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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輯 我的信仰 五、我的信仰 文 / 林語堂

    我素不愛好哲學上無聊的理論、哲學名詞,如柏拉圖的"意象",斯賓諾沙的"本質"、"本體"、"屬性",康德的"無上命令"等等,總使我懷疑哲學的念頭已經轉到牛角尖裡去了。一旦哲學理論的體系過分動聽,邏輯方面過分引人入勝時,我就難免心頭狐疑。自滿自足,邏輯得有點呆氣的哲學體系,如黑智兒的歷史哲學,卡爾文的人性墮落說,僅引起我一笑而已。等而下之,政治上的主義,如流行的法西斯主義與共產主義,那簡直是胡鬧了。不過這二者之間,共產主義還較能引起我的尊重,因它在理想方面畢竟是以博愛平民為主旨;至於法西斯主義則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二者都是西方唯智論的產物,在我看來似都缺少自製克己的精神。

    科學研討分析生命上細微瑣碎之事,我頗有耐心;只是對於剖析過細的哲學理論,則殊覺厭煩。雖然,不論科學、宗教、或哲學,若以簡單的文字出之,卻都能使我入迷。其實說得淺近點,科學無非是對於生命的好奇心,宗教是對於生命的崇敬心,文學是對於生命的歎賞,藝術是對於生命的欣賞;根據個人對於宇宙之瞭解所生的對於人生之態度,是謂哲學。我初入大學時,不知何者為文科,何者曰理科,然總得二者之中擇其一,是誠憾事也。我雖選文科,然總覺此或是一種錯誤。我素嗜科學,故同時留意科學的探究以補救我的缺失。如果科學為對於生命與宇宙之好奇感的話不謬,則我也可說是個科學家。同時,我秉心虔敬,故所謂"宗教"常使我內心大惑。我雖為牧師之子,然此殊不能完全解釋我的態度也。

    我以普通受過教育之人的資格,對於生命,對於生活,對於社會、宇宙、及造物,曾想採取一個和諧而一貫的態度。我雖天性不信任哲學的理論體系,然此非謂對於人生——如金錢、結婚、成功、家庭、愛國、政治等——就不能有和諧而一貫的態度。我卻以為知道毫沒破綻的哲學體系之不足憑信,反而使採取較為近情、一貫而和諧的人生觀較為簡易。

    我深知科學也有它的限度,然我崇拜科學,我老是讓科學家去小心地兢兢業業的工作著,我深信他是誠實可靠的。我讓他去為我尋求發現物質的宇宙,那個我所切望知道的物質的宇宙。但一旦盡量取得科學家對於物質的宇宙的知識後,我記住人總比科學家偉大,科學家是不能告訴我們一切的,他並不能告訴我們最重要的事物,他不能告訴我們使人快樂的事物。我還得依賴"良知"(bonsens),那個似乎還值得復活的十八世紀的名詞。叫它"良知"也好,叫它常識也好,叫它直覺或觸機也好,其實它只是一種真誠的由衷的,半幽默半狂妄,帶點理想色彩而又有些無聊然卻有趣的思維。先讓想像力略為放肆著,然後再加以冷嘲,正如風箏與其線那樣。一部人類歷史恰如放風箏:有時風太急了,就把繩收得短些;有時它被樹枝絆住了,只是風箏青雲直上,抵達愉快的太空——啊,恐不能這麼盡如人意吧。

    自有伽利略以來,科學之影響如此其廣且深,吾人無有不受其影響者。近代人類對於造物、宇宙,對物質的基礎性質及構造,關於人類的創造及其過去的歷史,關於人的善與惡,關於靈魂不滅,關於罪惡,懲罰,上帝的賞罰,以及關於人類動物的關係等等的觀念,自有伽利略以來,都經過莫大的變動了。大體上我可說:在我們的腦筋裡上帝是愈來愈偉大,人是變得愈渺小;而人的軀殼即變得愈純潔,靈魂不滅的觀念卻亦愈模糊了。因此與信仰宗教有關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類、罪惡、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檢討。

    我情不自禁的尋求科學知識之進步怎樣予宗教的繁文縟節以打擊,並非我不虔敬,倒是因為我對於宗教非常感覺興趣。雖則基督之山上垂訓,與乎道德境界及高潔生活的優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們必須大膽承認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賴以活動的觀念,如罪惡、地獄等——卻已為科學摧殘無餘了。我想真正想像地獄的,在今日大學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簡直千不得一罷。這些基本的觀念即已大大的變更了,則宗教本身,至少在教會,當然是難免要受影響的了。

