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阿難:我的印度之行

正文 第八章 文 / 虹影

    我明白我面臨一個十字路口:我可以走向重大突破,取得成功,也可以走進這個那個死胡同——的確是「死」胡同:挑錯一個方向,可能就是死亡之路。可十字路口本身,包括路口中間,卻是我有生以來最大的誘惑,最大的挑戰。

    是的,各種跡象都在指向這個誘惑。

    蘇菲發現了她的身世,已經如此震動。她認為阿難也在尋找他自己的身世,「找出來會要了他的命。」這話什麼意思?難道蘇菲知道一些阿難的今世甚至前世的秘密?「要命」的秘密?她為什麼不告訴我?當然,即使我當面責問,她也會說,只是她的猜想。我只能把她的猜想當作實在的危險,以防萬一,還是應該的。

    辛格上校不約而同出現在各種人提供的線索中:蘇菲,茅林,包括那個偶然遇見的加爾格答護士小姐,都指向婆羅尼斯的辛格上校。這是我的一個大勝利,因為我沒有讓任何一人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反而我使他們提供信息,互相印證。身處一個神秘的異國,我不能盲目地跟著異國神靈走。「願那征服者,皆與我同行,去除諸敗壞。我今已征服,所有之惡習。你可當知,我即征服者。」好像是什麼長老的偈,突然鑽入我的腦海裡。

    「太理性,太理性的!」我記得一個評論家曾經如此「讚美」我的小說。他說得很對,非常對,對得危險。我從事的生涯迫使我不能靠神秘靈感思索,更不能盲目行動。雖然我喜歡感覺之美,感官享受。我的小說充滿了感性的流淌,感覺的噴發。我的讀者喜歡這一點,所以我給他們感官的一切放縱,讓他們過一次又一次慾望之癮。只有那個評論家才看出玄機,辨出肉感後的骨架,肌中之理。因此,我不能鼓勵他自以為是的聰明勁兒,我得讓他明白我的「仇恨」,他以後就再也不會評論我的小說了。

    不過這個時候,我倒很想聽聽他的意見。

    憑著地圖,我很快就順著巷子走到恆河邊。經過昨晚到過的那家日本人開的旅館,跨進門檻一問,還是沒有空位,店主說,「住宿情況只會更緊張。」

    在辛格上校不講出我要知道的一切之前,我就厚著臉皮住在他宮殿般的家裡。但是,我不必呆在家裡——我料到他不會自動回來。

    多年修道的辛格,應當喜馬拉雅崩於面前而不形於色。但是他看見我的那一剎那,那種興奮的眼光:我能肯定他的心沒有能完全擺脫世間俗事,至少某些他不想記住的往事,至今藏在他的心中。

    他家中那幾張照片!——如果他想忘卻,早就把照片收藏起來;如果他想瞞我,也能迅速取下。但是他不。那麼,至少他不拒絕讓我看到可能的線索。此刻,他是有意賣乖,知道我要什麼,可能也願意告訴,但是先懸著我。到他選定的時間才對我說。可能為了避免我強迫他立即說明,索性又遁世苦修去了。這種人是無法找到的,除非他有意讓我找到。

    苦苦思索之後,我依然不知道應當朝什麼方向走下去,下一步如何行動。

    我記得茅林說的話:「到了關鍵時刻,可以再聯繫。」現在是否已經到了關鍵時刻?不至於。我當然不會忘記我的目標是找到阿難,不能直接達到目標,迂迴是我的特長。耐心有必要的,也會有獎賞的。蘇菲表現出精神近乎垮掉的樣子,只是催我。但是我不必按她的時間表行事。她讓我寫的印度之行的書,離高潮還早著,我應當悠著點。

    隨便走走,很可能會撞上我要的東西。因為整個世界都到了這裡。這個城市有十萬人擁入,乘船於恆河上,在阿拉哈巴德,至少有幾百萬人聚集。雖然大部分人滌罪後就幸福地回去,也有人流連忘返,等著最高潮,最神聖的那天,一場大沐浴——據說能洗淨幾次輪迴的罪孽。

    古城有一百多座河階平台,這個下午能走多少算多少。我沿著河岸走上來,站在石階上望下去,正值旱季,恆河水位不高,河面依然極寬,起碼比我昨天在暮色裡的感覺寬得多。不用選擇,每一處都是上好的照片,只需拍就是了。

