟的好?」嫂子說:「軟的硬起來,一籃就是兩籃。」

    還有一個罵兒子的笑話:有一對夫妻和兩個兒子同睡一張床上,想要做愛,怕孩子還沒睡著,於是叫了兒子的名字看看他們睡了沒有。兩個兒子都沒有應聲,這一對父母就以為時機成熟。在翻雲覆雨時,女人太高興了,大笑出聲,說:「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其中一個兒子竟然大笑出聲——原來,兒子並沒真睡著。女人惱羞成怒,情不自禁地打了孩子一巴掌。另外一個兒子,忽然出口說:「打得好,打得好,誰叫他媽要死了不哭,反而笑出來,真是該打。」

    相較於文人所寫的節義烈婦傳,從這些民間文學更可看出,中國人其實蠻清楚,女人有性高潮,也有性幻想,並不是流傳著的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的「性壓抑」故事那樣。從《笑林廣記》的許多葷笑話看來,我們的老祖宗們從不疑惑,性能使女人快樂,女人一樣渴求著性滿足。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不管當時道德主義者如何視性滿足為禁忌,而這一些民間笑話卻把「人之常情」勾勒了出來。

    近代的性學專家在研究後發現,男女的性幻想雖然小有差異,但也有相似處。比如在白日夢、自慰及進行性行為時,男人和女人出現性幻想的頻率其實是差不多的,其性幻想的內容,也一樣無奇不有。有自慰時,幻想與所愛的人做愛的比例也很相近。只不過男性的幻想對象,較有明顯的性器官,性動作也出現得比較快;女性的幻想對像多半是自己認識的男人,男性幻想的情節則比較「小說化」。女性在性幻想中處於「被動」的多,「受迫」情節出現率為男人的兩倍。當然,「受迫」會為女性帶來性的愉悅,但並不代表女性在現實中希望被施暴。

    歐美的性治療師認為,織夢式的性幻想對於性興奮有刺激作用,也可以在性行為時達到高潮。固然,有些來自創傷經驗的性幻想,則對性格復元是有妨害的。可是,我們對性幻想卻常抱持著「罪惡感」。尤其是女人,在相當保守的教育環境中「規規矩矩」長大的女人,常把性視為不潔。常有二十歲左右或以下的女生問我:「可不可能一直談柏拉圖式的戀愛?」我察覺到,這個問題中通常包含著對性的恐懼和排斥。堅持純純的愛的女孩們認為,性是不潔的,清風明月的愛情不能有「性」的成分,否則愛情會受到污染。但這並不表示她不會用身體交換承諾,為愛將性「犧牲奉獻」,而並非出於享受心態(他愛我,我只好給他)。給他之後,又被強烈的不潔感所包圍。如果在交出身體後,戀愛並不順遂,那種怨天尤人與憎惡自己的情緒,就一發不可收拾。

    女人為何不能大大方方承認自己的慾望?我們當然不必上街高喊「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但至少我們要瞭解,性不等於性騷擾。我們並非只要性高潮,我們要愛,也需要性高潮,不要性的罪惡感。

    「我把最重要的東西都『給』他,他卻對我越來越冷……」我還記得念大學時,一位同班女同學伏在我肩上哭泣的樣子。那時我義憤填膺,跟這位戀情受挫的同學的想法並無二致,我也覺得那個男人太不應該。她「給」他,他怎麼可以在「得手」之後不對她更溫柔體貼?

    後來我才瞭解,任何戀情的變質,並非因為「男人得手」就覺不新鮮的緣故。愛情的變數實在太多,相愛容易,相處本來就比較難,而親膩生侮慢,愛人間摩擦也會越來越多。而性,也不該是一種「給予」。當我們把性當成「給予」,祈求交換,是污蔑了愛情與對方的人格。

    女人不該把性當成「贈品」,男人也不該理直氣壯地說「愛我就要給我」,或保證「只要你把貞操給我,我就會珍惜你一輩子」。基於一時的肉慾需求所說出的山盟海誓,如同沙上之水,不久就不見痕跡。

