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1-3) 文 / 毛姆
一
艾略特把馬圖林一家安頓在左岸自己那所寬大的公寓裡之後,就在年尾回裡維埃拉去了。他這幢房子是為了適應自己的方便而設計的,容納不下一個四口之家,所以,即使他自己願意,也沒法留他們和自己住在一起。我想他對此並不難受。他完全意識到人家請客,一個人要比總是伴隨著一個外甥女和外甥女婿受歡迎得多;而他自己的那些出色的小宴會(他在這件事情上往往煞費苦心),如果每次家裡非要有兩個人參加不可的話,那是無法安排的。
「對他們來說,在巴黎定居下來,習慣一下文明生活,只有好。還有,兩個女孩子年齡也不小,該上學了,我而且打聽到離我的公寓不遠,有一所學校敢說是很上等的。」
由於這個原因,我直到次年春天方才見到伊莎貝兒。那時候,我由於某項工作需要,得在巴黎呆上好幾個星期,所以在離旺多姆廣場不遠的一家旅館租了兩間房間。這家旅館我是常住的,不但因為方便,還因為它有一種情調。那是一所大房子圍著一個大院落,被人開設為旅店將近二百年了。浴室根本談不上講究,抽水馬桶更不能使人滿意;臥室裡都是鐵床,漆成白色,那些老式的白床罩和有鏡子的巨大衣櫥,式樣都很寒傖;但是,起坐室裡的傢俱卻是古色古香。長沙發和圈椅都是拿破侖第三時代的那種華而不實的貨色,不過,儘管談不上舒適,看上去卻還花花綠綠,很好看。坐在這間屋子裡,人彷彿生活在法國那些偉大的小說家時代似的。我望著玻璃罩子裡的帝國式時鐘,就會想到一個頭髮梳成小發卷,穿荷葉邊衣裳的美麗女子,當初說不定在一面望著時鐘的長針,一面等候著拉斯第耶克登門拜訪;這個拉斯第耶克就是巴爾扎克在小說裡寫的那個向上爬成性的人。巴爾扎克一部小說接一部小說從他的微賤出身開始一直寫到他最後的榮華富貴,把他的一生都包括進去了。還有比安松醫生對巴爾扎克是那樣真實的一個人物,以至於巴爾扎克臨死時還說,「只有比安松醫生能夠救我」;說不定當年他也會走進這間房間,替一位闊寡婦按脈搏、看舌頭;這位闊寡婦是從外省來到巴黎找律師商議一件訴訟案子,生了點小毛小病而請醫生的。在那張寫字檯前,可能坐著一個穿撐裙的鍾情女子,頭髮對中分開,在那裡給她的負心情人寫一封熱情的信,也可能坐著一個性情暴躁的老頭兒,穿一件綠禮服大衣,圍一條硬領巾,在字斟句酌地寫一封憤怒的信給他揮霍無度的兒子。
我到達的第二天,就打電話給伊莎貝兒,問她如果我五點鐘來,能不能請我喝杯茶。我和她已經十年不見。一個臉色莊重的管家把我領進客廳時,她正在看一本法國小說,立刻站起身,握著我的雙手,熱情而嫵媚地微笑,向我問好。我和她過去見面頂多不過十一二次,而且只有兩次單獨在一起,可是,她使我立刻覺得我們是老朋友,而不是泛泛之交。過去的十年,已經縮小一個年輕女子和一個中年男子之間的鴻溝,我不再覺得我們的年齡是那樣懸殊了。她以一個見過世面女子的不露痕跡的奉承對待我,好像我和她的年齡相仿,所以不到五分鐘,我們就談得很體己,很沒有拘束起來,就像我們從小就在一起玩,經常見面,從沒有間斷過似的。她已經學會了一種隨便,落落大方和泰然自若的派頭。
