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與上帝的關係 文 / 林語堂
宗教的恢復
世上有許多人自以為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愛憎。因此一個人在討論這個題目時,不免被有些人認做褻瀆,也被另一些人認做先知。人類以各個分別的說起來,不過是地殼的千百萬萬分之一,而地殼又不過是宇宙的千百萬萬分之一,真是極其渺小的物事,然而竟敢說認識上帝。
然而沒有生活的哲學是完備的,沒有人類的精神生活的概念是充分的,除非我們把自己引進到和週遭世界的生活有滿意而融洽的關係裡邊去。人類已很夠重要,他是我們的研究中最重要的題旨。這就是人性主義的要素。然而人類是生活於一個宏大的宇宙中的,這宇宙也和人類一般的奇特。所以凡是忽視了週遭的大世界,忽視了它的起由和結果的人,都不能算做有著一個滿意的生命。
正統派宗教的缺點,在於在歷史的進展中它和一些完全不涉宗教範圍的物事發生了不可分析的關係——物理學、地質學、天文學、犯罪學、性的概念和婦女觀念。它如若專自限於良心的範圍,則重新定向的工作便不必像目下這般的困難了。要毀滅「天堂」和「地獄」的觀念,較易於毀滅上帝的觀念。
反之,科學把宇宙的神秘的一種更新更深的意義,和物質之為動力的一種別稱的新概念,展開於現代基督徒的眼前。至對於上帝本身,詹姆靳·傑懇斯(JamesJeans)曾說,宇宙實好似一個偉大的思想,而不似一具偉大的機器。計算的本身,證明宇宙中實在有所謂算術上不能加以計算的東西。宗教須往後退,它不應該像以前的涉及自然科學範圍中的許多物事,而應承認它們乃是不屬於宗教的物事。宗教也不應該讓神靈的閱歷去倚賴著完全不相干的說法,如:人類的歷史已有四千餘年,或一百萬年,或地球的形狀是扁的、圓的,或是像折疊桌子一般的,或是由印度的象或中國的黿所擎著的。宗教應該限於道德的範圍,限於良心的範圍,它自有和花木魚星的研究的一般的尊嚴。聖保羅是首先動手術割治猶太教的人。他把飲食(吃有蹄的動物)和宗教分拆開來,使宗教得益不淺。宗教不但從分拆飲食之中可以得到益處,並且也可從分拆地質學和解剖學之中得到益處。宗教不必再去做一個天文學和地質學的涉獵者和一個古代傳說的保存者。宗教盡可在生物教師講課時閉口不言,則宗教就可以不像向來那麼的愚蠢,而易於得到人類的崇敬了。
照現代所有的宗教而論,每個人將不得不把自己從所信仰的宗教中拯救出來,不論我們對於神學信條的意見如何。我們未嘗不能於跪在地上默默作禮,眼望著彩色玻璃的教禮和崇拜的氛圍下投身於上帝的門下。在這種意義上,崇拜成為真正的美術經驗,真是出於本心的美術經驗,猶如我們看著太陽向山林的背後落下去一般。在這個人的心目中,宗教是良心的最後事實,因為這個美術經驗是非常近於詩意的。
但他對於現代的教會必然蔑視,因為他崇拜的上帝,並不是一個花些小錢即能買得動的上帝。他不能在乘船向北行駛時,叫風向北吹;不能在向南行駛時,叫風向南吹。因為著順風而感謝上帝,乃是絕對的無禮,也是自私。因為這包含著上帝這個特別人向北行駛時,便不顧及另有許多向南行駛的人了。宗教應該是一種靈的交流。當中不能含有此造對彼造有所求的交換情事。他必不能夠瞭解教會的真義,他對於宗教所經過的轉變必覺得奇怪。他如將宗教照目前的形式下定義必會愕然無措。宗教是它的現狀加了神秘的情感的加榮嗎?抑是某種已經成為非常神秘,已經雕飾,已經遮掩的道德真理,庶使教士之流可以從而得到生活嗎?啟示對宗教的關係,是否也是如「秘方」對用廣告宣傳的「秘製藥品」之關係一般的嗎?它抑或是一種利用不能見的、不可思議的事物在那裡變戲法,因為不能見的不可思議的事物乃是最便於變戲法的事物嗎?信仰是否應該以知識為基礎,還是信仰乃是開始的知識的終點嗎?它抑是像一個棒球,可以由愛梅·麥克弗遜(AimeeMcPherson)向觀眾打去——是一種喬(Joe)可以用接棒球的法子去接過來的事物嗎?它抑或是阿里安種或挪特種血統的一種保持法,或不過是離婚和生育節度的一種反對法,並對任何社會改良者都稱之為「紅黨」和「共產黨」嗎?基督是否必須在托爾斯泰被希臘的正統教會除名之後,於大風雪中將他抱在懷中嗎?或是基督將要立在曼寧主教(BishopManning)的窗外,招呼那些坐在長椅中的富家孩子,一再做他的請求說:「讓這些孩子到我這裡」嗎?