    女人也常因想「潔身自愛」,對「性」過分敏感,以為一沾上性,愛就失去它的聖壇。

    「你不要那麼緊張,別把每個碰到你的男人都當做色情狂!如果你不喜歡,我絕不會有任何行動!」——有個談了多年戀愛都不順利的朋友說,在她二十八歲那年,認識了一位個性成熟的男子,她才找出自己的病因——她的母親一直教她,好女孩要冰清玉潔,而男人都不是好東西,只想要你的肉體。她在長久的洗腦下,只要在戀愛談到有點肌膚之親(這裡說的只是牽手,或摟肩),她就像驚弓之鳥,心中的警報器嗚嗚響,兩人的關係也告終結。還好後來遇到一位成熟又理性的男人,和她在「身體語言」的概念上做溝通,她也慢慢瞭解,原來過去她動不動把男人當色情狂是很可笑的。

    性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性,對性有罪惡感,等於對自己的身體不能接受。用「好噁心哦」去看性的人,很難在兩性關係中身心健全。生活愉快。

    愛,遲早會碰到性,但性絕非愛的目的。我想,人人都同意愛比性擁有更高的層次。一次性行為只是幾分鐘或幾十分鐘的過程,而一份值得的愛情則是一生的功課。

    從性到愛的旅程

    ……今日我們都害怕討論性,為什麼我們這麼怕這個主題?就是因為,人們已預先假定,只要他們談論補性,他們就會變得有性慾……

    ……就性而言,人類的做法不比鴕鳥高明,他們認為只要閉上眼睛,只要不看它,性就可以消失……

    ……人們把眼睛閉起來,產生無數的內在衝突……百分之九十八的心理疾病都是因為性的壓抑,百分之九十九罹患歇斯底里症的女人都有性的壓力。

    ——奧修《從性到超意識》

    (OSHO,FromSextoSupercomsciousness)

    這一段引文,曾使我啞然失笑或會心微笑。

    那是當代心靈大師奧修散發光芒的地方,他總是用語氣決絕的三言兩語,點破許多迷惘。

    他講性,但他關心的並不是性。

    我從他的著作中開始讀到真愛的信息:

    性是愛的根源,但是愛具有更高的品質。

    如果你不能接受性,對性充滿觀念上的敵意,你的生命裡無法真正充滿愛。而愛的滿足,比性的滿足更有價值。

    而無慾與超意識,也要透過性完成。最後,性會被放棄。

    不要譴責性。他說。

    蓮花的根深深埋在淤泥裡。不要譴責泥巴。

    對性的譴責,換來藏在我們心中深深的自卑與矛盾,這個阻礙摧毀了愛的可能。

    什麼是愛?愛很難形容。但,「愛帶來自由,一個不帶來自由的愛並不是愛」。

    愛不是支配與佔有。

    愛是一隻自由飛翔的小鳥,整個天空都是它的家。而我們,通常為愛製造出黃金牢籠。

    我們害怕天空太廣大,害怕小鳥永遠不會飛回來,愛變成監禁。沒有自由的愛,剩下一具屍體。

    我無法拒絕他的話語:

    ……一個人應該愛,熱烈地愛,充分地愛,不要擔心明天。如果今天讓你那麼喜樂,你要信任,明天會更美,會使你更歡喜。當你的信任成長,愛會對你越來越大方,會有更多愛降臨到你身上。

    ……愛不是一件永恆的事,它跟其他任何活生生的東西一樣,它會改變,不需要責備任何人……只有不真實的愛才可能是永恆的。真實的愛,像春天一樣來臨,然後它就走了,對於既成的事實,不需要去悔恨……

    ——《女性解放的新觀點》

    (ANewVisionofWoman』sLiberation)

    人們對性本能上總有極大的興趣,但不能一直停留在性。許多所謂愛,只停留在性,對愛漠不關心。

    要從性走到愛。愛之後,路還無限寬廣。

    從一方面來說,不要只從這一本「性」的書來瞭解。它只是一個起點,一滴露珠。不要只拿眼睛注視露珠。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從露珠,你可以瞭解水流,所有的水流終歸大海。是的,露珠和大海組合本無二致。他的道一以貫之。

    目前為止,我一直從他的書中得到許多東西。

    我知道我會得到更多。

    雖然,他說的是無。Nothingisbeterthamanything.

    但我明白,並不矛盾。

    從性到愛,是一個旅程。從有到無,也是一個旅程。

    只是,你必須移動。

    移動,但保持知覺的不動。並不矛盾。

    往前走,但並不真正往哪裡去。並不矛盾。

    要愛,也在自由

    每一次校園演講之後,如果還有時間,我會請一兩位同學自願上台講故事。三年前與今天的大學生最大的不同點在於——三年前,他們會說:「這是我室友(或很要好的同學)的故事!」現在,他們正氣凜然地說:「這是我自己的故事!」

    那麼坦然無畏,真帥!