可是,使我最感吃驚的是她外貌的變化。我記憶中的她是一個美麗的、肌肉豐滿的女子,使人擔心她會發胖。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識到這一點而採取了勇敢措施來減輕自己的體重,還是生育孩子偶然碰上了一個可喜後果;不管怎樣說,總之她現在的身材非常苗條,可以說完全合乎理想。眼前的服裝風氣又突出了這一點。她穿了一身黑;我一眼看出她的綢衣服既不太樸素,也不太華麗,是在巴黎一家最講究的服裝店定制的,而她穿在身上卻是那樣滿不在乎,那樣若無其事,猶如她天生就是應當穿考究衣服的。十年前,儘管有艾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衣服總有點不夠文靜,而且穿在身上老是不十分自如。現在瑪麗?路易絲?德?弗洛裡蒙可不能再說她不帥了。她從頭到腳一直到塗成桃紅色的指甲尖都帥。她變得更加清秀了。我還發覺她的鼻樑是我看見的女子中長得最直、最美的。不論在前額上或者在她淡褐色的眼睛下面,都看不見一絲皺紋,而且皮膚雖則不像少女時期那樣光彩煥發,但是仍舊非常細膩;所以能這樣,不用說是和使用化妝品以及面部按摩分不開的,但是這一來卻使她的皮膚顯得滋潤光滑,簡直動人。修削的雙頰淡淡抹點胭脂,唇膏也不塗得太濃。濃栗色的頭髮按照當時的風尚剪得很短,並且燙過。手上沒有戴戒指,我想起艾略特告訴過我,她把首飾都賣掉了;一雙手,雖則特別小,但是長得很好。
在那些年代裡,女人白天衣服都穿得很短,我能看見她著淡黃長絲襪的腿很美,又長,又瘦削。許多漂亮女子就壞在腿長得不夠好看。伊莎貝兒的腿,在她當閨女時,本來是使人最看不上眼的,現在卻變得異常好看了。事實上,過去她吸引人是靠健康活潑和精神飽滿,現在卻由一個漂亮女孩子變為一個美婦人了。至於她的美貌有多少靠的是藝術、鍛煉和皮肉吃苦,似乎是無所謂的。總之,結果是極端令人滿意就行了。很可能她這種綽約風姿和嫻雅舉止,著實花了一番苦心,但是看上去卻非常自然。我有個想法,覺得她在巴黎住的這四個月,給她多年來慘淡經營的這件藝術品進行了一次最後的加工。艾略特,即便拿出他最苛刻的條件來衡量,也不得不讚許她;我本來不是一個難以取悅的人,當然被她迷住了。
格雷上毛特芳丹打高爾夫去了,可是,伊莎貝兒告訴我,他馬上就會回來。
「而且你得看看我的兩個女兒。她們上杜伊勒裡公園去玩,可是,快回家了。
孩子們很可愛。」
我們東拉西扯地談。她喜歡巴黎的生活,而且住在艾略特的公寓裡很舒服。艾略特在離開他們之前,曾經把他認為他們會喜歡的一些朋友介紹給他們,所以他們現在已經有一批人過從得很開心了。艾略特總是逼著他們像他過去慣常做的那樣,廣為交際。
「你知道,我們生活得就像闊人一樣,而事實上,我們是窮光蛋。想到這裡,我真好笑死了。」
「真弄到這樣糟嗎?」
她咯咯笑了,這使我想起十年前我覺得非常可愛的那種輕鬆愉快的笑。
「格雷是一文不名;我的收入幾乎完全同拉裡要和我結婚而我不肯的時候拉裡的收入相等;那時候,我覺得我們沒法子靠這點錢生活下去,而現在我又多了兩個孩子。相當可笑,是不是?」
「我很高興你認為這件事情可笑。」
「你知道拉裡的情況嗎?」
「我嗎?沒有。在你上一次離開巴黎之前,我就沒有看見過他。他熟悉的人裡面,有幾個我還算認識,而且的確問過他們拉裡的情況,不過,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沒有人知道一點點他的情形。他就這麼不見了。」
「我們認識芝加哥拉裡有存款的那家銀行的經理;他告訴我們,他偶爾會收到拉裡從什麼怪地方開來的一張支票。中國啊,緬甸啊,印度啊。他好像在到處跑。」
