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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價值33塊錢的徒步旅行 文 / 九把刀

    1.

    該邊一直有個計畫,要作腳的旅行。

    這個關於腳的旅行計畫,預計從台北直下,走回我們共同的故鄉彰化。該邊在網路上這麼說的時候,大家都覺得很扯,只有我一個人覺得超屌,認為實踐性的價值很高,畢竟只是腳很酸的代價罷了,卻可以貫徹一件值得說嘴的事,體驗把腳飆到快報廢的極限感覺。

    但這件事一擱著,大概躺了有兩、三年之久都沒人提,直到該邊研究所畢業要去當兵的前一個禮拜,該邊才將地圖折好,套上最舒服的長褲,穿上破爛掉也不介意的鞋子,背了一個塞滿外套與內褲的大包包,在網路上預告的他徒步旅行即將開始,不過受到種種當兵時間上的限制,他只能走到新竹。但那已經是很了不起了。

    該邊出發前的那晚,他拎著筆記型電腦過來找我,要我幫他將電腦帶回彰化,好讓他少一個負擔。

    接過了電腦,我們一起吃焢肉飯,當作是餞行。

    「其實要不是後天我有個編劇會議要開,我很考慮跟你一起走。」我說。

    但還有一個不能成行的理由,就是我有坐骨神經痛,久坐或久站,椎間盤突出壓迫到神經,屁股、大腿跟小腿都會酸麻,起因於我長期賴在椅子上敲鍵盤的鳥病。為此我必須偶而起身走動,變換姿勢那樣。

    顯然我不適合旅行式的長途走路,怕拖累到夥伴,所以我更壓抑一塊走的念頭。

    「是喔?不如等一下把電腦放在你住的那邊,然後一起走啊!」該邊說。

    我怔了一下。

    「三分鐘內不要跟我說話,我想一下。」我隨即陷入苦思。

    突然決定加入這麼屌的事,應該只有更屌吧?

    「很屌麼?」我猶豫不決。

    「很屌!」該邊豎起大拇指。

    我住板橋,於是將電腦拿回我住處後,整理一下東西(牙刷,內褲,巧克力四條,感冒糖漿一罐),我們便從板橋走起,還買了台簡便的用完即棄型相機帶著。

    值得一提的是,在步出住處時我看見該邊的手上拿著根木棍,不免感到好笑。

    「打狗用的麼?又不是去登山。」我嗤之以鼻。

    「這是我從掃把上拆下來的,拿來防身。」該邊正經,耍了幾下棍子。

    我瞥眼瞧見牆腳的拖把。

    那是只夾著吸水橡膠的新式拖把,如果……

    海那個摩門特,我感覺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勾引我做出不正常的事。

    「會很屌。」該邊看穿了我的意圖。

    於是我扛起了莫名其妙的拖把,當作這場旅程的第一個註解。

    2.

    我們的計畫是這樣的,沿著最清晰的鐵軌路線走,到各個城鎮火車站買月台票紀念,自板橋走到樹林過夜,隔天一鼓作氣穿過山佳跟鶯歌,最後我停在桃園坐火車回台北,放該邊一人獨自走下去。

    八點四十五出發,九點到板橋火車站,該邊買了第一張月台票。

    我注意到自強號到桃園的票價是五十塊。

    「所以我們走到桃園,足足省下五十塊錢,應該想想該怎麼用這五十塊好好慶祝一下。」我說,將照相機放在柱子的突出上。

    「應該只能買便當吃吧。」該邊用棍子敲在照相機的按鈕上,拍下我們第一張合拍。

    旅程正式展開。

    我是個悲觀主義者,路也不認識我,我打心底一直認為走到樹林必定超晚的,但該邊很篤定必定可以在十二點以前趕到,大概是想用唬我的方式激起我的鬥志,但我一直是抱持著「突然興起這麼幹的念頭、然後摳摳鼻孔去做,一定超屌」的念頭下去支撐這趟旅程,所以越是疲憊越有意思。

    走著走著,來到了藝術大學前,我們將拖把跟木棍擺在校門口,任由裡頭年輕女孩的味道將我們吸引進去休息。

    這是個很漂亮很年輕的學校呢!原來大學的時候我也曾經如此幸福。

    我跟該邊坐在籃球場旁的不知名建築物下,階梯上坐滿了五花八門的女孩,由於太過眼花撩亂心花怒放花枝招展,我們只好專心猛盯著一個長得很像錢韋杉的女孩看。錢同學似乎在等人(在等我們麼?),一直抿嘴顧盼,後來一個不留神竟然憑空消失了,研判是靈異現象。

    吸飽年輕女孩的氣息,我們也補充好體力,於是繼續前進。我一邊走路一邊聽著ipod-mini,累的時候就抓起拖把當麥克風唱歌,當時的主題曲是皇后樂團那首「Iloveuloveuloveuloveuloveulove……」,亂有朝氣的。

    沿途不管是路邊攤或是便利商店或路人,都對我為什麼會拿一把拖把走路感到好奇,我也一直問該邊「喂!他們有沒有在看我!」只要該邊說有,我就覺得自己好神氣。

    我懂,是因為我幼稚的關係。我也很好奇我到了三十歲還會不會這個樣子,算一算只剩四年,這種幼稚的病恐怕還會繼續下去。

    3.