    可惜我的相機忘在德裡的旅館,發現時已上了火車,那陣子本沒有衝動拍照。當時我想,如果實在要拍照,就買一個一次相機,弄幾幅風景作留念就行。這會兒我卻有點後悔,要折回街上還不一定有賣的。

    那麼就用雙手扣成一個方框,放在左眼上,右眼瞇上。河邊人頭擁簇,好像別的國家足球場的情景,只是沒有那種大聲喧騰狂呼亂叫。我不需要看每一張臉,我要找的那雙眼睛閃光是特殊的。

    當地警察局的高音喇叭,有時候發出聲音,好像在宣讀什麼注意事項。但是也沒有聲色俱厲,為了尊敬梵天諸神,警察也只好外鬆內緊。但是我看不到明顯的警備。我知道印度政府增派了幾萬警察,怕這麼大的人群出事。哪怕不用怕犯罪,也得防止疾病,防止意外,防備不敬神的人搗亂。為阻止人們走進深水區,主要沐浴地段,都用浮標劃出了最遠允許距離。

    岸上打坐做精神準備的,入河沐浴的人多起來,一群一群的人在站立在水中,向東方朝拜後便浸入河水沐浴,男的只穿短褲,或遮一塊布,那些苦行「聖人」,平時就幾乎不穿衣服,此時當然裸身入水。

    相反,女的穿了衣服入水,躲在水中把衣服解開。所以觀眾只能想像水中的半裸身體,要偷窺都不可能。據說警察的任務之一,就是逮捕膽敢穿兩片式泳裝下水的女人。這個任務其實不難,只有外國女遊客才膽敢做這種事,盯住他們就行,況且每個旅館都有告示,將處以徒刑。

    有遊客舉著長鏡頭相機拍沐浴過程,兩個當地人模樣的中年男子一前一後走過來,攔住遊客,說他偷拍沒穿衣服的印度教徒,要告他。遊客說不知道,打算給些錢了事。殊不知兩人嫌錢少。遊客一氣之下理直氣壯要拉兩人到附近警察局討個公道。兩人一聽就跑掉,圍觀的人也散了。

    既要滌罪,又要有文明人的遮掩,這是特別麻煩的事。我想古代的印度人或許並無此難題。房子建在水裡,顏色鮮艷,有粉紅有深綠淺綠,橙黃的神的塑像造型奇妙,大都強調肢體美,性感,乳房碩大,印地文彎彎扭扭,呈現著詩意的圖案,搶眼得很。

    現代人都有這個虛偽的麻煩——只有南丫島的阿難與蘇菲,可以到藍天大海中去,取回神給他們生來俱有的自由自在。

    這個突然的聯想,使我心旌搖蕩,我覺得自己不應當有此類不虔誠的胡思亂想。因此我眼光漸漸離開河岸,望向沿河岸而建的寺廟。我特別喜歡那些寡婦守節樓——真羨慕她們有自己清靜的居所。那窮人的待死房也是好去處:預先嘗嘗墳墓的滋味。

    我已經走到城市邊緣地區。面前的一坡石階上,小攤撐著傘,許多是架在河水裡,圍了一圈人,也站在河水裡。對岸多是泥灘,很荒,像中國農村,有幾個人影在動。如果不是印度人的說話聲和臉型皮膚,我真以為一不走神回到家鄉山城。命運永遠有它的不可思議和秘密,我總是能在一個陌生之地發現其和自己喜愛的城市相同點。

    這兒一切都自然,除了窮一點,老百姓挖空心思,想掙旅遊者的錢,好像不存在其它罪惡,看不見人打架爭鬥。印度人不喝酒,啤酒就算厲害的,有人悄悄問,「要啤酒嗎?」神色和聲調帶著犯罪感,就跟別的地方問你是否要海洛因一樣。

    記得住宿泰姬陵的那夜,我正在上網,旅館房間外有人敲門。那已經是半夜了,我嚇了一跳。走到門口,不敢開門,謹慎地看著門孔,是一個男人,門孔把臉放得很大。我側立著身子,靠在門後的牆問,「誰呀?」

