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斯坦威 文 / 慕容雪村
戲唱完了,美女塌腰低眉,怏怏回國,臨走前說合作不成功,真是遺憾,「哎呀,簡直就是……」。其實我更遺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幾個小時,除了在腰上摸了兩把,什麼都沒撈到,本來還以為能來那麼一下呢。連道具都得一一繳回:百達翡麗名表、繡有我名字縮寫的襯衫,還有一雙已經穿臭了的襪子,我重新穿上地攤貨,蹬起溫州鞋,感覺就像扒了一層皮。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國妖燈之謎,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語之首,據說謎底是一個驚人的寶藏。」他似笑不笑地說,「那盞燈在地下埋了幾千年,一八零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裡挖到了它,當天就死了。此後六十年間這盞燈多次易手,共換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於驚馬,有的死於火災,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個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燈後只活了十二分鐘,一條大蟒活活纏死了他,那條蟒是他從小養大的,一向性格馴良。不過最奇怪的還是海盜卡爾文之死。」
「卡爾文橫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無數,歐洲各國都出重金緝拿他,一隻右手就值五十萬法郎,不過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脫。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當時最大的商船,英國的弗吉尼亞號,在船艙底層發現了這盞燈。」
「卡爾文不光武勇過人,而且淵博多智,本身也是個歷史學家。他知曉這盞燈的一切細節,還把它們詳詳細細地寫在一本書裡,這本書就叫《妖燈之謎》。根據他的記載,這盞燈可以放七根燈芯,但不管燈芯多長,燈油多滿,每根燈芯都只能燃燒九分鐘。還有,燈的鼓腹上有一個女人頭像,白天閉著眼,一到晚上七點就會睜開。卡爾文拿到這盞燈後,一個月裡體重減輕了三十多磅,他養了兩條狗,一條皮毛脫盡,另一條無疾而死。但那個謎還是沒有解開。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國覆滅的那一天,卡爾文把海盜們召集到身邊,對他們說:今天是我的最後一天,我已經看到了自己的命運,當這個女人再次睜眼,我就一定會死。海盜們議論紛紛,他接著說:我只有一個要求:這盞燈是我的,死後一定要埋進我的墳墓。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在開玩笑。卡爾文洗了澡,找人給他理了發、修了面,換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帶西班牙國徽的海軍制服,然後點亮了那盞燈,坐在椅子上閉目沉思,他的情婦,綽號『錫蘭公主』的華裔姑娘張莎麗一直陪著他,聽見他喃喃自語,聲音完全異於平時,又溫和又慈悲:「看不見,看不見……,聽不到,聽不到……,我不說,我不說……」到六點五十九分,卡爾文睜著眼,微笑著問張莎麗:你還好嗎?張莎麗說還好,他點點頭,說那就這樣吧,我死了。說完閉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幾乎就在同時,燈上的女人豁然睜眼,據說眼裡還有兩滴眼淚。」
「一九零三年,盜墓人弗雷澤在卡爾文的墓裡挖到了這盞燈,把它輾轉帶到伯爾尼,賣給了瑞士聯邦專利局的一個技術員,賣價四千二百瑞士法郎,這是技術員一個月的工資。這個技術員是猶太人,當年只有二十四歲,他買下這盞燈後,花了足足兩年時間,終於猜出了這個謎的一部分。他不大會說話,就把謎底寫成了一篇論文,足足寫了十九頁紙,題目叫作《論動體的電動力學》,裡面提到一個公式,人們為了方便,一般把這個公式叫做相對論。」
