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4、隱瞞真實身份 文 / 虹影
至於自己全部的真實身世,於堇覺得還是不告訴倪則仁為好。關於休伯特的事,她也盡可能不提,好像她根本不在乎那個美國人似的。倪則仁自然不把那個窮光蛋洋老頭當一回事,他知道,於堇從未住在寒酸的書店樓上,從小住學校。
她一直把自己和養父的世界,單獨劃出,這是一個獨立王國,任何人不得進入。她從小時候就感覺到休伯特貌似無志向的平淡生活,一味擺弄書本,後面隱藏著傲視俗人的精神生活。
她生命中只有他一個人,休伯特只是一個養父,情早就還了。於堇記起來了,她對倪則仁說這些肉麻的安慰話,是在一個清晨。那天鳥叫得清脆,倪則仁對她非常溫柔體貼,終於把那個洋古董從於堇的生活中劃掉,那天,倪則仁在男人與男人的較量中得勝。
那個清晨,有一種過去了一個世紀的感覺。真像上輩子的事。
一掉頭,於堇又看見照片上那張合影。她走過去拿起照片來仔細觀看。鏡框上也有一層灰,想用手摸去,卻忍住了。還是讓灰塵蓋在這對笑得幸福的男女臉上,比較合適。
仔細地查看床頭櫃,只有幾頁空白紙,五抽屜櫃子,還是裝著針線手絹桌布之類的東西。打開靠牆的大衣櫥,倪則仁的衣服一件不剩,而她的衣服都在,如走時一模一樣。
突然她的眼睛模糊了,嚇了她一跳。因為她根本沒有動感情。在一個並不想回來的房子裡,或許,悲傷會自動找上我。
真正和倪則仁分手,其實不是感情原因,也不是因為白雲裳夾在他們中間。說到底,倪則仁並不是一個花花公子,只是愛財如命,這點她無法過分抱怨。於堇沒有告訴過任何人,除了休伯特。她與倪則仁最終破裂是因為她發現了這個人的底細:他能過揮霍生活,甚至能投資電影生意,原來不是祖傳家產,那家產早就倒了,只剩下一個空架子,他的錢財來自為軍統經辦上海物資。
事情不得不說穿之後,倪則仁要於堇為軍統工作,尤其在八一三之後,富春一線成為物資交換的重要交通線,倪則仁獲利鉅萬,興奮異常,一定要於堇加入,幫助他倒賣,居間中飽,這才使於堇忍無可忍。
於堇走出自家房子,預感到這個男人是在自取殺身之禍。
那天,於堇回到四馬路的家,與休伯特談了很久,悔恨自己婚事孟浪,休伯特以前對這個男人的評論幾乎全都兌現了:這個男人本來就與她不是一類人。她不是不願為國家刺探情報,而是覺得借愛國名義,發國難財,實在太醜惡。
聽了這話,休伯特感到非常幸慰,他心裡早就明白,於堇不會為錢財出賣原則。於是休伯特告訴於堇他的間諜身份,並且建議於堇既然有正義感,那麼不妨為「乾淨」的機構--美國情報部門工作。於堇考慮了幾天,甚至一人在外灘落日下坐了許久,第一次仔細考慮自己的人生意義與世界大事。人生需要一個真正的意義:如果能將身後的混亂世界收拾一下,那她就該盡一份力。
在這個沾滿灰塵的臥室裡,她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慶幸,這選擇至少使她心安。她知道休伯特是絕對不會沾任何來路不明的錢。倒不是認為西方人個個潔身自好,而是休伯特這個人從來不把錢當作生活的一個內容,他經營舊書店,就是由於贏利微小,小到幾乎不能算賺錢。
於堇在房子裡東看看,西瞧瞧,彷彿這裡並不是她的家,而是屬於一個跟她毫不相干的人。每樣東西都熟悉,卻陌生。她無法相信,自己曾經在這兒生活過。
樓梯間的儲藏室裡,拉亮電燈,於堇看到一雙雨靴依然在放鞋子的一格,雨靴奶黃色,半長未及膝蓋。她彎下腰拿起來,到樓上臥室。取了幾樣自己喜歡的衣服,又把可能需要的東西,統統裝入了一個皮箱。
