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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3-5) 文 / 毛姆

    三

    我最初認識艾略特的時候,自己還不過是個平常的年輕作家,他也不把我放在眼裡。他從不忘記一張臉,所以不論在哪裡碰到,總是很客氣地和我拉手,但是,無意和我結交;假如我在歌劇院裡看見他,比方說,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位顯貴,他就會裝作沒有看見我。可是,那時我寫的劇本碰巧獲得相當出人意料的成功,所以,不久我就看出艾略特對我稍微親熱起來。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短柬,約我到克拉裡奇飯店吃午飯,那是一家旅館,他到倫敦就住在那裡。客人並不多,也不怎麼出色,我有個感覺,好像他在試探我在交際上成不成。可是,從那時起,我自己的成功也給我添了不少新朋友,因此,和艾略特碰面的機會也多起來。之後不久,我上巴黎去度秋天,住了幾個星期,在一個雙方都認識的朋友家裡又碰見了。他問我住在哪裡,一兩天後,又寄來一張午飯請帖,這次是在他自己的公寓裡。我到了一看,沒料到客人竟是相當出色,肚子裡暗笑。我知道,以他那樣爛熟世故,明知道在英國社交界我這樣一個作家並不稀奇,但是,在法國這兒,一個人只要是作家就會被人另眼相看,所以我也了不起了。這以後好多年,我們的交往都相當親密,不過從沒有真正成為朋友。我懷疑艾略特?談波登會和任何人成為朋友。他對別人的一切,除了他的社會地位外,全不發生興趣。不論我偶爾來巴黎,或是他在倫敦,他請客少一個人,或者逼得要招待旅遊的美國人時,總要請我去。這些人,我疑惑有些是他的老主顧,有些是拿介紹信來謁見他的、素昧生平的人。他一生中就是在這些地方受罪。他覺得應酬總得應酬一下,但是,不願意介紹他們和他那些闊朋友見面。

    最好的打發辦法當然是請吃晚飯,再去看戲,可是這往往很困難,因為他每晚都有應酬,而且早在三個星期前全約好了;就算能做到那樣,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滿足。

    他因為我是個作家,而且沒有什麼大關係,就毫不介意把他這些苦惱告訴我。

    「美國那些人寫介紹信真是太不替別人著想了。並不是說把這些人介紹給我,我不高興見,不過,我覺得沒有理由叫我的朋友跟我受罪。」

    他給他們買了大玫瑰花籃和大盒的巧克力糖送去,借此補救一下,可是,有時候還得請吃飯。就在這種時候,他先告訴我一番話,然後又天真地邀請我赴他籌備的這類宴會。

    他們極其想見見你,」信上這樣捧我。「某太太是個很有文學修養的婦女,你寫的書她一個一個字都讀過了。」

    某太太后來就會告訴我,她讀了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爾先生》非常喜歡,而且祝賀我的《軟體動物》劇本演出成功,頭一本書的作者是休?沃波爾,後一書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維斯[注]。

    四

    如果我描寫的艾略特?談波登使讀者覺得他是個卑鄙小人,那實在是冤枉他。

    在某一點上,他可以稱得上法國人說的serviable:這個詞,以我所知,在英語裡還找不到適當字眼。詞典上有serviceable,古義是指肯幫助人,施惠,厚道。這恰恰就是艾略特。他為人慷慨;雖則在他早期的社會活動中,那種送花、送糖、送禮的豪舉無疑有他的用心,到後來沒有這種必要時,他還是照做。送東西給人,他覺得很好受。他頂好客;雇的廚師比起巴黎的哪一家來都不差,而且在他那兒用飯,準會吃到最早的時鮮菜。他的酒十足證明他是個品酒的內行。誠然,他挑的客人都是視他們的社會地位而定,不一定是佳客,可是,他至少總羅致一兩個能說會笑的客人,因此,他的宴會差不多總是很有意思。有人在背後嘲笑他,說他是個齷齪小人;儘管這樣說,他請起客來,還是高高興興照去。他的法語說得流利正確,輕重音一點不含糊。他曾經費了很大氣力把英語說得像英國人那樣,你得有一對很尖銳的耳朵才能捉住他一個美國音。他極其健談,只是你得設法使他不提那些公爵和公爵夫人Z但是,即使談到這些公爵和公爵夫人時,他也能使人解頤,特別是單獨和你在一起時,反正他現在的地位已經是不容置疑了。他有一張頂逗人的刻薄嘴,而這些王公貴人的醜史穢聞又沒有一件不吹到他耳朵裡的。X公主最近的孩子的父親是誰,Y侯爵的情婦是哪一個,我全是從他那裡聽來的。敢說連馬塞爾?普魯斯特[注]知道的顯貴秘聞也趕不上艾略特知道的那樣多。