    方纔我說上帝在我們腦中比前來得巨大而人卻變得渺小,我意指物質方面而言。因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與宇宙同其廣大,而現代天文學告訴我們的物質的宇宙愈來愈廣闊無際,我們自然心頭起恍惚畏懼之感。宗教與夫以人類為中心的種種信念的最大敵人是二百英吋的望遠鏡。數星期前我讀紐約報紙的記載,說是有一位天文學家新近發現一簇離地球有廿五萬光年的星群,那時我頓覺往昔對於人類在天地間所處之地位觀念未免太可笑了。這些事物對於我們的信念,其影響不能謂為不大。許久以前我就覺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滅亡、懲罰、贖罪等辦法何等乖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點而加以懲治,正如人類制定法規,以懲治蟲蛆螞蟻,或使其悔改贖罪,同樣荒謬無據。

    善惡報應,以及代人贖罪之價值與必要等觀念,皆因科學與近代知識之進步而變更了。理想化的至善與罪惡之對立觀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動物進化而來而並承受動物之本能,則覺向來人性善惡之爭頗屬無謂。吾人之不能責人類有情慾,正如吾人不能責海狸有情慾一樣。因此基督教基礎的關於肉慾之罪惡的神秘思想顯然失其意義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侶的、與夫宗教所特有的對於身軀及物質生活的態度,均歸消滅了,取而代之是一種較為健全合理的對於人及塵世一切的看法。謂上帝因人類有缺點或因正在進化的半途中尚未達至善之境而惱怒,是誠無聊的話耳。

    宗教最使我不滿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惡。我並不自知罪孽深重,更不覺我有何為天所不容之處。多數人如能平心靜氣,亦必已與我抱同一之見解。我雖非聖賢,做人倒也相當規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無疵的;至於在道德方面則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點,如間或有之的說說謊與撒撒爛污之類,給他算個總帳,叫我媽媽去審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決不會說是判我投入閻王那裡的油鍋的。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間該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實很少。如果我能見媽媽於地下而無愧,則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懼哉!我母親不能罰我入地獄裡的油鍋,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樣近情與明鑒。

    基督教教義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觀念。所謂至善,便是伊甸樂園裡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將來天國裡的境界。幹麼至善呢?我委實不懂。所謂至善,實也不是愛美的本能所產生的。至善之觀念,即為耶穌降生後數百年中小亞細亞的那種邏輯的產物,其意乃謂我們欲與上帝為伴,既想與上帝為伴而進天國,則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進天國至樂之境一念之產物,並無邏輯之根據,純是一種神秘思想而已。我誠疑基督徒如不許以天國,不知還願做一個至善的人否?在實際日常生活中,所謂至善是並無任何意義的。因此我亦不贊成"完人"那種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個相當規矩而能以自己之見解評判是非的人。在我看來,理想的人無非是一個近情的人,願意認錯願意改過,如斯而已。

    以上所說的那種信仰未免太使真誠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著膽不拘禮節地說老實話,我們是不配談真理的。在這點上,我們該學科學家。在大體上,科學家的守住舊的物質定義不願放棄,不肯接受新的學說,亦正有如我們的不願放棄陳舊的信仰。科學家往往與新的學說爭執,然而他們畢竟是開通的,故終於聽命他們的良心拒絕或接受新的學說了。新的真理總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來的亮光總使我們眼睛覺得不舒服一樣。然而我們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質的眼睛經過調節以後,就覺得新的境遇畢竟也並不怎樣惡劣。

    然則剩下來還有什麼呢?還有很多,舊的宗教的外形是變遷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還在,即將來亦還是永遠存在的。此處所謂宗教,是指激於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對於生命之虔誠心,人對於正義純潔的確信之總和。也許有人以為分析虹霓之彩色,或是在公園噴泉上設置人為的虹霓,我們對於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們的世界將要淪為無信仰的世界。然而不,虹霓之美,固猶昔也。虹霓或溪邊微風並未因此而失去其美麗與神秘之一絲一毫。

    我們還有一個信仰較為簡單的世界。我愛此種信仰,因為它比較簡單,頗為自然。我所說的得救的"工具"已沒有了;其實對於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沒有了。那嚴父樣的上帝,對於我們的瑣事也要查問的上帝,也沒有了。在理論上互有關連的人本善說、墮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罰、善性的回復,這些也被擊破了。地獄沒有了,天堂跟著也消逝了。在這樣的人生哲學中,天堂這東西是沒有地位的。這樣也許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實是不必的。我們還是擁有一個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質的,然其動作則幾乎是有靈智的,似有神力推動者然。

