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文 / 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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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氣看了十多集滕風主持的《心情之旅》。之後,我閉上眼睛想起前幾年那本著名的暢銷書——《普羅旺斯》。滕風主持的節目風格跟這本書很相似:把介紹的地方當成一幅畫的背景,在上面畫那裡的小事情,小人兒們,小情調……最後這些溶進你的感覺,讓你歡喜,以為自己非常喜歡普羅旺斯或者別的地方。可是,假如你去那裡親眼看看,也許你根本不喜歡那些地方,你喜歡的只是發生在那裡的那些事情。假如這些事情可以搬到恆遠,你會覺得更好。
離家近的都是好的。
滕風自己編導主播的這套節目一定借鑒了這本書的方式,做得親切可人,如果閉上眼睛「聽看」,完全可以沉醉其中。他的嗓音很有感染力,低而不沉,厚而不啞。
古巴的雪茄,他介紹手工卷制古巴雪茄的過程,舒緩的旁白描寫雪茄店裡的味道,描寫雪茄女工的胖手指如何靈巧好用,描寫雪茄品嚐者陶醉的表情,之後觀眾跟隨鏡頭走上哈瓦那某條著名的大街上時,便像聞味兒的狗似的,跟著前面雪茄的味道,覺得自己不會迷失了。四十五分鐘下來,我覺得自己渾身浸透了雪茄的味道,甚至有去過了古巴的錯覺。
京都的懷石料理、那不勒斯的比薩、泰國的鹹浸魚、印度的咖喱飯,等等,滕風喜歡從飲食開始介紹風土人情、自然風光和歷史景點。觀看過程令人著迷,口水不斷……最後記住的不是伊勢神宮,不是維蘇威火山,不是泰姬陵什麼,都是飯的顏色和味道!想像像是被堵住的煙道,裡面各種吃食兒的味道,幽靈般的擦肩而過,逗得觀眾胃口大開,餓得肚子直叫。
滕風一定喜歡「民以食為天」的古訓,讓我想起齊安記錄的他的廚房如何整潔,沒有任何烹調殘留的味道。也許他根本不做飯,齊安寫了他廚房裡放了諸多花色的罐裝食品。剪輯間裡的編導滕風,若即若離地看著畫面上的美景、美食,好像既不是貪婪的,也不是無動於衷的,他的旁白因此從容安詳。另一個是居家的滕風,像透明人一樣,彷彿不食人間煙火……或許,他就是一個謙虛的傲慢君子,努力不做需要事後道歉的事情。
齊安筆記(關於滕風家):
……站在死者的客廳前,大侃用他的口頭語,表達了我們共同的驚奇:我靠!估計老梁第一次認為大侃的口頭語很經典。
客廳近四十平方米,三面白牆,暗栗色的紫檀地板。
落地窗朝南,用白色窗紗擋著。窗戶對面一堵牆雪白,沒有任何裝飾品。牆中央位置的地上,放著一組烏光暗閃的音響,牌子是英國的B&W。
音響和落地窗之間——客廳的地中央——放著一把單人黑色皮沙發,尺寸和體積相當於廉價沙發的兩個大,沒有相配的腳凳。沙發上面放著一個銀灰色松下筆記本電腦。
落地窗有深灰色亞麻窗簾,緊束在窗邊,可以限定死者的離家時間。窗簾旁邊有一個黑色的牆掛電話,是丹麥Bang&Olufsen牌的。我要是知道牆漆是什麼牌子的,也許就能破案了。
午後陽光很強,被窗紗和暗色地板吸收一些,不然室內的大面積白色,很可能使剛進來的人暈眩。一個被害者,住在適合殺手的客廳裡,開眼界。
書房:被束緊的深灰色亞麻窗簾,與客廳的相通,只是按照窗戶的大小有尺寸調整。窗戶兩側是頂到天棚的書架,所有的書都是倒著擺放的。藏書沒有突出的重點,五花八門,從哲學、歷史到數學、科學,從文學、藝術到風物、美食,等等,兩邊書架的最下層是各類字典。之間的地板上是大日式榻榻米,約一米寬、兩米長、二十厘米厚,裸露,沒有床單之類。榻榻米上放著一個素描本,牛皮紙封面,上面寫著「素描本」。本子上面別著一支黑色的派克卓爾鋼筆。本子旁邊是一架望遠鏡,估計是躺在榻榻米上看書用的。
臥室:一張白色的單人木床(一米三左右,一個人睡寬些,兩個人睡窄些),頂靠在門對面的白牆上。床頭櫃也是白色的。窗簾與書房的完全相同。床頭燈的燈傘,床上用品,從面料到顏色都與窗簾一致,沒有枕邊書。
老梁認為滕風是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的男人。
大侃認為滕風是瘋子。
所有房間的照明設備只有頂燈。頂燈與天花板一平,乳白色塢玻璃一米見方,很容易被當成裝飾。我拉上客廳窗簾,打開頂燈想看看效果。大侃說他聽見了自己心裡「咯登」的一聲。白熾燈消滅了陰影,讓人有種無處躲藏的感覺,即使沒有什麼必須躲藏的理由,在這樣的燈光下生活估計也不舒服。
如果滕風不死,我們絕不會有幸走進他的家。我覺得,他不會把女朋友帶回家。
廚房:黑色的整體櫥櫃,裡面放滿了各種塑料和紙包裝的食品、餐具,沒有食品的味道。冰箱裡大部分是各種瓶裝、罐裝的飲料,也沒有特殊的氣味。
衛生間:一個玻璃淋浴間,沒有浴盆,洗手盆方形,上面是塑料牆櫃,側面牆上有面方形鏡子。所有衛具都是西班牙的樂家牌。衛生間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沒有任何其他人造的清新劑之類的味道。我打開牆櫃,裡面有一盒妮維雅的雪花膏,還有一瓶阿司匹林,一瓶維羅牌的爽口水。洗手盆上有一管阿迪達斯牌的男用洗面奶,一管黑人頭牙膏,高露潔牙刷,一塊透明的香皂,我聞過,不含香精。
滕風好像不使用香水。
看齊安的描述,我有種說不出的滿足。換我來記錄,也不過如此。但齊安不是我,我甚至不認識她,這又讓人感覺很彆扭。
滕風家讓我想起齊安喜歡的導演希區柯克,我碰巧讀過他的傳記。他總是努力消滅自己所到之處可能留下的痕跡,這樣他才覺得安全。這傢伙是個膽小的偵探片導演,同時也具備膽小男人的另一個特點:好色。說到希區柯克,我特能理解那個拒絕他求歡的女演員。與一個偉大男人的臉,拉近距離到二十厘米以內,決定他是不是還偉大的因素,已不再是他的成就,而是跟成就全無關係的東西,頭皮屑、汗毛孔、口腔的氣味等等。
我想起死者滕風身上的Smith牌大衣,和那枚警察至今沒有找到的紐扣,決定抽時間跟老梁聯繫,再去一次滕風的房子。我估計那房子還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