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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節 文 / 毛姆

    馬克·吐溫

    在任何情況下,要把我所謂的《美國味》闡述清楚,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現在篇幅有限,所以簡直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所謂文學的特色,是指能將一部作品與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國家的作品加以區別的地方,這種區別是由於作品產生的環境不同而形成的。馬克·吐溫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國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既有豐富的內容,又有獨特的風味。這本書的成就,遠超過他的其他作品。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傑作。

    有一個時期,大家把馬克·吐溫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學者們對當代的幽默,多半有一點側目而視。不過在他身後,馬克·吐溫終於被公認為美國最偉大的作家。所以,對於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說什麼。我只想指出一個事實,那就是當馬克·吐溫正而八經地寫作時,他寫出來的只是一些平淡無奇的東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寫作《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的時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紹給大家,反而寫出了一部傑作。我想,這本書對某些最優秀、最有特色的美國作家不無影響。馬克·吐溫給了他們一個啟發,無需從十七、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們那裡尋找文學語言,只需從當代同胞們的談話中去發掘就行了。不過,只有傻瓜才會以為書裡的哈克貝裡·費恩所說的話,就是從現實生活中照搬來的。絕沒有一個失學的小孩子平時講話會使用如此簡潔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詞運用得這麼恰當。或許馬克·吐溫在寫這本口語化的第一人稱小說時,並沒有把它當作一部嚴肅的文學作品。所以他選擇了一種寫作技巧,使讀者們覺得,書裡那個小主人公使用的語言十分真實。這樣一來,馬克·吐溫終於使美國文學擺脫了長期以來束縛著它的枷鎖。《哈克貝裡·費恩歷險記》有驚人的變化多端的新奇構思,充滿了熱情與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謂歹徒小說的傳統中,足可與另外兩部傑作並列而無愧,那就是《吉爾·布拉斯》和《棄嬰托姆·瓊斯的故事》。實際上,要是馬克·吐溫不要突發奇想,把那時候討人厭的小傻瓜湯姆·索耶帶進來,以致破壞了全書的最後幾章,那麼這本書就更加無懈可擊了。

    帕克曼

    帕克曼在將近一百年前,曾經在俄勒岡小道上旅行過,寫下了《俄勒岡小說》這本記錄他的探險活動的傑作。那個年頭,成千上萬頭野牛在西部大草原上出沒,抱有敵意的印第安人也可能給旅行者帶來麻煩。帕克曼是一位既勇敢又有決斷力,而且能夠板著面孔講笑話的人,所以他這本書寫得十分引人入勝,惟一遺憾的是,全書缺少了一點兒優雅。

    愛彌麗·狄更生

    我不能不稍微談一下愛彌麗·狄更生。或許我會得罪許多美國朋友,因為我個人認為,她得到的讚美超出了她所應得的。人們一致將她推崇為一位偉大的美國詩人。然而,詩歌實際上與國籍並不相干。詩人是不受國界限制的。我們提到荷馬時,難道會稱他為偉大的希臘詩人?或者,難道把但丁說成一位偉大的意大利詩人?如果這麼做,就是貶低了他們。我們評價一個人物,不免會受到他的生活方式的影響。愛彌麗·狄更生有過一次不幸的戀愛,以至後來長期過著隱居生活。愛倫坡喜歡杯中之物,而且對那些幫助過他的人忘恩負義。但是,這些事實並不能使前者的詩增加幾分光彩,或者使後者的詩遜色一些。愛彌麗·狄更生的詩,精華多半已收在她的選集中。她的機智、鋒利、純樸在這些詩中顯露無遺。不過,你讀一讀她的全集,難免會感到失望。狄更生在允許自己自由歌唱的時候,可以寫出她最好的作品,韻律諧整而又豐富多彩,表達感情時選用的詞彙恰如其分,主題都極自然。然而,這樣的佳作只佔很小的一部分。愛彌麗·狄更生很喜歡把四行一節的詩寫得像普通民謠,那樣一來,這些詩就給人一種單調的感覺。民謠這種格式本來就不夠自由,她又把它弄得更加拘謹了,因為她缺乏敏銳的辨音力,而她的用語又極難適合這種韻律。當她想使作品靈巧一些的時候,往往不能顧及抒情的美。她時常寫些警句式的諷刺短詩。這類諷刺詩應當像敲釘子正好敲中釘頭一樣才妙,而狄更生往往敲得太輕,而且時常稍許敲偏了一點。她有才華,然而才華不能算太高。人們對她讚揚得多,批評得少,實在有失偏頗。

    詩歌是文學的冠冕,我們有權不要人工培養的珍珠,也不要紅寶石仿製品。美國將會產生詩人(事實上,我認為已經產生),他們會使目前人們對狄更生的溢美之辭顯得華而不實。

    惠特曼

    我把惠特曼留到最後來談,因為從他的《草葉集》中,我們終於找到了我們一直在尋找的真正擺脫了歐洲文學影響的道地的美國特色。《草葉集》是一本意義重大的作品。不過,我不得不告訴你,惠特曼的詩質量有點參差不齊,這種情況在大詩人中是罕見的。我相信,許多書之所以受讀者歡迎,是因為批評家在提到它們的時候,似乎它們都是些完美無缺的作品。實際上,人世間根本沒有十全十美的東西。要是讀者們能夠真正知道自己所期望的是什麼,或許更好一些。然而,事實上,他們在發現自己的看法與批評家不同的時候,馬上會過份責備自己不能欣賞那些實際上一無足取的東西。惠特曼是一位多產作家,有些詩並無新意,有時你必須忍受他文體上這樣那樣的缺點,不過,這些都無關大局,可以忽略過去。《草葉集》是一本適於在任何地方閱讀的書。你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來讀,看到不合意的地方,就跳過去,隨意從另外一段重新開始往下讀。惠特曼有許多詩寫得爐火純青而又可愛,有的句子則會使人的靈魂戰慄起來。而且,他時常一語道破那些奇妙動人的理念。無需我多說,惠特曼無疑是一位最有震撼力的詩人。他的生命力相當充沛,而且善於感受生活的繁複多變,熱情與美,以及真正的歡欣和興奮。美國人有理由把這些特點都看成道地的美國特色。惠特曼把詩歌帶回給群眾。他告訴我們,詩歌不一定非要到月光、廢墟,以及患相思病的少女的悲吟中去尋找。詩同樣存在於街頭巷尾、火車裡、汽車上,也存在於工人、農婦們的工作裡,存在於人生的任何時刻。也就是說,生活中處處有詩。你不需要刻意製造詩的語言,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語言都可以進入詩篇。惠特曼不僅從傳奇故事中尋找他的詩歌的題材,還從最平凡的環境裡發掘題材。讀了他的詩,人們會對美國這個國家的幅員遼闊,資源富饒,以及前途無量的遠景產生更為深刻的印象。他的詩是男性的詩,民主的詩。這是一個新生國家真實的戰鬥呼號,也是一個國家文學的堅實基礎。

    如果我們用一棵大樹來表示美國文學的發展,那麼歐·亨利、雷因·拉德勒、狄奧多·德萊賽、辛克萊·劉易士、維拉·凱瑟、羅伯特·弗羅斯特、瓦雪爾·林賽、尤金·奧尼爾以及埃德溫·阿靈頓·羅濱遜都可以畫成向四方伸展的樹枝,而樹幹一定是惠特曼的形象。

    (陳安瀾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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