「愛因斯坦!」我驚叫起來。
「對,阿爾伯特?愛因斯坦。他死於一九五五年,死後這盞燈也神秘地失蹤了,直到一年前,」
他站起來關了燈,屋裡一片漆黑,窗外風聲呼嘯,海浪啪啪拍擊著萬丈崖岸,顯得這夜更加深闊遼遠。他走進內室,在裡面嘩啦嘩啦地翻騰了一會兒,然後火焰一閃,在跳跳的、昏紅幽暗的光影裡,他滿面獰笑,捧著一盞燈走了出來。
「這……這就是那盞燈?」
他笑得越發邪惡,雙手前伸:「送給你,高昌古國的殺人妖燈。」
「我不要。」
「這燈是純金的,重八百九十克,雲紋風翳,雕飾華美,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品,燈眼是兩顆十五克拉的鴿血紅寶石,燈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著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針一樣死死地瞪著我。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這是個遊戲,貝奇行宮、六翼天使、殺人妖燈,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經漸漸瞭解遊戲規則了。
「這故事是假的,對吧?這世上根本沒什麼殺人妖燈,對吧?」我挑釁地與他對視著,像一頭瞪羚瞪著另一頭瞪羚,「但這紅寶石是真的,對吧?純金也是真的,對吧?這燈至少也得值幾十萬,對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萬變,似乎想說點什麼,張了張嘴卻又閉上,過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說得好,這局你贏了。」
打鐵要趁錘子硬,我嘻笑著問:「贏了有什麼獎勵沒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著笑起來:「那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我這個氣啊,跟著他走下樓梯,走過長廊,失望得臉都綠了。走過琴房門口,他停了下來,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過的斯坦威鋼琴上按響了幾個音符,騷騷咪咪發騷什麼的,然後頭也不回地說:「巴赫的《死亡賦格》。」我還在想他這話是什麼意思,他輕輕走進內室,在裡面叫我:「進來吧,看看這個一切開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極:水漬斑斑的牆、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剝落的桌子,一張歪斜搖晃的床。他盤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鐘,慢慢地開了口:
「貝奇行宮佔地四十八畝,造價一億六千萬英鎊,每個房間都極盡奢華,光你住的那間就足夠買下一棟別墅。我管理了四年,沒碰過海參鮑魚,也沒碰過名酒名茶,至於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響了一聲,「我每天都睡在這裡。」
「為什麼?」
「因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這麼一個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這張床,這把椅子,還有這個塑料盆,洗頭用它,洗腳也用它。不過那時我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這輩子沒結過婚,以後也不會結。」
「她怎麼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著天花板,我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發現那上面有一片淡黃的水漬,蜿蜒淺淡,像雲彩,也像人頭,邊上還停著兩隻蒼蠅。
