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讀王蒙的《雜色》 文 / 高行健
當代文學是很少被認為有傑作的,因為是當代人寫的,寫的又是當代活人的事,遠不如古人寫的死去了的生活那樣幸運。崇尚已經作古了的人是文學史的事情,於是被註釋、被評點、被分析得頭頭是道。而一經入史便成為大家,於是又被引證、被考據,成為準則,當作經典,連現今的言行也從中找尋出處和根據。作家一旦死去,作品方變得神聖起來。當代作家生前則難得有這分榮幸,即使受到推崇,也總留有餘地,免得驕傲。至於批評,則又當別論。然而,當代作品如果能有傑作,我想王蒙的《雜色》可以屬於這傑作之林,雖然這麼說無疑是有爭議的。
主人公曹千里,一位熱情、有抱負卻因此倒了霉的老小伙子,在我們都熟悉的那個時代,被發配到了邊疆,即使是「自願的」,也還是被發配,騎上了一匹毛色混雜的老馬,小說《雜色》的題目就這麼來的。他們到牧場上去,曹千里同他的老馬,又可以說老馬同曹千里,因為這老馬同曹千里互為寫照,難捨難分。他們從牧區公社革命委員會的馬廄裡出來,水過河,經過了光禿禿的戈壁灘,進了個小村子,有房舍、人家和公雞打架,還有鼻子上笑起來布著細小紋路的維吾爾族可愛的女售貨員。又碰上了一條惡狗和一條並未看見的蛇。又穿過了有聲有色的小溪谷,然後到了牧場。先是陽光燦爛,接著天邊出現了烏雲,跟著下雹子,隨後便傾盆大雨,先是發冷,後是挨餓。好容易熬到了一個孤零零的氈房,有一位哈薩克族老媽媽招待他喝了酸馬奶。又要嘔吐,還是克制住了。隨後馬奶在胃裡發酵,暈乎乎地上了頭。曹千里總算又爬到了這匹老馬的背上,歪歪斜斜,好在又上路了,倒也平安無事。
沒有強盜,也沒有間諜,也沒有艷遇和愛情的悲劇抑或喜劇,抑或悲喜交加劇,除了那個收雞蛋換糖果的維吾爾族女售貨員那麼一瞬間鼻子上出現細小紋路的微笑,明朗、坦率、樸實、未曾污染了的又無意識的一絲微笑。
全然無故事可言,也沒有悲歡離合,也沒有慷慨激昂的驚人之筆。以這種要求來看這篇作品自然不免失望。有一種胃口白白被提起來竟然上了當的感覺,對這篇作品的非議也就由此而來,而這種非議也非出於惡意。有人盼望東山再起的有才華的王蒙寫出如同他當年的《組織部來了個青年人》那樣的上乘之作,讀完《雜色》所以失望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種失望來源於對小說的一種老觀念,即小說者,故事也。為什麼小說又一定得講故事呢?其實,小說是可以講故事,也可以不講故事的。
大家都公認的近代小說大師契訶夫的《草原》是他的代表作。小男孩時戈魯什卡坐了馬車到城裡去上中學。一路上獲得了對草原的種種印象。孤寂、憂鬱、美而不為人賞識白白浪費掉了的俄羅斯草原,這就是現實主義小說大家契訶夫的這篇作品的主題。習慣對大師總是尊重的,尤其是外國古人。而一個中國當代作家倘寫出了這類作品,便有人搖頭,歎息,嘖舌。中國人有中國人的傳統!
可王蒙的《雜色》卻又是道道地地的國貨,是一篇既幽默又深沉的相聲。相聲也是可以寫出精品的。《雜色》是相聲的精品。王蒙把相聲引進了文學,這是王蒙的一大功績。這篇小說中處處是引人入勝的包袱,一經甩掉,每每令人發笑。發笑之餘,竟又發現不過是明明白白的日常生活,人人都不難理解,人人都可以感受,那麼卑微,那麼辛酸,還那麼健康,又那麼親切。原來都是大實話,而大實話是可以講得這麼有詩意的。
這是一種高檔的滑稽,或者叫幽默。幽默這個詞據說來自外來語,西方人的觀念。那麼不妨叫做自嘲,自我解嘲。
主人公騎著他那匹老馬,一路上經過了荒涼的戈壁灘,房舍和人家,河和溪流,狗和蛇,到草原上的牧場,到雹子和雷雨,到一座牧民的氈房,同時在心底也走過了崎嶇的大半輩子人生的旅程,固然是鬱悶的。然而,他又「感到無比的幸福,他竟然不是蜘蛛,不是螞蟻,不是老鼠,他是一個人,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他有幸作為一個人,一個二十世紀的中國人來到這個世界,來到中國的這一塊奇妙的土地上。他有幸作為一個人,有苦惱,有疑惑,有期待也有希望,又會哭,又會笑,又會唱。他能感知這一切,思索這一切和記住這一切,這難道不是一個奇跡嗎?這難道不值得讚美和感謝嗎?」
不只是無益的抱怨,這就是《雜色》這篇作品的主題,如果仍然沿用主題這個文學概論中的術語的話。可又不止於這些,還要開闊得多,也還孕育著一種熱切的希望,那是誕生於痛苦的經驗和成熟了的思考之中昇華起來的希望:
「看啊,灰雜色的老馬踏著綠草正在一步一步向他走來……在空蕩的、起伏不平的草原上,一匹神駿,一匹龍種,一匹真正的千里馬正在向你走來。它原來是那樣俊美、強健、威風!它的腿是長長的,踝骨是粗大的,它的後蹄總是踩在前蹄留下的蹄印的前面,它高揚著那驕傲的頭顱,抖動著那優美的鬃毛,它邁步又從容,又威武,又大方,它終於來了,來了,身上分明發著光……」
