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選擇最愛的航向 文 / 吳淡如
01
只要你認為可能
只要你認為你可能,沒什麼不能。
「雖然有時,會有很多聲音,認為你不能。
最近,我有一次「奇妙」的經驗,某一次演講會之後,有一位講話聲音一直發抖的男子跑來對我說:「我……我有問題要請……請教……你……」
他接著問:「你……怎麼可能……念……念……法律……之後……又考上……中文研究所……」
我偏過頭注視他的眼睛,心想,你的問題在哪裡?
「你怎麼……可能……十年來……每天平均寫三千字……據……據我調查……你出書率是……是作家之冠……而且……而且你還要……主持節目……你還要……演講……怎……怎麼可能?」
(出書居作家之冠,有嗎?因為我不是在跟大家比「多」的,所以我沒注意別人的速率,又不是參加大胃王比賽,多的得冠軍!)
我的眼神一定很困惑,這個人的問題,到底在哪裡呢?
「你……上電視時……還說,你讀書……時就開始……談戀愛……那樣……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還……還考上第一……志願?」
我變得更加好奇,嘿,你還要多久才要說出你真正的問題。我等著,但旁邊的工作人員大概有點不耐煩了,問他:「先生,你有什麼問題?」
他似乎愣住了,嘴裡重複著:怎麼可能,怎麼可能……
我努力幫他尋找「可能」性的問題,於是我把一個「虛擬實境」的解答告訴他:「我的每一本書每一個字都是我自己寫的,這是事實,沒什麼不可能。」
「為什麼你可以……」他鍥而不捨的問同一句話。由於他耽擱了其他人的時間,有人發出嘖嘖不耐的聲音,他只好離開了,不過,仍然留給我一瞥懷疑的眼光。
後來我想了想,明白了他的問題根源:他認為自己不可能做到這些事,於是也認為我不可能。我該回答他的是:我可能。
因為我從沒想過,我不可能。
我不認為我做了什麼不可能的豐功偉績,我的可能很「個人」,不像華盛頓、林肯、甘地、孫中山和翁山蘇姬,他們是人類的英雄,知其不可而為之(不,他們根本不知其不可才力之),背負著同時代幾千萬、幾萬萬人交相詠頌的「不可能」。
做自己的英雄,所需的勇氣比起這些人來說,是芝麻綠豆比大象。
但做一個芝麻綠豆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你處處扼殺自己的可能,你一定會過得很辛苦,而一無所獲。
念大學的時候,本地很流行一句批評所謂「知識分子」的話,叫做「思想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我認為這句話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還是恭維,其實,大多數人是「妄想的巨人,行動的癱瘓者」。想了一大堆,卻只是胡思亂想,行動時則擠命告訴自己「不可能」。
我們的腦袋常分裂出看不見的敵人,來阻擋我們自己。我們才是自己最可怕的敵人,不是別人。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發現,別人對你說「不可能」或「你做這行沒飯吃」,常只是他們認為,他們不可能,他們做這行沒飯吃,不代表你不可能。他們不可能,關你家什麼事?
披頭四主唱約翰藍依的成名過程中,有個有趣的小故事。有天他和幾個朋友在家中彈彈唱唱時,他那愛管閒事的姑媽跑來,不客氣地丟下一句話:「彈吉他是不能當飯吃的。」
這句堂堂正正的教訓不多久就收到反效果,沒兩年披頭四唱片風靡全球,衣錦還鄉。我猜約翰藍依是很有幽默感和報復心的,他還帶來禮物給她,一大塊黃澄澄的金牌啊。
上頭刻著:彈吉他是不能當飯吃的。
每一次打破別人對我說的不可能(當然我先須相信我能),都是我成長的勳章。
個人的方向盤操之在己,為什麼不能?走在自己要走的路上,其實一點都不苦,最苦的是走在你不要走的路上,還得在眾人推擠簇擁下到達你不要去的地方。
對那些發誓登上喜馬拉雅最高峰的人來說,沿途冰天雪地,哪裡會讓他們覺得苦,在他們眼中,處處都是天地晶瑩,難得美景。
你一定會聽到很多質疑,如我一樣……
有一隻烏鴉,嘴裡銜了一塊肉,碰到一隻狐狸。
狐狸對它說,烏鴉啊,看你的羽毛黑黑亮亮的,你的歌喉必然也不差;今天天氣真好,你為什麼不唱歌呢?