「都是假的,水漬是畫上去的,蒼蠅也是畫上去的,」他輕輕地歎了一口氣,「要一模一樣多麼難呵,請了多少畫家,費了多少顏料,花了一百多萬,也只能搞到這個樣子。原來的蒼蠅會飛,會嗡嗡叫,現在的……,」
「她比我大一歲,小時候我叫她姐姐,總跟她一起玩,那時也沒什麼好玩的,無非是跳房子、過家家什麼的,她開始總讓著我,後來有一次她問我:你長大了幹什麼?我說要娶你當老婆,她還打了我一頓。」
「我還記得,有一年她去外地探親,她媽開玩笑,說要把她帶到外地賣了,你以後再也見不到她了。我那年還不到六歲,就信了,跟著她們哇哇大哭,嘴裡只會說兩個字:不賣!不賣!不賣!不賣!……,哭了足有一里地,她媽沒辦法了,說傻孩子,騙你的,哪能賣呢?不賣,留著給你當老婆!」
「說起來這都是笑話,不過從那時起我就認定她了,別人經常拿這個取笑我們,她臉皮薄,背地裡總是警告我,不許我再說她是我老婆,否則就要揍我,我那時候還打不過她,但不管別人怎麼笑話,她下手怎麼狠,我都沒改過口。」
「後來就上學了,小學一個班,初中也在一個班,走到哪裡,那個笑話就跟到哪裡。因為這個,她越來越恨我,從來不跟我說話,見面就呸的一聲。有一次考試她坐在我前面,幾道大題都答不上來,我當時也沒顧不上自己,在白紙上急急忙忙做了一遍,趁老師不注意,偷偷摸摸地遞給她。沒想到她馬上就站了起來,說報告老師,他做弊!為這事我還背了個處分。」
「有一年暑假,我舅舅送了我一套動物橡皮,一共六塊,有小兔子、小雞、小魚……,紅紅綠綠的,還帶香味兒。我特別喜歡,一直不捨得用,天天都拿出來看一遍。開學那天我去得特別早,偷偷地把它們放在她的課桌裡。她一來就發現了,氣哼哼地從後排走到最前面,當著所有人的面,把那六塊橡皮狠狠摔到我面前,還罵我:不要臉!」
「她就是這麼殘忍。拿石頭砸我,拿樹枝抽我,拿玻璃扎我,有一年春遊,她一把就把我推進了湖裡,要不是老師跑得快,我肯定就淹死了,水那麼冷……」
「高中以後我們就分開了,那時候社會上特別亂,我天天放學以後都去等她,什麼也不說,只是一路尾隨到家。她同學總笑話她,一看見就說:某某某,你男人在外面等你呢。她這時倒是打不過我了,所以就找人來打我。找的是附近打架最厲害的小混混,第一天我挨了四拳,第二天我捅了他十四刀,是那種電工用的三稜刮刀,這種刀捅上就是一個三角口子,縫都沒法縫。要不是冬天穿得厚,他肯定要死在當場。」
「那年我十六歲,已經有了殺人之心。後來東南亞有個相士給我相面,說我命系千軍,可惜生在了太平年代。他說的就是這殺人之心。你知道吧?」他輕輕掃我一眼,表情不怒自威,「只要你有殺人之心,不管做什麼都能做得到。」
「就在那年元旦,她參加了一場文藝匯演,是一段獨舞節目,每天都排練到很晚。我天天都在那兒等她,有次一直等到九點多也沒看見人影,想她大概是已經走了。我回家吃了飯,做了一會兒作業,心裡始終不踏實,又推著自行車走出家門,我媽問我幹什麼去,我撒了個謊,說去借參考書。走過電影院門口時,聽見旁邊一個胡同裡吵吵嚷嚷的,我幾下蹬過去,看見幾個小痞子正在撕扯她的衣服,她蜷縮在那裡直哆嗦,嚇得話都不會說了……,我扔下自行車就衝了上去。」
「我發育得晚,那時大概就一米六多一點,又瘦又小,不過我從小就有股狠勁,也不叫也不喊,就是不停地踢、打、抓、撓,打倒了爬起來,再打倒再爬起來,再打倒再爬起來……,最後一頭都是血,手腳也揮不動了,還是不停地踢、打、抓、撓,那幾個小痞子大概被我嚇著了,越打越氣餒,越打力氣越小,最後給了我幾下,一溜煙跑遠了。我累壞了,坐在地上直喘粗氣,這時她整好衣服走過來,上上下下看了我半天,我還以為她會過來扶我,沒想到她只說了兩個字:活該!」
「這是六年來她跟我說的第一句話。她還說:我寧可被人輪姦,也不想看你一眼!」
「她就是這麼殘忍,可又是這麼好看。她們演出那天我去看了,看完後在心裡發了一個誓,」他看著我,語氣始終平平淡淡的,「我想,這輩子無論如何也要把她搞到手,不能明媒正娶,就跟她搞破鞋;活著得不到她的人,死了也要奸她的屍。」
「她後來對我說,被一個人如此強烈地愛過,是每個女人都夢寐以求的事。其實……,還是從頭說吧。大學期間她交過三個男朋友,前兩個很快就分手了,第三個……」
我隱隱約約感覺有什麼不對,這一夜是從一個謎語開始的,他編得活靈活現,卡爾文、愛因斯坦……什麼都有,卻惟獨沒有謎底,他到底什麼意思?