    在巴黎時,我時常跟他一起吃午飯,有時在他公寓裡,有時在飯館子裡。我喜歡逛古董鋪,偶爾也買些,不過看看居多,而艾略特總是興沖沖陪我去。他懂,對於藝術品也真心愛好。我想巴黎這類鋪子他沒有一家不認識,而且老闆個個都是熟人。他最愛殺價;每次我們出發時,他總叮囑我:「要是你有什麼東西想買,自己不要問。丟個眼色給我,底下的由我來。」

    他頂得意的事就是替我弄到一件我看中的東西,價錢只抵要價的一半,看他講價真是好要子。他會爭論,哄騙,發脾氣,想法叫賣方心軟,嘲弄他,挑剔毛病,嚇唬不再踏進人家店門,歎氣,聳肩膀,正言規勸,滿臉怒容朝外走,到最後爭到他出的價錢時,慘然的樣子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樣。然後低低用英語跟我說:「買下來。加倍的價錢都還是便宜。」

    艾略特是個熱心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見一位神父。那人出名的會說人皈依,過去多少相信異端的迷途羔羊都被他圈了回來。他飯局最多,人有名的善於辭令。他的教務活動只限於富貴人家。雖則出身寒微,多少高門大戶都尊為座上客。這樣一個人,艾略特見了當然動了念頭。他偷偷告訴一位新近被這位神父說服改教的美國闊太太,說他家裡雖則一直奉的聖公會派,他本人卻是對天主教嚮往已久。有一天晚上,這位太太請他吃飯,跟這位神父見見;就只他們三個,神父是談笑風生。女主人把話兜到天主教上去,神父談得非常熱烈,絲毫不迂腐,雖則是教中人,就像一個見過世面的人同另一個見過世面的人談話一樣。艾略特發現神父十分知道他的為人,有點受寵若驚。

    「范多姆公爵夫人上回還跟我談起你,她覺得你看事情頂清楚。」

    艾略特快活得紅光滿面,公爵夫人他是進謁過,可是,從沒有想到她會對他動一下腦筋。神父心性廣闊,見解摩登,態度寬容,一番關於天主教的議論談得既高明又溫和。他把天主教會說得使艾略特聽來很像一個任何有教養的人如果不加入就對不起自己的高尚俱樂部。六個月後,艾略特就人了教。這樣一改宗,再加上在天主教方面的慷慨佈施,那幾家以前進不去的人家大門也被他敲開了。

    也許他放棄祖傳的宗教,動機並不純正,可是改宗以後,倒的確誠心誠意。每星期要到第一流人士光顧的教堂去做彌撒,過些時就去神父那裡懺悔,隔兩年總要朝一次羅馬。久而久之,教廷因他虔誠,派了他御前侍衛,又見他孜孜克盡職守,獎給他聖墓勳章。說實在話,他在天主教方面的事業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業,可算一樣成功。

    我時常問自己,以他這樣一個聰明、和藹、學識優長的人怎麼會被勢利蒙著心眼兒。他不是暴發戶。父親在南方一個大學當過校長,祖父是相當有名的神學家。

    以艾略特的機伶,決不會看不出那些應他邀請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頓吃喝,有些是沒腦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響亮的頭銜引得他眼花繚亂,看不見一點他們的缺點。