烏鴉難得聽到有人對它歌喉的稱讚,於是一張開嘴,肉掉了下來,狐狸一馬當先搶走了。
又有一隻餓狼,在原野中遇見一條狗。狗說,你應該和我回家,我的主人不曾使我挨餓,美味的食物、香嘖嘖的澡從沒缺過。
狼有點心動。可是在這時,它看見狗脖子有傷痕。狗說,沒什麼,早上我的主人牽我散步時,把我拉傷了。狼說,哈,我還是過我那餐風露宿的日子好了。
多年來我一直聽到許多似是而非的論調。比如,為什麼為什麼你不寫新詩、或偵探、武俠、戰爭小說?為什麼你學法律不當主持正義的律師而當(無用的)小說作者呢?為什麼你不講(有用的)勵志人生成功學而專注(無用的)的兩性愛情呢?為什麼你寫這些(五四三的)東西而自足,不去從政為婦女策劃?感謝每一個期待我成為千手觀音的人,我的回答只有上面兩個寓言。每一個在人生路上企圖做自己的人,必定遭遇由狐狸和狗發出的質疑。不是,每個會打高爾夫球的人都該去選總統,不是嗎?
先問自己,你嘴裡銜了什麼?還有你喜不喜歡被主人牽著走?如果你們真那麼功利,那麼看得起自己比別人看得起會更「有用」些。
我一直有這樣的自信:研究人類談情說愛的行為及待人接物中奧妙的人性學,跟某些人喜歡研究某種動植物的動機一樣,因為關心,因為想瞭解,就像梭羅喜歡觀察種子與森林,勞倫茲喜歡觀察雁鵝求偶行為一樣,並沒有比較不高級,我想也比絕大多數的從政看來得超然二優雅高尚。
舒曼曾說,只有小提琴,組織不了一整個管絃樂團。這個世界因個人所愛不同,燦爛美麗。
我知道我愛,所以可能。在自己的路上選其所愛,愛其所選,選錯了跌傷了再爬起來,就是成長。
成長是唯一的希望。
別人可能打擊你,反正死狗是沒人踢的,難以應付的是自己打擊自己。
人很奇妙。當事情多能「操之在我」時,偏偏打擊自己,事情明明「操之在他」時,又不服氣,又怨天尤己,比如愛情。
愛是X+Y所產生的變數。我們偏要主宰,偏以為自己的意志就是命運的注定,偏要連別人手中的方向盤也要牢牢握住,儘管你根本不知道,這有兩個方向盤的車要開去哪裡。
不信自己能操控自己的未來,竟如此渴求自己能操控愛情,真是人性的弔詭。
一個阻礙成長的感情不是真愛,只是控制欲這個怪獸變出的異形。多少扼殺成長的刀斧,假愛之名。
在愛中,或在失去愛的時候,在頻遭冷嘲熱諷的低潮期別忘了,你認為你可能。
至少你會繼續成長,即使,未必成功。
成長本身就是生命最豐厚的犒賞。
二十九分半的情人們
我想說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隻狐狸,遇到一隻蜈蚣。狐狸用環疑的眼睛打量了蜈蚣朋友一下,對他說:「我用四隻腳走路都會絆倒腳,你用一百隻腳,怎麼可能走路呢?」
蜈蚣本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在聽過狐狸的問題後,他失眠了。他的腦袋一直在想:「對,狐狸也許說得對,奇怪,我怎麼能夠用一百隻腳走路呢?如果我只用其中四隻腳走路,是不是會走得像狐狸一樣快呢?」
第二天早上醒來,蜈蚣就不會走路了。
我要說的是,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天性,他適合的生活方式。有人是狐狸,有人是蜈蚣。
你的身旁也許有很多狐狸,他們打出各種標語來質疑你:為什麼你可以這樣走路呢?記住,因為你是蜈蚣,所以你可以。
但蜈蚣也不能強迫狐狸用一百隻腳在地上爬行。
當一隻狐狸愛上一隻蜈蚣,或一隻蜈蚣愛上一隻狐狸,無可置疑的,那必是一出精彩的愛情劇。
所謂精彩,是對看戲的人來說;對狐狸或蜈蚣而言,怎一個若字了得。
轟轟烈烈的背後必有險阻與掙扎,正如美麗的激流必因狹促的暗礁。生死相許,其實是因為,害怕那些強而有力的、看不見的手,覆雨翻雲的手,將我們的命運分開。擔憂,是因我們已在冥冥中意識到悲劇的可能性。
不同,偏偏可以相愛。雖然我們不瞭解他,還是可以愛他,愛是一種不分青紅皂白的粘合劑啊,天南地北,因它可以緊緊粘合一體。
不愛的時候,粘劑的魔力陡然喪失,誰不是因個性不合而分離。愛上時,誰考慮過個性合不合?
