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拍照有凶險,官員須警惕 文 / 王躍文
文強被處絕了。新聞照片上,文強穿著黃色囚服,有些頭泡眼腫,矮胖矮胖,他身後站著高大威猛的警察。望著這張照片,我想起十年前關於他的新聞照片。十年前,文強因悍匪張君而揚名。張君是湖南常德人,那個大案的消息自引湘人關注。張君落網後,文強成了打黑英雄。去年8月間我到鳳凰衛視錄製《鏗鏗三人行》,見到一張照片:文強大腳踏在張君頭上,此悍匪束手就擒。十年之後,媒體披露:此圖片是事後擺拍的。張君被抓獲的第一時間,文強便屏退左右,大腳往張君頭上一踩,掏出電話給領導打電話說:張君就在我腳下!此時張君已是階下囚,文強想拍一場打鬥戲都是可以的。若有此番打鬥大戲,文強絕對武藝高強。
文強從此聲名大震,仕途坦蕩。說起張君大案,無人不曉文強。那張新聞圖片,塑造了打黑英雄的高大形象。雖然那時的文強也胖得近乎浮腫,卻叫人忽略了他的外形是否英俊。但是,稍有工作常識的人都知道,此時的文強是重慶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他的職責是運籌於帷幄,而非赤膊於陣前。親自動手捉拿兇犯,應是普通警員幹的事,用不著勞動堂堂副局長。嚴格說來,擺拍出來的圖片新聞,算是假新聞。但是,此等假新聞不會有人戳穿。官場自有規矩,大家心知肚明,相互配合著玩玩而已。玩走火的畢竟是少數,通常是不會出事的。
大凡有追求、有抱負的官員,多注重自己在新聞裡的形象。某地暴發大水災,書記下到抗災前線去。官員下基層,兵馬未動,記者先行,早已是規矩。此回隨行的攝像記者有唯美主義傾向,很講究畫面效果,鏡頭裡的書記形象很高大。不料書記看了當地新聞,卻是大為光火。原來書記儘管一手叉腰,一手指點江山,卻總有人替他撐著傘。而陪同的官員則頂風冒雨,災區群眾更是奮力搶險。相比之下,書記很像舊衙門裡的老爺。攝像記者挨了罵,卻是萬分委屈。他說你書記是有人撐傘呀!未必還要運用技術手段把你的傘做掉不成?
該做掉的就得做掉,不該拍的就不要拍,需補拍的就要補拍。儘管文強倒了,但他補拍新聞圖片,卻是值得借鑒。其實,上面提到的這位書記,不用跟文強學習,下回必定知道怎麼辦了。他也不用自己費神,自會有人替他想得周全。為他撐傘的通常是秘書,此類人物都非等閒之輩,知道怎麼塑造領導形象。他們明白什麼時候該替領導撐傘,什麼時候要讓領導淋雨或曬太陽。稱職的秘書還得替領導新聞把關,不能在這些小節上壞了大事。能做好領導的形象策劃人或總導演,就算是最稱職的秘書了。時下秘書最受重用,只怕與此不無關係。
互聯網時代,官員實在難當,足可表示同情。官員吃穿用度,稍不留神就叫人貼了照片在網上,這簡直太危險了。因戴天價手錶,抽高檔香煙,被人偷拍發到網上去炒作,進而丟了烏紗帽,甚至身陷囹圄,已不是個別案例。官員們怕了,不敢把煙盒放在主席台上。善解人意者大有人在,於是有人發明精美的煙盒。再名貴的煙裝進這盒子裡,斷看不出形跡。有那煙廠更會來事,替領導供應白皮煙,看不出任何牌子,你沒話說了吧?此招功德無量,官員們安全了。
又想那文強擒匪的照片,時在十年之前。當時,中國互聯網尚始起步,網民還不太多,也不太成熟。試想今天網上貼出這張照片,必會招致網民質疑。老百姓也無需知道所謂官員工作常規,只看那照片的角度、姿式、光線,就知道是擺拍的假東西。若無網管人士卡嚓,說不定就成原上野火,會燒出假英雄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