整個戰爭的勝負,幾百萬人幾千萬人的生命,全繫在她於堇一人身上。這是到達上海第一夜,休伯特對她說的話。雖然不是原話,卻就是這樣的意思--賭注現在押在她一人身上。
於堇提著箱子下樓。整幢房子空空蕩蕩,風聲從窗戶縫裡鑽入。沒有人住的房子如同鬼屋。就是在這下樓梯之際,於堇忽然看清了現在,也看清了以後,她把皮箱擱下,抓住樓梯的扶手,感到全身戰慄,自己能夠繼續活在這世上,一切都是神差鬼使。做間諜,就是與死神打交道。這次,她有信心從魔鬼的手指縫裡溜過去。
譚吶對她今天的請假,心裡一定氣惱之極,但是他沒有在電話裡多說,甚至語氣也沒有絲毫不耐煩。這個人的涵養,令她敬佩。
她看看手錶,時間好像還來得及,當即決定改變今天的日程。
心裡窩著火,譚吶對著台上喊:「最後一場再過一次!」他的話使台上的唱詩班全跑下了台。大多是半大孩子,演戲很難管,雖然他手下工作人員用了哨子。他走過去,對負責這個唱詩班的人說,「帶他們回去吧。」手下人馬上點頭,讓他們排成隊。
台上佈景改變。沒隔十分鐘,準備就緒,排練起最後一場:女主角在男主角病中幻想自己在與他跳舞。一男一女先是跳著狐步舞,四分之四,快步間隔慢步,爵士樂,有大量切分,音樂摩登,倒是可與紐約百老匯相比。譚吶未曾親眼目睹於堇的舞技,聽說她演電影《百樂門》時接受過專門訓練,舞藝國內第一,不僅姿勢優雅,而且腳步花妙敏捷,令人目不暇接。這點台上的片斷狐步應當不成問題。
很多人談到她在舞台上有抓魂之術,讓觀眾的眼光始終跟著她,男人女人都喜歡聽她的聲音,看她俏麗的臉。譚吶自己就是明星製造者,覺得繞在明星腦袋邊的光環,絕大多數都是氣泡。譚吶看過不止一部於堇的電影,卻獨獨漏過了《百樂門》。準備這部戲時,他專門借來那部電影的拷貝,仔細看每個鏡頭,使他原先的印象變成深信不疑:只有於堇能演好這齣戲。
但是她若是與男主角配合勉強,出不了真情,這整個戲的高潮就起不來。不行,無論如何得讓於堇盡早來排戲,早點進入角色。
她該清楚,這次這個戲,不是光能說台詞就行了,還有大量音樂舞蹈,能叫上海灘耳目一新。關於他給這個戲設計的種種新花招,報上已經真真假假透露不少,剛才助手說前幾場的票全部預訂完,但很多人要求愛藝劇團保證必須是於堇上場。
音樂重新響起,台上的兩個主角,明白自己只是在敷衍,自然上不了全部心思。譚吶明白,既然於堇已經到了上海,於堇不親自來排,一切都有以假充真的味道。
譚吶決定今日排練完就去國際飯店,親自去請於堇,他本來準備讓莫之因出馬做護花使者。莫之因這個人對付女人有耐心,而且似乎有的是時間,這樣起碼讓於堇感到他譚吶的誠意。不料莫之因無影無蹤,這小子本是每天會到他這裡上班報到似的,這兩天打了幾次電話,也釣不著這條魚。譚吶推推自己的眼鏡框,覺得有點奇怪。
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陷於愛情,二是從愛情中跌出。莫之因自命貌比潘安,追他的女人都是上海舞廳的名花,有一朵還是什麼銀行老闆的女公子。自吹吧。不過,聽說莫之因現在在外面說於堇欽佩他的作品,這話有點來者不善。不行,得親自去,不管碰壁不碰壁,他譚吶一定得把於堇這尊菩薩請到。
他叫,「停。」走上台去,把男主角叫到一邊,對他作了一些指示,要他準備好演對手戲的是於堇,不要馬虎,也不要怯場。他走開一陣就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