所以宗教在我們的心中所留下的是:一種令人不舒服的——然而在我卻是異常滿意的——感覺,覺得宗教所在於我們的生命中的,將是一種對生活的美,生活的偉大和生活的神秘的更簡單化的感覺。當中雖也有一種責任,但已撇去了神學所堆積於表面的自以為準確的東西。在這個形式中的宗教是簡單的,它於現代的人類已是夠好。中古時代的神靈神權統治思想已漸漸退化。至於個人的永生問題——即宗教用以打動人心的第二個大理由——現在有許多人都已是抱著要死便死,而並無不滿意處的態度了。
我們對永生的成見,當中略帶一些病理性質。人類的期望長生是可以諒解的,但如若沒有基督徒從中推波助瀾,則它必不至於彼人類重視到這般畸形的地步。它已不是一種微妙的回想,一種崇高的幻想,位於虛無和事實中間的詩意境界中,而已成為一種十分一本正經的事實。尤其是在修道士的心目中,死亡的意識,或死後的生活,已成為生活中主要的關懷事件了。在事實上,五十歲以上的人們,不論他是異教徒或基督徒,大多並不怕死。這就是他們為什麼不為死亡所威嚇,和並不把天堂和地獄十分放在心上的理由。我們常聽見他們很高興地討論自己身後的碑銘和墳墓的式樣,以及火葬的好處等等。我這話並不單說凡是自知必升天堂者是如此的,而且也是指著對死亡抱一種現實見解以為人死不過似燈燭的火焰熄滅一般者而說的。目下識見高超的名人當中,有許多個都表示不相信有所謂個人的長生,而並不在意——如韋爾士(H.G.Wells)、愛爾勃·愛恩斯坦(AlbertEinstein)、亞德·基士爵士(ArthurKeth)等人——但我以為並不一定需識見十分高超的人們方能克服死亡的恐怖。
有許多人已將別種更有意義的永生代替了這種個人的永生——如種族的永生、功績和影響的永生。當我們去世之後,倘若我們所遺留的功績依舊繼續的有影響於我們自己的社會中的人生——不論這影響是怎樣的微小——而在其中活動,則便已夠了。我們可以將花朵摘下來,將花瓣丟在地上的,然而它的香味是依舊存留於空氣中。這是一種更好的、更合理的、更為公的永生。在這種真實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路易·巴斯德(LouisPasteur)、路德·勃爾班克(LutherBurbank)和湯姆斯·愛迪生(ThomasEdison)至今還在我們之中活著。他們的身體雖然已死,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因為所謂「身體」者,無非是許多化學的組成分子不斷有變化的組合狀態的一個抽像的綜合罷了。人們開始了悟自己的生命不過是像永流的大河中的一滴水,因此他對於這生命之流樂於做一些貢獻。倘若他能少懷一些自私心則他自會覺得滿足了。
我為什麼是
一個異教徒宗教終是一樁屬於個人的事件,每個人都必須由他自己去探討出自己的宗教見解。只要他是出於誠意的,則不論他所探討得到的是什麼東西,上帝絕不會見怪他。每個人的宗教經驗都是對他本人有效的,因為我已說過它是一種不容爭論的東西。但是,如若一個誠實的人將他對於宗教問題的心得用誠懇的態度講出來,則也必是有益於他人的。我在提到宗教時,每每避開它的普泛性,而專講個人的經驗,就是為了這個緣故。
