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博爾赫斯文集

正文 殺人不眨眼的比爾哈里根 文 / 博爾赫斯

    亞利桑那的土地比任何地方都更壯闊:亞利桑那和新墨西哥州的土地底下的金銀礦藏遐邇聞名,雄偉的高原莽蒼溟濛、色彩炫目,被猛禽叼光皮肉的動物骨架白得發亮。那些土地上還有"小子"比來的形象:坐在馬背上紋絲不動的騎手,追命的槍聲驚擾沙漠、玩魔術似的老遠發出不可見的、致人死命的子彈的青年人。

    金屬礦脈縱橫交錯的沙漠荒涼而閃爍發光。二十一歲就送命的、幾乎還是孩子的比來為人所不齒,他欠了二十一條人命——"墨西哥人還不計在內"。

    早年

    那個日後成為威鎮一方的"小子"比來的人於1859年出生在紐約一個大雜院的地下室。據說他母親是個子女眾多的愛爾蘭女人,但他在黑人中間長大。混雜在那些散發汗臭、頭髮鬈曲的黑孩子中間,滿臉雀斑、一頭紅髮的比來顯得鶴立雞群。他為自己是白人而自豪;但他也贏弱、撒野、下流。十二歲時,他加入了在下水道系統活動的"沼澤天使"幫。

    在散發霧氣和焦糊味的夜晚,他們從惡臭的下水道迷宮裡出來,尾隨著一個德國水手,當頭一棒把他打昏,連內衣都扒得精光,然後回到下水道。他們的頭目是一個頭髮花白的黑人,加斯·豪澤·喬納斯,在給賽馬投毒方面也小有名氣。

    有時候,河邊一座東倒西歪的房子的頂樓上,有個女人朝過路人頭上倒下一桶爐灰。那人手忙腳亂,嗆得喘不過氣。"沼澤天使"們立刻蜂擁而上,把他拖到一個地下室門口,搶光他的衣物。

    那就是比爾·哈里根,也就是未來的"小子"比來的學徒時期,他對劇院演出不無好感;他喜歡看牛仔的鬧劇(也許並沒有預先感到那是他命運的象徵和含義)。

    到西部去!

    如果說紐約波威裡街擁擠的小劇院(那裡演出稍有延誤,觀眾就要起哄)大量上演騎手和打槍的鬧劇,最簡單的原因就是當時美國掀起了西部熱。西方地平線那面是內華達和加利福尼亞州的黃金。西方地平線那面是大片可供採伐的雪松樹林,臉龐巨大、表情冷漠的美洲野牛,大禮帽和摩門教主布裡格姆·楊的三妻四妾,紅種人的神秘的儀式和憤怒,茫無涯際的沙漠,像海洋一樣,接近時會使人心跳加速的熱土。西部在召喚。那些年來,一種有節奏的聲息始終在迴盪:成千上萬的美國人佔據西部的聲息。1872年,早就躍躍欲試的比爾·哈里根逃出監獄,參加了到西部去的行列。

