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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08年第一場戰鬥(2)那個女孩流著眼淚 文 / 九把刀

    今年一月中旬,我接到了一封電子信,內容用我的話說一遍,就是來信者寫了一篇小說,說很多人都說該小說很像我寫的某篇小說,他請我鑒定一下,聲稱該篇小說從頭到尾都是他獨自發想完成的,如果構成抄襲他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我看了,非常不以為然。

    我認為該篇小說涉嫌了抄襲、或進行有重大道德瑕疵的改寫——我生平第一篇小說「語言」。

    類似的情況很多,我收到的很多讀者寫給我的信,附上一篇他認為沒有抄襲但週遭的人都說抄我抄得很凶的小說,他們都希望我看了之後能夠回信,說他們並沒有抄襲我的作品、一切都是創作上的巧合(曾有一個來信者寫得尤其誇張,他驚歎地說:我不知不覺揮出了跟您一模一樣的全壘打啊!)。我可以想像,如此他們就可以拿著我寫的免死金牌,大叫:「九把刀都說我沒抄了,你們叫個屁啊!」

    所以我一律毫不客氣回擊。

    這一次,我寫了:「你做了什麼你自己很清楚。」

    通常這樣就夠了,我也沒那麼無聊整天在處理這種爛事。

    但這次沒有如願結束,他說他不明白我在說什麼(文字能力有有這麼差啊)。

    我怒了,於是回信請他把小說貼上網(我當然有,但我沒有將它貼上網的權利)。

    他則立刻回信,說沒有辦法耶,因為他已經把稿子拿去投稿文學獎,按照規定是不能公開發表該篇小說。

    這我理解,於是再問他投稿了哪個文學獎,他短短回應:「台北文學獎青春組。」嗯嗯,於是我便將此事放在心上,大略知道這個獎會於一月底結束評審、二月初公佈比賽結果。

    就在過年前除夕前三天,我在鄉公所吃早餐上網時,赫然發現這個獎正好公佈了。而這個曾寄信給我的同學,得獎了。

    我非常生氣,老實說再多的形容詞就是在生氣罷了。

    由於顯而易見這位學生並不打算承認他涉嫌抄襲(信件往返),我第一時間在網絡上找到承辦台北市文學獎的主辦單位「印刻出版社」,打了一通電話給它。我說:「你好,我是作家九把刀,我想說的是,你們昨天公佈的台北文學獎的小說組,有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作品,請問我應該跟哪一位溝通?」

    對方:「ㄜ……(遠聲)九把刀打來的,我想你該接一下這通電話。」

    我有一點點高興,經營嚴肅文學出版社的對方竟然知道我。

    電話換了一個男性,我重複說了一遍,只聽對方慢吞吞說:「這樣啊……那我晚一點請評審打電話跟你解釋好嗎?」

    我訝異,說:「我都還沒有說是哪一篇作品涉嫌抄襲我的小說,也沒有說是哪一篇我的小說被抄襲了,你請評審跟我解釋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對方支支吾吾。

    我猛然醒覺:「你們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的作品被抄了?」

    「這……對。」

    「那你們覺得對方沒有涉嫌抄襲囉?」我的眼前一黑。

    「ㄜ……是。」

    「請問評審比對過我的小說跟對方的小說了嗎?」我的聲音已經氣到顫抖。

    「是……是的。」

    「所以評審是要打電話跟我解釋,為什麼那不是涉嫌抄襲我的小說嗎?」

    「是這樣的——」

    「那不必說了,我自己有自己的辦法。」我斷然拒絕再說下去。

    「不好意思,請問是什麼辦法?」

    「我自己找媒體,謝謝。」

    我發瘋地掛掉電話,然後開始在網絡上搜尋關於這個非常具有歷史、地位、傳統的文學獎的任何數據。但由於這個獎剛剛才頒獎,數據很有限,但還是讓我找到了蛛絲馬跡,包括該學生就讀的學校。

    在尋找的那段過程中,我的怒火依舊持續,而且越來越爆炸。

    我真的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比對過兩個小說嗎?如果同時都看過,怎麼會沒有發現其中有非常重大的道德問題呢?如果這兩個小說就因為沒有完全照抄的情況,就可以說不是涉嫌抄襲了嗎?