我是一個異教徒。這句話或許可以作為是一種對基督教的叛逆,但叛逆這個名詞似乎略嫌過火,而還不能準確地描寫出一個人怎樣在他的心理的演變中,逐漸的背離基督教。他怎樣地很熱忱地極力想緊抱住基督教的許多信條,而這些信條仍會漸漸地溜了開去。因為其中從來沒有什麼仇恨,所以也談不到什麼叛逆。
因為我生長在一個牧師的家庭中,並且有一個時期也預備去做傳道工作,所以在意旨的交戰之中,我的天然感情實在是向著基督教方面,而並不是反對它。在這個情感和意識交戰的當中,我漸漸地達到了一個肯定的否認贖罪說的地位。這個地位照簡單的說法,實在不能不稱之為一個異教徒的地位。我始終覺得只有處在有關生命和宇宙的狀態的信仰時,我方是自然自在,而無所交戰於心。這個程度的演變極其自然,正如兒童的奶牙脫落,或已熟的蘋果從樹頭掉落一般。我對這種脫落當然是不加以干涉的。照道家的說法,這就是生活於道裡邊。照西方的說法,這不過是依據自己的見解,對自己和宇宙抱一種誠懇的態度罷了。我相信一個人除非是對自己抱著一種理智上的誠懇態度之外,他便不能自在和快樂。一個人若能自在,則便已登上天堂了。在我個人,做一個異教徒也無非是求自在罷了。
「是一個異教徙」這句話,其實和「是一個基督徒」在意義上有什麼高下之分?這不過是一句反面的話,因為在一般的讀者心目中,「是一個異教徒」這話的意義,無非說他不是一個基督徒罷了。而且「是一個基督徒」也是一句很廣泛很含混的說話,而「不是一個基督徒」這句話也同樣是意義不很分明的。最不合理者,是將一個異教徒這名詞的意義定為一個不信宗教或上帝的人。因為根本上,我們對於「上帝」或「對於生命的宗教」的態度還沒有能夠定出確切的意義哩。偉大的異教徒大都對大自然抱著一種深切的誠敬態度,所以我們對異教徒這個名詞,只可取其通俗的意義,將它作為不過是一個不到禮拜堂裡去的人,(除為了一次審美的行動外,我確不大到禮拜堂裡去。)是一個不屬於基督教群,而並不承認尋常的正統教義的人的解說。
在正的方面,中國的異教徒(只有這一種是為我所深知而敢於討論的)就是一個以任心委運的態度去度這塵世的生活的人。他稟著生命的久長,腳踏實地地,很快樂地生活著。時常對於這個生命覺到一種深愁,但仍很快地應付著。凡遇到人生的美點和優點時,必會很深切地領略著,而視良好行為的本身即是一種報酬。不過我也承認他們對於因想升到天堂去,才做良好的行為,反之,如若沒有天堂在那裡誘引,或沒有地獄在那裡威嚇,即不做良好行為的「宗教的」人物,自有一些憐憫和鄙視的心思。倘若我這句話是對的,則此間有很多的異教徒,不過自己不覺得罷了。現在的開明基督徒和異教徒,其實是很相近的。不過在談到「上帝」時,雙方才顯出他們的歧異點。
我以為我已經知道宗教的經驗的深度,因為我知道一個人不必一定須像紐孟主教(CardinalNewman)一般的大神學家才能獲得這種經驗——否則基督教便失去了它的價值,或已經被人誤解了。在我眼前看來,一個基督徒和一個異教徒之間的靈的生活,其區別之點不過是崇信基督教者是生活於一個由上帝所統治和監視的世界中,他和這個上帝有著不斷的個人關係。所以他也可說是生活在一個由一位仁慈的父親所主持的世界中,他的行為水準須諧合於他以一個上帝之子的地位所應達到的標準。這個行為水準顯然是一個普通人所難於在一生中,或甚至在一個星期中,或甚至在一天之中毫無間斷地達到的。他的實際生活實是游移於人類的生活水準,和真正的宗教生活水準之間的。
