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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拒絕光即已是懲罰 文 / 周國平自選集

    耶穌說:「光來到世上,為要使信它的人不住在黑暗裡。它來的目的不是要審判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那信它的人不會受審判,不信的人便已受了審判。光來到世上,世人寧愛黑暗而不愛光明,而這即已是審判。」

    說得非常好。光,真理,善,一切美好的價值,它們的存在原不是為了懲罰什麼人,而是為了造福於人,使人過一種有意義的生活。光照進人的心,心被精神之光照亮了,人就有了一個靈魂。有的人拒絕光,心始終是黑暗的,活了一世而未嘗有靈魂。用不著上帝來另加審判,這本身即已是最可怕的懲罰了。

    一切偉大的精神創造都是光來到世上的證據。當一個人自己從事創造的時候,或者沉醉在既有的偉大精神作品中的時候,他會最真切地感覺到,光明已經降臨,此中的喜樂是人世間任何別的事情不能比擬的。讀好的書籍,聽好的音樂,我們都會由衷地感到,生而為人是多麼幸運。倘若因為客觀的限制,一個人無緣有這樣的體驗,那無疑是極大的不幸。倘若因為內在的蒙昧,一個人拒絕這樣的享受,那就是真正的懲罰了。偉大的作品已經在那裡,卻視而不見,偏把光陰消磨在源源不斷的垃圾產品中,你不能說這不是懲罰。有一些發了大財的人,他們當然有錢去周遊世界啦,可是到了國外,對當地的自然和文化景觀毫無興趣,惟一熱中的是購物和逛紅燈區,你不能說他們不是一些遭了判決的可悲的人。

    人心中的正義感和道德感也是光來到世上的證據。不管世道如何,世上善良人總歸是多數,他們心中最基本的做人準則是任何世風也摧毀不了。這準則是人心中不熄的光明,凡感覺到這光明的人都知道它的珍貴,因為它是人的尊嚴的來源,倘若它熄滅了,人就不復是人了。世上的確有那樣的惡人,心中的光幾乎或已經完全熄滅,處世做事不再講最基本的做人準則。他們不相信基督教的末日審判之說,也可能逃脫塵世上的法律審判,但是,在他們的有生之年,他們每時每刻都逃不脫耶穌說的那一種審判。耶穌的這一句話像是對他們說的:「你裡頭的光若熄滅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活著而感受不到一絲一毫做人的光榮,你不能說這不是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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