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文 / 吳淡如
一醒來,全身肌肉還因恐懼而僵硬著。明明和張重興分手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無緣無故又夢起他來,難道他在她的潛意識裡還陰魂不散?
也許算是個預兆吧!午休時間打開報紙一看,她竟然看到他的名字。他的照片,還有他現任妻子的名字和照片……
一場車禍為自認為沒有女人味、像個漂亮小男生的梁紫菁帶來了桃花運。那是她騎打工換來的摩托車上路的第八天,一不小心,在出校門轉角時,撞到了被朋友推過來的張重興,他當場昏死了過去。
梁紫菁和幾個見義勇為的夜二專同學,叫了救護車把他送醫院,她「害」他(事實上是他被推出來撞上她的,只怪她耍帥騎得太快了點。)跌斷了右手,還有輕微腦震盪,臉上也少了幾塊皮。
從此她就變成他的「守護天使」,負起為他寫作業、借筆記。送他上下學。出入醫院的責任。她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因為「日久生情」而愛上他,但兩個人就這樣理所當然地因車禍而成了一對。
剛開始感覺還蠻好的,當張重興坐在後座,第一次大膽地用他細瘦而白皙的手臂緊緊環住梁紫菁的腰時,迎著夏夜微風,梁紫菁覺得自己好像戀愛了。她沒談過戀愛,想像中戀愛就是這種醺醺然的感覺。雖然她嫌張重興不夠高、太弱不禁風,也曾嘲笑他白得像個泡水的饅頭……梁紫菁的心裡還是麻癢麻癢的,想著想著覺得有點噁心,於是回頭問後座的這位「乘客」:「你幹嗎吃我豆腐啊?」
「不是……是……你開得太快啦……」梁紫菁臉一紅,可不是嗎,竟然飆到了一百,哎呀呀,實在不該胡思亂想。問題是,當她放慢速度後,他的手也沒有放鬆些,她感覺他正用臉摩挲著她的背,像只小貓一樣索求著她的溫暖。就這樣,他們「循序漸進」,情侶間的親吻與愛撫是有的,只是還沒上過床,她有恐懼,而他也沒有長驅直入的勇氣。梁紫菁曾經陪無助的失戀同學去密醫那裡墮過胎,想起張重興的體貼與矜持,她覺得自己蠻幸運,也蠻欣慰的。「他真是個『有為有守』的男人啊!」
畢業後,梁紫菁找到一份正職的工作,也認識了第二個和她有戀愛感覺的男人。本來是要為了這個「第三者」和已經不是很有感覺的張重興分手的,沒想到分手談判完,張重興吃了幾十顆安眠藥,以自殺來抗議。
「他是真的愛你才這樣,」當初不知是誰給梁紫菁這樣的建議,「他連生命都給你,你還是收了心,回到他身邊吧!」
梁紫菁想了想,不忍加上感動,使她和第三者說了再見。三個月後,張重興的父親和繼母來她家提親。「這孩子從小沒娘,內向了點,和你們家紫菁互補,剛剛好。」紫菁的寡母也覺得張重興文弱、老實,女兒應該打得贏。吃得住,將來應該是個「聽某嘴,大富貴」的好女婿,也就答應了。
梁紫菁嫁給張重興那年二十四歲,婚禮是由他的繼母和她的母親兩個能幹的女人張的,張重興一概沒意見。「她們出錢,她們做主就好,你管她們!」每次梁紫菁和這兩個女人有點小齦齲時,張重興總是這樣勸她。
婚後一個禮拜,她就發現他是個懦夫。有天看電視的時候,張重興看到一隻蟑螂,他的反應是把兩腿縮進沙發,對著梁紫菁大叫:「打死它!」梁紫菁英勇地把它打死了,心也死了一半,她所嫁的男人是個連蟑螂也不敢打的人嗎?
「我是宅心仁厚啊!」張重興為自己辯解。
「那你為什麼叫我打死它?分明是要把自己的罪孽加在我的賬上!」梁紫菁的問題就在於大而化之,再生氣的事,沒幾天也想開了,她對自己說,連蟑螂也不敢打的男人,應該不會做什麼壞事吧!
