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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lle專欄】為妳寫詩 文 / 九把刀

    有一陣子,我的耳朵裡都是吳克群的「為妳寫詩」。

    說起來有點好笑,我以前一直覺得吳克群都在模仿周傑倫的曲風,所以對他沒什麼好印象。

    BUT!

    BUT!

    BUT我某天早上開車時,無意間在廣播裡聽到這首「為妳寫詩」,覺得豈止真好聽!簡直就是無敵好聽,加上不斷重複的副歌曲子好記得很,一下子就灌進了我的耳朵,灌進去後就跑不出來,害我整天就在那邊重複「為妳寫詩,為妳靜止,為妳做不可能的事」這三句歌詞。

    後來即使知道是吳克群寫的,也來不及了,我對吳克群從此大大改觀。

    前幾天小內搭火車到二水找我,我們一起開車去台中新光三越看電影。

    小內的臉有點臭,因為她手裡拿著我在壹週刊上面連載的小說「二哥哥很想你」,那小說是我的真實故事,為了紀念我的狗狗puma而寫的。

    puma活了14年,也因此故事帶到了在那十四年裡,很多很多關於我的家人、與我自己成長的故事。

    這一期連載,正好寫到我跟前女友初吻的過程,內容還有點色。

    小內在火車上看了,肯定很悶。

    「心情不好?」我深呼吸。

    「沒有。」小內看都不看我一眼。

    「對不起啦,真的,謝謝妳。」我的聲音非常溫柔。

    「幹嘛對不起?」小內終於轉頭瞪我。

    完了。

    今天的約會一定很慘,雖然電影院正好在新光三越樓上,偏偏小內可不是那種花錢買禮物就可以買到笑容的女生。

    我一定要使出絕招。

    「小內,那些都是過去的事了。」我看著前方。

    「我又不介意,你幹麼解釋?」她根本不看我一眼。

    我微笑,開始唱吳克群的為妳寫詩。

    由於我只會唱那三句,於是我……於是我就只唱了那三句。

    「小內,看在我為妳寫詩的份上,妳可以原諒我嗎?」

    我用世界上最柔軟的語氣,搭配不輸給納豆的笑容。

    「你哪有為我寫詩!」小內尖叫。

    「小內,我親愛的小內。妳是我的陽光,空氣,還有水。不,妳也是我的火,燒起我對妳熊熊不滅的愛,甚至,還有團團的慾火……」

    「我不要聽,你真的很爛!你根本沒有為我寫詩!」

    小內持續尖叫,一拳揍在我抓著方向盤的手上。

    一直揍!一直揍!一直揍!

    「沒有寫詩,至少也為妳靜止啊!」我唉唉叫。

    「什麼是靜止!」小內氣得頭髮都亂了。

    「反正就很愛妳啊。」我摸摸她的手。

    她不接受,將我的手「拿回」方向盤上。

    沉默了十秒,小內忍不住嘀咕:「我覺得那個靜止用得很莫名其妙,什麼是為妳靜止?只是為了押韻就可以亂寫嗎?」

    我想,應該是「妳的美,讓我忍不住暫停呼吸」的意思吧?

    「妳說得有道理,所以我覺得應該唱成……為妳寫詩∼喂妳吃屎,是不是就比較容易懂,也更感人呢?」

    我微笑,伸出手指作勢要挖開小內的嘴送屎進去。

    小內一巴掌拍開了我的手,又氣又笑:「好啊,你為我吃屎啊,吃啊!」

    我張嘴,吃了小內的手一下。

    「我還是不喜歡吳克群。」小內脫口而出。

    「怎麼說?這一首歌是真的蠻好聽的啊。」

    「他的頭太方了。」她非常認真地說。

    「哪有人這樣啊,頭很方,也沒怎樣啊。」我暗暗感到好笑:「而且他的頭再怎麼方,也沒有許效舜的頭方吧?」

    「不是,許效舜的臉是五角形的,但吳克群是正四方形的,真的就是四角形,我沒有看過比他還要方的臉。」她很堅持。

    妳在說什麼鬼啊?吳克群聽到會很傷心的。

    不過這樣也好,我就非常努力把話題牽制在吳克群很方的臉上,然後是同樣有個方字的方大同,然後越扯越遠、越扯越無聊。

    直到我們將車好好停在新光三越附近的停車格裡,下車時兩隻手已經嘻嘻笑笑地牽在一起……

    ps:ㄎㄎㄎ吳克群對不起啦!希望你越來越厲害,寫出越來越棒的曲子!在這裡為你重新宣傳一下「為妳寫詩」贖罪29加油,人生已經開始了

    好前一陣子,跟小內去看了據說非常好看的電影「PS:我愛妳」,電影裡面開出租車的男主角,跟擔任房屋銷售員的女主角老是吵架,男主角一直都想要生個孩子,女主角則認為兩人還沒有自己的房子,生孩子的時機當然未到。