    我只能這樣猜想,跟這些家世綿邈的人過從親密,做這些人家婦女的近臣,給他一種永不厭煩的勝利感;而且這一切,歸根結底,實起於一種狂熱的浪漫思想;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國公爵身上見到當年跟隨聖路易[注]到聖地去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獵狐狸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他們在金錦原[注]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跟這些人在一起,他覺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廣闊的英勇古代裡一樣。我想他翻閱戈沙年鑒[注]時,看見一個姓氏接一個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遠的戰爭,史冊上的攻城戰和著名的決鬥,外交上的詭詐和王侯們的私情,他的心就會熱得跳起來。總而言之,這就是艾略特』談波登。

    五

    我預備洗個臉,梳一下頭髮,再去赴艾略特約的飯局;正忙著時,旅館裡人打電話上來,說他在樓下等我。我有點詫異,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樓去。

    我們握手時,他說:「我想我自己來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對芝加哥到底有多熟。」

    他這種感覺,我看出好些住在國外多年的美國人都有;他們心目中彷彿美國是個很難走甚至危險的地方,你不能隨隨便便讓一個歐洲人單獨去闖。

    「還早,我們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議。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絲雲都沒有,活動活動筋骨倒不錯。

    我們走著路時,艾略特說:「我想你會見家姐之前,頂好先知道一點她的為人,她有一兩次住在巴黎我那裡過,不過,我記得你那時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並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兒伊莎貝兒和格雷戈裡?布拉巴宗。

    「是那個室內裝飾家嗎?」我問。

    「對了,家姐的屋子精透了,伊莎貝兒和我都勸她重新裝修一下,我剛巧聽見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請他今天來吃午飯,當然,他不是怎麼一個上等人,但是很行,瑪麗?奧利芬特的拉尼堡,聖厄茨家的聖克萊門特?塔爾伯特府,都是他裝飾的。公爵夫人極其喜歡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遠不懂得,她這麼多年怎麼住得下去,不過說起這個來,她怎麼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遠不懂得。」

    我從他嘴裡得知佈雷德利太太是個寡婦,三個孩子,兩兒一女,不過兒子年紀大得多,而且都已結婚,有一個在菲律賓政府裡做事,有一個,像他父親過去那樣,在外交界服務,現在人在阿根廷都城。布太太的丈夫過去宦歷甚廣,在羅馬做了幾年一等秘書,後來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個小共和國當專員,人就是死在那邊。

    艾略特繼續講下去,「他去世之後,我要路易莎把芝加哥的宅子賣掉,可是,她不忍心。布家這所宅子買下來已有了年代,他們是伊利諾斯一個頂舊的舊家。一八三九年從弗吉尼亞原籍遷來這裡,在現在離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產,目前還保留著。」艾略特遲疑一下,看看我吃不吃他這一套。「我想你也許會說他家早先是種田的,不過,我不曉得你可知道,在上世紀中葉的時候,中西部開始開發,不少弗吉尼亞的人,好人家的子弟,你曉得都被無名的誘惑打動,離開了豐衣足食的鄉土。我姐丈的父親切斯特?佈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它的前途,來這裡進了一家法律事務所,反正他賺的錢也夠兒輩吃用的了。」

    艾略特的話雖如此說,從他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經去世的切斯特?佈雷德利離開他祖傳的華屋良田,來進律師事務所,原因並不那樣簡單,不過,從他攢聚了一筆家財上看來,總還值得。後來有一回布太太拿幾張鄉下她所謂「老家」的照片給我看,艾略特就不很快活;照片上面我見到的是一所不大不小的宅子,有美麗的小花園,可是倉房,牛棚,豬廄都隔開只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蕪的平疇。