她錯了。婚後她為他付的第一筆債務就是他的賭債,人家要債要到家裡來了,她還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出去賭的。張重興一看到來人,馬上跑到樓頂上躲了起來,不敢出去。來人說他欠了十萬元。
十萬元,對當初的紫菁來說是五個月的薪水啊!她費盡千辛萬苦才打發了一臉凶相的討債公司,把畏畏縮縮的他叫下來責問。他像個忘了帶作業的小學生似的,臉不敢抬起來,兩頰都是淚,懺悔地說:「下次我不敢了,請……請原諒我。」
「你什麼時候去賭的?」
「有一天下班,同事們找我去,我不敢不去,是吃角子老虎嘛,我第一天就贏了一萬,我想多贏點給你買鑽戒當你的生日禮物……」
但有一回她還是寒心到了極點,因為張重興的妹妹回娘家待產,在懷孕八個月時的某個半夜裡,忽然流了許多血,大叫的聲音驚醒了一家人。家裡只有張重興一個人有駕照,梁紫菁連忙叫醒丈夫,要他開車送同父異母的妹妹到醫院去。張重興看到一地的血,走了幾步,竟搖搖晃晃地倒了下去。結果,在叫不到救護車的情況下,紫菁只好用「開」機車的方式把車子開到醫院,將兄妹兩人一起送去急救。還好,孩子雖然早產了些,還是保住了。
懦弱的好好先生也有膽大妄為的時候,結束他們兩年婚姻的原因是,他有了外遇。一個女人——他在不好意思推拒同事而同去的應酬中認識的風塵女郎來勢洶洶地找上門來,說她懷孕了,要張家負責。梁紫菁這才覺悟到,一個懦夫也可能因為不好意思推掉外遇而破壞婚姻。
「你想怎麼辦呢?」她問他。
他囁囁嚅嚅地說:「我……不知道,你說呢……」
第三者一邊摜家裡的東西一邊哭,他的繼母再孔武有力都擋不住。紫菁被鬧得心好煩,她還問:「你喜歡她還是喜歡我?」
他把頭藏在臂彎裡答非所問:「我都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啊!」這句話似乎也把紫菁的婚姻包括在內,徹底傷了她的心。她以為他有勇氣為她自殺,就是願意拿生命換取她的愛,沒想到是她自作多情,他為她自殺,還是因為懦弱的緣故,他從來沒有勇氣挺起胸膛解決任何難題,寧願逃避,自殺也只是另一種逃避……
就這樣,梁紫菁讓出了她的婚姻。
「我再也不要見到你這個懦夫!」這是她有史以來對他說過的最重的話。
沒想到三十歲這年,梁紫菁在報紙上又看到張重興的消息。
報紙上登出他的大頭照,還有他的太太——也就是當初那個風塵女郎低著頭哭喪著臉的鏡頭。報紙上說他侵佔五千萬元,人跑了,他的太太堅稱不知情,還哭得涕淚縱橫。梁紫菁有一種報仇的快感,慶幸那個哭得死去活來的女人不是自己。報上還引述同事們的說法,說他太太不知情是不可能的,張重興一向對他太太唯唯諾諾。紫菁暗自忖度了一下,莫非他又找到一個不得已的理由或強而有力的靠山?不然,他是沒這個膽子的;他總是能找到不得不的借口!三十歲,離開婚姻一身輕的梁紫菁把她的才幹充分發揮在工作上,已經是一家進口服裝公司的副總經理,甚得日本老闆的賞識。這個下午,她為自己拋棄曾經傷心的婚姻而暗自竊喜。
「晚上去慶祝一下吧!」她打電話給男友。
「為什麼?」
「沒為什麼。」
「不行,你給我乖乖回家,我晚上要加班,我十點去找你,不許亂跑哦!」
這個身居要職的日本男友,是個十足的大男人主義者,對她說話,亂耍權威的。一般女人受不了他的酷,紫菁一點也不在意,至少,他不是個懦夫啊,她對自己解釋著……
難纏「我並不是不想談戀愛,」一位過了而立之年,看來是新好男人,只是有點「太正經」(什麼時候這個形容詞淪落到負面意義裡頭來呢?)的男人,吞吞吐吐對我說,「可是,我談了一次半的戀愛,已經嚇得我半死!」所以他「淪」為「三十處男」。