    門外的人說,「要不要白蘭地?」

    我說,「謝謝,不要。」

    那人又問,「要不要葡萄酒?」

    我猶豫了,我正想有這東西多好。但摸不弄來路,如果被人放了毒或放了蠱怎麼辦?我連靠門都不願意,生怕門外的人對準門開槍,那我就死定了,電影裡經常是這麼一個兇殺場面。

    一個人在外,只得小心。想想,我只好忍痛割愛了,忙說不要。

    那天不要酒是對的,這陣也不想要。怕喝了酒忘了事。到印度,我可能就把酒給戒了,像很久以前戒香煙一樣不知不覺,沒有有意為之,反而做到了。

    石階上端攤位是酸奶,一桶一桶放在傘下,橘紅的陶桶,小桌上擺著粗糙的小陶碗,是成都詩人朋友開的仿古香饌廚餐館那種,也是用木勺舀一勺潔白的酸奶,盛入陶碗裡,少女之純白和少年的糙紅正好調成是愛情的色彩。鐵鍋翻開漲的牛奶,香氣溢開,上面飄浮著一層奶衣。我打破不隨便吃街上食物的自我約束,掏出錢來買一杯,坐在石階上,注視著石階下的恆河,感覺就坐在家鄉碼頭的石階上。

    陽光到了最好的時候。

    我走下石階,河邊的人群裡,有一個頭上套紅色花環的女人,非常惹眼。我不顧腳在冷水裡會抽筋的危險,下到河水裡。她的花環像頂帽子,而別人的花環一大長串掛在胸前,她的個子高出河水裡的人,一頭長髮深黑,披在肩上。在肚臍處繫了一條朱色短布,像是寺廟裡的僧袍,不過上半身未穿上,雙胸裸著。她轉過臉來,我一下呆住,因為她明顯向我遞眼神。這點我當然不會弄錯,我能讀出眼神,就像別人解開密碼。那女人從水裡跨上來,把身上的布重新再纏了一下,遮住了她的乳房。我走向她,馬上明白這是德裡那個女護士,那個阿難的崇拜者,能背得出阿難歌曲的歌迷,讓我到婆羅尼斯來找阿難的指路人。

    她一步跨三級石階,避開我似的,身後跟著兩個短打扮的精悍小伙子。

    她將插在腰上的墨鏡取下,戴上,加快腳下步子。

    我想也沒有想就追了上去:我怎麼能上這樣的當!我早就應當明白:異國他鄉,就別想巧合。凡是巧合,多半落進算計。

    想到這裡,我幾乎要對自己怒吼起來。我正拐過巷子,向上爬坡,卻發現有一人緊緊跟著我。就在這時,我又看見那三人奔上了石階。後面出現了一個盯我的人,我對這種事情很敏感,馬上就會發現。哪怕他與其他人一模一樣,而且小心翼翼,總在我回頭前閃到一邊去。

    但是我心裡一緊張,差一點丟了追的人。我們在婆羅尼斯迷宮的巷子繞著圈,一會在河邊一會兒到街上,他們走得快,走得熟悉,走得沉著。他們的衣服鬆弛,我穿著印度服裝,又是拖鞋,就礙手礙腳。終於無法再看見那批人,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遠近寺廟響著樂聲,混和著教徒的誦經聲,像是從一處處河邊沐浴的人那兒傳來。

    男女老少似乎都喜歡坐在路邊地上,坐在地上的人神情都滿足而快樂,印度少年的眼睛特別清亮,很迷人。賣檳榔鮮花,按摩,請人理鬍鬚,修臉面,佈施金錢給乞丐。奇怪,就在我一閃神之際,他們不見我視線裡了。

    我拿出地圖一查,我在馬尼卡尼卡的河階平台。

    這兒的火葬場,屍體先用布包裹起來,男的用白布,女的用紅布。然後放在竹製擔架上,從不同的巷子和弄堂抬來。石階上堆積著無以數計的木材,旁邊有一個巨大的磅秤。每一根木頭都要過秤,以便精確計算火葬費用。工人們有經驗地將木材堆疊在屍體上,由親近的人點著葬火。沒有人哭,因為是葬禮儀式公開,每個人都可以觀看,有的人在岸上看,有的人在船上看,死亡就是日常生活的一件普通的事。一邊是死亡,一邊是沐浴淨身,上面是烈火,下面是聖水。

    我渾身汗淋淋,累得乾脆坐在石階上。火焰燃燒的聲音轟轟響,一陣風吹過,熱乎乎,像有骨灰扑打在臉頰上。我心裡生氣,一直跟著那三個人,怎麼突然從視線裡溜掉,盯我的人,怎麼可能放過我?明顯她們要找我,而不是我要找她們!