    我不由想到,切斯特?佈雷德利先生丟下這兒到城市裡去找出路,並不是沒有成算的。

    過了一會,我們叫了一輛出租汽車。車子把我們開到一所褐色砂石房子面前,房子窄而高,要拾上一串陡峻的石級才到大門。並排是一列房屋,在湖濱道過來的一條街上,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裡也還是陰沉沉的,我不懂得一個人對這樣的房子會有什麼好感。開門的是個高壯的、一頭白髮的黑人管家,把我們引進客廳。我們走進時,佈雷德利太太從椅子上站起來,艾略特給我引見。她年輕時當是個美麗的女子,眉眼雖則粗一點,卻生得不錯,眼睛很美。可是那張幾乎完全不施脂粉的薑黃臉,肌肉已經鬆弛下來,顯見她和中年發胖的戰鬥是失敗了。我猜她還不肯服輸,因為她坐下時,腰桿在硬背椅子上撐得筆直;的確,穿著她那受罪的鎧甲一般的緊身衣,這樣要比坐在有軟墊的椅子上舒服得多。她穿的一件青色衣服,上面滿織的花,高領子,鯨魚骨撐得硬硬的。一頭漂亮的白髮,燙成波浪紋,緊緊貼在頭上,髮式做得極其複雜。她請的另一位客人還沒有到,我們一面等,一面東拉西扯的談。

    「艾略特告訴我,你是走南路來的,」布太太說。「你在羅馬歇了沒有?」

    「歇的,我在那邊住了一個星期。」

    「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好嗎?」

    我被她這個問題弄得很詫異,只好回答說我不知道。

    「哦,你沒有去看她?真是個好女人,我們在羅馬的時候,待我們真好。佈雷德利先生那時是使館的一等秘書。你幹嗎不去看她?你難道是跟艾略特一樣的壞蛋,連奎林納宮都進不去嗎?」

    一當然不是,」我笑著說。「事實是我並不認識她。」

    「不認識?」布太太說,好像信不了似的。「為什麼不認識?」

    「告訴你實在話,作家們一般並不跟國王王后廝熟。」

    「可是,她是個頂可愛的女人,」布太太好言勸我,好像不認識這位王后完全是我不屑似的。「我敢保你會喜歡她。」

    這時候門開了,管家把格雷戈裡?布拉巴宗領進來。

    格雷戈裡?布拉巴宗,空有一個好名姓,並不是個浪漫人物[注]。這人長得矮而胖;除掉耳朵旁邊和後頸有一圈黑鬈發外,頭禿得就像隻雞蛋;滿臉紅光,看去就像要裂成一大堆臭汗一樣,骨碌碌的烏眼珠,多肉的嘴唇,厚厚的下巴。他是英國人,我有時在倫敦落拓不羈人士的宴會裡碰見他。人很熱鬧,開心,總看見他咧著嘴笑,可是,你不用是一個出色的人物評判者,就可以看出他和人家那種嘻嘻哈哈的親密不過是一種遮蓋,這裡面還有很精明的生意經。多年來,他在倫敦都是最成功的屋內裝飾家。他有一副很洪亮動人的嗓子,和一雙小而肥的富於表情的手。

    只要來一套動人的姿勢,一大串興奮的字眼,他就能推動一個踟躕不決的主顧的想像力,使人簡直沒法拒絕那在他好像是一份盛情的交易。

    管家重又托了一盤雞尾酒進來。

    「我們不等伊莎貝兒了,」布太太拿起一杯酒時說。

    「她到哪兒去了?」艾略特問。

    「跟拉裡打高爾夫去的。說她也許要晚一點。」

    艾略特轉向我說,「拉裡是勞倫斯?達雷爾。伊莎貝兒算跟他訂婚了。」

    我說,「艾略特,我不知道你喝雞尾酒。」

    「我不喝,」他一面忿然回答,一面呷著手裡的酒,「可是,在這個禁酒的野蠻國度裡,你有什麼辦法?」他歎口氣,「巴黎有些人家現在也預備這東西了,環交通把好習慣都攪糟了。」