    一個墨西哥人的毀滅

    歷史像電影導演一樣按不連貫的場景進展,現在把場景安排在像公海一般力量無邊的沙漠中間一家危險的酒店裡。時間是1873年一個不平靜的夜晚;確切的地點是新墨西哥州豎樁平原。土地平整得幾乎不自然,而雲層錯落的天空經過暴風雨的撕碎和月光的映托,卻滿是拆裂的溝壑和峻峨的山嶺。地上有一具牛的頭顱骨,暗處傳來郊狼的嗥叫和眼睛的綠光,酒店斜長的燈光下影影綽綽可以看到幾匹高頭大馬。酒店裡面,勞累而壯實的男人們用胳臂肘支在唯一的櫃檯上,喝著惹是生非的烈酒,炫示有鷹和蛇圖案的墨西哥大銀元。一個喝醉的人無動於衷地唱著歌,有幾個人講的語言帶許多嘶嘶的聲音,那準是西班牙語,講西班牙語的人在這裡是遭到輕視的。比爾·哈里根,從大雜院來的紅毛耗子,在喝酒的人中間。他已經喝了兩杯燒酒,也許因為身邊一文不剩了,還想要一杯。那些沙漠裡的人使他吃驚。他們顯得那麼剽悍,暴烈,高興,善於擺佈野性的牲口和高頭大馬,叫人恨得牙癢。店裡突然一片肅靜,只有那個喝醉的人還忘乎所以地在瞎唱。一個墨西哥人走了進來,身體壯實得像牛,臉相像印第安人。頭上戴著一頂大得出奇的帽子,腰際兩邊各插一枝手槍。他用生硬的英語向所有在喝酒的婊子養的美國佬道了晚安。誰都不敢搭腔。比爾問身邊的人來者是誰,人們害怕地悄聲說那是奇瓦瓦來的貝利薩裡奧·維利亞格蘭。突然一聲槍響。比爾在一排比他高大的人身後朝那不速之客開了槍。維利亞格蘭手裡的酒杯先掉到地上;接著整個人也倒了下去。那人當場氣絕,不需要再補第二槍。比爾看也不看那個威風凜凜的死者,繼續談話:"是嗎?我可是紐約來的比爾·哈里根。"那個醉鬼還在自得其樂地唱歌。

    精彩的結局已經可以預料。比爾同大家握手,接受別人的奉承、歡呼和敬他的威士忌酒。有人提醒他手槍上還沒有記號,應該刻一道線表明維利亞格蘭死在他槍下。"小子"比來收下那人遞給他的小刀,說道:"墨西哥人不值得記數。"這似乎還不夠。當天夜裡,比爾把他的毯子鋪在屍體旁邊,故作驚人地睡到第二天天亮。

    為殺人而殺人

    憑這一槍,"英雄小子"比來(當時只有十四歲)應運而生,逃犯比爾。哈里根就此消失。那個出沒於下水道、專打問棍的小伙子一躍而成邊境好漢。他成了騎手;學會了像懷俄明或者得克薩斯的牛仔那樣筆挺地坐在馬鞍上,而不像俄勒岡或者加利福尼亞的牛仔那樣身體往後傾。他根本沒有達到傳說中的形象,只是逐漸接近而已。紐約小流氓的痕跡在牛仔身上依然存在;原先對黑人的憎恨現在轉移到了墨西哥人身上,但是他臨死前說的話卻是用西班牙語說的詛咒話。他學會了趕牲口人的流浪生活的本領,也學會了更困難的指揮人的本領;兩者幫助他成了一個偷盜牲口的好手。有時候,吉他和墨西哥的妓院對他也頗有吸引力。

    他晚上難以入睡,聚眾縱酒狂歡,往往一連四天四夜。只要扣扳機的手指還有準頭,他就是這一帶邊境最受敬畏(並且也許是最孤獨、最微不足道)的人。他的朋友加雷特,也就是日後殺他的郡長,有一次對他說:"我經常練射擊,槍殺野牛。""我射擊練得比你更經常,我槍殺的是人。"他平靜地回道,細節已無從查考了。但是我們知道,他欠下二十一條人命——"墨西哥人還不計在內"。在危險萬分的七年中間,他全憑勇氣才混了過來。

    1880年7月25日晚上,"小子"比來騎著他的花馬飛快地穿過薩姆納堡唯一的大街。天氣悶熱,家家戶戶還沒有點燈;加雷特郡長坐在迴廊上一張帆布椅子上,拔出左輪手槍,一顆子彈射進比來肚子。花馬繼續飛奔;騎手倒在泥土街道上。加雷特又開了一槍。居民們知道受傷的是"小於"比來,把窗戶關得嚴嚴的。比來不停地詛咒,很長時間沒有嚥氣。第二天太陽升得相當高了,人們小心翼翼走近去,拿掉他的武器;那人已經死了。他們注意到他那種死人通常都有的、可笑而無用的神情。

    人們替他刮了臉,給他穿上買來的現成衣服,把他放在一家最大的商店的櫥窗裡,供吃驚的人們觀看取笑。

    方圓幾里路內,人們騎馬或駕雙輪馬車前來觀看。第三天,屍體開始敗壞,不得不給他臉上化妝。第四天,人們興高采烈把他埋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