「第三個是高幹子弟,局長的兒子,後來又是市委書記的兒子,她這次是動了真情了,所有的小心眼兒都收了起來,幫他打飯,幫他洗衣服,懷了三次孕。」
「三次打胎都是我陪著去的,也是我掏的錢,第一次十六塊,第二次二十四,第三次因為太大了,要輸血,我撒了個謊,說我媽死了,要回家奔喪,把全宿舍的錢都騙光了。這錢是後來才還的,借我十塊的,我還一百萬,借我五十的,我還一千萬,一分沒借光表示同情的,我還了他一套房子。」
「第三次剛打完胎,那個高幹子弟就另找了一個。我把他叫到操場上,他帶了十幾個人,我這邊就只有我自己。他說:你要我就送給你,反正我也玩膩了,他媽的,打胎打得鬆鬆垮垮的……」
「那次我住了十幾天的院,出院後坐了三年牢。我撅斷了他一根手指頭,是右手食指。十幾個人壓在身上,我什麼也不說,兩手牢牢地抓著那根手指頭,怎麼打我都沒鬆開,咬著牙往後扳,扳,扳,直到卡嚓一聲,骨茬戳破手皮,從掌心裡直拱出來。」
「她也被學校開除了。等了我三年,出獄後就成了我女朋友。我們去了南方,在那裡租了一套房子,跟這裡一模一樣,就是這張床,這把椅子,這個塑料盆。有一天我給她洗腳,握著她的腳踝說:你這次跑不掉了吧?她說跑不掉了,也不跑了,我這輩子死活都跟著你了。」
那種感覺又來了,肯定有什麼不對勁,可就是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兒。這屋子寒酸簡陋,處在這豪華奢糜的行宮裡,確實有點不倫不類,但一切還算正常;這故事陰沉狠毒,但處處合情合理,那究竟是什麼讓我感到如此強烈的不安?我看著他,突然想起了他說過的那對兄弟,如果他不是其中之一,他怎麼會知道最後那通電話?如果是……
眼皮嗒嗒地跳起來,他端端正正地坐著,連手指尖都紋絲不動,「她給我起過無數外號,有時叫我耗子,有時叫我竹竿,有時叫我沙沙毛,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不過叫得最多的還是壞蛋,她總叫我壞蛋,我想是因為我坐過牢。那時候我在一家香港公司當直銷員,一個月工資七百塊,天天走街串巷地敲人家的門。有一天我賣了一千二百多元,下樓就發現自行車被人偷了,天上又下起了雨,我一路走回家,第二天就病倒了。」
「那時候我們什麼都沒有,沒有錢,沒有電視,沒有家俱,連衣服都沒有幾件,一天三頓吃醬油拌面。我發高燒到三十九度,躺在床上動都不能動,後來還發了肺炎。家裡一共就三百多塊錢,連住院押金都繳不起,她就出去……」
「我出院後狠狠地打了她一頓,她一直不哭不動,就坐在那裡讓我打,打得鼻子嘴都是血。我打累了,她去洗了把臉,回來怯生生地抱住我,頭拱在我胸前,小聲地說:壞蛋啊,那你讓我怎麼辦?賣了血也不夠。我們沒有錢呵,壞蛋。」
「這事我一直記著,但從來不提。她也不提。直到那年春節,她炒了幾個菜,還買了一瓶酒,她喝醉了,笑了整整一晚上,還指著自己的心口問我:這裡是乾淨的,你信不信?這裡是乾淨的,你信不信?……」
「那兩年我們在一張桌上吃飯,在一張床上睡覺,但我一直沒碰過她。她試過很多次,每次都被我粗魯地推開。後來她就搬走了,一個字都沒留下。我曠了十天工,到處找她,最後終於找到了,過去把她的衣服行李捆好背回來,一句話都沒說。她就那麼跟著我走回家,上公車時人特別多,她伸手幫我提行李,被我一巴掌打開,手背都打紅了。」
「……還是沒碰她。有一天晚上我自慰,她聽見了,轉過頭來看著我,那天晚上月亮很大,連她的睫毛都能數得清,她什麼也沒說,就對我笑了一笑,笑得特別好看。第二天起床的時候,我發現她枕頭上濕了一大片。」