    「簡直胡扯淡,艾略特,」布太太說。

    她的口氣相當溫和,然而堅決,使我不由而然覺得她是個有個性的女人;我並且從她看艾略特那種信然自得的神情,可以猜出她絲毫沒有把他當作了不起。我肚子裡尋思,不知她把格雷戈裡?布拉巴宗看作是哪一等人。布拉巴宗進來時,我就看見他用內行的眼光把屋子裡掃一下,兩道濃眉不知不覺抬了起來。這的確是間奇怪的屋子。壁紙、窗簾布、椅墊、椅套,全是一式的圖案;壁上厚重金鏡框裡掛的油畫,顯然是布家人在羅馬時買的。拉斐爾[注]派的聖母,基多?裡尼[注]派的聖母,蘇卡呂厄[注]派的風景,龐厄尼[注]派的古跡。還有他們住在北京時的紀念品,雕得都滿的海梅桌子,巨大的景泰藍花瓶,還有些是從智利或者秘魯買來的,硬石刻的胖人兒,陶制的瓶子。一張奇彭代爾的書桌。一隻嵌術細工的玻璃櫥。燈罩用白綢做的,不知道哪個魯莽畫家在上面畫了些穿瓦托式裝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真使人作嘔,然而不懂什麼緣故,卻還順眼。這裡有一種安逸的,住了人的氣氛,使你覺得這許多荒乎其唐的大雜燴自有它的道理。所有這一切湊合不上的東西都屬於同一類,因為它們是布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才喝完雞尾酒,門開處,進來一個女孩子,後面跟著一個男子。

    「我們遲了沒有?」她問。「我把拉裡帶回來。可有他吃的嗎?」

    「想來有吧,」布太太笑著說。「你按下鈴,叫尤金添、位子。」

    「他才替我們開門的。我已經告訴他了。」

    「這是我的女兒伊莎貝兒,」布太太轉身向我說。「這是勞倫斯?達雷爾。」

    伊莎貝兒趕快跟我握一下手,來不及地就轉向布拉巴宗。

    「你是布拉巴宗先生嗎?我真渴想見你。你替克萊曼婷?多默裝飾的屋子我真喜歡。這屋子糟不糟?我好多年來都想法叫媽收拾一下,現在你來芝加哥,真是我們的機會到了。老實告訴我,你覺得這屋子怎樣?」

    我知道布拉巴宗死也不會說。他很快張了布太太一眼,可是她臉上泰然自若,一點看不出什麼。他斷定伊莎貝兒是重要人物,就發出一聲狂笑。

    「我敢說這屋子很舒服,種種都很好,」他說,「不過,你要是直截了當問我的話,那麼我覺得確乎相當的糟。」

    伊莎貝兒長得高高的,橢圓臉,直鼻樑,俊俏的眼睛,豐滿的嘴,這一切看來都是布家的特徵。人秀氣,不過胖一點,大約是年齡關係,等她長大一點就會苗條起來,一雙有力的長得很好的手,不過也嫌肥一點;短裙子露出的小腿也嫌肥。皮膚生得好,顏色紅紅的,和適才的運動以及開敞篷車回來都不無關係。人容光煥發,充滿活力。十足的健康體質,嬉皮笑臉的高興派頭,對生活的滿足,和從內心裡流露出來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兒都開。那種自如若堂的風度,不管艾略特多麼文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點俗氣。布太太那張慘白而有皺紋的臉在她的朝氣襯托下,看去簡直疲憊和衰老了。

    我們下樓去吃飯。布拉巴宗一看見飯廳,眼睛就瞇起來。壁上糊的暗紅紙,算是冒充花布,掛些臉色陰沉死板的男女肖像,畫得糟透糟透。這些人都是去世的那位佈雷德利先生的近系祖先。他自己也在上面,一撮濃上須,僵直的身體穿著禮服和白粉漿的領子。一張布太太的像,是九十年代一個法國畫家的手筆,掛在壁爐上面,穿著灰青緞子的晚服,頸上珠串,髮際一顆鑽石星,一隻滿戴珠寶的手捏一條編織領巾,畫得連針腳都一一可數,另一隻手隨隨便便拿一柄鴕鳥羽扇子。屋內傢俱是黑桶木的,簡直笨重不堪。

    大家坐下時,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你覺得這個怎麼樣?」

    「我敢說一定花了不少錢,」他答。

    「的確,」布太太說。「這是佈雷德利先生的父親送我們的婚禮,被我們帶著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啊,北京啊,基多啊,羅馬啊。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非常艷羨它。」

    「假如是你的,你把它怎麼辦?」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可是,不等他回答,艾略特就替他說了。