很多愛情的命運在地火勾動天雷時已然寫下,是的,我們也已意識到了某種不可能的氣息,只是不願承認而已。
熱戀焚身時,願意奉獻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去愛人,愛久熱力衰弛,我們就只願意當二十九分半的情人。
二十九分半加二十九分半,還是不及格,偏又在及格邊緣。
掙扎與糾葛,在愛與不愛、接受與逃走之間。俗人的喜怒哀樂貪嗔癡,滾滾沸沸。
當狐狸愛上蜈蚣,或許他愛的並非蜈蚣,只是暫時捨不得把貪婪的眼光移開,捨不得不看見蜈蚣眼中的自己,看,他看我的樣子!噢,目眨神迷,不能自己,我原來有這等魔力。情不自禁,愛上別人瞳仁中的自己。
狐狸看著蜈蚣的眼睛,好奇且新奇,即使他從不認為用一百隻腳走路是優美的,他對這小動物仍然充滿了好感。
有的愛人是因提升了我們的「自我」,所以成為不可或缺的存在,如同納西瑟斯,顧影自憐,愛上自己的倒影。
時移事往,他卻免不了要提出質疑,為什麼你要用一百隻腳走路?有的狐狸還會試圖叫蜈蚣把其他九十六隻腳綁起來。
那是超級壞情人,不是嗎?
但世界上,這樣的狐狸不少。他們被愛寵壞,習以為常,義正辭嚴。可憐兮兮的蜈蚣,幾乎是不入士不能安頓。
這樣的組合很多很多。有個朋友曾對我說起她已故的母親。有次她中秋返家,發現屋內黯然無光。奇怪,家人都不在?望著沒有人的屋子,遊子的心有些悵然,倏忽之間,輕輕軟軟的歌聲飄進耳朵裡,尋聲到了陽台,她的母親獨自一人席地坐在月光下唱歌。
什麼事這麼開心?
沒事。母親笑得很美、很陌生。大家都不在,我一個人清清閒閒好快樂。
母親一邊剝柚子,一邊唱歌。
她第一次知道,大家不在,母親會很快樂,她以為,大家都在,母親會忙得很快樂。
她的母親後來為病所苦,在沒有人情味的醫院裡走了。她才明白,她的母親為愛或為責任奉獻一大家子,獨自在月光下揀拾沒有人的快樂,是母親生命中稀罕的珍貴時光。
婆婆挑剔嚴酷,父親不懂憐香惜玉,妯娌日日閒話,兒女處處叨煩,只有在清和寂靜的月光之中,她的九十六隻腳才稍稍得以鬆綁。
多少傳統女子,因為一個決定,一生還不曾鬆綁。
還好這是文明時代了。
蜈蚣大概不必因為愛上狐狸,綁起太多只腳吧。
如果是狐狸,你須欣賞人家自在的爬行,如果要愛。
如果我是蜈蚣,我會願意終生用我的一百隻腳爬行,即使要愛。
一條妥協的路
你最愛什麼?
