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 記 文 / 三毛
對於出書這種事情,其實是沒有太多感覺的。在這遼闊的生活之海裡,寫作不過是百分之十的觀照,其他的日子才是真真實實活著的滋味。
我的書,從來沒有請求知名人士寫序的習慣。總是家人說一些話,就算數了。這樣比較簡單。
至於我的母親在她的序裡叫我「紙人」。我覺得很有意思。其實比我更紙的人還有很多。
這半年來,健康情形不好,反倒比較用功,共寫了七十多篇,卻並沒有拿出來發表的打算。印成書的,其實只是一系列的「生活大綱」,堅守記錄事實,絕不給人生下定義。母親說,我常會哀叫:「不寫了!不寫了!」又說,這就好比牧童在喊:「狼來了!狼來了!」一般。這倒是實在話。
對於寫字這回事,最不喜歡有人逼。每被人勉強時,就明明看見一隻狼在樹林的邊緣盯住我,於是自然會喊:「狼來羅!」
這一年以後,又會開始大幅度的旅行。前幾年看書看得很起勁,那絕對不是有目的的行為,那是享受。
讀書和旅行,是我個人生命中的兩顆一級星。快樂最深的時光,大半都由這兩件事情中得來。而這種經驗,其實又交雜著一種疼痛,說不明白的。
回想記錄在紙上生活,大概每十年算做一大格,變動總會出現。迫使我想到席慕蓉的一首詩,大意是這樣的:你不必跟我說再見,再見的時候,我已不是當年的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