    有個穿紅衣洋裝的漂亮女孩讓我記憶深刻,她一開口就說,自己剛和男友分手,因為她實在受不了男友這也管。那也管,她穿得漂亮就懷疑她有意勾引別的男生,到宿舍找不到她就要求她交代行蹤。他那麼在意她,所以盤問她,她卻感到不快樂。最後,為了自由,她決定和男友分手!

    「我是需要一個男朋友,並不需要一個保安人員!」她說,全場大多數的同學都笑了,有些人則若有所思地苦笑著。

    還有一對男女朋友,在決定結婚時在認為理性地做了「理性的約定」,比如生活費共同負擔,頂多生兩個孩子,男女都不要緊,你做菜我就洗碗等等。男人還特別強調一樣:我結了婚,仍然要自由。

    什麼自由?女人小心翼翼地問。不得不小心,因為自由的範圍太大了。

    好在男人所要求的自由並未觸犯她對婚姻的理念。男人只要求,週末可以如昔和朋友搓麻將,逾夜不歸女人也不得抗議;他也還要保留他的運動時間,比如打網球、打高爾夫球……

    女人同意了。是的,男人的健康是女人的幸福,男人有點小嗜好也不應該被剝奪,不是嗎?

    過了五年,婚姻狀況大致平順,男人仍維持他的「自由」,但女人卻發現她越來越有窒息感。因為只有兩個人的時候,他自由,她也可以自由;一家多了兩個孩子時,他自由時,她一定更不自由。他理直氣壯地去享受他的自由時,她變得越來越容易動怒。

    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告訴男人,她也有享受「自由」的權力。她決定每週一、三。五下班後和同事打一小時的羽毛球。那意味每週有三個晚上男人必須自己服「家庭勞役」失去自由。她才打了兩個星期的羽毛球,感覺體形稍有縮減時,男人開始抱怨了,她也感到「對不起家人」,自動退出「爭取自由」的運動。不過,未免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她想她一星期總可以花兩個小時上插花課吧!

    此後,每一次發生口角,她若對男人抱怨自己給家庭綁住,男人總會回敬她:「我也給過你上插花課的自由,不是嗎?」為什麼犧牲自由的總是女人?她心理上越發不平衡。

    說來很矛盾。沒錯,不論男女,只要是身心正常的人,有誰不想在愛中求自由?而愛與自由,常常變成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有人為愛情而放棄自由,有人為自由而放棄愛情。也有人先因愛情而情願放棄自由,後來想想,多不划算,這樣當囚徒過一生,人生意義何在?於是無論如何,也要拚命一搏,再為自由(這裡的自由,常指的是重新談戀愛的自由和重新追求新生活的自由),放棄原來信誓旦旦的愛情。

    有人一生一直重複擺盪在這簡單的兩階段裡,還是搞不清楚,自己在追求什麼。

    其實我想,愛情的定義中,已經包含了不自由。因為沒有一個人不希望自己是對方的惟一,希望對方最灼熱的眼神祇投向自己。愛情必定包含佔有,佔有必定帶來不自由。走入婚姻,有了孩子,則是不得不不自由。

    西哲有一句名言說:自由是惟——一種你不給人,自己就沒有的東西。放在男女之間,最適用不過。

    你不給他自由,你也得苦苦看著他,自己並不自由。婚姻中,不互相給予對等的自由,各自擔待一些不自由,總會有怨恨。

    我想,婚前婚後的最大不同在於,婚前的自由,大致是「天賦人權」;婚後的自由,則是另一方的「施予」。不再那麼理所當然——這是很多過慣自由日子的人害怕結婚的理由,這種懼怕,很有道理。

    「可是,沒有失去自由的人,不會真正瞭解自由的意義。」剛走出一個處處受限的感情的朋友感慨地說。對他而言,失去自由後再次得到自由,他才第一次感覺到自由的滋味。愛得糾纏而苦惱,也不算白愛一遭。

    很多走出「糾纏不休、痛苦不已」的感情經驗的人,心死之後都會在倏忽之間體會到一種海闊天空的暢快經驗。只不過這經驗也持續不久。不久,孤獨感慢慢入侵,又投入愛中,又希望「彼此擁有」,彼此佔有了自由。