    但我氣歸氣,還是知道我在怒氣之中所作的判斷會出問題,於是到了中午,我在請半天假回家清屯(擦神像跟祖先牌位啦)的途中,打了一通電話給擁有「語言」(恐懼炸彈前篇)版權的蓋亞出版社,並把文章都寄給他過目、一起判斷。

    跳過可能會讓「文人」聽起來不舒服的「經紀公司」,蓋亞出版社老闆是我非常信賴的朋友,我委請他幫我跟印刻出版社溝通,希望對方可以重新評估(其實我很懷疑那些評審真的有比對過嗎?那五位評審可都是非常有文學地位的菁英份子,應該看得出來即使沒涉嫌抄襲、也擁有重大的原創性不足的道德問題?),畢竟盛怒的我可能會做出不好的判斷,而蓋亞老闆擁有我當時最欠缺的理智——我應該答應聽聽評審想對我做出的解釋的。

    當晚,我接到來自蓋亞老闆的電話。大意是他打電話給印刻出版社的老闆初安民先生,但初先生還是說評審說過、兩篇文章比對了一致認為都沒有任何問題。還說了一些文學獎主要目的是想鼓勵學生等等之類的話。

    我聽得很震驚,確認自己第一通自己打過去的電話沒有聽錯。

    還有些憤怒。

    正在開車的我怒到立刻跑到最近的麥當勞,坐下來,寫了一份涉嫌抄襲對照表(老實說我超級不願意浪費時間幹這種事的),打算拿給印刻出版社,請他們睜大眼睛。

    但馬上就要過年了,我也想給自己多一點時間緩衝那股憤怒,所以就暫時不處理(其實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並在這段期間內反省自己在怒氣騰騰下會有多不理智。

    我覺得,我在第一通電話尾巴說我要找媒體,真的是太可怕了。那不是正義。

    那只是在揮霍我的憤怒。

    我靜了下來。

    這段期間經紀公司也聽我「交代」了此事,公司說要代我出面處理,說我都不要出面,才是最保護我自己的作法。但我拒絕了,說我要好好想一想。

    這得說,我在處理作品被抄襲的事件,有過一次非常後悔的經驗。

    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我不會在政大抄襲事件(請見維基百科,查詢九把刀)中,在盛怒下把對方的名字貼上網,然後用比對文進行集體狂鞭。那是我非常難受的經驗。唯一的安慰,就是該涉嫌抄襲的人最後回應我的道歉文拐了個彎不承認自己有抄襲,那種道歉就省省吧。

    在政大研究生抄襲事件(對不起了政大,我不知道還可以用哪個代號取代政大兩字,你們很雖)後,不久,2007年一月份又爆發出太陽氏出版社底下的一個虛構作者葛藍,抄襲了我許多篇的作品,商業出版成書的事件。

    說是「虛構作者」,是因為這個筆名不是專屬於一個人,而是該公司的幾位編輯共享,大家一起寫,而其中一個女生編輯抄了我的專欄跟小說。這很嚴重,因為這可是商業出版的抄襲行為。

    我很生氣,但這次總算是奈住了脾氣,請經紀人幫我約對方的出版社到公司談判,看看該怎麼解決。

    到了談判當天,我開始煩惱,如果對方猛道歉,我一時心軟窘迫,就毫無立場、什麼都原諒了該怎麼辦?失去立場,也就等於沒有原則。

    經紀人曉茹姐素知我的個性,笑笑建議我到公司的小房間(當時王傳一在裡面練吉他,功力有待加強)裡待著,由公司穿好西裝的專門律師跟她去面對對方,我則專心等候結果,直到對方離去再叫我出去。

    我趕緊說好,很孬種地躲進小房間,但我有個但書:「曉茹姐,如果對方承認了,千萬不要為難她,請出版社回收抄襲實體書、再賠償已售出的實體書版稅就好了。」曉茹姐很認真:「還要加上登報,對其他可能抄襲你的人才有警戒效果。」我:「也好,不過如果對方說她沒有抄襲只是過度引用,妳就開我房間的門,我要當面跟她說,那我就提告好了大家都別囉唆。」

    就這樣,我一直沒有走出那小房間的門。

    據曉茹姐說,對方一直掉眼淚,說真的是她不對,她願意負起一切的責任跟賠償。氣氛一直很好,就只是確認幾個步驟,例如要回收並銷毀那本抄襲作品,並賠償已經實際銷售出去的實體書的版稅(算不法所得吧),由出版社(非該前編輯)登報致歉。

    小插曲是,我們建議登在藝文版比較便宜,而對方竟覺得頭版比較便宜。最後對方打電話給報紙詢問頭版小啟事的價錢,發現超級貴的而作罷——最後當然還是買了非常小的藝文版意思意思啦。

    圓滿結束後,我獨自回到旅社。

    我一想到對方掉眼淚的畫面,就覺得很難受。

    我做了什麼?