    「燒掉,」他說。

    三個人開始討論怎樣裝飾這屋子起來。艾略特力主路易十五的裝潢,伊莎貝兒則要一張僧院式的餐桌和一套意大利式椅子。布拉巴宗認為奇彭代爾比較適合布太太的性格。

    他轉身看著艾略特,「你當然認識奧利芬特公爵夫人的?」

    「瑪麗嗎?頂熟的朋友。」

    「她要我裝飾餐廳,我一見到她的人,就決定喬治二世。」

    「你真對。上次在她那兒吃飯,我就注意到。雅極了。」

    話就這樣談下去,布太太只聽他們講,你猜不出她肚子裡想些什麼。我講話很少,伊莎貝兒的年輕朋友拉裡(我忘記了他姓什麼)簡直一言不發。他坐在我對面的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間,我不時看他一眼。他年紀看去很輕,和艾略特差不多高,六英尺不到一點,瘦,而且四肢長得很鬆弛。頂討人喜歡相的一個孩子,不漂亮,也不醜陋,相當的靦腆,一點沒有出色的地方。我覺得怪有意思的倒是,雖則進屋子來之後記得他沒有說上五六句話,人卻非常自如,而且奇怪的是,儘管不開口,好像也在參加談話。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長,可是,就他的身個論,不能算大,形狀看上去很美,同時又有力。我想畫家一定高興畫這雙手。他體格比較瘦,但是,看去並不文弱,相反地,敢說頑健。一張臉寧靜莊重,曬得黝黑,要不是這樣就看不出什麼血色;五官端正,但並不出眾。顴骨相當高,庭穴四進。深棕色的頭髮,微微鬈曲。眼睛看上去比原來的要大,因為陷在眼窩裡很深,睫毛則又波又長。眼珠的顏色很特別,不是伊莎貝兒和她母親,舅舅共有的那種濃栗色,非常之深,虹彩和瞳子差不多是一個顏色,這給他的眼睛以一種特別的光芒。他有一種動人的瀟灑風度,看得出為什麼伊莎貝兒對他傾心。她的眼光不時落到他身上一下,從她的神情裡我好像看出不但有愛,而且有喜歡。兩人的眼光碰上時,他眼睛裡含有一種溫情,看去非常之美。沒有比看見年輕人相愛更動人的了,這使我這個已屆中年的人艷羨他們,同時,不懂得什麼緣故,感到難受。這很愚蠢,因為以我所知,是沒有什麼可以影響到他們的幸福的;兩人的境遇都寬裕,你想不出什麼理由說他們結不了婚,而且結婚後不能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貝兒,艾略特和布拉巴宗繼續往下講怎樣重新裝飾屋子,想逼出布太太一句話來,承認是得想個辦法,可是,她只藹然微笑。

    「你們不要逼我。我得空下來自己想過。」她轉身向那男孩子說,「拉裡,你對這一切怎麼看法?」

    他向桌子四周環顧一下,眼中露出微笑。

    「我覺得做不做都無所謂,」他說。

    「你這個狗蛋,拉裡,」伊莎貝兒叫出來。「我還特地關照你給我們撐腰的。」

    「假如路易莎伯母滿意她原來的那些,做什麼要換掉?」

    他發的問題非常在點子上,而且很合乎情理,我不禁笑出來。他看看我,自己也笑了。

    「而且請你嘴不要咧得那個鬼相,你自以為講了一句非常俏皮的話,我覺得很蠢,」伊莎貝兒說。

    可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這時我注意到他的牙齒長得又小又白又整齊。他望著伊莎貝兒的神情,不知怎樣,使她臉紅起來,呼吸也急促了。我假如沒有弄錯的話,那麼,她就是瘋狂地在愛著他,可是不知道什麼緣故,好像她對他的情意裡面還有一種母性的愛。這在這樣一個年輕女孩子身上有點令人意想不到。她嘴邊微帶笑意,重又向布拉巴宗慇勤起來。