我毫不踟躕地把到了嘴邊的一句話問了出來。說到底,你如果想知道一點什麼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問。
「你現在可想到早該和他結婚嗎?」
她瞇瞇地笑了。
「我跟格雷結婚很幸福。他是一個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你知道,一直到大崩潰到來之前,我們都過得開心之至。我們喜歡同一樣的人,而且喜歡做同一樣的事。
他待我真好。有人對你傾倒備至總是好受的事;而且他現在愛我就如同我們剛結婚時一樣。他覺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女子。你無法想像他多麼的溫柔和體貼。在穿的、戴的、用的方面,他大方得簡直到了荒唐的程度;你曉得,他認為沒有什麼我不配享受的。我們結婚這麼多年,他從來沒有對我講過一句不體貼或者嚴厲的話。
我真是太幸運了。」
我肚子裡想,她是不是認為這就是回答了我的問題。我換了話題。
「談談你的兩個小女兒。」
我說話時,門鈴響了。
「她們來了。你自己看吧。」
不一會,兩個孩子就進來了,後面跟著保姆。伊莎貝兒先給我介紹大的一個,瓊,然後介紹小的,普麗西拉。每個人和我握手時都略為蹬一下,表示禮貌。她們一個八歲,一個六歲,個子都不算矮;伊莎貝兒當然是高的,格雷我記得是個大塊頭;不過兩個孩子也只是像一般兒童那樣好看。她們看上去很孱弱;長了父親的黑頭髮,母親的淡栗色眼睛;在生人面前並不害羞,都興沖沖地告訴母親在公園裡做的事情。她們的眼睛盯上伊莎貝兒的廚師為喫茶準備的精美糕點,不過,我們還沒有動過。當她們母親准許每個人挑一塊吃時,兩個人在選擇哪一塊上都顯得有點為難起來。看見她們對自己母親表現的那種明顯感情很好受;三個人扯在一起形成一幅很動人的圖畫。當她們吃完自己選擇的那塊糕點之後,伊莎貝兒便打發她們走,兩個孩子沒有吭一聲就出去了。我的印象是,伊莎貝兒把孩子教育得很聽話。
孩子們走後,我講了些對孩子母親通常講的話,伊莎貝兒聽了我那些恭維話顯然很高興,但是,有點兒不放在心上。我問她格雷可喜歡巴黎。
「相當喜歡。艾略特舅舅留下一輛汽車給我們,所以他幾乎能夠每天都去打高爾夫球;他並且加入了旅行家俱樂部,在那邊打橋牌。當然,艾略特舅舅讓出這所公寓把我們養起來,是雪中送炭。格雷人完全垮了,而且現在仍舊發那種可怕的頭痛病。他現在即使謀到一個職位,也幹不了;這當然使他很著急。他要工作,覺得自己應當工作,想到不能工作使他感到低人一等。你知道,他認為做一個男人就應當工作;如果不能工作,那還不如死掉的好。他不能容忍自己成為一個多餘的人;我只是解勸他,說休息和換一下環境會使他恢復正常,才把他拉到巴黎來的。可是,我知道,生活不上軌道他是不會快樂的。」
「恐怕在過去這兩年多時間裡,你們的日子可夠受的。」
「嗯,你知道,崩潰才開始時,我簡直相信不了。說是我們會垮掉,我認為是不可想像的事。我能夠理解到別的人會垮掉,但是,說我們會垮掉——哼,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我一直認為,到了最後,總會來點什麼運氣之類使我們得救。後來,打擊終於落到了我們頭上,我覺得沒法再活下去,覺得簡直沒法正視未來的日子,太黑暗了。有兩個星期,我簡直不是人受的;天哪,什麼都得放棄掉,知道以後再沒有什麼歡樂可言,一切我喜歡做的事情都沒有我的份兒,真是可怕——後來兩個星期過去了,我說:『唉,滾他媽的,我決計不再去想它了,』告訴你真話,我從此就沒有想過。我一點點都不懊惱,當時我是得樂且樂,現在完了,就完了罷。」