在另一方面,這異教徒住在這世界上是像一個孤兒一般,他不能期望天上有一個人在那裡照顧他,在他用祈禱方式樹立靈的關係時即會降福於他的安慰。這就顯然是一個較為不快樂的世界;但也自有他的益處和尊嚴,因為他也如其他的孤兒一般不得不學習自立,不得不自己照顧自己,並更易於成熟。我在轉變為異教徒之中,始終使我害怕的,並不是什麼靈的信仰問題,而就是這個突然掉落到沒有上帝照顧我的世界裡邊去的感念,這個害怕直到最後的一剎方才消滅。因為當時我也如一般從小即是基督徒的人,覺得如若一個個人的上帝其實並不存在,則這個宇宙的托底便好似脫落了。
然而,有時一個異教徒也會將這個更為和暖的、更為快樂的世界,同時看成一個更為稚氣的、更像尚在生長中的世界;一個人如若能夠長久保持著這個幻想,確是一件好而有益的事情;他的觀念將和佛教徒對生命的觀念相近似;這個世界將因此好似更為彩色華麗,不過同時也將因此成為一個不十分實在的,所以價值較低的世界。在我個人說起來,凡是不十分實在的和彩色過重的事物都是要不得的。一個人如要得到一種真理,必須付一筆代價;不論它的後果如何,我們終是需要真理的。這個境地在心理上,正和一個殺人者所處的境地相同:如若一個人犯了一次殺案,以下的最好辦法就是自首。我就是因了這個理由,所以鼓起勇氣轉變為一個異教徒的。但一個人在承認一切之後,他自會沒有懼怕的。心裡安適就是一個人在承認一切之後所處的心境(這裡我覺得我已受了佛教和道家思想的影響)。
我或者也可以將基督徒的和異教徒的境地用下列的說法加以區別:我個人的異教思想同時為了自傲心和自卑心棄絕了基督教,是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和理智上的自卑心,但籠統的說起來,自卑的成分比自傲居多。我是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因為我深不願見除了我們是人類的理由,所以應該做和藹合禮的男女人之外,還有別的理由;在理論上,如若你是喜歡將思想分類的話,則這個當可歸入可做代表的人性主義思想。但大半我是為了自卑心,為了理智上的自卑心,因為當著現代的天文學的面前,我不能再相信一個尋常人類會被大創造者筧為一個重要的分子,因為一個人類不過是地球上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地球也不過是太陽系中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而太陽系更不過是大宇宙中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罷了。人們的大膽和他的傲然誇張,實是所以使我傾跌的東西。我們對於那個「超人」所做的工作,所知道者只不過是幾千萬分之一,所以我們怎能夠說,我們已經知道了他的性質?怎可以對他的能耐做假定之說呢?