    女主角哭著抱怨:「傑瑞,我好害怕我們永遠都沒有辦法像別人一樣,擁有一棟大房子,想兩隻狗,還有小孩在庭院裡跑來跑去……我沒辦法相你這樣,永遠都用船到橋頭自然直的眼光在看這個世界,我真的很害怕!」

    男主角緊緊抱著她,認真說:「別擔心寶貝。相信我,我們的人生已經開始了……已經開始了。」

    一點也沒錯,人生已經開始了。

    在你追求到想要的一切前,人生還是得繼續下去。

    對我來說,犧牲當下的人生換取未來的人生永遠是一件很可疑的事。

    從小我們就被大人們教導,人生分成許多階段,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責任跟任務,集點卡蓋滿了,才能繼續往下一站前進。

    循序漸進的確讓人安心,但這樣也規訓出很多「如果沒有怎樣,就不能怎樣」的心態,與「在怎樣怎樣之前,我只能盡可能忍耐」的想法。

    於是這個社會成功孵化出許多相信「先考好大學,其餘再說」的阿呆、或「等到我存錢付清頭期款後,我再認真想想人生是怎麼回事,比較實在」的阿呆二檔。

    還有阿呆三檔、阿呆四檔、超級阿呆、超級阿呆二、超級阿呆合體術。

    這些阿呆,對不起,我很可能正在說你——大家都被「如何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的論述給困惑住了,為了成為如此那樣有用的人,你們放棄了很多「先成為自己」的可能,為了「更高的理想」犧牲了很多當下的快樂。

    隨著時間流逝,那種犧牲感越來越巨大,更堅定了某種無論如何都要「蛻變」的信仰,更強化了「在將來當一個有用的人,這件事真的很重要」的信念——

    連想都沒想過,自己是可以隨時隨地擁有堅定的快樂,的權力。

    只要有夢想,隨時動手去幹,人生就是當下。

    不過談到夢想,就想說一件可能很殘酷的事。

    是,很多人有夢想,但這些夢想大多是這個社會所談論的「一個有用的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把這些狀態,例如年薪尾巴甩著幾個零、汽車鑰匙上的標誌、前半生中出幾次正妹、一年出國開會幾次、參加大學同學會時遞出的名片抬頭、被商業雜誌訪問的篇幅大小等等,當作是自己的夢想,恐怕是這個社會最常見的現象。

    我大膽說一句,這些都是假的。

    如果這些由「廣泛的成功者的定義,建構出來的夢想藍圖」是真的的話,某天你實踐了,達成了,功成名就了,那麼你突然被告知馬上就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應該要大笑啊!而不是錯愕著搥牆壁、而不是痛苦地反省到底有什麼事忘了去幹吧?

    關於夢想,我還有很多話想說。

    但我想先從強獸人朱學恆的網志裡偷渡一個幽默的夢想勇者,RandyPausch。

    請用凝,或寫輪眼,仔細閱讀這四篇朱學恆介紹RandyPausch的文章。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2/16/randypaus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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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3/03/dyingwish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10/p342#more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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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26/randypausch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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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7/26/randypauschfinal我很喜歡RandyPausch演講裡,關於實踐夢想的這一段話:「這道牆不是為了阻擋我們而存在,

    這道牆讓我們有機會展現自己有多想達到目標,

    這道牆是為了阻止那些不夠渴望的人,

    他們是為了阻擋那些不夠熱愛的人而存在的。」

    很酷,很熱血,我都這麼覺得,大家也理當如是。

    不過看了演講精選後在計算機屏幕前用力鼓掌很棒,虎目含淚很棒,心頭一熱很棒,將演講的youtube連結到處轉寄,很棒,但我相信RandyPausch希望演講能傳達的不只如此。

    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在快樂實踐夢想,這個世界才會變得更有意思。

    想要過著很酷的人生,聽起來很幼稚,但幼稚得很勇敢。

    我喜歡關於電影的一切,過去從奇怪的方向評論電影,用小說演練電影分鏡,解構電影當演講內容,從電影談創意,硬要被電影啟發人生,接單寫電影劇本,賣小說電影改拍版權……但這些都比不上,嗯嗯,你瞭解的。

    無論如何我想拍一部電影,試著再親近電影一點,雖然我的才能極為可能不足,雖然我評論電影打嘴炮的能力一定強過我自己拍出來的東西,但……我想大笑,不想搥牆壁!

    因緣際會,我今年會動手導演一部劇情短片,我會努力去幹。

    而且我一定要干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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