「擺明的,住在上等住宅區的一座豪華公寓裡,有一個能幹的管家,一個菜燒得很好的廚師,不要自己花一個錢,還可以給自己的瘦骨頭穿上夏內爾定制的衣服,破產的痛苦是容易忍受的,是不是?」
「不是夏內爾,是朗萬,」她吃吃笑了。「我看出你十年來沒有怎麼變。你這個鬼靈精,想來是不會相信我的話的,不過我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好意是為了格雷和兩個孩子,這一點我倒是有把握的。靠了我每年的兩千八百塊的收入,我們在農場上可以過得很好,我們會種稻子、黑麥、玉米和養豬。說到底,我是生在伊利諾斯的一個農場並且在那邊長大的。」
「也不妨這樣講,」我微笑說,明知道她實際上是出生在紐約的一家高級婦產科醫院裡的。
這時候格雷走進來了。十二年前,我確實只和他見過兩三面,可是,我看見過他的結婚照片(艾略特把照片裝上漂亮的鏡架,和瑞典國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簽名的那些照片一同放在鋼琴上面),他的樣子我記得很清楚。見面時,我嚇了一跳。他的鬢角禿得很厲害。頭上還有一小塊禿頂,臉養得肥肥的,紅紅的,重下巴。多年來講究酒食的結果使他的體重大大增加,只是由於個兒高大,才使他不至於成為一個十足的胖子。可是,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那雙眼睛的神情。我完全記得當初他前途無量,一點不用操心的時候,一雙深藍色眼睛裡的那種無憂無慮的坦率;如今我好像在這雙眼睛裡看見一種無名的沮喪,而且即使我不知道事情經過,恐怕我也不難猜到是什麼意外事故摧毀了他對自己以及對世界秩序的信心。我覺得他有一種自卑感,就像做了壞事,雖則不是出於有意,但是感到羞愧。很明顯,他垮了。他很有禮貌地欣然向我問好,而且的確象老朋友見面時一樣,顯得很高興,但是,我的印象卻是他的這種開心樣子只是做慣的一套,嘴裡嚷的和內心的感受毫無共同之處。
傭人送來了酒,他給我們調了雞尾酒。他打了兩輪高爾夫球,自己覺得很滿意;談他碰到一隻難進的洞時他是怎樣解決的,講得相當嚕囌仔細,伊莎貝兒好像聽得津津有味。過了幾分鐘後,我和他們約好一個日子吃晚飯和看戲,就告辭了。
二
我逐漸養成一個習慣,每天下午做完一天工作之後,就去看望伊莎貝兒,一個星期總有三四次。這時候,她大都一個人在家,很高興有人來聊天。艾略特給她介紹的那些人,比她的年紀要大得多,我而且發現她很少有什麼和她年紀相仿的朋友。
我自己的朋友在晚飯之前大都很忙,我而且覺得與其去我的俱樂部,和那些並不怎樣歡迎外人插進來的沒好氣的法國人打橋牌,還不如跟伊莎貝兒聊聊好受些。她那種把我當作和她年紀相當的人的嫵媚派頭,使得我們談起話來很隨便;我們相互笑謔,歡笑,打趣,有時候談我們自己,有時候談我們共同的朋友,有時候談書,談畫,所以時間很開心就消磨掉了。我生性有個缺點:對不好看的相貌永遠看不慣;一個朋友的性格不管多麼善良,即使多年來時常過從,也不能使我看見他的環牙齒或者歪鼻子感到順眼;另一方面,我對朋友的標緻相貌卻永遠感到喜歡,而且儘管交往了二十年之久,我對於長得像樣的額頭或者線條柔和的顴骨仍舊喜歡看。因此,我每次看見伊莎貝兒時,對她那張完美的橢圓臉型,凝脂似的皮膚,栗色眼睛裡的明快神情,總會重新感到一點心曠神怡。