    那麼我應該趁此機會溜掉。

    小渡口,船夫站在船舷上,拿著長長的竹槳,還有些人蹲在岸上,無所事事。船夫不斷地吆喝,「要開船了!」跳上小船的人中沒有。這一段河水渾濁,但河水就在房子門邊,「上船,上船」,生意拉到我了。我一聲不響就跟著下了河岸邊,上了小船。

    就在這個時候,我身後響起腳步聲,跟著人就到了船上,到了跟前。那個自稱護士的年輕女人消失了,我看出原先在她身邊的兩個人,以及追我的人,已經圍攏上來。

    「中國女人」,那個跟蹤的人說話了。「我們談談好嗎?」他彬彬有禮,但是船夫馬上明白他們是什麼人,馬上消失了,實際上我們周圍的人全部都消失了。

    我被一連串不同的人連續審問,問的問題莫名其妙:名字,假名,真名,筆名,地址,電話,工作地點,教育,父母,來印度目的,與什麼人接觸過,到過什麼地方,現在住在何處。我對此當然不會驚惶,也不會拒絕回答。我的回答他們相信不相信,就不是我的事了。他們反覆問這種事,是想抓住我前後不一的破綻。這也未免太小兒科,我應付自如。

    房間算得上大,窗口也不小,可還是亮著一盞長日光燈。地方很像肯頓門區,雖然他們的吉普車在路上繞著圈,我仍然有點方向感。

    沒多久換上那個追我的人,粗腰,但鼻子生得又直又大。他直截了當,問我「阿難是什麼人?」

    我早明白他們會問:那個女人跟這些人一夥。我反過來問:「你們是什麼人?你先說清這個問題。」

    看來他是負責人,已經看出我不是個容易嚇倒的角色。於是他說:「我們是國際刑警組織,與貴國有合作關係。」

    這也是我早料到的。我說:「對不起,這與我無關。我只是一個中國作家,來採訪大壺節,順便打聽一個唱歌的朋友。你們無權拘禁我審問我。」

    「談不上拘禁審問」,他說。「我們是合作夥伴關係。」他打個手勢,外面送進兩杯剛擠好的菠蘿飲料。我跑累了,實在是恰到好處,我接過一杯。「當然,這是在你沒有觸犯我國法律的情況下。」

    「請問我犯了什麼法?」

    「這正是我們要談的內容,也就是我們勸你合作的原因。」

    看見我一口氣狂飲掉菠蘿汁,他把那杯沒有動過的菠蘿汁推給我,還說,「過一會兒,我們上這裡最好的餐館,算是我們局裡的一點敬意。」

    我喝得噎氣,沒法說同意不同意,說也沒用:對於軟硬兼施,我只能裝聾作啞。他繼續問:「蘇菲,香港傳媒界女老伴,為什麼對阿難如此感興趣,特地派你來找?」

    「對不起,我不認識什麼蘇菲?哪個國家的人?澳大利亞人?」

    那男人看看手錶,大概明白跟我磨沒有用。就啪的一聲按上了桌上的電腦屏幕,上面立即跳出阿難的照片:蘇菲傳過來的那張。

    看見我臉上毫無表情,他打了幾下鍵盤,立即跳到蘇菲給我的信。

    我一下子跳起來:這些壞蛋把我的筆記本電腦整個兒下載過來。他們肯定一路截了我的電話和電子信。不對,他們進了辛格的房子搜查遍了。我的電腦留在辛格家裡,而且是打開的,也就是說,不需要密碼就看到一切,下載一切。我真是太愚蠢,太不防備,以為這個國家的人,真像幼兒園的孩子一樣天真無邪!