「後來……後來就是錢了。」
「那次生病以後,我發了第二個毒誓:如果我這輩子賺不到錢,我就一輩子不碰她。幾年裡我想盡了一切辦法,就跟你現在一樣,恨不能去殺人放火,你還不肯死,我是死都可以。有時候甚至想綁架我們老闆,調查他的行動路線,多次請公司的保安吃飯……」
直到有一天,他在路上遇見了那個被他撅斷食指的高幹子弟……
……
他掀開枕巾,下面是一個紫黑色的盒子,方方正正的,隱約有一點樹木的清香。他來來回回地摩挲著,忽然笑了起來,「你看,這就是她,」說著抽開盒蓋,露出了滿滿一盒黑粗的砂,他伸手抓了一把,然後手掌平攤,骨灰從指縫中瑟瑟地漏下來,最後只剩下一塊一角硬幣大小的骨片,他說:「燒得太粗糙了,是不是?這麼多硬塊。你猜這塊是哪個部位的?頭?胳膊?腿?」我氣都喘不過來了,他把那塊骨頭放在鼻子下聞著,笑得無限幸福,「我這輩子沒什麼朋友,只能跟她說說話,我每天枕著她,可是,一次都沒夢到過她。唉,操縱這世界多麼簡單,可夢見一個人,多麼難啊。」
骨灰盒下壓著一封信,他拿起來遞給我,那是兩張最普通的十六開信紙,紙都發黃了,邊角皺折,看得出已經被讀過了無數次,我小心翼翼地打開,在心裡默念:
……
現在我們可以見面了,十七年前訂的約會,我知道你不會失約。這十七年來我天天都在詛咒你,不過現在我想明白了:你不欠我什麼,而我欠你的,實在太多了:你打過我一次,我打過你二十幾次,還欠你二十幾次;我為你留下了兩個疤,你為我留下了無數個,還欠你無數個;你跟我的時候沒有過女人,我跟你的時候有過四個,還欠你四個;你沒打過胎,我打過三次,還欠你三次。你說這是個什麼樣的人間呵,憑什麼這麼少,又這麼多。你欠我的,只有一個蘋果,咬過一口的蘋果,核桃一樣的蘋果……
有時候一閉眼就能看見你,六歲那年,你穿著大人穿舊的中山裝,鞋帶沒繫好,拖拖拉拉的,你小時候又醜又髒,你一路跟著我哭,你說:不賣,不賣,不賣,不賣……,你是嫌錢太少吧?壞蛋,再過二十年,給你一百萬,你就把我賣了。
九歲那年,你當上了三好生,第一次為我打架,就因為別人拉我的辮子,你太矮了,打也打不過,坐在地上一臉是泥,你小時候是個討厭的鼻涕蟲,但你不哭,一次次站起來跟人打,我當時想:壞蛋,打死你才好呢,他們都說我是你老婆,可我從來都不是。
十歲,你肯定不記得了,你把六塊橡皮偷偷放進我桌裡,我把它摔在地上,紅色的小豬跳起來,綠色的小雞跳起來,你不要臉,不要臉,壞蛋,你小時候總那麼不要臉,可那種橡皮已經買不到了,百貨商店的售貨員說:這是哪輩子的事啊,帶香味的橡皮?早就停產了停產了。
十二歲那年,你掉進了水裡,我推的,你不喊救命,一個勁兒地瞎撲騰,你快淹死了還會咳嗽,看著真可笑,壞蛋,你小時候總那麼可笑,那天被我媽罵了兩個小時,她說:你知道嗎你知道嗎,他死了你就得給他償命。我想:殺死一個壞蛋還得償命,還講不講理。
我一直恨你,連做夢都想殺了你,你不知道吧,也許你知道,你總說我殘忍,壞蛋,可你的三楞刮刀至今還在王飆手裡,你捅了他十幾刀,女伴們都說:女人啊,如果有人肯為你殺人,那你就是天下最幸福的,我是女人,我恨你,你這個殺人犯,可直到頭髮全白我才明白:原來這一生啊,只有恨你的時候最幸福。
十六歲,你瘦得像根竹竿,你一身是血,被打倒了九次,打倒九次還能站起來,我說得沒錯,你活該,你以為我會感動,可你知道我有多恨你?我說:我寧可被人輪姦,也不想看你一眼。再過幾年,你為我坐牢去了,那個惡棍說要把你弄死在裡面,那時候我想:壞蛋,現在不一樣了,我寧可被人輪姦,也想再看你一眼。