後來發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三
在所有大城市裡,總存在著許多自給自足的集團,相互不通音問;它們是一個大世界裡的許多小世界,各各過著自己的生活,只有成員和成員之間交往過從;每個小世界是一個孤島,中間隔著無法通航的海峽。根據我的經驗,沒有一個城市比巴黎更加是這樣了。在巴黎,上流社會很少讓外界人進得去的;政客們把自己局限在他們生活糜爛的圈子裡;大大小小的資產階級相互來往;作家和作家聚集在一起(在安德烈?紀德[注]的日記裡,有一點很突出:他好像除掉那些跟他從事一樣職業的人以外,很少和什麼人接近的),畫家和畫家親近,音樂家和音樂家交遊。倫敦也是同樣情形,不過不是那麼顯著;在倫敦,同一類的人不大聚集在一起,而且有這麼十幾家人家的宴會席上,你可以同時碰見一個公爵夫人,一個女演員,一個畫家,一個議員,一個律師,一個服裝設計師和一個作家。
我在生活上的遭遇,使我在不同的時間裡,在巴黎差不多所有這些小世界裡都呆過一個短暫時間,甚至聖日爾曼大街那個關閉社會(通過艾略特)也進去過;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以蒙帕納司大街為幹線的那個小社會,比起以現在叫做福煦大道為中心的那個甄別很嚴的小圈子,比起常去拉呂飯店和巴黎咖啡館的那一批不管國別的人士,比起蒙馬特爾區那群喧鬧而破爛的尋歡作樂的人來,都還要喜歡。在我是個青年時,我曾經在貝爾福獅子咖啡館附近的一個小公寓裡住過一年,公寓在六層樓,從上面可以了望那片公墓[注],眼界非常開闊。蒙帕納司在我眼中仍舊具有當初它特有的那種外省鄉鎮的安靜氣息。當我經過陰暗而狹窄的奧德薩街時,我會感到一陣惆悵,想起當初我們經常聚餐的那家簡陋飯店。我們裡面有畫家,雕刻家,插圖家,除掉阿諾德?班內特[注]偶爾來來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們會坐得很晚,興奮地、荒謬地、憤怒地討論繪畫和文學。現在沿著蒙帕納司大街走去,看著那些和我當年一樣的青年人,並且替自己杜撰些關於他們的故事,對我仍舊是一種樂趣。
當我沒有事情可做時,我就叫一輛汽車去老多姆咖啡店坐坐。它已經不再像當年那樣,為放蕩不羈的藝術家包下來的集會場所;鄰近的小商販常會上這兒來,而塞納河對岸的陌生人也會跑來,企圖看一看那個已經不復存在的世界。當然,學生們仍舊來這裡,還有畫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國人;當你坐在咖啡店裡聽周圍的人談論時,你聽到的俄語、西班牙語、德語和英語和你聽到的法語一樣多。可是,我有個感覺,好像他們談論的東西跟我們四十年前談論的東西大致一樣,只是他們現在談的是畢加索而不是馬奈[注],是安德烈?佈雷東[注]而不是紀堯姆?阿波利內爾[注]而已。我真嚮往他們啊。
我來到巴黎兩個星期之後,有一天晚上,坐在多姆咖啡店裡;由於露台上人擠,我只得在前排找一張桌子坐下。天氣晴暖。懸鈴樹正要冒葉子,空氣中有巴黎所特有的那種閒散、輕鬆和歡快的情趣。我覺得很平靜,不是由於疲乏,而是由於暢快。