    看到我臉漲得通紅,這個人得意地笑了。

    「現在可以說了吧!」

    「說什麼?電子信是隱私,你們才違法。蘇菲是我的朋友,她也認識阿難。她關心我這次旅行,因為我是她的報紙的作者。」

    「不那麼簡單吧!還是說出來為好。」

    「你們的中文譯者看得懂我所有的信,還要我說什麼?」

    「信裡沒有寫的事?」

    「我不明白,你何妨告訴我?」

    我開始覺得餓了,而且餓得很難受:畢竟這一天事情太多。我幾乎要抗議了:讓我吃晚飯吧,你們輪流吃,虐待我這個外國客人,很不人道。

    我正要說話,有人在外面說了什麼,只有他的座位上能聽清,我聽見也不懂印地語。他站了起來,把門打開,恭恭敬敬地請我走出訊問室。隔了兩個空房間,就是一間像機場貴賓室一樣的房間。那裡坐著一個東亞人,西裝領帶筆挺,旁邊有個拖包,好像真是飛機場。

    我幾乎要覺得這個場面好笑了,才看見那個已經在與這個印度人握手的東亞人,不是別人,就是茅林。

    茅林沒有轉過臉來與我握手,只是與印度人說了兩句,就拖了包,遞眼神示意我跟著他走,那個印度警官倒是很客氣地說:「小姐,希望不久我們有機會再見,我們做東。」

    我對他伸出的手瞅也不瞅,自顧自走出去。我心裡正在七上八下,明白這些印度警察給我捅了大漏子。他如果攔我,我會給他當面一拳。

    我們走到外面,也沒有說話。他招呼了一輛出租車,我們搭上車,還是沒有說話。我們進了一家飯店,依然沒有說話。他不說話,我也不願意說。明顯他為我的事而來,說不定昨天通知,他今晨趕飛機到德裡或加爾格答,然後轉印度國內航線趕過來。

    我不知道印度警方說了什麼,給我什麼罪名?也許根本就沒有罪名,不過是想在中方代表沒有到達之前,從我嘴裡打聽出任何有用的情報。我沒有給他們提供任何有用的東西,所以我也不想說話。但是我的電腦是被他們看了,所有的地址都拿去了,可能就是在上面發現茅林的地址,就直接聯繫上了。這是我理虧之處,所以我等著挨訓。

    飯店裡的人熱心地邀請我們進去坐,正好解了我們各懷心思不言說的尷尬。

    鞋,坐在臥墊上,喝著侍者端上的熱茶。茅林的英語,較以前進步很大,肯定比我用功,這點令我佩服。

    菜上來,不管是柯雷特還是歐姆雷特,不管是對折成半圓形的馬沙拉豆沙和清蒸米糕還是烤魚,味道變化不大,吃在嘴裡都差不多,八九離不了咖喱。老闆專門拿來兩副刀叉,照顧我們是外國人。我更願意用手,用心洗過的手比任何餐具乾淨。「印度風俗,左手擦屁股,右手管吃,」我故意挑茅林說話。茅林冷冷地說,「用哪隻手都不對,用筷子才稱得上吃飯。」

    一開腔之後,他似乎覺得不必再板著臉。接著他說起印度菜來。因為南部氣候炎熱,有許多來自非洲的移民,口味重,嗜好刺激性的食物,且是越刺激越好。相比南菜,北印度的人口味就清淡多了。

    我沒話找話,讓他說說咖喱。

    他看了我一眼,說:印度咖喱有十幾種,顏色也有好多種,比如黃色、橙色、淡黃色、橘紅色,口味也有幾種,辣的、不辣的,五味雜陳,色彩繽紛。形成咖喱的主要香料有胡荽粉,辣椒粉,小茴香粉,肉桂片,豆蔻,丁香及胡椒粒,還有椰汁,鬱金香粉等作為基本調味,再做其它風味的延伸變化。可做咖喱雞、咖喱牛奶、咖喱奶酪、咖喱蔬菜。他說,信不信?享受美味的印度菜有35%來自嗅覺,35%來自味覺,其餘30%來自視覺、聽覺和觸覺。

    我說,第一次聽見用這種科學方式說菜。

    這頓飯吃得沉悶,毫無滋味。沒有吃完,菜剩下一半。侍者端來溫熱的檸檬水,讓我們洗手去油。一小盤香料和冰糖。我捻一小撮香料入口,細細咀嚼,滿口芳香,比口香泡泡糖清爽。我讓茅林也試試,他不願意,說受不了,咖喱少吃還行,吃多了受不了,應該找家中國餐館吃飯,反正他也沒有入鄉隨俗,穿印度傳統服裝。他態度曖昧,而且酸酸的,帶著譏諷和埋怨。

