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血象牙 文 / 三毛
好啦!千等萬等,這副血色象牙手鐲總算出現了。它在我的飾物中佔著極珍愛的一環,有一陣為了怕小偷來偷它,睡覺時都給戴在手上不肯脫下來。
照片,在一般來說,往往比實物來得美麗。這一回照片說了謊,那份光澤、觸感、細膩的紋路、甚而銀鑲的那個接頭,在真實的物件裡,勝於照片傳達的美太多太多。
我有一個朋友,是加納利群島上最大的古董商,他不是西班牙人,倒是個印度人。
這個人,與其稱他商人,不如叫他是個藝術品的狂人。在他的店中,陳列著的一些古董並不起眼,或說,他根本不把極品拿出來給人看。這位胖胖的中年朋友,只聽見歐洲哪兒要舉行拍賣會,他就飛去。回來時,如果問收穫,他總是笑笑,說沒收到什麼。
可貴的是,這個朋友,對於我那麼那麼貧窮的收藏,也不存輕慢之心。只要得了一個破爛貨,拿去他店裡分享,他總是戴起眼鏡來,用手摸摸,拿到鼻尖的距離去看看,然後告訴我——又得了一樣不錯的東西。
我之喜歡他,也是這份分享秘密的喜悅。
終有一回,朋友關了店,將我帶到他的家裡去。家,在古老、古老區域的一幢三層樓房裡,那幢房子的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品。一個房間的屋頂全是玻璃的,陽光透過玻璃,照著一座座文藝復興時代的石像、巨大如同拱門的象牙、滿盤的紫水晶、滿架中古世紀的泥金書籍,滿地的中國大瓷花瓶、水晶吊燈、全套古老的銀器、幾百串不同寶石的玫瑰念珠、幾百幅手織的巨大掛氈、可以用手搖出一百多條曲子的大型音樂箱、大理石的拼花桌、兩百多座古老的鍾、滿牆的意大利浮雕……。
這些東西,被這位終生不結婚的怪人藏在這一幢寬闊的樓房裡。忘了說,他還有文藝復興時代的偉大畫家拉法爾的油畫。
當我踮起腳尖在這座迷宮裡當當心心的走過時,幾乎要把雙手也合在胸前,才不會碰觸到那堆得滿坑滿谷的精品。也只有那一回,起過壞心眼,想拚命去引誘這個人,嫁給他,等他死了,這些東西可以全是我的。後來想想,這個人精明厲害,做朋友最是和氣,萬一給他知道我的企圖,可能先被毒死。
總而言之,我們維持著一種良好的古董關係,每次進城去,只要這位印度朋友又多了什麼寶貝,兩個人一定一起欣賞、談論大半天。
去年夏天,我回到島上去賣房子,賣好了房子,自然想念著這位朋友,去店裡看他時,彼此已有三年沒見面了。我們親切的擁抱了好一會兒,也不等話家常,這位朋友拿出身上的鑰匙去開櫃檯後面一個鎖住的保險箱,同時笑著說:「有一樣東西,等著你來,已經很久了。」
當他,把這副血色的象牙手鐲交在我的手裡時,我的心劇烈的跳動起來,而面上不動聲色。摸觸著它時,一種潤滑又深厚的感覺傳過手指,麻到心裡去。
「銀絆扣是新的,象牙是副老的,對不對?」我問。那個店主笑著說:「好眼力。你買下吧。」
我注視著那副對我手腕來說仍是太大了的手鐲,將它套上去又滑出來,放在手中把玩,捨不得離去。
「值多少?」其實問得很笨。這種東西,是無價的,說它一文不值,它就一文不值。如果要我轉賣,又根本沒有可能。「象牙的血色怎麼上去的?」我問。
「陪葬的嘛!印度死人不是完全燒掉的,早年也有土葬,那是屍體裡的血,長年積下來,被象牙吸進去了。」「騙鬼!」我笑了起來。
「你們中國的玉手環不是也要帶上那一抹紅,才值錢,總說是陪葬的。」
那裡管它陪不陪葬呢,只要心裡喜歡,就好。
那天,我們沒有討價還價,寫了一張支票給這位朋友,他看了往抽屜裡一丟,雙方握了一次重重的手——成交了。最近在台灣給一個女友看這副精品,朋友說,那是象牙的根部,所以變成血色了。
這倒使我想起另一樁事情來,當我撥牙的時候,牙根上,就不是血色的。這又能證明了象牙的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