人類個人的重要,無疑地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之一。但我們可試看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這條教義已將他們引進到怎樣地可笑的誇張。
在我母喪後出殯的四天之前,忽然大雨傾盆,這雨如若長此下去(這在漳州,秋天是時常如此的),城內的街道都將被水所淹沒,而出殯也將因此被阻。我們都是特地從上海趕回去的,所以如若過於耽擱日子,於我們都是很不便的。我的一個親戚(她是一個極端的,但也並不是不常見的中國篤信基督者的榜樣)向我說,她向來信任上帝,上帝是必會代他的子女設法的。她即刻做祈禱,而雨竟停止了,顯然是為了這樣便可以讓我們這個小小的基督徒家庭舉行我們的出殯禮。但這件事裡邊所含的意義是:倘若沒有我們這件事夾在當中,上帝便將聽任全漳州的萬千人民遭受大水之災,如以往所常遭到的一般;或也可說是:上帝不是為了漳州萬千的人民,而只是為了我家這少數幾個人要赴著晴天出殯,所以特地將雨停止,這個意義使我覺得實是一種最不可思議的自私自利。我不能相信上帝是會替如此自私的子女想什麼法子的。
還有一個基督教牧師寫了一篇自傳文,其中述說:在他的一生中,上帝許多次照顧他的故事,希望因此榮歸於上帝。其中有一件上帝照應他的事件是:當他籌集了六百元去購買到美國去的船票的那一天,上帝特地將匯兌率降低一些,以便這位重要人物在購買美金船票時,可以便宜一些。以六百元所能購買的美金而言,高低的相差至多不過一二十元,難道上帝單單為了使他這個兒子可以得到一二十元的便宜,便竟肯使巴黎、倫敦和紐約的交易所經過一次金融風潮嗎?我們應記得這種榮歸於上帝的說法,在基督徒群中是並非罕見的。
人們的壽限大都不過七十歲,而他們竟會這般的厚顏自傲。人類以其集合體而言,也許已有一部很動人的歷史,但以各個而言,則在宇宙中正如蘇東坡所說,不過是滄海之一粟,或如朝生夜死的蜉蝣罷了。基督徒不肯謙卑。他們對於這股他們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的生命巨流(這股大流永遠向無窮無盡處流去,如一條大河之流向海中,永遠變遷,而也是永遠不變的)的集體的永存,從來不知道感覺滿足。瓦器將向窯工問說:「你為什麼將我燒成這個模式,為什麼將我燒成這般的脆法?」瓦器因為易於破碎,所以感覺不滿足。人類有了這樣一具奇異的身體,這具幾乎近於神聖的身體,也仍感覺不滿足。他還要長生不老!他不肯讓上帝安寧。他每天還要做祈禱,他每天還要從這個才物之源那裡討些個人的賞賜。他為什麼不讓上帝得一些安寧呢?
從前有一個中國學者,他不信佛教,但他的母親則很相信。她極其虔誠,整天不停地念「阿彌陀佛」時,她的兒子即在旁邊喚一聲「媽媽」,她惱了。「這樣看起來,」她的兒子向她說,「菩薩如果也聽得見你這般的喚他時,他不也要發惱嗎?」
我的父母都是極虔誠的基督徒。每晚聽我父親領著頭做晚禱,便可以知道他的虔誠程度。我是一個對宗教感覺很敏銳的孩子。我以一個牧師兒子的地位,受到教會教育的便利,我從其長處獲得益處,但也從其短處獲得痛苦。對它的長處,我是始終感謝的,而對於它的短處,則將它轉變成我的力量。因為依照中國哲學的說法,一個人的生命是並沒有所謂好運或厄運的。
我是不許到中國戲院裡邊看戲的,不許聽說書的,是完全和中國的民間神話故事隔絕的。當我踏進教會學校之後,我父親所教我讀過的一些《四書》是完全荒廢了。這或許於我是一種益處——因為這一來,使我在從未受過西方教育之後,能以一個西方小孩走到東方新奇世界裡的愉快心境再回去研究這些舊學。當我在學校讀書時代,我的完全拋棄毛筆而專用自來水筆,是於我最有益的事情,因為這使我在心理上始終對於東方覺得它是一個完全新的事情,因為這使我在心理上始終對於東方覺得它是一個完全新鮮的世界,直到我已有了做研究它的準備的時候。如若維蘇威火山不將龐貝城掩沒,則龐貝的古跡必不能保存得這樣的完備,那地方石板街上所留下的車轍必不能保存到今日。教會學校的教育就是我的維蘇威火山。