這就是王蒙的《雜色》的主題,它不同於契訶夫,沒有那麼憂鬱和哀怨,更多的是自嘲,而且輕快、活潑,叫你哭笑不得,叫你拍案叫絕,乃至於驚奇:
「囊吃多了口乾,更想喝茶,茶喝多了洩裡光,就更想吃囊。於是,他又加吃了一碗奶茶和幾塊干囊。這第二碗奶茶已經不是為了充飢,而是為了享樂了,這也可以叫作為喝奶茶而喝奶茶,
為吃囊而吃囊,為藝術而藝術以及什麼為活著而活著吧?」
「全都亂了,全都忘了,全都顧不上了,除了權和線,線和權,奪,反奪,反反奪,反反反反奪和最最最最最以外,誰能顧得上別個事情呢?誰能顧得上一匹馬和它的鞍子呢?」
你喜歡聽相聲嗎?你想聽一段極有文學趣味的相聲嗎?那麼,讀讀這篇妙語驚人的《雜色》吧。相聲這門藝術也不遵循什麼鋪墊、發展、高潮、結局的規矩的,怎樣能引人入勝,怎樣逗趣,怎樣驚人,又戛然打住,叫聽眾能樂就好。聽眾則在笑聲中思索,在笑聲中醒悟,還得到了淋漓盡致痛痛快快的滿足。《雜色》的別具一格,便是這篇小說把這種技藝成功地體現到小說創作中去了。它既要給活人以教益,又不板著面孔去說教,卻讓讀者不由得自己去接話碴,這就是相聲藝術的高明之處。可惜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小說都具有這樣的聰明。
王蒙的機智還不止於此。他能在說笑之中,更賦以一種詩意。詩意並不都是花兒啦,春天啦,像蜜一般甜的愛情,像眼淚一般的辛酸,以及種種抒懷和感傷,他還可以是點別的什麼,也還可以用點別的什麼辦法去達到。
自嘲和俏皮就是現代人達到詩意的一種新的方式,當然不是唯一的手段。一個神智健全的人,一個有起碼的文化教養的人,一個有生活閱歷的人,一個成熟的男子漢,或者一個有自尊心的女性,小孩子自然除外,都不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之前,放任自己的感情。這就是現代人一種普遍的自我意識。他們待人接物,包括對待自己,有所感的同時,也會審視這種感受是否得當,自我感受的同時還會對這種感受有所評價,這就叫做有節制。因此,現代人詩意的感受往往是明智的,總帶有自我審視、自我批評的成分。《雜色》中的主人公和它的作者對主人公內心的感受和描述這種感受的方式都是忠於現實生活中的活人的。因此,流露出的這種詩意又是清醒的、冷靜的、有分寸的,於是也是深沉的:
「一切都是老樣子,起伏的綠草和綠草的起伏,遠處的雪山和近處的木房子,抬起的馬腿和放下去的馬腿……好像什麼都停止了、凝固了,時間和空間都凍結成了一種萬古不變的狀態。一切都不存在了,一切又都永垂不朽……世界上只有草、草、草,馬也是草,山也是草,房也是草,人也是草……人們啊,不論是上天的還是入地的,不論是被接見的還是被槍斃的,不論是樂掉了下巴還是氣成肝癌的,你們知道這些草地嗎?你們為什麼不到這塊草地上來練練氣功呢?」這就是不同於一些文學作品中流行的那種用濫了的、甜膩膩和感傷的抒情。
在這篇作品中,抒情又往往同議論交織在一起。因為理智和感情並不總像水和油,小蔥拌的豆腐,分得那樣清爽。通常寫小說是忌諱發議論的。但是,倘若這議論確實來自人物的思想深處,又倘若敘述者準確地把握住了人物的思緒脈絡,這種議論就大可以發揮了。而這個小小的中篇正得力於這種手法,寫得縱橫開闊,不僅勾畫了一路上的景色和人物的感受,還將人物對自己的身世,對社會、對時代的種種思考,都網織其中。內容之豐富,容量之深廣,遠遠超過一篇同樣篇幅的按通常講故事的方式寫出來的小說。
還應該提到的是,在這篇作品中,王蒙發揮了他運用現代漢語嫻熟的技藝,並且善於創造。新詞、新的句法自然而然地從他筆下流瀉出來,明快、流暢,而又新鮮。他不固守語言的陳舊規範,力求創新,而這種創新讀者又不難接受。這也是當代作家在語言藝術上應有的追求,王蒙正是在這種有成效的追求中創造了他獨特的語言風格,即自由活潑的聯想,詞、詞組、句子的並列和對比,跳躍的句式結構和長短句相間。他這篇作品通篇的語調又都是和諧的:在明快的,時而甚至是辛辣的幽默中,間奏著一種詼諧的抒情,而且導致最後華彩的樂段。喝了馬奶之後,曹千里騎在那匹雜色的老馬背上,眼前的幻像,或者是內心的期望,都來得十分自然。
「每個人和每匹馬,都有自己的路,它可能是艱難的,它可能是光榮的,它可能是歡樂的,它可能是驚險的,而在很多時候,它是平凡的,平淡的,平庸的,然而,它是必需的和無法避免的,而艱難與光榮,歡樂與驚險,幸福與痛苦,就在這看來平平常常的路程上……」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於北京
(《雜色》,王蒙著,刊於《收穫》一九八一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