    其實在晚上趕路算是比較不累的,因為天氣涼爽,但黑漆漆的,實在怕鬼打牆迷路,有幾次都出現地圖無法詳述的困境,或走到前方一望無際漆黑的鬼地方。

    「你怎麼知道要走這條而不是那條?」我狐疑,越走越困。

    「……」該邊搔搔頭:「應該是啦。」

    「你要說"因為我走過"。」我建議,這樣最令人放心了。

    「對喔,因為我走過。」該邊同意。

    就如此定調了。

    以後要是我再問同一句話,該邊就如此答我,我也就摸摸鼻子。

    不過該邊挺有一套的,明明就是一張大比例尺的地圖,但他配合著指南針總是能夠找到堪稱正確的路,對我來說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如果以後我要養條新的狗,也要有這種附加功能的保證書。

    跨越一座大橋後,不多久就到了樹林,十一點半。走了三個小時,我很累了,很想立刻洗個熱水澡就睡覺,但該邊很想在火車站睡覺,畢竟是一種體驗。

    該邊之想住火車站,已到了一種偏執,執迷不悟,死胡同,欲罷不能的地步。一個人只要在某件事鑽牛角尖到了這個地步,就值得贏取別人的尊敬。

    我精神上同意,但被疲勞蠶食鯨吞的肉體可不這麼認為。

    「睡火車站,我就炸掉給你看!」我的大腿突然皺起眉頭。

    是的,我的腳需要伸直,需要好的睡眠品質養好明天直衝桃園的體力。

    「果我一個人的話,我可能不敢一個人睡火車站,所以趁你在的時候睡火車站體驗體驗,我一個人再去睡旅社。」這是該邊的論點。

    於是我們在夜市吃完熱豆花後,便開始觀察樹林火車站該怎麼睡。

    樹林火車站很新很大,簡直大得莫名其妙,滯留在車站的流浪漢很少。

    我隱約感覺到有股不祥的念籠罩著,用凱特的話來說,就是「小傑!快逃吧!」的那種帶著惡意的念。

    我可不是指那些流浪漢不住覬覦我手中麥克風這件事,而是我有了這間火車站晚上不能睡人的直覺,不是警察巡邏時趕人,就是被管理員拍醒踢出。

    果然,當我跟該邊在廁所洗臉刷牙完,正打算去寄物櫃放包包時,管理員已經開始趕人了。

    我第一次聽到有火車站要拉下鐵門這種事,不過總算是親眼見識了。

    「怎辦?乾脆找間便宜的旅社睡一覺吧。」我說,眼睛看著一間爛旅社。

    「不如我們走去山佳,那邊應該可以睡人。」該邊還是很想睡火車站。

    於是再度展開一場意外的夜行攻堅。

    晚上的砂石車跟貨車還是挺多,所以我們都盡量靠左邊走,天橋下或地下道附近都有野狗在怒吠,氣氛頗為緊繃,這時我們會掄起木棍跟麥克風防身,如果用「凝」來看,說不定會發現更多世界奇妙物語。

    走得很累,但我一直竭力在想,是不是有可能把這篇遊記用一種刻意附帶著某種感觸、或是某種形而上的意義下去組織、書寫成一篇足以投稿文學獎的東西。

    我認為很多人在飆文學獎的態度大多是虛偽不實的,刻意濫情與自溺的,許多得獎文都給了我「這傢伙不斷在做著迴光返照似的喇賽」如此的印象。

    「綠色的馬」那篇我拿去飆文學獎的東西,就是在嘲諷那樣的偽狀態。所以若一個徒有文筆毫無創意的人要投文學獎,只要抱持著「綠色的馬」裡那位機掰美術老師的視野下去穿鑿敲打就行了。

    所以我也試著在旅行中試圖穿鑿些什麼,也努力洞察我沒有意識到的偽意義。

    但很不幸,我始終停滯在「呵呵,一定很屌」這樣的破爛迷思裡,因為我就是如此破爛的一個人。除此之外,就是我的大腿正在發出悲鳴的撕裂聲。

    4.