忽然間,有個男子在我面前走過,停下來向我咧開嘴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說聲:「哈羅!」我瞠眼望著他。這人又高又瘦,沒有戴帽子,亂蓬蓬的深棕色頭髮,早就應當剪了;上嘴唇和後腮全被濃密的棕色鬍鬚掩蓋起來;前額和頭頸曬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襯衫,沒有打領帶,一件穿得很舊的棕色上褂,灰色褲子也破爛得不成樣子。他像個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從來沒有見過他。我斷定他是那種沒出息的人流落在巴黎,存心等他編一套落難的故事,騙我幾個法郎去吃頓晚飯和找個地方過夜。他站在我的面前,兩手插在口袋裡,露出白牙齒,深棕色的眼睛顯出好笑的神氣。
「你不記得我了?」他說。
「我有生以來從沒有見過你。」
我準備給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準備放過他胡說什麼我們見過。
「拉裡,」他說。
「老天啊!請坐。」他吃吃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的空椅子上坐下。
「喝杯酒。」我招呼侍役。「你臉上這樣鬍子拉碴的,怎能指望我認得你呢?」
侍役來了,他要了橘子水。現在我再看看他。想起他眼睛的那種特別神情是由於虹膜和瞳孔的顏色一樣黑,使眼睛看上去既強烈又沒有光彩。
「你在巴黎呆多久了?」我問。
「一個月。」
「預備呆下去嗎?」
「住一個時候。」
當我問這些問題時,腦子裡卻不停地盤算。我注意到他的褲腳管已經毛了,上褂靠肘腕那兒也有些洞。他的樣子和我過去在東方那些港口碰見的貧民一樣寒傖。
在那些日子裡,人們是很容易聯想到不景氣的,所以我盤算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經濟大崩潰使他變得赤貧了。想到這裡,我很不好受,可是,我向來不喜歡兜三繞四的,所以就開門見山問他:「你是不是沒法子混了?」
「沒有,我很好,你怎麼會想到這上面?」
「哦,你看上去好像三天沒有吃飯的樣子,而且你穿的衣服只配扔到垃圾箱裡。」
「有這麼糟嗎?我從來沒有想到過。事實是我本來打算置辦些零碎東西,不過,我好像從來就沒有能兌過現。」
我覺得他害臊或者放不下架子,但是,我認為犯不著容忍他這一套胡說。
「別傻了,拉裡。我不是個富翁,但是,我也不窮。如果你缺少錢用的話,讓我借幾千法郎給你。不會搞垮我的。」
他哈哈大笑。
「多謝,不過,我並不缺少錢用。我的錢儘夠我花的了。」
「大崩潰之後還是這樣嗎?」
「哦,大崩潰並不影響我。我所有的錢都買了政府公債。我不知道這些是不是跌價了。我從來沒有打聽過。只知道山姆大叔[注]仍像往常一樣規矩,繼續付利息。
事實上,過去幾年中我的用度極小,所以手裡的現錢一直很可觀呢。」
「那麼,你是從哪裡來的呢?」
「印度。」
「哦,我是聽說你去過那裡。伊莎貝兒告訴我的。她顯然認識你在芝加哥的銀行的經理。」
「伊莎貝兒?你是幾時看見她的?」
「昨天。」
「她難不成在巴黎嗎?」
「她的確在巴黎。就住在艾略特?談波登的公寓裡。」
「這太有意思了。我真願意看看她。」
當我們這樣交談時,我雖則相當留神觀察他的眼睛,可是,除掉通常的詫異和高興之外,並沒有察覺出什麼更加複雜的心情。
「格雷也住在那裡,你知道他們結婚了。」
「是啊,鮑勃大叔——納爾遜醫生,我的保護人——寫信告訴我的,可是他幾年前死了。」
