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何必名校 文 / 周國平自選集
現在的家長都非常在乎把自己的孩子送進名校,往往為此煞費苦心,破費萬金。人們普遍相信,只要從幼兒園開始,到小學、中學、大學,一路都上名牌,孩子就一定前程輝煌,否則便不免前途黯淡。據我的經驗,事情決非這樣絕對。我高中讀上海中學,大學讀北京大學,當然都是名校,但是,小學和初中就全然不沾名校的邊了。我讀的紫金小學在上海老城區一條狹小的石子路上,入讀時還是私營的,快畢業時才轉為公立。初中讀的是上海市成都中學,因位於成都北路上而得名。
記得在被成都中學錄取後,我帶我小學裡最要好的同班同學黃萬春去探究竟。因為尚未開學,校門關著,我們只能隔著竹籬笆牆朝裡窺看,能隱約看見操場和校舍一角。看了一會兒,我倆相視歎道:真大啊!比起鴿籠般的紫金小學,當然大多了。當時黃萬春家已決定遷居香港,所以他沒有在上海報考初中。他用羨慕的眼光望著我,使我心中頓時充滿自豪。我壓根兒沒有去想,這所學校實在是上海千百所中學裡的一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學校。
我入初中時剛滿十一歲,還在貪玩的年齡。那時候,我家才從老城區搬到人民廣場西南角的一個大院子裡。院子很大,除了幾棟二層小洋樓外,還蓋了許多茅屋。人民廣場的前身是賽馬場,那幾棟小洋樓是賽馬場老闆的財產。解放後,這位老闆的財產被剝奪,現在寄居在其中一棟樓裡,而我家則成了他的新鄰居。那些茅屋是真正的貧民窟,居住的人家大抵是上海人所說的江北佬,從江蘇北部流落到上海的。不過,也有一些江北佬住進了樓房。院子裡孩子很多,根據住樓房還是住茅房分成了兩撥,在住樓房的孩子眼裡,住茅房的孩子是野孩子。好玩的是,在我入住後不久,我便成了住樓房的孩子的頭兒。
我這一生沒有當過官,也不想當官,然而,在那個頑童時代,我似乎顯示了一種組織的能力。我把孩子們集中起來,宣佈建立了一個組織,名稱很沒有想像力,叫紅星組,後來大躍進開始,又趕時髦改為躍進組。組內設常務委員會,我和另五個年齡與我相仿的大孩子為其成員,其中有二人是江北佬的孩子,我當仁不讓地做了主任。我這個主任當得很認真,經常在我家召開會議,每一次會議都有議題並且寫紀要。我們所討論的問題當然是怎麼玩,怎麼玩得更好。玩需要經費,我想出了一個法子。有一個擺攤的老頭,出售孩子們感興趣的各種小玩意兒,其中有一種名叫天牛的昆蟲。於是,我發動我的部下到樹林裡捕捉天牛,以半價賣給這個老頭。就用這樣籌集的錢,我們買了象棋之類的玩具,有了一點兒集體財產。我還買了紙張材料,做了一批紙質的軍官帽和肩章領章,把我的隊伍裝備起來。我們常常全副行頭地在屋邊的空地上遊戲,派幾個戴紙橄欖帽的拖鼻涕的兵站崗,好不威風。這種情形引起了那些野孩子的嫉妒,有一天,我們發現,他們排著隊,喊著」打倒和尚道士「的口號,在我們的遊戲地點附近遊行。我方骨幹中有兩兄弟,和尚道士是他倆的綽號。衝突是避免不了的了,一次他們遊行時,我們捉住了一個落伍者,從他身上搜出一張手寫的證件,寫著」取締和尚道士協會「的字樣。形勢緊張了一些天,我不喜歡這種敵對的局面,便出面和他們談判,提議互不侵犯,很容易就達成了和解。
我家住在那個大院子裡的時間並不長。上初三時,人民廣場擴建和整修,那個大院子被拆掉了,我們只得又搬家。現在回想起來,那兩年半是我少年時代玩得最快活的日子。那時候,人民廣場一帶還很有野趣,到處雜草叢生。在我家對面,橫穿廣場,是人民公園。我們這些孩子完全不必買門票,因為我們知道公園圍牆的什麼位置有一個洞,可以讓我們的身體自由地穿越。夏天的夜晚,我常常和夥伴們進到公園裡,小心撥開草叢,用手電筒的燈光鎮住蟋蟀,然後滿載而歸。在那個年代,即使像上海這樣大城市裡的孩子也能夠玩鄉下孩子的遊戲,比如鬥蟋蟀和養蠶。我也是養蠶的愛好者,每年季節一到,小攤上便有幼蠶供應,我就買一些養在紙盒裡。伺弄蠶寶寶,給它們換新鮮的桑葉,看著它們一點點長大,身體逐漸透亮,用稻草搭一座小山,看它們爬上去吐絲作繭,在這過程中,真是每天都有驚喜,其樂無窮。
我想說的是,一個上初中的孩子,他的職責絕對不是專門做功課,玩理應是他的重要的生活內容。倘若現在我回憶我的初中時光,只能記起我如何用功學習,從來不曾快活地玩過,我該覺得自己有一個多麼不幸的少年時代。當然,同時我也是愛讀書的,在別的文章中我已經吹噓過自己在這方面的事跡了,例如拿到小學升初中的准考證後,我立即奔上海圖書館而去,因為這個證件是允許進那裡的最低資格證件,又例如在家搬到離學校較遠的地方後,我寧願步行上學,省下車費來買書。孩子的天性一是愛玩,二是富有好奇心和求知慾,我慶幸我這兩種天性在初中時代都沒有受到壓制。讓我斗膽說一句狂話:一個孩子如果他的素質足夠好,那麼,只要你不去壓制他的天性,不管他上不上名校,他將來都一定會有出息的。現在我自己有了孩子,在她到了上學的年齡以後,我想我不會太看重她能否進入名校,我要努力做到的是,不管她上怎樣的學校,務必讓她有一個幸福自由的童年和少年時代,保護她的天性不被今日的教育體制損害。
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