思想這件事總是危險的。而且,思想總是和魔鬼有聯繫的。當我在學校受教育的時代,也就是我最虔信宗教的時代,我心中對於基督教生活的美麗的感覺,和一種對任何物事都想探求其理由的念頭已漸漸地發生衝突。但很奇怪地,當時我並不感覺到那種幾乎使托爾斯泰因之而自殺的痛苦和失望。在每一個階段中,我仍覺得自己還是一個統一的基督徒,在信念上仍很融洽,不過比上一個階段開通一些,在盲從教條上次數略少一些。無論如何,我終究還隨時想到「山上的教訓」,聖詩中如「看那些田中的百合花啊!」這種句子太好了,使我相信它不會是假的。我就因了這些,因了意識到內心的基督教生活,所以使我生出了新的力量。
但教義則很可怕的從我的心頭漸漸地溜了出去。許多淺近的事情漸漸地使我覺得不自在。「肉體的復活」這一條,當基督未能在第一世紀中人所期望的第二次降臨裡邊實現,諸聖徒沒有從他們的墳墓裡邊肉身走出來時,即已證明是不成立的,但這一條現在依然存在於聖徒的信條中。這就是很淺近的事情中之一端。
後來,我又加入了神學班,以求深造。於是我又發現了教義中的另一條也有使我起疑的地方。那一條就是「處女生兒」,美國各神道學院的主任教授對於這一條都各抱著不同的見解。最使我動惱的是:中國信徒必須在受洗禮之前,將這一條囫圇承認,不許稍生疑問,而同一教會裡邊的神學家則不許公然認為是一件疑問。這好似有些虛偽,而且也似平是不公允的。
我讀到高級的神學,研究到「水門」究竟在哪裡那種細微問題時,我便覺得責任已經解除,因而對於神學便不肯認真,結果是我學科的成績漸漸低落。我的教師即以為我的性情根本不適於做一個教會牧師,因此主教也以為我不如從此脫離。他們不願再在我的身上耗費徒然的教誨了。這在我現在看來,也好似一種不露相的好運。因為我很疑惑如若我當時依舊讀下去,而終身穿上了一件牧師的長袍之後,我是否真能夠心口如一啊!這種對於神學家和一般的教徒所需信仰的信條的反抗意念,在我看來,實在差不多近於我所謂「背叛」了。
當這個時候,我已達到深信基督教的神學家實是基督教的大敵的地步。他們有著兩個我最不能瞭解的矛盾點:第一,他們將基督教的信仰的整個結構完全繫在一隻蘋果上。如若亞當沒有吃蘋果,世上即不會有原始的罪惡;如若世上並沒有原始的罪惡,世上便不需要什麼救贖。不論那只蘋果在象徵上有怎樣的價值,但這一點終是極顯明的。基督本人從來沒有提起過原始的罪惡或救贖這件事情,所以它其實是並不符基督的訓誨的。總而言之,我從研究文學之後,我也如現代的美國人一般,不能意識到我有著什麼罪惡,而且絕不相信我有罪惡。我所能意識到的就是:上帝只要能如我的母親愛我一般的一半,他便絕不會將我打到地獄裡邊去的。這是我內心意識裡邊的一次最後的行為,不論為了那一種宗教,都不能不承認其為事實。
還有一個問題,在我看是尤其不合理的。這就是:當亞當和夏娃在蜜月中吃了一隻蘋果時,上帝即異常大怒,罰他們的子孫世世代代的為了這一件小小的罪過而受罪,但是,當同是這班子孫將上帝的獨子害死時,上帝卻異常快活,將他們一起赦免。不論人們對這件事有怎樣巧妙的解釋相論據,我總認它是極不合理的。這也就是使我不自在的末了一件事情。