    等到兩個人都解了饑,我們對著一桌子的餐盤,無法再不說到正題。我知道茅林只會在電子信上抒情,當面說出的話,哪怕不是今天這樣的場合,也不會帶任何華麗辭藻。他是一個典型的新型技術官僚——如果你把文學也當作一種技術的話——效率極高,任何混亂局面,他一下子就能抓住要害。

    「好吧,說正題。這些印度人沒有找麻煩的理由。」

    我鬆了一口氣。我沒有任何錯處被抓住,沒有給國家帶來麻煩,這就好。

    「他們監視你,因為中國人太暴露——你更加惹眼。」

    我聳聳肩,我依然沒有任何錯。不過我開始回憶一路上,除了那個護士,還有多少人是偵探:火車上的兄弟?旅館裡敲門賣酒的人?是不是辛格上校本人也是警局探子?一想到落到別人羅網裡,還以為自由自在,我不由得對自己生氣了。

    「你讓我來的。我撤回去就是。」

    這下子茅林臉色鐵青。我這話,的確不應該對上司說。茅林盡量控制自己,慢慢說話:

    「但是他們與此事沒有直接利害關係,借合作的名義,想知道究竟,看看有什麼可以今後討價還價的地方,所以才在我到達之前拘禁你,算是給我一個面子,放我們的人。」

    這群卑鄙的傢伙!我生氣地說:「我什麼也沒有告訴他們。」

    「你也沒什麼可以告訴他們!」茅林接上嘴,語含諷刺。然後,他一字一板地說出他心裡肯定燜燒了很久的話:「局裡讓你處理這個案子,已經有六年了吧?多少次派你到香港,查阿難的蹤跡,你卻讓他跑了。」

    「沒有讓我逮捕他,我還能鎖住他的腿?我到現在還沒能見到此人。」我也開始生氣了。這案子束手束腳的地方實在太多。我幾次決定讓局裡另請高明,最好是茅林自己來做。但是都因為我與蘇菲處得太好,茅林主持的這個小組一定要把我留住。

    「好吧,你沒有明顯做錯的地方。」茅林鬆開一把,這是他當領導的技術。「但是不能讓他再跑了。這個案子到了下結論的時候;國內的賬,基本也有了個眉目;資金肯定轉到蘇菲所在的報業集團,可能從那裡又轉了出去相當部分。」

    「那還有什麼辦法?」

    「應當盡快把阿難逮捕,遞解回國。印度方面同意在我們通報後代行逮捕,這些手續我來處理,你不必問。」

    我很高興總算可以了結我六年的任務,這件事讓我幾乎沒法繼續我的「業餘愛好」,寫作。我問:「先得找到他。」

    「這是你的任務」。他看見我皺眉頭,又添加說:「看來這次可以按住他。辛格是他的親戚,究竟什麼親戚,尚不清楚。但是1950年是這個辛格送他到新德里我國大使館,說他是個中國孤兒,應送回國。這點從檔案裡查出來了。」

    「這不說明問題」。我抗議說。我不能把太少的信息作為根據。

    「但是印方似乎瞭解更多的情況,所以他們搜查辛格的房子。他的情婦怎麼說?」

    我皺了一下眉頭:我不喜歡這個詞。「蘇菲昨天起非常著急,說是發現自己是半英國人,非常感慨。」「什麼臭商人!知道她是半英國血統的人,難道她自己會不知道?」

    「我當然明白她是又放一點水給我。不過她懷疑,阿難一旦找出自己的身世,會受不了。阿難會有什麼身世呢?她可能還知道什麼,一股勁兒催我趕快行動。我今天就得向他匯報進展。」

    「好!著急了。」茅林拍了一下桌子,興奮起來。「她自己不敢來,怕被一網打盡!」

    「阿難的身世呢?要打聽嗎?」

    「我們對此人的身世不感興趣。」茅林說。大概是覺得太嚴厲了一些。「我們是抓他的現行經濟問題。」「不打聽,怎麼知道他的行蹤?」

    他想了一下,一字一板地說:「你的主要任務是逮捕阿難。其餘的事,服務於這個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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