英倫情人(TheEnglishPatient)電影裡,艾莫西和凱薩琳一起滑進浴缸裡,向晚昏黃的夕陽斜暉懶洋洋的打在這一對相見已晚的情人肌膚上。
我想想看……凱薩琳說。水,水中的魚。我也很愛刺蝟。
還有呢?
果醬,它會讓我上癮。洗澡,但不是和別人一起洗。島嶼,你的事跡,我可以說一整天。
儘管說吧,愛上有夫之婦的艾莫西說。
我丈夫……凱薩琳坦坦蕩蕩。
你最恨什麼?
謊言。
然後,在水的擁抱中。凱薩琳問艾莫西。你最恨什麼?
佔有,被人佔有。
深深愛一個人,卻恨被人佔有,是無解的矛盾。熱戀之初,激情才過,艾莫西尚未意識到,這個矛盾像一枚地雷,埋在他未來的軌道上,即將爆發,也將使軌道上平穩行駛的列車顛覆。
愛會使最不願被俘虜的人自願繳械,就像忽然襲來的山洪,使小溪水濁石亂。我們心甘情願的繳械,因為唯有繳械,才能使對方同時卸掉防禦的鐵蒺藜,這是所有愛情必經的妥協之路。
害怕說謊的凱薩琳無法不說謊。
害怕被佔有的艾莫西,為愛繳出自由、繳出道德、繳出信念,又繳出生命,渾然不覺,彷彿捲入一個幽遠深長撲朔迷離的夢。
深愛使我們放棄自我的國界,但能放棄多久呢?當山洪驟退,我們的國界又慢慢凸顯,我們遲早總得重新樹立界碑。
我們才是真正的國界,凱薩琳的臨終筆記上說。
愛海淡然,佔有慾可能依然濃烈。
有人把自己國界擴展了,緊緊包住愛人的國界,像一堵柏林圍牆,包住昔日小小的東柏林。任他無所不用其極的逃脫,你不肯放,只因你覺得擁有他是你的榮光、你的宿命,或只是你的傳統。
有人期待,國界恢復舊觀,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但已經發生的恩恩怨怨已吞噬昔時界線,很難找到原來的定點安放界碑。或他和你,認定的領土管轄區根本不一樣,紛爭起了。
愛與佔有是兩個時而交疊重複、時而互不相干、時而互相吞噬的變形蟲。
我只知,沒有愛,佔有是醜陋的。有愛,佔有別有一層朦朧的美感,但,未必是快樂的。佔有,被佔有,或者會併吞著幸福與快樂的感覺,但一定不是永恆的。
愛而不佔有,對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是天方夜譚。
倘若有人,真能愛,而不佔有,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又會抱怨他來去如風,或無動於衷,沒有安全感。
當一個人對你說:「我沒有安全感」,是不是也等於在對你說:「請佔有我(或請被我佔有)多一點呢?」只是前者聽來值得同情多了。
情人的用語,是一群戴著面具參加嘉年華會的舞者,舞姿曼妙,但你很難看出,他到底是誰。
我看著艾莫西冷靜的為愛亡命,在黃沙大漠中,想起自己。如果是我呢?我也會說我恨佔有,被人佔有……
我想,我的心理年齡已經遠超過愛情烈士的合格要求。膽怯的我,有九成的機率,會因碰到「不合法」的愛情國界而逃走,不管那個人如何值得愛,我也不會楚楚可憐地愛他。自保當然等於自私,自私有時是一種自愛,從另一方面,也宣示是一種生命力的消失。
不過,任何事情在發生前,沒有人可以鐵口直斷自己將會如何,過去的烈士本來其實都不想當烈士。
有個名詞,比佔有好聽得多,叫做馴養。
戴上花稍面具的佔有,叫做馴養。
狐狸對小王子說,對我而言,你不過是個小男孩,和成千上萬的其他小孩沒有兩樣。我不需要你,而你也不需要我。對你來說,我也和成千上萬的其他狐狸沒有什麼不同。但如果你馴養我,那麼我們便互相需要了。那麼,對我來說,你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對你來說,我也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