我在畢業之後,還依舊是一個很熱心的基督徒,會自動地在北京的清華學校(非教會學校)裡邊組織了一個主日聖經班,這事並曾便當時的許多同事教員心裡很不高興。這聖經班的聖誕日集會使我最受痛苦,因為我是在拿一件我自己所不相信的偽事在那裡告訴給中國的兒童聽。自從我將一切都藉著理智破解之後,留在我心中的就只剩了愛心和恐懼兩件事:一種渴望能依賴一個全智的上帝,庶使我可以覺得快樂的愛心,如若沒有了這個一再撫慰的愛心,我便不能如此快樂和安寧——和墮落到孤兒世界中去的恐懼心。最後我居然獲救了。我和一位同事辯論說:「如若沒有上帝的話,人民便不肯行善,而世界必將顛倒了。」
「不然。」我的孔教同事回說,「因為我們都是懂道理的人類,所以我們應該能夠過一種合於道理的人類生活。」
這個令人崇尚人類生活尊嚴的說法,割斷了我和基督教的最後一絲關係,從此之後,我便成為一個異教徒了。
現在我已完全明白了。異教的信仰是一種更為簡單的信仰。它沒有什麼假定之說,也無需做什麼假定之說。它專就生活事實而立論;所以使良好的生活更為人所崇尚。它在不責善之中,使人自然知道行善。它並不藉著種種假定的說法,如:罪惡、得救,十字架、存款於天上,人類因了上天第三者的關係,所以彼此之間有一種彼此應盡的義務等——都是一些曲折難解,難於直接證明的事情——去勸誘人們做一件善事。如若一個人承認行善的本身即是一件好事,他即會自然而然將宗教的引人行善的餌誘視做贅物,並將視之為足以掩罩道德真理的彩色的東西。人類之間的互愛應該就是一件終結的和絕對的事實。我們應該不必藉著上天第三者的關係而即彼此相愛。基督教在我看來,好似已使道德成為一件非常困難,非常複雜的事情。而罪惡倒反而是一件極易動人,極自然和極可悅的東西。在另一方面,異教主義倒好似能夠將宗教從神學裡邊拯救出來,而恢復了它的信仰的簡單性和感覺的尊嚴。
其實,我頗已看出有許多神學的謬說怎樣從第一、第二、第三世紀中漸漸的產生,將「山上訓誨」的簡單真理歪曲成一種嚴厲、不合人情、自以為是的結構,以供一個祭司階級自私的利用。從「啟示」這個名詞即能看出其中的隱情。這啟示就是一種授予一個先知的特別秘密或神聖的計劃,由這先知以師生授受的方式世代傳襲下去;這啟示也是各種宗教中從回教和摩門教到活佛的喇嘛教和愛迪夫人的基督教科學所都具有的,以便他們可以各自握著當做一種得救的特有的註冊專利品。凡是祭司階級都是依賴這個啟示為他們的日常食糧而獲得生活。「山上訓誨」這個簡單真理必須修飾起來,上帝所重視的百合花必須將它鍍上金子。於是我們就有了「第一個亞當」,「第二個亞當」,如此類推下去。聖保羅的邏輯在基督教的早年時代似乎是很能動人聽聞,令人很難於責難的。但在現在較為乖滑較富於意識的人的心目中,則便似十分勉強,缺乏力量了。而崇尚啟示的弱點即在這種亞洲式的推論邏輯和現代對真理的較為乖滑的領悟之間,顯露於現代人的眼前了。所以,只有藉著回到異教主義,和不承認啟示,一個人方能回到原始式的(在我看來是較為滿意的)基督教。
所以說一個異教徒為不信宗教的人是錯誤的:其實他所不信的不過是不信各式各樣的啟示罷了。一個異教徒是必然信仰上帝的,不過他因恐旁人誤會,所以不肯說出來。中國的異教徒都是信仰上帝的,文學中所用以表示這個上帝的名詞,其最常見者就是「造物者」。惟一的不同點就在:中國的異教徒很誠實地聽任這位「造物者」隱處在一個神秘的彩媟中,不過對他表示著一種尊畏和虔敬,而即以為足夠了。對於這個宇宙的美麗,對於萬物的巧妙,對於星辰的神秘,對於上天的奇偉,和對於人類靈魂的尊嚴,他都是能領會的。他接受死亡,他接受痛苦,視之不過為生命中所不可免的東西,視之如曠野的陣風,如山間的明月,而從無怨言。他以為「委心任運」乃是最虔敬的態度和宗教信仰,而稱之為「生於道」。如若「造物者」要他在七十歲死亡,他便坦然在那時去世。他又相信「天理循環」,所以世界絕不會永遠沒有公道。此外,他便無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