    在自由和不自由間,情人們真是「妾身千萬難」。

    我一直相信,互相尊重自由是情人們相處的最高藝術。當「失去自由」變成一個人對一份感情的怨歎時,愛情,已經死亡了。

    代客訂貨

    這場「代客訂貨」的戰爭是那一個女人先挑起的。

    收到第一份「寄錯」的郵購產品時,胡芳珍還沒嗅到什麼戰火已被點燃的氣味。掛號郵包上清清楚楚寫的是「胡芳珍」,她的名字。她明知那個產品不是她訂的,她還是按捺不住好奇,打開來瞧瞧。裡頭是一件調整型的「魔術」內衣。芳珍拿來試穿一下,挺合身的,她告訴自己說,留下來吧,反正,她正需要這麼一件。第二天到辦公室,她還跟隔壁的嘉倩說:「喂,你知道嗎?現代的郵購公司真是神乎其神呀,他們不知哪裡弄來的客戶資料,不但知道你的姓名。住址,而且還知道你的size……

    「哪有那麼神的?」嘉倩說,「一定是你到某個內衣專櫃買內衣時留下的資料。」

    「我倒不記得有這件事。」芳珍想了又想,沒有任何相關記憶浮現腦海。

    「很貴吧?」

    「還好啦,三千多元。試用滿意後兩周內付款,滿划算的,不然……也不知道該到哪裡買這種內衣!」

    後來胡芳珍大大痛恨自己的天真,不,是無知。她後來才知道,這是某一個女人騷擾政策的第一招。她竟還興致勃勃地穿著調整型魔術內衣秀給未婚夫元祥看。

    「喂,效果怎樣?有沒有比較棒?」

    「差不多啦,」經她三催四喚,躺在床上看報紙的元祥才抬起頭來,「外形不重要,實質才重要!」

    「什麼叫做實質才重要,你……」女人對有關自己身材的評論都是極端敏感的,「你對我不滿意,對不對?你這個色鬼!」

    「別亂扣我帽子。」元祥又低頭看報,一點「行動」的意願也沒有。芳珍想借魔術內衣撩撥一下元祥,但他似乎無動於衷;她本來想借穿著新內衣在元祥身邊翻來覆去,可他沒反應。不知不覺,她便睡著了。

    他那麼累,原來是有別的女人。如果不是黎娟告知,她也不會知道,元祥竟然敢趁她出國旅遊時,帶女人進他們的愛巢裡來!不然,黎娟不會看到她的內衣尺寸。

    黎娟以她的名字郵購內衣給她,無非是在嘲笑她的32A身材急需調整一下!胡芳珍對自己「中計」相當懊惱。

    先是內衣。然後,名堂可多了,各式郵購產品紛至沓來,有英語錄音帶、自動念佛機。兒童叢書。按摩棒、解碼器。辟邪水晶、仿尚方寶劍。那個女人,黎娟,還知道她的信用卡號碼——她也翻過她的信件……有整整一個月,她每天一回去,管理員就會喊她:「胡小姐,今天又有你的掛號哦!」

    芳珍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把郵購公司的試用品一一退了回去,並向信用卡公司解釋,那些貨真的不是她訂的。為絕後患,連信用卡都退了。

    「好歹得找出兇手!」憑著女人的直覺,自認為遲鈍如芳珍——也會把辦案重點放在元祥身上。她是看他老實才跟他交往,也看在兩人從上大學開始就是班對的分上,在他當完兵後就和他「定」下來,並沒想到他會「老實」到把女人帶到家裡來。

    她問元祥的同事,同事們都支吾其詞,她就知道,這定局已經生了變數。「他中午都跟黎娟一起吃飯。黎娟,你認識吧?!」

    芳珍沒什麼印象,想了很久才想起,有一次聽元祥說過,他公司總務處有個小姐很熱心,年初會幫他報所得稅,這樣就日久生情了?芳珍去郵購公司調出「仿冒者」的簽名,又把元祥去年的所得稅報稅單的影本調出來看。哼,果然是她!