出獄那年你二十二歲,你說你學會了燙衣服,還會按摩,你帶回來兩百塊錢,給我買了一雙鞋,小了一號,夾得腳生疼。你一身傷疤,腿上有兩道,腰上有兩道,後背是被煙頭燙的吧,九個圓圈,我想叫你和尚來著,卻怎麼也叫不出來,眼淚落在你的背上,我笑起來,說天太熱了,這麼多汗。壞蛋,你從來不說這些傷是怎麼來的,你總是說:別看了好不好,我怕嚇著你。
……
你太瘦了,所以我叫你竹竿;你睡覺時磨牙,所以我叫你耗子;你腦袋是方的,所以我叫你磚頭,還有傻子、葫蘆、蒜瓣兒……,沙沙毛是個少兒不宜的詞,你這輩子也不會知道了。可是,我叫過你親愛的沒有?親愛的壞蛋,親愛的壞蛋,親愛的壞蛋,壞蛋,壞蛋,你說這是個什麼樣的人間呵,憑什麼這麼少,又這麼多,每一天都像這十七年……
……
我愣愣地看著,他滿面通紅,額頭青筋暴起,在屋裡來回踱了兩步,突然一把將我拖了起來,「走!」他咬著牙說,「跟我走!我帶你看我是怎麼報仇的!」
……
那是一幅什麼樣的景象啊,到處都是火爐,四壁烤得焦黑,一條條地溝縱橫交錯,溝裡流動著血紅粘稠的汁液,冒著蒸汽,咕嘟嘟地翻騰著,帶著嗆人欲嘔的臭氣。屋子中央是一個巨大的籠子,邊框燒得通紅,籠子下的鐵池裡血水蒸騰,熱浪滾滾,離著五米遠,我還是感覺皮膚像撕裂了一樣的疼。籠子裡有一張大鐵床,床上坐著一個——天哪,我也不知道那還能不能算是一個人,沒有手,沒有腳,沒有耳朵,沒有鼻子,眼窩裡是兩團破棉絮一樣的皺肉,全身上下烏紫赤紅,活像一頭剝了皮的豬。一聽見聲音,這個「人」立刻張開了沒有舌頭的大嘴,像豬一樣尖利地嚎叫起來。
「有時候我實在很佩服我的這位老同學,」他尖聲笑著說,「他到這裡兩年了,居然一直沒死,你說是不是很神奇?」他拿起一把鋒利的鐵叉,伸到籠子裡戳了戳那堆肉,那堆肉上下亂蹦,嘶聲長嚎,一聲比一聲淒厲,一聲比一聲瘆人,兩隻殘臂匡匡地砸擊著身下的鐵床,「你看,他多麼活潑,多麼有勁,有時候還會哭,哈哈……」我順著門慢慢滑坐到地上,滿身淋漓的汗。他收回鐵叉,從屋角的鐵架上插一大塊生牛肉,又一次伸了進去,籠裡的那堆肉蹦得越發激烈,如果不是隔著鐵籠,估計連屋頂都能撞破。他嘖嘖歎息:「真可惜,他今天不餓,否則你就能欣賞到他表演吃肉了,哈哈,他吃肉的樣子簡直是精彩絕倫,精彩絕倫!哈哈。」然後放下鐵叉,半跳半走地來到我面前:「我找到他時,他說他想做一個六根清淨的人,哈哈,一個多麼有理想的人啊,一個……,所以我剁掉了他的雙手雙腳,剜掉了他的眼睛,割掉了他的鼻子、耳朵、舌頭,還有下身,哈哈,六根清淨,六根清淨!哈哈……」我幾乎要昏過去了,籠裡的那堆肉一直衝著我啊嗚啊嗚地大叫,叫得我毛髮倒豎,他仰天狂笑:「聽懂了嗎?他讓你去報警呢,哈哈,把警察局長叫來吧,哈哈,把法院院長叫來吧,哈哈,把全世界都叫來吧,哈哈,哈哈……」
斯坦威:Steinway,名貴鋼琴的典範,一八五三年創始於美國紐約,是肖邦國際鋼琴大賽、柴科夫斯基國際鋼琴大賽的指定用琴,也是一個世紀以來全世界著名鋼琴家的首選用琴。流行明星中,貓王、約翰?列儂等都是該品牌的忠實顧客。索斯比拍賣行一九八零年拍賣過一架斯坦威大鋼琴,成交價三十九萬美元。約翰?列儂生前用過的一架斯坦威黑檀木豎式鋼琴,拍賣估價在九十萬至一百一十萬英鎊之間,合人民幣一千一百萬至一千三百萬。
在中國大陸的鋼琴名店中,一架斯坦威九尺琴售價一百三十五萬元,這筆錢可以買普通鋼琴一百多架,買組裝電腦五百餘台,如果買成打折機票,可以在北京和上海之間飛行三千四百次,每天往返一次,可以飛上將近五年。
二零零四年春運期間,有個買不到火車票的四川民工流落北京街頭,經過民航售票處門口時,他站了很久,然後發誓道:老子這輩子一定要坐一趟飛機,一定要!