那半次戀愛,是他根本還未承認自己陷入愛河,就已經身陷囹圄了,女方可能操之過急了。他不過和她吃過幾次自助餐,大學時代打工時認識,同事之誼嘛,他覺得很理所當然啊!她有電腦問題要問他,他當然得熱心解答,因為那是他的專業嘛;她要他回新竹時捎兩包新竹米粉給她媽,那也很便宜嘛,所以他就照著做了。後來就變得有點怪怪的了,他一個人在公司餐廳吃自助餐,同事們會有意無意地問:「她為什麼沒跟你在一起呢?」
「為什麼我要跟她在一起吃呢?」沒有人喜歡在自己不同意穿上制服前被迫套上制服,他可不喜歡被亂點鴛鴦。
這句話傳入A小姐的耳朵裡,A小姐來找他,怒氣沖沖地問:「你怎麼不給我面子?」他想,怎麼搞的,動輒得咎,還是不要跟A一起吃飯好了,離她遠一點,以策安全。可是女生不是這麼想的。為了要她的面子,她動不動就來找他,不管他第二天是否要期中考期末考;為了讓大家知道他對她有愛意,她就是要到宿舍門口等他,叫他陪她逛街。他面有慍色,她就說死了算了,世上沒有人懂得愛她;萬一他捨命陪君子,氣氛當然很不好,因為他是心不甘情不願的。
她還每天打電話來找他聊天,沒事聊他也得聊,萬一語氣有何嚴峻之處,她就拿著電話老半天不說話;他掛電話,她就再打,為了不要騷擾到室友,害羞的他只好搬出寢室。
他躲得了一時,躲不了太久,暑假回到家中,有一天當完家教回來,竟然發現她坐在自己家中大廳,逗著大哥的孩子玩。
「你女朋友來啦!怎不先通知一聲,人家已經來三個小時了,下次你該說一聲嘛,我們才好先招待人家。」他的母親好意地說。他百口莫辯,只得說「我陪你到公園走一走吧」,以避開家人耳目,免得他們誤會了。陪得心不甘情不願的他,臉上的表情當然不是感動,而是「賭爛」。她不是不敏感,嘴嘟了一路,不歡而散。
開學前後她到處投訴他負心無情,使他有點難看,於是這件沒談就已經把他嚇著了的戀愛,使他對談感情心有餘悸。
好不容易在進入社會之後,他又看上了一位同事的妹妹B。本來也好好的,看該女生也是國立大學畢業,個性成熟,樣子也挺開朗的,這個戀愛應該可以順利一點吧。他是比較小心謹慎的人,下班時間時,他會打電話問問她,要不要去載你啊?
還在「談」戀愛的時候,感情就觸礁了。萬一有一天他沒準時下班,或者有事沒去載她,她就會不高興地興師問罪。
他以為去載她是他的權利,但她卻認為是他的義務。有一陣子公司在趕業績,他忙得焦頭爛額,還得接她的電話,她認為,即使他再忙,也該抽空陪她聊聊一些無關痛癢的話。他口氣稍有無奈,她就偏要一直跟他講下去。有時半夜三更做了一個噩夢醒來,她也會打電話到他家,不管他第二天是否一大早得上班,她一定可以講到他的睡意全消為止,講到天翻魚肚白,講到他變成熊貓眼。
「是不是天底下的女人都這麼難纏呢?」這是他對於女人的疑問。我想,有這種疑問的,自認吃過「難纏」女人的虧的男人不在少數。
女人是否很難纏?我想,是出自談戀愛時,雙方對於彼此的戀愛語言並沒有瞭解清楚,男人本身悶著不溝通,常使相處的狀況每況愈下。我們以為長輩們說的「婚姻愛情裡百善忍為先」是至理名言,大家就忍一忍吧。結果,兩人之間可能打通的那條溝渠,就積滿了陳年淤泥,舊恨加上新怨,怎一個「纏」字了得!難不難纏,當然看個人個性,非關男女。
把自己看得比情人重要的人會變得難纏;小心眼的人一定難纏;常為芝麻小事想三天三夜的人也難纏;看太多言情小說,以為男人都會像《一簾幽夢》的男主角一樣,在你熟睡時彈一夜吉他的女人,會難纏到不知道自己難纏;自以為應該為人決定人生道路的人有一種頑固的難纏;愛翻舊賬的人絕對難纏。
我覺得難纏的「病」,說重不重,說輕不輕,難纏的人在任何人際關係中都是不快樂的,但看他們願不願意稍微修正一下。修正的步驟,首先要明白,啊,自己確實有些難纏。至少,難纏也要「有原則」。
承認錯誤,是進步的開始!