    明人不做暗事,芳珍一查明真相後,馬上打電話到元祥公司,找黎娟。黎娟沒想到有人會這麼迅速確實地找上門來,沉默了一會,說:「他對你已經沒感覺了,你放棄吧!」

    他對我沒感覺?你有什麼資格說這句話?芳珍一急,破口大罵:「你不要臉,別人的男人你也要,還做這麼多卑鄙的事,你以為我是被嚇大的?」

    「胡小姐,你和他只是訂婚,他可不是你的男人,」黎娟的聲音壓得很低,從容不迫,「你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芳珍還要再罵,電話被黎娟掛斷了。她連打三次,沒講三句話,就被黎娟掛掉。第四次,她還沒開口,黎娟就像嗅出受傷兔子的肉食動物一樣,篤定電話那頭一定是她,狠狠地說:「元祥說你沒女人味又沒氣質,果然不錯!」

    像被頑皮的小孩用皮球堵住嘴的狗一樣,芳珍氣得全身發抖。好,她想,那我也用有氣質的方式報復吧!她雖然不知黎娟的信用卡號碼,卻以「勤能樸拙」的方式,地毯式的搜集各種「先試用再付費」的郵購產品,一一寄到黎娟公司去……最精彩的,有五百盒訂婚喜餅……

    同時期,她收到的郵購產品並未稍減……如果那些「安樂園」或「蓮花座」的墓穴也可以郵購的話,她也會為黎娟訂一個。至少,她要全台灣所有在經營死人生意的都寄一份目錄、價格表到黎娟那裡去。她也沒忘記對元祥興師問罪。她追問他:「你跟那個女的到底什麼關係,進展到什麼地步?」元祥不是悶不吭聲,就是語氣鬆軟地說:「你管她,瘋婆子一個!」她越抱怨,元祥就越晚回家。好幾次,他還不回來,理由是:「你看你,一見面你就像只老母雞一樣嘰嘰叭叭不停,誰敢回來?」不然就不屑地說:「她比你更糟,一哭二鬧三上吊,我更怕……」

    男人保持立場模糊,兩個女人則恨不得用堆積如山的郵購產品把對方壓死。黎娟最毒的招數是,以她的名為她訂了「徵信社」,調查元祥的行蹤。「徵信社」來跟她收第一期款項時,芳珍差點以頭撞牆。

    「小姐,怎麼可能不是你叫我們去的?你是他未婚妻,事情都是這樣發生的啊!」登門的人很像道上兄弟,呸一聲一口檳榔汁吐進她那個當擺設的彩繪碗裡。

    和他協調的結果,芳珍只好忍痛付了第一筆調查費。芳珍正絞盡腦汁、肝腸寸斷地想怎樣「回報」黎娟時,「徵信社」倒很快地捎來一個更令她震驚的消息。每一、三、五中午休息時間,元祥都會到他們公司對街的賓館六○六號房去等一位小姐,那位小姐不姓黎,姓楊,是元祥的客戶之一,比元祥大上幾歲,家裡很有些資本,做生意也有手段,自己開公司……

    有手段的女人在芳珍獲得情報的第三天,就要搬家公司的人來幫元祥運走他偷偷打好包的東西……

    芳珍和黎娟第一次約出來見面。「你比我想像中好看,不像元祥說的。」黎娟說出她的第一句恭維話,雖然還帶刺,芳珍也沒多計較,反正同是天涯淪落人了。她對黎娟說:「啥,我們都輸了。」

    黎娟怨她:「第一次你訂一大包減肥食品,到辦公室我不在,我同事好心幫我墊了錢,害我那個月會錢繳不出來——你訂的那五百盒喜餅送來,害人家以為我真要出嫁……多難看……」

    芳珍當然也有很多怨言要發洩。兩人談到後來,覺得彼此都有可愛之處,倒算是「和談」,未動肝火。「你也別覺得難過啦,」黎娟說,「也許我們都贏了。你還年輕,丟得起一個三心二意的男人;我,吃了你那堆減肥食品,腰圍回復大專時期的二十三英吋,也不算沒收穫。」

    兩人道別後,都覺心安,因為,再也不會收到匿名代購的產品了。

    一年後,芳珍和生命中第二位男友結婚,示威似的,請黎娟來當伴娘。黎娟沒來,但芳珍和新郎的人緣比想像中的要好,賀客盈門,原來訂的桌數根本坐不下,多虧黎娟「故態復萌」,偷偷向該飯店多訂了十桌酒席才擺平。

    愛上兩個人

    並不是故意愛上兩個人,她說。二十歲以前我以為,我一生只會愛一個人;我以為我的心很小,心眼很死,可以從一而終。

    現在啊,我還是死心眼,只是同時愛著兩個人。感覺自己像個傻瓜,被撕裂,快樂地痛苦著。像一朵花。一棵樹需要陽光,同時也需要雨水,我竟無法,也不願放棄這兩個人。

    愛上兩個人,使我觸及一個愛的謎團。為什麼我只能愛一個人?如果我順著自己的本勝,必須愛上兩個人,他們對我來說,像藍天與大地,我的愛一樣真切而聖潔,那麼,硬要我順著這個文明世界的「一對一」制度,放棄一個人,是否逼迫我違反我的本意?