    到了山佳,已經兩點多了。

    山佳果然是個小車站,燈熄了,只留下紅色的警戒燈。

    我們在山家車站前昏黃的路燈下,拍了鐵定鳥掉的照片,然後就迫不及待縮在座位上開始睡覺。

    山佳靠山,夜晚很冷,越接近天亮氣溫就越低。

    不過我不怕,因為我長期鍛煉易筋經的關係,就算要睡在冰箱裡我也甘之如飴,要知道我小時候也是睡過寒玉床的,內功一日千里。

    可怕的是,山佳喪心病狂的蚊子居然不怕冷,還在我的耳邊死沒人性地嗡嗡嗡嗡,然後突襲我好不容易才勉強曲起來的腿。

    最後我被叮得受不了,腳也曲得很不舒服,於是乾脆放棄睡覺,坐了起來啃巧克力冥思。

    又累又無法休息又無聊,真想找點事做。

    我並不能以常人論之,我可是帶了後天要討論的劇本大綱出來,本打算住旅社睡前可以翻個大概,但此刻無比寂寥,卻沒有充足的燈光好閱讀,要睡也是絕無可能,只好安慰自己明天天一亮,一有火車我就回到台北補眠。畢竟隔天我就要去公司開編劇會,也有兩好三壞跟獵命師的稿子要趕。

    事情一堆。

    該邊最後也坐了起來,蜷趴在前面的椅子上,顯然也不是很舒服。

    慘。

    天亮,我幾乎靈魂出竅地跟該邊說我要回去了,但終究還是一起吃了早餐先。

    早飯時,該邊居然說服我一起走到鶯歌再找旅社睡覺,充分休息後再趕往桃園。因為桃園有個我們以前都很喜歡的女孩,該邊想順道去看看,一起吃個飯。

    可惡。被擊中要害。

    於是在毫無睡眠休息的情況下,我們再度朦朦朧朧地踏著省道前進,一大早的,砂石車跟拖板車就飆滿了省道,所以也不能真的閉著眼睛走路,免得走到一半發現四周都是白色浮雲,還有美妙的豎琴聲。

    到了鶯歌已經是八點多,住進一間願意讓我們睡到下午兩點的旅社。

    普普通通的房間貼心地準備了個保險套,但我既不想搞該邊、該邊也沒力氣搞我,所以只好可惜了保險套。

    痛快地睡了五個小時。

    當我們checkout時,熟女老闆娘努力裝出對我們的徒步旅行感到興趣的樣子,問東問西的,也終於注意到我那偽裝成拖把的麥克風。

    「為什麼要拿拖把啊?」熟女老闆娘吃吃笑著。

    「什麼拖把?」我東張西望,最後將目光停在手上:「喔,你是說我的麥克風喔!扣扣,麥克風測試!」

    後來熟女老闆娘來不及與我們有一段孽緣,就依依不捨地目送我們離開。

    養足了力氣,洗過了熱水澡,我們精神奕奕地跨過有點坡度的道路,以每小時四公里的速度朝著桃園邁進。沿途百般聊籟啃著甘蔗,還在公園遇到一條叫做黑仔的漂亮小母狗。

    黑仔的胸型很美,擁有美乳、細長睫毛,腿又細長,毛色黑金髮亮,脾氣乖巧,要是我是一條公狗,我一定會將最好的肉分給她吃,然後用舌頭幫她將耳朵後面的跳蚤舔光光。

    雖然黑仔肚子很餓一直巴結我們,但她對我咬在地上的甘蔗可是興趣缺缺,我們手邊也沒別的東西好餵她,只好祈禱一路尾隨我們的黑仔能夠跟我們一起撞見7-11,好一起吃個熱包子。

    可惜,黑仔跟到靠近火車站地下道的地方就放棄了,再過去似乎就超出她所習慣的地域。黑仔捲起尾巴就往後走。希望漂亮如她能夠找到好主人或好包子。

    其實後來從鶯歌走到桃園這段路,雖然還是腳酸,不過崩裂的大腿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節奏,還挺能適應的,加上兩人嘴巴還是一直機機渣渣亂搭奇怪的話,所以注意力散得很開。

    到了桃園火車站才晚上六點多,該邊打電話給文姿(是的,就是文姿)約吃飯,可文姿排晚班,要一直到九點半才下班。累積很多事情沒做的我可等不了這麼久,雖然我可是卯起來走到這裡。

    所以我跟該邊吃過飯就先走了,不過我搭的是復興號,票價只有三十三塊錢,跟想像的五十元相差甚鉅。

    「原來這一趟走下來只省了三十三塊錢。」我爽然若失。

    「真捨不得呢。」該邊說,底下的褲子高高隆起。

    他幻想可以借住在文姿家一晚很久了,少了一個我,他大概覺得比較不棘手了吧。(真是太天真了)

    我將拖把造型的麥克風交給該邊,托他轉交給文姿,說是我一路辛苦拿來的禮物,請她務必接受。

    留下一張很屌的分離照後,我就坐上復興號,恍恍忽忽地回到板橋。

    一切都好像做夢似的,我也無法辨識這個突發事件到底有沒有很屌,還是很笨。

    兩天後,該邊回到彰化,剛剛路過我家時順便拿回電腦背包。

    該邊一身風塵樸樸的臭味,顯然沒有洗澡。後來一問,他居然又去睡火車站。

    「文姿有跟拖把合照喔!她說好奇怪喔!」該邊豎起大拇指。

    「是很奇怪啊。」我欣然接受。

    於是有了一篇不像樣的遊記,跟文學獎差上十萬八千里的鳥文。但總算起了個尚稱不賴的文章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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