若細細分析起利害得失,難纏確實不會為自己帶來任何好處,「偏」到了一時,往往失去得更多。
把精益求精的態度放在工作上(說得精確一點,是放在創造工作的正面意義上),還是別把不順我意我就讓你難看的態度放在感情中,讓大家好過一點吧!
善哉善哉,戀愛的意義,在增進情人彼此之生活;婚姻的意義,在創造此後和諧之生命!
單身快樂,結婚快樂
Unabletostay,unwillingtoleave(不願走,不能留)
——《鐵達尼號》電影原聲帶中某一首歌名
單身快樂,還是已婚快樂?
不會有答案的一個問題。
我們週遭的朋友總是這樣的,結了婚的抱怨婚姻,但又希望你趕快跳進去。總是喜事一樁嘛。他們對婚姻基本上的肯定是不假思索的。
為什麼你會想要結婚呢?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很少被提出,一般人只會問:「為什麼你不想結婚呢?」因為我們在潛意識裡是肯定婚姻的,就好像我們不會問人家:「為什麼你想要工作呢?」「為什麼你會想要上大學呢?」
如果已婚人士願意誠懇面對問題,那麼,會有幾個可能的答案:
第一類是盲從型:不知道。大家都結婚啊。年紀到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和呼吸一樣容易的答案。
第二類是害怕孤獨型:怕老的時候死在床上沒人發現,怕老的時候沒有人來陪我照顧我。怕我不娶她或嫁他,她(他)會跑掉。
第三類是奉父母之命,不得不結婚。
第四類,我們當然希望有這樣的答案:我愛他(她),希望能看他(她)一輩子。我相信有的。不過,能否持續一輩子的時間,常要看「感覺」而定。感覺是很難捉摸的,你在今天可以規劃明天如何如何,卻沒辦法感覺明天如何如何。
婚姻未必是戀愛的墳墓,但一定是某種熄燈號,象徵人生某種心理狀態的結束。也有人天真地以為,只要兩個人溝通得好,美麗時光可以永不結束。那是我們美好而理性的渴望,事實上必須失去什麼,一定會失去什麼。就像農場裡被豢養的牛只,總要被蓋上一個印記的。
那麼,你為什麼不結婚呢?
曾經有過「不結婚」念頭的人,也許是對所謂的社會規範比較有反思能力或反抗態度,不管他們後來到底選擇了什麼。
第一種類型是害怕失去自由,包括怕惹上別人家族帶來的麻煩,怕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
第二種類型是一朝被蛇咬。前車之鑒可能來自父母,或曾經失敗的同居或婚姻生活,期待但怕受傷害,裝出不要的樣子。
第三種是沒人要。不過,我不認為真的有這樣的人婚姻是一個「市場」,只有賣不出去的價錢,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如果連跳樓大拍賣都賣不出,你也可以想辦法送出去。
第四類是找不到,或錯過理想對象,真的是寧缺勿濫。你要的人不要你,你不要的人不想要,但在年事已高之後常放棄理想對象,投降於婚姻。
這樣的分析很可怕。我也不想這樣分析。我也希望,結婚只是一件很浪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