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愛情與責任 文 / 林語堂
很多的年輕夫婦,常會大聲疾呼說:「永久不渝的真實愛情,會把我們倆永久連繫在一起」但這真實的愛情,該有多麼空虛、抽像。
日本一位婚姻顧問,又是醫學評論家石垣純二博士堅定的說:「維繫夫婦愛情的,該是相互的責任感。」這雖然也是個類似抽像的名詞,但卻有具體表現的方法。
一個單身漢,本身是所有的一切,而本身所擔的擔子,也無比的輕,可是一旦討了個心愛的老婆,就算是老婆也能賺錢,但無形中自己肩上的負荷,就加重許多了,等生了屬於自己的孩子,那負荷就更為沉重,有時會壓得你無法透過氣來。這負荷就是對老婆孩子的責任感,負荷的加重就是責任的加重。
跟異性戀愛得昏了頭的人,常會自恃清高的說,男女愛情並沒有條件,那只是兩個心的相印,除了愛情便空虛得沒有任何東西。話雖如此,但愛情依然有條件存在,頂少,不是正因為是他或她,你才愛著的嗎?她或他就是你要愛的唯一條件,除這以外,便是互相的責任感。
為了老婆的存在,你便不能移情別愛;為了你必須盡到你為丈夫的責任,你必須永遠愛著你終身的伴侶,絕對沒有一個愛妻子的理想丈夫,會去跟別的女人談情說愛。有了愛情才生出責任的感覺;有了責任感覺也才能生出愛情,維繫已有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