    人的靈性亦並未受到影響。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勢力所能及的。對虹霓的瞭解是物理學,然見虹霓而欣喜則屬於道德的範圍了。瞭解是不會、不應、並且也是不能毀滅心頭的欣喜的。這便是信仰簡單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學,亦不乞助於無據的賞罰,只要人的心尚能見美而喜,尚能為公道正義慈愛所感動,這樣也就夠了,規規矩矩的做人,做事以最高貴最純潔的本性為準繩,原是應該的。其實這樣也就是合乎教義了。我們既有秉自祖先的獸性——就是所謂人類進化過程中的罪惡——則以常識論,我們有一個較高貴的我與一個較低級的我。我們有高尚的本能,同時有卑劣的本能。吾人雖不信我們的罪惡是由撒旦作祟,然此非謂我們行事須依順獸性也。

    孟子說得好:"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敬畏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人心,人皆有之。"孟子又說:

    養其大者為大人,養其小者為小人。

    以論理言,唯物主義非必隨舊的宗教觀念之消滅與俱來,然在事實上唯物主義卻接踵而至。因人本非邏輯的動物,人事本有奇特可笑處,在大體上,近代社會日趨唯物,而離宗教日遠。宗教向為一組經神批准的一貫的信仰,它是不期然而然的情感衝動,並非理智的產物。冷酷的合理的信仰是不能替代宗教的。復次,宗教一事,由來已久,根深蒂固,有傳統的力量,這部傳統的規範倘或失去,並非佳事;然事實上竟已失去。這個時代又非為產生新教教主的時代。我們太愛批評故也。而個人私信對於合理的行為的信念,其力量以之與偉大的宗教相較,直有大巫小巫之差。這種私人的信念,以語上也者之君子則有餘,對於下也者之小人則不足應付也。

    我們已處於進退維谷左右為難之時代矣。

    摩西與孔子對於行為的規範均與以宗教的意味,洵智慧的辦法也。但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既不能產生一個摩西或一個孔子,我們惟有走廣義的神秘主義的一途,例如老子所倡導的那種。以廣義言之,神秘主義乃為尊重天地之間自然的秩序,一切聽其自然,而個人融化於這大自然的秩序中是也。

    道教中的"道"即是此意。它含義之廣是以包括近代與將來最前進的宇宙論。它既神秘而且切合實際。道家對於唯物論采寬縱的態度。以道家的說法看來,唯物主義並不邪惡,只是有點呆氣而已。而對於仇恨與妒忌則以狂笑衝散之。對於恣意豪華之輩道教教之以簡樸;對於度都市生活者則導之以大自然的優美;對於競爭與奮鬥則倡虛無之說剛克柔之理以救濟之;對於長生不老之妄想,則以物質不滅宇宙長存之理以開導之。對於過甚者則教之以無為寧靜。對於創造事業則以生活的藝術調和之。對於剛則以柔克之。對於近代的武力崇拜,如近代的法西斯國家,道教則謂汝並非世間惟一聰明的傢伙,汝往前直衝必一無所得,而愚者千慮必有一得,物極則必反,拗違此原則者終必得惡果。至於道教努力和平乃自培養和氣著手。

    在其他方面宗教的改革,我想結果是不會十分圓滿的。我對宗教下的定義,方纔已說了,是對於生命的崇敬心。凡是信仰總是隨時變遷的。信仰便是宗教的內容,故宗教的內容必隨時而異。

    宗教的信條亦是無時不變的。"遵守神聖的安息日"此教條往昔視為重大非凡,不得或違,在今人看來則殊覺無關緊要。時處今日,來一條"遵守神聖的國際條約!"的信條,這倒於世有益不淺。"別垂涎鄰居的東西"這條教條,本含義至廣,然另立一條"別垂涎鄰國的領土"而以宗教的熱誠信奉之,則較妥善多多,並更為有力量矣。"勿得殺人"的下面再加"並不得殺鄰國的人"這幾個字,則更為進步了。這些信條,本該遵守,然事實上則並不。於現代世界中創造一個包含這些信條的宗教殊非易事。我們是生存在國際的社會中,然而沒有一個國際的宗教。

    我們乃是活在一個冷酷的時代中。今人對於自己及人類,比一百五十年前法國的百科字典家還悲觀無信念。與昔相較,我們愈不信奉自由平等博愛了。我們真愧對狄德羅及達·郎貝耳諸人。國際道德從沒如今這樣壞過。"把這世界交給一九三○——一九三九年的人們真是倒霉!"將來的歷史家必是這麼寫的。只以人殺人一端而論,我們直是處於野蠻時代。野蠻行為加以機械化敢不是野蠻行為了麼?處於這個冷酷的時代惟有道家超然的憤世嫉俗主義是不冷酷的。然而這個世界終有一天自然而然的會變好的。目光放遠點,你就不傷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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