因為我的生活很單調。狐狸說,我抓雞吃,人們抓我。所有的雞都一樣,所有的人也都一樣,因此我有點厭煩了。如果你馴養我,陽光就會照亮我的生命,我就會認出一種不同的腳步聲。別的腳步聲會使我匆匆忙忙躲回地下,而你的腳步聲會像音樂,喊我從洞裡出來。你看到那邊的麥田嗎?我不吃麵包,小麥對我沒有用。麥田與我沒有什麼關係,多麼可悲。但是你有金黃色的頭髮。想想看,如果你馴養了我,那是多麼美妙!金黃色的小麥,會使我想起你的頭髮。同時我也會愛上傾聽麥田里的風聲……
如果要馴養你,我該做些什麼事?小王子問。
你必須要有耐性。狐狸答道,起先你要坐在離我不遠的地方——就像這樣——在草地上,我用眼角偷看你,你什麼話也不說。語言是誤會的根源,但是你得每天靠近我一點……
第二天,小王子回來了。
最好在同一個時間回來。狐狸要求:比如說,如果你在下午四點鐘來,那麼在三點鐘我就會開始高興,時間越接近,我會越來越興奮。到了四點鐘,我就會坐立不安。但如果你在任何時間都會來,我就不知道我該在什麼時候應做好迎接你的心理準備……我們必須遵守正常的儀式……
什麼叫做儀式?小王子問道。
狐狸說,儀式使某一個日子不同於別的日子,某一個小時不同於別的小時。例如,我的獵人們就有一個儀式。每個星期四,他們和村裡的姑娘們跳舞,因此,對我來說,星期四就是一個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園去。但是如果獵人們任何時候都跳舞,那麼每一天就跟任何一天一樣,我永遠沒有假期。
小王子就這樣馴養了這隻狐狸。當他離開的時刻到了的時候,狐狸哭了。
這是你自己的錯,小王子說。我從來不想傷害你,但是你卻要我馴養你……
馴養與不馴養間,同樣是妾身千萬難。我看過許多自以為可以為愛生為愛死的人,在情人離去時萬般不捨,企圖毀掉他或形銷骨毀,說穿了,只是被馴養。
被馴養久了,不甘改變某種習慣。強烈的反彈,只因不知所措。
拿起報紙,看見不甘被莫名其妙裁掉的工人,綁著白布條或拎著抗議標語廠方黑心,總讓我迂迴曲折的想起大學時代看過的,失去「馴養人」的朋友。有的企圖維持被馴養的習慣,一個人到初升的海邊看夕陽,在熟悉的路邊攤坐下來吃魷魚羹,可是一點幫助也沒有,除了觸景傷情。
有的企圖趕快再找到下一個馴養人,使自己繼續被馴養。
笑別人做啥?以上種種祈求認養的行為,我也都有過。
被馴養,使某些無意義的東西發出寶石般的光芒,使我們像小狐狸一樣愛上傾聽麥田的風聲。但也總是使我們哭泣。
我發現自己慢慢隨年月成熟之後,也發現,我不喜歡被馴養,也不愛馴養。儘管承認,馴養使人有成就感。
那飛為我對感情關係最大的憂懼。可是,我的想法畢竟只是我一個人的想法。我總會發現,有些人口口聲聲愛好自由,不喜歡被控制,但他們並沒有看清戴著自由面具的自己。他若深好馴養,想馴養你。
當一個人對你說:「我這麼晚還打電話來看你在不在,是因為擔心你?」是不是也等於在對你說:「請讓我馴養你」呢?只是前者聽來,比較像慈善家。
情條總是自動戴上面具。
為了佔有,我們不得不無意識的說謊。因為愛,情人們覺得一切無意識的謊言都值得笑與淚。
因為有愛,我們容易被討好。因為有愛,在自由與佔有,自我與馴養之間,我們,塵世男女,還在掙扎著開墾一條妥協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