我想起這可能是他和芝加哥以及他在芝加哥那些朋友之間的唯一聯繫,現在這條線斷了,他很可能對這幾年發生的事情毫無所知。我告訴他,伊莎貝兒生了兩個女兒,亨利?馬圖林和路易莎?佈雷德利都死了;告訴他格雷完全破產和艾略特的慷慨行為。
「艾略特也在巴黎嗎?」
「不在。」
四十年來,艾略特第一次不在巴黎過春天。儘管樣子看上去還年輕,他已經是七十歲的人了。人上了這樣年紀,總有些時候感到疲倦和不舒適。他除掉散步外,別的鍛煉逐漸都放棄掉。他對自己的健康很不放心,他的醫生一個星期來看他兩次,在兩邊屁股上輪流打針,皮下注射一種當時流行的針劑。每次吃飯,不論在家裡或者在外面,他總要從口袋裡掏出個小金盒子,取出一粒藥片吞下去,就像履行宗教儀式一樣鄭重其事。他的醫生勸他去蒙特卡地尼療養,那是意大利北部的一個水療場;這以後他建議去威尼斯尋找一個製作適合放在他的羅馬式教堂裡的聖水盤。他對巴黎的興趣已經大不如前了,原因是他覺得巴黎的社交生活一年不如一年。他不喜歡年紀大的人,而且非常痛恨人家請客時碰見的都是和他一樣年紀的人,但是,年輕人他又覺得語言無味。裝修他建造的這座教堂現在成了他生活中主要的興趣;在這上面,他可以放開手買,以滿足自己對藝術品的那種根深蒂固的熱愛,同時感到心安理得,覺得是在頌揚上帝。他曾經在羅馬物色到一座蜜黃色石頭砌的早期祭壇,並在佛羅倫薩花了六個月時間的討價還價,買下一塊錫耶納[注]派的三聯雕刻放在祭壇上面。
後來拉裡問我格雷喜歡不喜歡巴黎。
「恐怕他有點不知如何是好的。」
我試行向他描繪格雷給我的印象。他一面聽,一面眼睛緊緊盯著我的臉看,一眨也不眨,像在沉思;這使我覺得——連我也不懂得是什麼緣故——他不是用耳朵,而是用一種內在的、更靈敏的器官在聽。這很古怪,而且叫人不舒服。
「不過,你會親眼看見的,」我講完時說。
「是啊,我很願意去看他們。我想電話簿上會找到他們的住址。」
「可是,如果你不想把他們嚇得靈魂出竅,並且使兩個孩子叫得像著魔一樣,我想你還是去剪個頭,把鬍子刮刮。」
他笑了。
「我也想到過。沒有道理使自己這樣刺眼。」
「既然你這樣說,也不妨給自己買一套新衣服。」
「我想我是有點破爛相。當我快要離開印度時,我發現只剩下身上這一套衣服。」
他看看我穿的衣服,問我是哪一家裁縫做的。我告訴了他,不過附帶告訴他這家鋪子在倫敦,所以縱使知道,也派不上多大用場。這個問題丟下之後,我就重新談起格雷和伊莎貝兒來。
「我時常和他們見面,」我說。「他們一塊兒過得很快樂。我從沒有機會單獨和格雷談話過,不過,敢說他反正不會跟我談到伊莎貝兒。可是,我知道他對她的愛情很專。他靜下來時,臉色相當難看,眼睛裡帶有一種迷惘,可是,當他看見伊莎貝兒時,就會顯出一種溫柔恩愛的神情,相當感動人。我有個想法,在他們出事的那些日子裡,她從頭到尾都像岩石一樣和他站在一起,所以他永遠不會忘記她待他的好處。你會發現伊莎貝兒變了。」我沒有告訴他,伊莎貝兒從來沒有像她現在這樣美麗過。他未見得能識別得出當初那個好看的高個兒女孩子,怎樣變成這樣極端文雅嬌艷的女子。有的男人對於藝術給女性美的加工是痛恨的。「她待格雷很好。
盡了最大的力量幫助他恢復自信。」
可是,時間已經晏了;我問拉裡要不要和我到大街上去一同吃晚飯。
「不,我不想吃,謝謝,」他答。「我得走了。」
他站起身,很和氣地點個頭,三腳兩步到了人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