    愛一定不能分享嗎?不能分享的愛是不是只是一種佔有?

    林中二路分殊,我一定要選擇其中一條嗎?如果我並不考慮婚姻與它帶來的制度及責任,我是不是可以不要「割愛」?

    如果……

    她問。

    愛上兩個人,似乎觸犯了一個愛情的不成文的定律。溯及既往的歷史,對愛上兩個人這件事,似乎沒有人把它視為值得歌頌的愛情,也沒有一個太好的形容詞來形容這樣的愛情——左右逢源、一箭雙鵰、一石二鳥。三心二意,放在愛情中,全變了意味,換上了一副嘲諷的嘴臉。左擁右抱。齊人之福,在現代更如同過街老鼠。

    愛上兩個人,錯在哪裡?其實,真摯的愛未必不能送給兩個人。像李後主,他是一個「揮淚對宮娥」的昏君,卻是一個懂得疼惜愛情的男人。他同時愛上一對姐妹花。他和大周後感情彌堅、恩恩愛愛,她病危,他痛心掉淚,卻不能抵抗「手提金縷鞋」的小周後以她嬌柔的聲音殷殷呼喚。

    像《紅樓夢》中的賈寶玉,他愛黛玉甚深,但也愛寶釵、愛湘雲、愛襲人、愛晴雯。愛上《紅樓夢》的文人,因為其中撲朔迷離的愛與情,掀起了「寶黛之爭」,還有人說著說著就打起架來。其實我想,寶、黛和大觀園所有的女子們,對賈寶玉來說,都是心頭肉吧?雖說,他娶了寶釵後並不快樂,做了和尚去,若讓他娶黛玉而捨寶釵、襲人,他也不會快樂到哪裡去吧?他最快樂的時刻,難道不是他最「博愛」的青春年少時刻,那個可以跟每個女孩說「賞我一口胭脂吃」的繁花盛開時期?

    我們以為他是因為捨去最愛而鬱鬱不樂的,這便是我們以「從一而終」的俗人心態來估量寶玉了。

    我可不是在為男人的三妻四妾做翻案。或許,基於社會的考量,一夫一妻不容破壞,但且讓我們暫時從制度中鬆口氣、伸個懶腰,討論一下愛情吧,討論這個不會有結論的問題:

    為什麼愛上兩個人,那麼令我們感到罪惡?

    現代婚姻專家們大致都已經同意一個說法,那就是:婚前,不妨騎驢找馬,不要為一棵樹,放棄一整個森林。

    這是大家都能夠接受的說辭,但是做起來並不容易。

    愛情中騎驢找馬,總有一個階段,即使是一小段時間,你會遇到「愛上兩個人」的問題,你難免會覺得自己干犯了愛的聖潔,你會掙扎、會痛苦、會猶豫、會內疚、會心碎,無論你做了什麼選擇,或是不做選擇。

    除非你的神經比水管粗。

    不,如果你真的如此,沒有感到任何「自發性」的痛苦,兩個愛人也會使你痛苦。你一定不夠機靈,沒有辦法讓他們全然不明白,還有另一個人存在。戀人很脆弱,禁不起這麼大的傷害,即使那個傷害,是想像上的傷害。

    愛上兩個人,經常「不由自主」地發生。對那個徘徊的人而言,這兩個人的差異未必能清楚地劃分出來。即使能夠區別,他們也未必會願意選擇「大家認為」比較適合的人。

    愛上兩個人的人,喜歡請教別人,別人的答案他們未必聽得下,但有個傾聽管道叫人心安。有個老笑話,講的是有人寫信給報社愛情信箱專欄:

    我有兩個愛人,一個是我比較愛的,另一個也不錯,她父親是知名的商業鉅子。我應該選哪一個呢?