    如果小內犯了錯,被一群擁有「經紀公司」跟「專業律師」頭銜陌生人給圍著,她會多麼害怕?我會多希望那些人能夠相信她真的不會知錯、後悔了。

    我大概是哭了吧。

    於是當晚我寫了一封信給她。

    這封信,從來只有小內看過。

    是我珍貴的秘密。

    那幾乎是我一生的信仰——沒有這個善良的信仰,什麼戰鬥都是假的。

    很難受,很沒原則,但為了表示我的誠意是真實的,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將那天晚上我寫她的那封信公開。女孩,我知道妳很可能在看我的部落格,妳放心,公佈的信件裡沒有任何妳的資料。如果妳有任何不快,對不起。

    來源:giddenshttp://cloudflare.com/email-protec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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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protected]

    收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日期:Wed,10Jan200722:03:28+0800(CST)

    標題:Re:我是『葛藍』的寫手∼向您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XXX:

    妳好,在很複雜的心情下寫這封信給妳。

    為了避免妳懷著揣揣不安的心情看信,破題先告訴妳,我原諒妳,並且不打算認真說教。希望這樣的破題能讓妳寬心。

    今天你們來的時候,正如妳們所想,我實際並未在開會,而是在另一間房間寫三少四壯專欄,之所以不去與會,是因為我自己知道我心腸很軟,但這件事在公司的層次上需要用公司層次的方式解決,畢竟我未來還得面對可能發生的被抄襲狀況,此事的處理一定要有大眾警示作用。主管看穿我的心思,於是請我到他處等待。我只跟主管說,只有在一種情況下需要叫我出去,那就是妳聲稱文章並非抄襲而是過度引用的時候,我才想親自出來說那我提告好了大家都別廢話。

    如果我的缺席造成妳的不快,或不安,我向妳致歉。妳鼓起很大勇氣來見我,我卻必須把場面交給公司,我覺得過意不去。非常認真。

    至今我依然不認同妳抄襲時並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的舉動,只是過度低估了風險。但妳沒有迴避承認抄襲,我覺得,有點感動。

    以前我大學時在網絡上賣過一台NB,那是我辛苦打工買的(我去做人體藥物實驗,很累很漫長),甚至還在付分期付款。但因為缺錢賣掉,考慮到學生都很辛苦,於是我竟然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讓接手的學生付款,請他定期匯款到我的賬戶即可。可以想見後果,就是我被騙了。除了頭款,我並未收到分文。那件事給我的啟示是,去你的!然後沒了。

    我並沒有學到從此以後要小心防範他人這招,也不打算從此以後就不輕易相信別人。我希望別人對我好,我也很喜歡當初那個隨便相信別人的自己。可能的話我想一直是他。

    妳的公司將責任全推給妳,我不知道是不是談判策略,但我在之前就對你們公司感到很不滿。我從不認同可以請人寫稿不付版稅,卻不負擔相應的責任。我很不爽。

    歐陽盆栽說過,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我無法跟妳說,登報不用登了,或者書不必回收了,但如果內疚是妳最大的代價的話,我想可以不必了,這幾天妳想必也煎熬不少,不管對誰都夠了。謝謝妳的大方認錯,讓我省了好幾天的生氣,老實說我生氣起來並不理智,腦子裡都是火焰,除了作戰之外並無法做任何事。

    對於登報、回收書,我無意造成妳的經濟負擔,坦白說如果得到了那筆回收書的賠償,我的做法只是把它給捐出去,因為我不認同有任何人應該從此事得到利益。如果妳覺得負擔很大,我當個多事的笨蛋好了,我先借妳,妳以後找到下個工作,再每個月ATM還我一點。我是認真的,如果妳不想挨父母罵或跟朋友開口借錢,可以想想我這邊。

    當然了,這件事妳也不必跟誰講,我也不會,我對我的公司要有交代,讓公司知道我堅定的意志,以後面對相同事件我們才會一同作戰。在網絡上,我也會照常貼出抄襲比對文,鄭重標記此事,但除了筆名,我不會像政大賴弈倫抄襲恐懼炸彈事件那樣公佈妳的姓名或任何資料,妳儘管拋下這一切向前看。

    公司有政策,我有立場。然妳我都是人,人有人的相處。

    我一直認為,人會彼此影響。

    妳的內疚我收下了,謝謝妳今天來,以後還請加油。

    九把刀

    就是這樣。

    面對層出不窮的抄襲事件,我是個很容易抓狂的人。儘管傷害我的人在先,但我會記得我擁有給予別人重大人生震撼的力量。我偶而會忘記,但忍一下,我會想起來的。

    然後,我也不會忘記我能給予別人多少強大的勇氣——很抱歉我不能將女孩的回信貼出來,那超過了我的權利範圍。我也不願意。

    這幾乎是禮物,gifted。

    於是,過完年後,國際書展也結束了,我也做出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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