    「別睬他。他非常之蠢,完全沒有受過教育。他什麼東西都不懂,只懂得飛行。」

    一飛行?一我說。

    「他大戰時是空軍。」

    「我還以為他那時年紀輕著,不會參軍。」

    「他年紀是輕,著實太輕了。他淘氣之極。溜出學校,跑到加拿大;說了一大堆謊話,人家真的相信他是十八歲,這樣就進了空軍。停戰時,他還在法國作戰呢。」

    「你把你母親的客人纏死了,伊莎貝兒,」拉裡說。

    「我從小就認識他,他回來時穿一身軍裝,外套上掛那麼漂亮的獎章,非常好看,所以,我就這麼坐在他門口階沿上,纏得他一刻不能安靜,只好答應跟我結婚了。那時候,競爭可真激烈。」

    「真的嗎,伊莎貝兒,」她母親說。

    拉裡身子伸過來向我說:「我希望你一個字也不要信她。伊莎貝兒不是什麼壞女孩子,可是個說謊大家。」

    吃完午飯,艾略特和我不久就告辭。我先前告訴他打算去博物館看看畫,他說他帶我去。我不大願意有人跟我去逛博物館,可是,沒有法子說我喜歡一個人去,只好讓他陪我。路上我們談起伊莎貝兒和拉裡。

    我說,「看見兩個年輕人這樣相愛,怪有意思。」

    「他們結婚的確太早一點。」

    「為什麼?趁年紀輕時戀愛、結婚,要有意思得多。」

    「別胡鬧。她十九歲,他不過剛滿二十。他還沒有職業。自己有點小進項,三千塊一年,路易莎告訴我的;而路易莎也不是怎樣富裕。她的收入只夠她自己花。」

    「那麼,他可以找個事做。」

    「就是呀。他不想找事。他好像很滿意這樣晃膀子。」

    「我敢說他在戰爭中一定吃了不少苦頭。也許想休息一下。」

    「他休息已有一年。這總夠長了。」

    「我覺得他像是個很不錯的孩子。」

    「哦,我對他毫無成見。他的門第以及其他種種都很好。父親原籍是巴爾的摩;過去是耶魯大學羅曼語副教授,總之大致如此。母親是費城教友派的一個老舊家。」

    「你口口聲聲過去,難不成他父母都去世了麼?」

    「是的,他母親生孩子亡故,父親約在十二年前去世。他是他父親的老同學撫養大的。那人是麻汾的一個醫生。路易莎跟伊莎貝兒就是這樣才認識他的。」

    「麻汾在哪兒?」

    「布家的產業在麻汾。路易莎總在那邊度夏。她看見這孩子可憐。納爾遜醫生是個獨身漢,怎樣帶孩子連初步的常識都不知道。路易莎力主把這孩子送到聖保羅堂去,聖誕節時她總接他出來過節。」艾略特法國式地聳一下肩膀。「我想她當初總該見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了。」

    這時,我們已走到博物館,心思就轉到繪畫上去。艾略特的識見又令我傾倒一番。他領著我在那些屋子裡轉來轉去,彷彿我是一群旅遊家似的。講起那些畫來,連任何美術教授都不能比他更使人獲益。我決定獨自再來一次,那時自己可以隨便逛逛,所以現在由他說去。過了一會,他看一下表。

    「我們走吧,」他說。「我在博物館裡從不待過一個鐘點。這樣還得看一個人的欣賞力熬得了熬不了。我們改天再來看完它。」

    分手時,我滿口道謝。也許走開後我變得聰明一點,可是確很惱火。

    我和布太太告別時,她告訴我第二天伊莎貝兒要請她幾位年輕朋友來家吃晚飯;我要是願意來的話,那些孩子們走後,我還可以跟艾略特談談。

    「你等於救救他,」她接著說。「他在外國待得太久了,到這兒覺得百不如意;簡直找不到一個跟他合得來的人。」

    我接受了;在博物館門口台階上兩人分手時,艾略特告訴我,他很高興我答應下來。

    「在這座大城裡,我就像迷失了的靈魂,」他說。「我答應路易莎跟她住六個星期,我們自從一九一二年後彼此就沒有見過,可是,我盼望回巴黎真像度日如年。

    巴黎是世界上唯一文明人能住得下去的地方。我親愛的朋友,你知道他們這兒把我看作什麼?看作一個怪物。真是野蠻的人。」

    我大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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