    迷惘的男人敬上

    他很快接到了報社主編的答覆:別再迷惘了吧!愛情是不能以外在條件來衡量的,你應該娶的是你最愛的人。不過,你可否把商業界鉅子的女兒介紹給我?我會義務替你善後的。

    在兩個愛人間折騰的人,也許會思考:她比較像賢妻良母,他將來才會是個好丈夫,或他家經濟比較寬裕、他的家人比較好相處……可是,問題常常在於,他根本分不清自己比較愛哪一個——如果分得清,那就容易壯士斷腕。

    投訴的人固然迷惘,但他的痛苦未必是純粹的痛苦,至少他所痛苦的絕不無聊。

    有個男子曾向我傾吐他夾在兩個女子間所飽受的煎熬。我注意到,他的眼神有深深的無奈,但瞳仁深處卻閃耀著在生命受到激盪時才能放射的光芒。我說,如果那麼痛苦,趕快做選擇吧!

    我希望她們有一個選擇放棄,他回答。我不能不仁不義。

    這麼說時,他的雙唇翕動著大義凜然的空氣。我恍然大悟,他,其實是快樂的吧!

    愛情的痛苦與快樂,像銅板,總是正反相隨。

    愛上兩個人,深藏著一個宿命的弔詭:那個被你捨棄的,將成為你記憶中的最愛。

    也許經過許多年月,通過種種愛的煎熬蒸煮後,你發現,當初愛上的是愛情本身,並非那兩個人。

    是女人為難女人嗎?

    「療傷歌後」又唱出一首新歌:《女人何苦為難女人》。講的是一個女性第三者,插入人家的姻緣之後,先來的那個女人,徘徊在退出與不退出之間。

    這樣的故事,社會上每天都在上演。

    撇開情歌不談,「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的說詞,其實是在幫男人開脫責任的。不該是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吧?!應該是,一個男人為難兩個女人較正確一些。

    兩個女人的戰爭,為的通常是一個男人;點燃導火線的,也是這個男人。但現實中常見的情況是,點了火的男人因無法做選擇、溝通跑掉了,或一副「事不關己不開口」的模樣,讓兩個女人去扭打、去鬥智、去弄個你死我活。

    一位上班族朋友告訴我,她的辦公室就有這種戰爭戲上演。有一天老闆的老婆衝了進來,狠狠地打了秘書小姐一個耳光,罵她不知羞恥,誘拐她丈夫。兩個女人吵了起來,男人摸摸鼻子說:「哦,我有生意要談。」從此公私不分,有一大段時間兩個女人鬧得公司雞犬不寧。這期間,男人又跟公司新來的會計小姐搭上線。他向入社會不久的她抱怨兩個女人的蠻橫,贏得第三個女人母性的同情。

    第三者都是在「鷸蚌相爭」之下「漁翁得利」的嗎?恐怕三個女人鬧了起來,這個「沒事人」的男人還會做出無辜天真的表情,尋找第四個女人。

    不少男子習於在主動和女友分手後,又「舊情復萌、新情難捨」,尋找舊情人來傾吐新創傷,所導致的結果,是輪流讓兩個女人心碎。

    不是女人為難女人。

    是情字這條路錯綜複雜折磨人,是男人「夾心餅乾」的消極心態為難女人。

    如果夾心餅乾是女人,兩個男人會以「談判」方式「明快」解決;男人當夾心餅乾,則兩個女人明爭暗鬥,天天像連續劇一般,甚且會「享受」鬥法的滋味,她們忘了,最該做的事,是要男人別再為難女人!

    女人怎樣為難女人?

    「不是男人在壓迫女人,是女人在壓迫女人。」我發現這句話已經被很多女人掛在嘴上了。有些自詡觀念開放的新男性,也會在傾訴女友苦惱後對她說:「看!都是你們女人在壓迫女人!」

    女人到底在哪裡為難女人?

    第一,就是「重男輕女」。女人似乎仍有很多必須重男輕女的理由。其一是,男人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他有祖宗給他的壓力,於是她「不得已」對兒子寶貝一點;其二,現代社會治安不好,女孩子比較容易遭侵犯,長大過程凶險難測,所以理直氣壯地重男輕女;其三,基於對古老「七出」(無子)之條的心有餘悸,害怕丈夫會因沒有兒子的理由而外遇,所以非有個兒子不可,認為女兒絕無兒子重要;其四,兒子長大是「娶」女人進來服侍他的,女兒長大嫁人是去服侍人的,為避免女人到人家家裡去以後,人家怪自己沒教好,於是百般訓練女兒做事,兒子則可閒在一邊納涼;其五……

    女人總覺得,重男輕女是不得已,好像整個社會用看不見的黑手在壓她,害她不得不重男輕女。至今仍有太多女人,一邊抱怨身為女人的自己不受重視,一邊用雙重標準在重男輕女。

    你喜歡兒子,可以,但你沒有必要厚此薄彼地對待女兒,助長你背後「不得不」的惡勢力。重男輕女的女人,並沒有權利談男女平等,潛意識中,你根本認為身為女人的你不值得被平等對待。

    重男輕女製造了很多得了生活無能症、不會與女人溝通、不會自我檢討的男人。連研究婚姻暴力的專家也發現,有暴力狂的男人多半自小長在重男輕女的家庭。

    第二,是「人言可畏」。關於別人的隱私,女人言更可畏。有一個被傳了大量流言後甚感憤怒的男子對我說:「你們女人是不是太閒了沒事做,得找人磨磨牙?」我並不認為現代女人都比男人閒,不過對他人隱私的過度關心和包打聽,女人更勝男人一籌。愛包打聽的男人可能會去開「徵信社」收費,愛包打聽的女人則免費負責調查。就包打聽這事而言,很合乎《老殘遊記》「清官比貪官可怕」的推理,自認為品質無瑕疵的女人,最愛動用「輿論制裁」或「道德譴責」來干涉其他女人的私事。她們認為沒從一而終就是花癡,離婚一定是女人品格有問題,認命就沒事了。

    第三,就是「惟我獨尊」的自尊。有個笑話是這樣的:甲男子對乙男子說,我看我這輩子別想結婚了,第一次帶女友回家,我媽說,她不夠聰明;第二次帶女友回家,我媽又說她太聰明我罩不住;第三次我找到一個跟我媽類似的,我媽又說,她跟她太像了,何必要她?

    一個女人對其他女人的百般挑剔,常只是希望有人看見自己的好處。其實,如果大家不是在參加同一攀巖比賽,把別人拉下來,絕不意味你就會得到第一!

    女人何苦為難自己

    女人常常會覺得,自己在情海中受苦,是那個「沒良心」的男人為難女人。

    沒良心的男人固然是有的,在我看過的實例中,有些男人確實無可救藥,包括暴力狂、自虐狂。精神虐待狂。挑剔鬼、小氣鬼,還有一些因極度沒自信而嫉妒成狂的男人。

    但是,很多女人雖然會抱怨,當初「眼睛瞎了才看上你」,睜開眼睛看清楚之後,卻常常又閉上眼睛忍耐下去。旁觀者聽完她的慘痛情史後,常覺得「再下去你就把命賠給他了」,女人卻還想閉著眼全身心沉浸在黑暗的氣氛之中,別人給她幾隻援手,她都看不見。心裡只有一個想法:「死掉就會解脫了!」

    還有句話幾乎是所有自暴自棄者的口頭禪。

    「不做」總比「做」容易,往壞處想總比往好處想來得安逸,對嗎?

    於是我們跌進自苦的惰性之中,越陷越深。在愛情中受苦的女人,如果不是身處於一離開他會馬上斷氣(天底下沒有這麼神奇的男人吧!)的狀況下,應該有拒絕再受苦的權利。有些狀況你只需改變「一念之差」,有些時候只要一點積極性的作為,就可以撥雲見日,何苦再自己為難自己。

    如果有人給你一把刀——我在一本暢銷書上看過這樣的比喻,你也可以借助這把刀,握住刀柄大力斬開你面對的荊棘,也可以按住刀鋒插進自己的心,只是一念之差而已。人生路上,不斷會有人給你大大小小的刀子,但用刀的人,是你自己。

    最近在報上又看到大學女生為情上吊自殺的事。男友不過說了一句:「你把感情放得太重了!」她的心中就出現了一個無法彌補的傷口,認為除了死,沒法解脫。她在留給男友的遺書上說:「在愛情裡只是承受你的冷漠,卻因離不開你,必須繼續忍受下去……」她質疑為什麼人可以愛得這麼窩囊而沒尊嚴……受不了沒有安全感,只是男友生活中一小部分的生活,就以死亡報復對方不重視自己。

    感情路上,情人的評語、他人的流言蜚語、大小挫折,是擺到你眼前的、大大小小的刀子,刀子不會自己傷你,但別把刀子淨往自己身上捅,不然,即使是一把微細如針的刀子,插在要害上,也是會沒命的。

    最清楚,自己的要害在哪裡,所以如果你為難自己,會傷自己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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